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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想做小地主,被逼登了皇位》第100章 神秘的姨母
  第100章 神秘的姨母

  “爺,是不是出了什麽問題?”

  韓瑾蓉看他神色凝重,問道。

  秦邵將自己所想跟韓瑾蓉說了。

  “爺!那該怎麽辦?要不我們逃吧!”

  小姑娘急切地說道。

  “逃到那裡?哪有那麽容易?現在只是猜測,還不確定。”

  秦邵無奈地笑道。

  這安陸州之地可以說就是興王的地方,既然他們關注自己,自然也會注意自己的行蹤,能逃什麽地方。

  且他們現在已經落戶於安陸州,先前賊亂落戶還好說,如今要去別處還沒那麽容易,他還沒有秀才的功名,出門是需要路引的。

  “爺,你說的對,也許興王只是覺得你們像有緣而已,畢竟你那麽年輕,你年長,縱然長相相似,年紀在那擺著!另外……”

  韓瑾蓉縱然先前因為擔心秦邵,有些急切,這會兒倒是冷靜下來。

  “你繼續說。”

  秦邵覺得她說的有理,剛才自己可能確實想的太多。

  “另外,就是如果您是無名之輩還好說,您現在可是縣試和院試案首,現在咱們京山很多人都認識您,縣衙很多官員都也見過您的。”

  韓瑾蓉分析道。

  “你說的有道理!”

  秦邵覺得韓瑾蓉分析得很有道理。

  退一萬步想,就是興王有意讓自己做替身,應該不會在自己已經出名之後。

  自己現在大大小小在京山算是小名人,用自己不是給他找麻煩嗎?

  且魯廉獻熟悉自己,方向縱然沒細注意過自己,城池保衛戰的時候也知道有自己這個人。

  想起先前魯廉獻見到自己的驚異之色,應該是已經發現自己跟興王長相相似了!

  想到這裡,秦邵內心安定下來。

  他確信自己是想多了!
  不過為今之計,最重要的還是好好科考,早日將秀才拿下來。

  自己地位越高,自身的安全越有保障!

  靠誰都不如靠自己!

  ……

  興王在秦邵家裡呆了兩天。

  秦邵還是正常讀書,並未表現出內心有多大波動。

  興王倒是對他很是溫和,還不時對他的文章的指點一二。

  肯定了他作文能力,雖語言不夠華麗,倒是言之有物。

  只是看了他做的詩直搖頭。

  秦邵做的那首事是關於楊柳的。

  他不擅於作詩,沒那方面的天賦,特別是考試的時候還要臨場發揮,真是太難為人了。

  沒有辦法,他只能采用最笨的方法,將考試試題可能涉及到景啊物的都做一遍,然後找祝老頭幫忙修改指點。

  今天他做詩的是關於楊柳的,自己讀來也覺得無趣。

  “道長,這作詩太難了,唧唧歪歪的好沒意思!”

  秦邵有些泄氣。

  “你俗……”

  興王想繼續教訓,看到秦邵那無奈的表情,胡子抖動了幾下。

  “寫詩不是讓你寫打油詩,乾巴巴地描述,要從景色延伸到人內心的感情……”

  朱佑杬夫子耐心地教導道。

  “道長,要不你根據寫一首關於楊柳的詩,也讓我學習學習。”

  秦邵乾脆要求道。

  他見過興王畫的畫,寫的詩倒是沒見過。

  祝老頭寫的詩和做的畫,包括給自己批注的文章,他都留存起來。

  他可是名人,他要將這些東西留存起來,留給自己的後代子孫,以後可是要值大價錢的。

  有時候祝老頭寫的演草紙他也會收集,祝老頭有段時間懷疑他是不是沒錢了,想節省紙張,給他送了不少紙張筆墨,弄得秦邵挺不好意思。

  這興王雖然算不上大才子,但是人家身份在這。

  他的墨寶一樣也是有價值的。

  秦邵想到這裡,直接拿出紙筆給朱佑杬,並在一旁殷勤地磨墨。

  《楊柳》

  金絲縷縷是誰搓,時見流鶯為擲梭。

  春暮絮飛清影薄,夏初蟬噪綠陰多。

  依依弱態愁青女,嫋嫋柔情戀碧波。

  惆悵路歧行客眾,長條折盡又如何?

  秦邵拿著興王寫的這首詩看了半晌還沒回過神來。

  一向端著不太苟言笑的興王,詩歌竟然如此旖旎細膩。

  依依弱態愁青女,嫋嫋柔情戀碧波。

  看著他微微有些佝僂的身軀,秦邵不知道為什麽內心有些微酸。

  誰不曾青春年少?
  這位如今中年被病痛折磨微微佝僂的中年男人,曾經也是騎馬狂奔的風發少年!

  也曾是那個強硬不屈跟襄王爭田地的英武王爺!

  時見流鶯為擲梭!
  也許他先前出城只是多年困囿於此,趁機出城一趟而已,想想也是不易。

  他們在家寫詩作文的時候,王寅帶小三子上山打獵。

  下雪天他們收獲還真不少,打了兩隻山雞和三隻野兔。

  秦邵乾脆提議吃燒烤。

  兔子清洗乾淨,用酒、鹽、花椒等各種調料醃製,然後刷上蜂蜜用架在火上烤製,鮮嫩向滑,很是美味。

  山雞則是宰殺醃製後用荷葉包了,放在炭火火堆中悶熟。

  山雞的味道很是馨香,只是肉比較柴(老的意思),味道並不是很好。

  如果在前世,這些東西都是野生好東西,可以賣大價格。

  秦邵前世沒生活在山區,他們那個地方更沒有所謂的野雞。

  隻他爺爺經常提起小時候門口就有很多野雞,味道如何如何好,讓他很是向往。

  後來進城有了些許錢,也去一些所謂的高檔飯店吃所謂的野味,那個時候就點了野雞,吃著跟普通柴雞沒有多大區別。

  後來才知道那些所謂的野雞都是假貨,哪有什麽野雞,都是家養的,只不過看著瘦小而已。

  如今在這大明倒是真吃上了原汁原味的野雞,味道倒是真的很一般,真是見面不如耳聞。

  興王倒是興致勃勃,因為病的原因,他已經好些年不曾上山打獵了。

  就是早些年打獵,也是宮人幫忙烹製切割好端上來食用,哪像現在還是自己下手。

  不過倒是趣味十足!

  “秦公子對美食真是有研究,還能用荷葉包雞這樣吃,實在是妙!我早些年上山采藥之時獵過野雞,火烤後聞起來香,吃起來倒如乾柴,你這種烹製方法,雞肉倒是嫩了許多!你真是聰明,如何相出這樣的製作方法?”

  相比較兔肉,周文采倒是很喜歡燒野雞。

  秦邵想那野雞肉老,用荷葉包裹燒烤還略老不嫩,他火烤不跟吃乾柴一樣才怪呢!

  “我哪能想到,這是我姨母教授於我的,她原先在宮廷中侍候過貴人,知道一些美食烹製方法。”

  逃難路上,她那姨母曾用荷葉包裹紅薯燒火做熟讓他食用,他卻無胃口。

  姨母說他身體弱,沒有雞子,如果有雞字也可用這種方法烹製,吃了他能身體好的快些,說宮裡的貴人們就用這種方法做雞,很嫩,很滋補。

  “你姨母在宮中侍候過貴人?”

  周文采驚異地問道。

  興王的眼神也看向秦邵。

  秦邵才覺得自己不小心說的有些太多。

  不過逃難過程中,他生病渾身迷迷糊糊,他那姨母一直跟他絮絮叨叨的,確實是說在宮中侍候過貴人,後來被遣回家跟母親相依為命。

  “可能……可能也就是一般的大戶人家,我那姨母說話總愛誇大。”

  秦邵訕訕地笑道。

  朱佑杬卻盯著他,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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