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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之魔童降世》第389章 咎由自取的偵探(第一更,求票票)
  第389章 咎由自取的偵探(第一更,求票票)
  “你……你們不要這樣看著我,我真的不是凶手,我全都招了就是了……”

  面對目暮警官他們審視的目光,中年男人毫無抵抗之力,急忙將他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眼前這個中年男人,他的名字叫做山下三郎,是常本公司的總經理秘書。

  上個月總經理發現公司裡的預備金,被人偷偷的挪用,為了揪出那個挪用公款的犯人,總經理便命令山下三郎暗中調查此事。

  因此山下三郎便找到了中條勝則這個偵探,委托他幫忙找到挪用公款的犯人。

  鈴木晴明他們所處的這棟大廈,八層到十一層都是常本公司的產業,所以山下三郎便邀請中條勝則在附近的咖啡店見面。

  按照山下三郎他們之前的約定,中條勝則會在找到犯人的犯罪證據後,第一時間將犯罪證據交給他,到時候他會將尾款交給中條勝則。

  只不過山下三郎沒有想到的是,這個中條勝則不僅沒有職業道德,而且還非常的貪財。

  在找到罪犯的犯罪證據後,中條勝則並沒有第一時間將犯罪證據交給山下三郎,反而找到了那個挪用公款的犯人。

  當挪用公款的犯人得知自己的罪行暴露後,便想要出雙倍的價錢,把那些犯罪證據買回來。

  貪婪的中條勝則依舊不滿意,他反過來又給山下三郎打電話,將犯人準備花費雙倍價錢,把犯罪證據買斷的事情告訴了山下三郎。

  因為山下三郎已經跟上司誇下海口,說今天一定會把挪用公款的罪犯揪出來,所以他接到山下三郎打來的電話後,直接把委托金提升了四倍。

  中條勝則這個人雖然貪財,但也不是傻瓜。

  如果中條勝則選擇跟罪犯做交易,或許可以在短時間賺取更多的錢財,不過從長遠來看,卻是一件很虧本的事情。

  首先那些罪犯的錢,往往都是贓款,很容易會給中條勝則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其次為了賺取更多的委托金,選擇跟罪犯做交易,只會讓中條勝則的口碑變差,漸漸的就不會再有人委托他了。

  因此中條勝則從一開始,就沒有真的想要跟罪犯做交易,他只是想要用罪犯提出的交易為借口,逼得委托人主動提高委托金的價格罷了!
  可惜中條勝則忘了一個道理,那就是——狗急跳牆!
  得知自己的犯罪證據,就在中條勝則的手裡,而且他馬上就要把這些證據交給山下三郎,那名挪用公款的罪犯,最終選擇了鋌而走險。

  中條勝則也沒有想到,那名罪犯敢在大庭廣眾之下殺人,毫無防備的被他用菜刀捅進了腹部。

  盡管中條勝則拚命反抗,但是文件袋裡裝著的那些犯罪證據,還是被那名罪犯給搶走了,隻留下了一個被撕裂的文件袋。

  “如此說來的話,那個殺害中條先生的凶手,應該就是挪用你們公司公款的那個員工了。”

  目暮警官從山下三郎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前因後果後,忍不住問道:“山下先生,請問伱有什麽懷疑的對象嗎?你們公司裡能夠有資格挪用公款的人,應該也不會太多吧?”

  按照目暮警官的想法來看,既然那麽員工能夠挪用公司的公款,至少也應該是公司裡的中高層人物才行,這樣就可以排除掉大量的嫌疑人了。

  “那個……其實在一個星期前,中條先生把我們公司裡比較有嫌疑挪用公款的員工,列成了一個名單給我。”

  山下三郎話落,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張名單,遞到了目暮警官的面前:“這就是他給我的名單,上面總共有五十八個人的名字。”

  “五十八個人?!”

  目暮警官他們聞言,嘴角一陣抽搐,都露出了無語的表情。

  “這個偵探也太坑了吧!”

  鈴木晴明忍不住吐槽道:“五十八個嫌疑人,他該不會是把你們公司員工的名字,全部都寫在這個名單上面了吧?”

  聽著鈴木晴明的吐槽,柯南和毛利蘭她們也忍不住搖了搖頭。

  不得不說,中條勝則真的太坑了!

  也許是因為山下三郎是第一次委托偵探幫忙,對私家偵探這個行業並不了解,所以才會被中條勝則忽悠住。

  比如說山下三郎拿出來的這份嫌疑人名單,上面足足有五十八個嫌疑人,看上去好像很厲害的樣子,實際上就是用來忽悠外行人的。

  要知道常本公司的員工全部加起來,總共也才不過三百多個人。

  排除掉那些保潔人員、安保人員,還有根本沒有接觸到公司備用金的底層員工,剩下有嫌疑的人,頂多也就只有幾十個而已。

  因此中條勝則交給山下三郎的這份嫌疑人名單,實際上根本就是屁用沒有,隨便找個人調查一下,都能夠很容易的弄到類似的嫌疑人名單。

  像中條勝則這種職業偵探,如果他真的想要給山下三郎一份嫌疑人名單的話,名單上的人數最多不會超過五個。

  結合中條勝則找到犯罪證據後,坐地起價的舉動來看,鈴木晴明有理由懷疑,他故意不給山下三郎有用的嫌疑人名單,就是為了防止山下三郎從中找到真正的罪犯,那樣他就不好再坐地起價了。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中條勝則慘遭殺害,完全就是咎由自取。

  如果中條勝則不是抱著坐地起價的心思,他完全可以在跟山下三郎打電話的時候,就先把罪犯的名字告訴山下三郎,然後等到兩人見面了,再把犯罪證據交給山下三郎。

  若是中條勝則提前把罪犯的名字,告訴給了山下三郎,就算罪犯被逼的狗急跳牆,頂多也就是選擇逃出國,或者乾脆去自首,而不會冒險殺人。

  不過中條勝則為了更好的坐地起價,不僅沒有把罪犯的名字告訴給其他人,就連那些犯罪證據也隻準備了一份原稿,那不是逼著罪犯把他殺人滅口嗎?

  中條勝則慘死在凶手的刀下,或許有些令人同情,卻並不算冤枉。

  像中條勝則這種不講職業道德的偵探,就算這次沒有死在罪犯的手裡,以後也會遲早死在其他罪犯的手裡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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