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我嫁給你
祝野淡淡道,
“其實可以不去見,沒有這個必要。”
丁費思想了想,祝野說的也沒錯。
而且對方是道德水準低的人,誰知道他會不會設機陷害?
還是慎始如終的好,免得發生意外。
而鹿豫第二天很早就到了公司,但是直到晚上,丁費思都沒有露面。
期間他給丁費思打了無數個電話,丁費思始終不接。
剛剛才會議室出來的高層們表情更冷峻了,看見鹿豫也沒有和他打招呼。
無盡娛樂催促他們進行解約,如果明悅不解約,那麽在這個動蕩的時候,明悅還要接受來自無盡的一波爆料。
無盡手裡的確是有點東西,平時放出來也許是小打小鬧,但是現在,明悅在輿論上態勢緊張,一點撼動也可能會造成極大損傷。
明悅只能割地賠款,把來吻我的影視化版權收回來。
現在不僅是沒賣的那八部作品的影視化版權砸在了手裡,連賣出去的也砸回來了,而且被無盡扔回來的IP,也沒有人敢接手了,這無疑是一個燙手山芋。
現在還有人提出要花一個億,打包費太狼的所有作品版權,明悅自然是不同意的,之前三個億,現在只花一個億,縮水太多,典型的趁火打劫,明悅怎麽可能同意。
鹿豫面對著眾人的冷臉,也猜到發生了什麽,他看著手機裡的通話記錄,恨不得現在就找到費太狼,踹她一腳。
這段時間,蘇玲給丁費思發了幾十封長郵件,丁費思看見的時候,還是愣了一愣。
打開最近那封,蘇玲字字懇切,歉意如潮。
丁費思想起當初文主編被迫離職之後,蘇玲主動來帶她,那時丁費思還有很多不足,她是靠天賦在寫作,久了難免迷茫,蘇玲教她排布節奏,劃世界觀架構,知道她很少社交,還帶她出去逛街。
她的每一本作品,蘇玲都是第一個讀者。
她曾以為蘇玲是最懂她的人,已經是她的朋友而非編輯,但事實似乎並不是這樣。
好像是她自作多情了。
丁費思把郵箱拉到最底下,從蘇玲的第一封郵件看起。
第一封,
她說,抄襲沒關系,只要改就好,道歉之後,仍然會是一線作者。
第二封,
她提及從前的事情,企圖讓丁費思記起舊情,她說一直看好丁費思的才華,相信她會走到最高的地方,不要因為這些小事氣餒。言外之意希望她妥協
第三封,
希望她重新開新書。
……
丁費思一路看下去。
文字工作者的魅力在字裡行間中吐露,一句相逢清露下,可以讓丁費思想起曾經和蘇玲在古寺求佛,早晨一起去山裡收集露水煮茶湯。一句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自怨自憐,就可以讓丁費思生出幾分不舍和後悔。
這些文字有光,照得人心間溫軟,似乎一切都傷痛都能被治愈,一切過錯都能得到寬恕。
但是文字再華麗,蘇玲都是明知她沒有抄襲,卻要把抄襲的罪名按在她身上的人。
這些郵件寫得越真誠,反而證明這個人越虛偽。
能在發生過那些事情之後,絲毫不提逼丁費思認錯的事情,隻一味地提及舊情。用最真誠的外殼包裝住空蕩的內心。
這就是曾經被她引為知己的人。
丁費思沉默著看了頁面一會兒,終於還是把那些郵件刪掉了。
她還在沉思,突然有人來敲門,祝野起身去開門,有兩個製服筆挺,戴著白手套的人把一套婚紗推進來。
丁費思看見那套婚紗的時候愣在了原地。
她都忘了,祝野給她畫過婚紗,她還說過婚紗到了就嫁給他。
祝野撩起眼皮,看那件婚紗,他的眼神淡漠平靜,似乎並不在乎,可是他看了許久,已經出賣了一切。
那條婚紗比她看過的所有婚紗都要漂亮,每一道寬大如海波張揚的裙褶都優雅,每一處幅邊都精致到無以複加,連搭配著的頭紗都長得拖尾,上面繡著的玫瑰不知用了什麽針法,明明只是銀色絲線,卻可以繡得栩栩如生,明暗交疊,仿佛那真是一朵朵曼麗的紅玫瑰。裙擺像是雲霧,是一朵籠罩在雲霧裡的白玫瑰。
丁費思不知不覺站起來,走向了那條婚紗。
她伸手摸了摸,微涼的絲綢滑過玉白指尖。
祝野的聲音低沉,卻摸不透他這語氣到底算冷還是熱切,
“要不要試試?”
丁費思看向祝野,她微微揚了下巴,才能與他對視,一雙花瓣眸中光點微顫,似乎不太忍心對上祝野的目光。
明明他的表情很平靜。
丁費思垂下眸,
“好,我試試。”
祝野就坐在客廳等她出來。
可是時間在此刻拖得格外長,一分一秒都像是拉長了戰線在磨蹭。
他開了瓶度數偏高的朗姆酒,倒了半杯喝下去,琥珀色的酒液流進喉嚨,馥鬱甜蜜的味道滑過口腔,把心底隱隱的躁動壓下去。
輕微的哢噠一聲,微微震了震祝野的神經。
丁費思撈起裙擺走出房間,有些忐忑地整理著側邊的拉鏈。
祝野回過頭去。
玉白出塵的女孩穿上了潔白的婚紗,她白得像隔了層煙幕,露出精致的鎖骨肩頸,墨色長發撩到耳後,清亮的花瓣眸忐忑地看著他。
他見過很多人穿婚紗,但就算是以客觀的角度來看,她也是新娘裡最漂亮的一個。
與他想象之中一般無二。
可惜此刻她不是新娘,他也不是她的新郎。
她像是他抽煙時呼出的白色煙霧,他有時會在那些虛幻的煙霧中,勾勒她穿婚紗的樣子。
在那三年間,在明明沒有丁費思的瞬間,他早已在想象中和她渡過了一生。
這件婚紗不是他隨意而畫,而是他在想象中勾勒了無數遍的樣子。
祝野向她走去,丁費思忐忑地看著他,
“好看嗎?”
祝野俊美冷冽的樣子更加疏離,但丁費思卻聽見了他的稱讚。
他說,
“好看。”
祝野彎下腰來,撫摸她的臉頰,指尖一點點觸碰過她的肌膚,似乎害怕這一切只是一場夢。
祝野想了她三年,再痛苦的時候都沒有像現在這麽難受。
淚腺像是被大力按壓著,逼著他流淚,可是祝野的只是認真地撫摸她的臉,確認她不是虛幻,確認她不是那些一吹即散的煙霧。
丁費思看祝野這樣的神情,愣了一下,
“祝野?”
一聲呼喚把他拉回現實,祝野如夢方醒,他的呼吸沉重,低聲道,
“我出去冷靜一下。”
他開門走了出去,甚至連外套都沒拿。
丁費思想叫住他,然而關門的聲音已經響起。
丁費思看著關上的門,想起他剛剛那個溫柔卻深邃的眼神,一寸寸撫摸她面頰的行為。
她忍不住垂下了眸子。
大概祝野是失望的吧。
丁費思把婚紗換了下來,拿著祝野的外套出了門,她給祝野發消息,但是祝野沒有回她。
下樓敲了秦競的門,祝野卻並不在秦競那裡。
她想著他可能去散心了,就沿著最近的街往下走,不知不覺走到了夢屋門口,店員已經認識她了,還以為她是來吃飯的,熱情地上來告訴她,吧台邊上剛好有位置,今天他們老板也在。
丁費思往裡走,想著祝野會不會出現在這裡,可是她左顧右盼都沒有看見祝野的身影。
她正失望地往外走時,華晏叫住了她,溫潤的聲音響起,
“費思。”
她回頭看,華晏在昏黃的燈盞下溫柔地笑著,光線與黯淡的衝擊之下,他的樣子顯得格外柔和。
丁費思往回走了兩步,急切地追問道,
“你今晚見過祝野嗎?”
華晏如年輕野馬般的眼睛笑起來也親和,
“見過。”
丁費思追問道,
“你知道他去哪了嗎?”
華晏輕聲道,
“費思,恐怕我不能告訴你。”
“男人有時候也是需要空間靜一靜的。”
丁費思失望道,
“好吧。”
她抬步想往外走,華晏卻突然道,
“不過我大概能告訴你,他的一些事情。”
她的腳步停住,在昏黃溫柔的燈光下,華晏只是溫潤地輕笑。
華晏倒了一杯酒,移到丁費思面前,他深棕的發絲垂下遮住額角,眸光亦晦暗,
“祝野應該沒有告訴過你,我是他哥哥。”
丁費思猶豫道,
“其實我猜到了,你們是表兄弟。”
華晏輕笑著搖了搖頭,將自己那杯酒一飲而盡,否定道,
“不,我是他親哥哥。”
丁費思震驚了。
華晏卻不起波瀾,依舊是那樣溫和地笑,
“我們同母異父,從小時候開始,他就特別討厭我,而華氏的死對頭是無盡,他小時候就特別喜歡和無盡的繼承人玩,企圖氣我。”
丁費思僵在原地,對於這關系背後的錯綜複雜有些緩不過勁來。
華晏隻對此付之一笑,溫聲道,
“他從來沒有叫過我一聲哥,雖然後來我們的關系沒有那麽僵硬,我也沒聽過他叫我哥。”
他搖晃著酒杯,似乎在回想著什麽,
“直到他高中保送之後,我將要和一個女孩訂婚,他突然問我,和喜歡的人結婚是什麽感覺。”
丁費思愣住,就這麽呆呆地看著華晏。
華晏的語氣依舊溫柔,
“他第一次對我那麽親近,我很難做到忽視,便告訴他,我是商業聯姻,隻覺得對方還不錯,也許會是很好的婚姻伴侶。”
華晏想起那個時候,仍舊覺得有些好笑,
“大概是我沒有給出讓他滿意的答案,祝野有點失望。”
“他說,他有一個喜歡的女孩子,他想和她結婚。”
丁費思的手不受控制地一抖,酒液撒了半杯出去。
她的心慌在華晏面前暴露無疑。
丁費思看著地上潑灑的酒液,不好意思地道,
“抱歉。”
華晏淺笑道,
“沒關系。”
服務生很快過來擦拭乾淨。
華晏笑道,
“祝野第一次這麽長篇大論地和我說話,像是真的把我當成了年長的哥哥,在向我分享他的事情,那種感覺挺奇幻的。”
“他說,不知道她喜歡什麽樣的生活,但是她很喜歡看書,高考完了,她就可以隨意地看閑書,他特地空了一個房間當書房,請人打了書架。”
那個祝野甚少踏足的書房,在丁費思眼前一晃而過。
華晏溫聲道,
“他喜歡的女孩子很害羞,大概不太喜歡繁複而形式化的婚禮,所以他想和她在葡萄牙的奧比都斯辦一個小型婚禮。”
華晏看向她,
“你知道為什麽會是奧比都斯嗎?”
丁費思搖搖頭。
華晏輕聲道,
“有首改編自葡語歌的民謠叫《她來自奧比都斯小鎮》。”
他的聲音溫潤悅耳,吟誦起浪漫的歌謠,
“…我走過浮橋三百夢,玫瑰與詩和你相逢。”
她有最古老的天真,如同朝霞第一枚吻…時光太長河水太深,請讓我做你身邊那位凡人。
葡語版的Fico Assim Sem Você更動人心扉。只是怕丁費思不理解,華晏念了另一個版本。
在奧比都斯小鎮,這座王后的浪漫城池,玫瑰與詩都和他相逢。
祝野想要終身成為玫瑰的門下之徒,淪為眾生。
丁費思聽著每一個字,眼淚忽然壓抑不住地奪眶而出。
她側過臉去,不想讓華晏看見。
華晏也紳士地轉過頭去,沒有看她,
“他那個時候才剛剛成年,我很驚訝於他已經想得這麽遠了。”
“因為祝野看上去就像花花公子,我說,她應該是你最喜歡的女孩子了吧。”
華晏垂眸輕笑,
“沒想到他嘲諷了我一句,在英國待了那麽久,英文卻學得那麽差,基礎語法都稀爛。”
華晏重複當初祝野的話,如同祝野一般,一字一句鄭重道,
“只有一個描述對象時,沒有比較級,沒有最高級。”
可聽見這句話,丁費思眼前卻是祝野指尖夾著煙,對著她淡淡呼出一口白霧,故意輕佻道,
”祝野眼裡,從頭到尾全世界就丁費思一個人是女的,丁費思全世界獨一無二,丁費思全世界最漂亮,哭起來最好看,笑起來更好看。”
那些話,在此刻都找到了源泉,她本以為是幾句輕佻調情的話,卻從沒設想過對祝野來說那不是情話,是誓言。
發誓的時候,不自稱我,而稱自己為第三人稱。
像是電視劇裡那些誓言,某某永遠愛某某某。
可是他太漫不經心了,丁費思絲毫沒察覺到任何不對勁。
他總是一副輕佻樣子,總讓她不自覺忽略那三年。
丁費思眼圈紅了。
而華晏又給自己倒了一杯酒,
那樣的話似乎有些孩子氣,可是仔細想來,卻有讓華晏羨慕的勇氣,祝野不論在誰面前,都敢直言不諱,一直如此。
華晏當時沒想到祝野會說出這樣的話。
畢竟大家都知道,祝野有一個風流成性的父親,華晏自然而然就把祝野代入了風流薄情的印象中。
華晏見丁費思哭了,遞給她紙巾,
“抱歉,或許我不該對你說這些。”
“但是作為祝野的哥哥,我想告訴你,祝野把你看得很重,不要輕易再放棄他,可以嗎?”
祝野當初在夜風中對華晏說,“不知道為什麽,看見她就感覺要戀愛了,瞬間就墜落進戀愛之中。”
而華晏知道她是祝野女朋友的那一天晚上,對她說,
費思,你真的很讓人有戀愛的感覺。
這不是他的話,他只是轉述而已。
在英國讀到那本來吻我的時候,他有種猶如故人歸的重逢感。
現在他知道了,那不是錯覺,而是因為祝野形容的女孩太具象,哪怕華晏不知道他們發生過什麽事情,都被這本書吸引了。
從頭到尾,都是那個女孩的柔弱和令人憐愛,男孩則和祝野一樣大膽直接。
有著華晏最羨慕的毫不顧忌,勇往直前。華晏羨慕這樣的愛情,青澀稚嫩,卻真誠熱烈。
這是華晏年少時從沒有過的體驗。
丁費思壓抑著眼淚,不讓它們往外流。
丁費思坐在他旁邊哭,華晏的紳士風度讓他只能轉移話題,
“剛剛祝野來的時候,面色不太好看,我以為他是因為你被誣陷的事情難過。”
“但是祝野說,‘一座神廟,即使荒蕪,也是祭壇,一座雕像,即使坍塌,也是神。’”
華晏輕聲道,
“在他眼裡,你就是神。”
神衹怎麽會墜下神壇?在玫瑰的信徒眼中,她永遠閃耀。
丁費思胡亂把眼淚擦乾淨,匆匆說了句再見就往回跑。
她一路狂奔回家,當電梯打開的時候,祝野就站在家門口。
高大的身影立在門口,卻遲遲不進門。
她衝過去抱住祝野,高聲道,
“祝野,我嫁給你。”
她哭著道,
“我嫁給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