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勞動者的幸運
一場秋雨一場涼,早晨起來見了霜。
冬天的腳步逼近了。
周寧最近心煩的問題,主要還是獵物獲取。
那人形怪物,去了皮骨血髒,肉不足百斤。
再去除水份,連五十斤都不到。
這可不夠過冬,尤其是現在還需要吃。
眾所周知, 受笨苦的,都是大肚漢,能吃才能乾。
土方挖掘就是典型的笨苦,那飯量,真就喚醒了周寧棒小夥兒時的回憶,一頓飯五個饅頭, 而且是後來賣一塊一個的開花大饅頭。
“大貨!就算是躺平貓冬,也還得至少兩頭怪物那樣的大貨!”
有點小成績, 這心思就野了。
周寧覺得自己不能當守窩兔子, 得出去吃點夜草。
馬無夜草不肥,兔子也一樣。
這個時候,他已經不在最初的那個窩點居住了。
新的窩點位置更好,隱蔽,還寬敞。
貌似過去是小鎮殯儀館?
這邊的鎮子跟周寧記憶中的歐美風情很相似,有很多父一輩子一輩的工作,殯葬就是其中之一。
因此有個寬敞且結構略顯複雜的地下室,並不奇怪。
不過這個貌似還有點別的,可能是經歷過更古老的特殊時期,竟然還被他發現了更多的密室,以及通往河邊的一條密道。
出了狀況去到河那邊,整個筏子或獨木舟啥的, 順河而下漂一段, 帶著狗你都追不到,完美。
於是周寧就將家安置到這邊了。
至於死過人,陰氣重,晦氣,抱歉,周寧之前好歹也是幽煞起家,真不怵這個。
有了真正的安全據點,過去那個也沒浪費,狡兔三窟嘛。
甚至,周寧的大部分活動,都是在過去那邊進行的。
活動頻繁,就難免留下這樣、那樣的痕跡。
所以,舊窩是用來生活的,據點是用來過夜的。
畢竟睡覺太死的問題到現在都麽有改善,不得不防一手。
耗費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大半個廢鎮都被他清理了一遍。
前期因為身體、食物、工具等不給力,有些慢,後來就加速了。
到現在,廢鎮的價值即將挖掘帶勁,也的確該另謀些生路了。
還有那條小河。
實際上這段時間的主要肉食,都是來自河裡的魚。
最近已經罕有大個頭了,除非打算吃到絕種,否則真不能繼續下嘴了。
至於農田, 經過一段時間的遊逛, 田地的分布他差不多清楚了。
過去這裡以種植小麥為主,大面積機耕那種,只有臨近鎮子的個別田地,是種菜的,還有一部分土地品質一般的,選擇了種土豆。
當初災禍爆發時,麥田應該是收割了,所以現在退化成了曠野,多的是雜草,偶爾有些麥子,也不值得大張旗鼓的去撿。
他倒是翻箱倒櫃找到一些陳糧,麵粉裡起蟲的那種,還沒有太糟,他用襯衫布做了個簡易的面笸籮,將蟲蛹啥的篩掉,然後花式吃了。
沒有這些陳糧和野菜啥的,光靠魚肉是遠遠不夠的。
廢鎮的幾根禿毛已經被他薅盡,連他一個人都養活不了,沒有其他人落腳也就不奇怪了。
現在他大致上有兩個選擇。
都是沿著路走,相對靠譜一些。
一個選擇就是向東,當初聽到霰彈槍的槍聲,貌似就向著那個方向去了。
通過廢鎮找到的一些文獻了解,那邊應該有個大鎮。
用華夏現代人好理解的說法,廢鎮就好比完成了十個全覆蓋的普通村子。農戶住的較為集中,周遭都是田地。
而大鎮,則可能是鄉政府所在地那樣的大鎮。
還有一個選擇是向西,高概率通往另一個廢鎮級別的農鎮。
是去機會有可能更多的大鎮,還是廢鎮式勞作×2呢?
說實話,若真能達到廢鎮這邊的水平,他現在更願意再來一遍,哪怕做個爬犁將成果運回來過冬都行。
怕就怕大獸捕獵的不可測性,使得那邊在食物的獲取上達不到預期。而其他工具及生活用品方面,又沒有什麽新意,多是重複,那就雞肋了。
具體比如說鍋碗瓢盆,普通一點的和精致一點的,對現在的他而言就意義不大,不值當的浪費卡路裡。
至於那種專為戶外旅行設計的、便攜還耐用的器具。從農鎮獲取到的可能性不大。
人家天每都在跟自然互動,根本不需為了親近自然而遠足,又或踏青郊遊……
所謂靠山吃山,只有那些山下鎮,才會有專門售賣營帳、防潮墊、睡袋、野炊用具等戶外用品,掙那些精力過剩、跑山裡找罪受的城裡人的錢。
這就涉及周寧的第三選擇了。
北面,風和麗日的時候,隱約能看見延綿的大山。這個時節就已經白了頭。
周寧琢磨著,這等絕嶺雄風,應該是有一定知名度的,每年都會吸引一定的遊客找樂尋死。那裡較大可能有他想要的荒野用具。
不過望山跑死馬,他估計那裡距離這邊,沒有百公裡,也有大幾十公裡,他現在的重點是過冬,不是流浪,所以這個選擇暫時不考慮。
至於向南,在確認了這裡是北半球後,向南走自然代表著越走越暖和。
如果他沒啥本事,在這裡根本活不下去,他會考慮像遷徙的鳥兒那般,一路向南流浪,把自己的這段人生之旅,整成公路Cult片。
但現在他不會輕易離開。
這裡的地域格局,跟他的故鄉很像,背靠群山,土地平整,不是特別肥沃,卻也還行,也不缺水資源。
他習慣在這樣的地方生活,當然,再北一些就更好。
畢竟將群山看做屏障的話,牆下是最避風的。
再往南,寒流就像越過堤壩的潮水,正好劈頭蓋臉砸下,不像牆下,寒流需要回流才能波及。
但他很懷疑命運是否能盡如人意。
尤其是這裡的庇護所,著實合他的心意。
當然,是現階段。
人生總是在不斷的做選擇取舍。
他最終選擇了廢鎮2.0,他還沒準備好見這個世界的人類。
不是因為害羞,而是不想過早的失望。
他知道,在資源匱乏的廢土環境下,最易見到的是現實版的吃雞。
乾掉同類,拿走他身上所有用得著的物品。
他不太想看到這個。
負能量。
猶如活在地獄。
盡管他知道,剝掉偽善的遮羞布,生存的本質就是弱肉強食、叢林法則,從未改變。
但這種真相,會搞得人心情糟糕,甚至厭世。
這個時候,就要用到那句話了,人活著,最重要的就是開心。
少去碰觸、少去想及那些不開心的,寧肯活在夢中。
他覺得這種自欺欺人,未必一定要理解成軟弱,也可以是自我情緒的一種調節。畢竟黑化或把自己逼瘋,幾遍擁有勇於面對殘酷的真相的品質,又有什麽卵用?
選擇了一個好天氣,沿著路向西出發。
途徑岔道,猶豫了片刻,還是沒有拐,而是繼續向前。
岔道通往他醒來時待的那個‘研究所’。
可能是吧,他沒太留意,一般有‘培養槽’這等玩意的,他的遊戲屬性總是會發作,跟生化危機,研究機構之類的概念關聯。
他沒有調查,但就當時真相了。
他知道那裡有很多秘密,甚至可能有獨立的供電體系。
但他覺得深挖掘那裡還不是時候。
等嚴冬過去,他覺得再去嘗試比較好。
與其說是害怕那裡有什麽莫測的危險,不如說是擔心自己力量用對了地方,又迅速的回到原本的軌道上。
身懷利器,殺心自起。掛給力,他就又成了那個患得患失的別扭矯情貨。他自己不開心,系統有感情的話,估計也會牢騷滿腹,何必?
享受一下屬於他的羅馬假日吧。
哪怕不小心因此而死,也活的比較真實,沒那麽鬧騰。
在被孽魔降維打擊後,有些事他覺得他看明白了。
他發現,危險比傳說中的正義更適合那個說法: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
那些一輩子都沒趕上的,僅僅是因為他的一輩子還有點短。
當然,這不是為魯莽找借口,不是說遇到事A上去就行。而是像對暗戀的女生表白般,上,可能被拒,不上,多半永不會有答案。
周寧覺得用這個比喻挺好,順便惡心一下所謂的少年慕艾。有人覺得很純情,很美好,他覺得就是精蟲上腦只看臉。
真的跟遇事不過腦而莽上有的一品,相當的傻嗶。
不過,他也曾經傻嗶過,以及被玩過,人家見他是人間清醒,就來了個小測試,‘我還是處……’到現在,他都記得清楚,勾引,想入非非,然後就像某說唱中唱的那樣:漂亮的女生隻給有錢的凱子摸。
女生比男生早熟,更早的認識到自己究竟想要什麽,以及如何有效利用自己的長板。
女人確實是男人的課,不止一堂,只是周寧意識到這些後,發現自己已經不想去上……
對周寧而言,控制欲望,就是從控制交配衝動開始的。
但這一自律變得卓有成效,他意識到自己掌握了一些很多雄性牲口都沒有的能力。獨行的能力,不再需要羈絆的能力。
有人習慣了陪伴,害怕孤獨,他不怕,甚至漸漸變得喜歡。
就像現在,這段獨自生活,獨自跋涉,沒有見證者,更無人喝彩,但他自己很開心。還成功提升了心靈境界。
話說,心境真的是太抽象了,難以言述,甚至只要說出來,就感覺變味了。
但他確實感覺到,自己的心靈變得更強大了。
堅定、從容、充滿自信,以及一種優越感、俯視感。
俯視人生,甚至整個世界。
就像那句頗有些佛家機鋒的說法:花開見我。
自己才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線索和主因。
若沒有我,這世界的好與壞,又有什麽意義?又何必在意?
再引申一下,過好你自己就OK,別這這那那的那麽多嗶事。
他也意識到,他的思路貌似正在一步步走向自我、自大,偏激。
但他覺得這沒什麽,甚至正常。
這種正常,主要在於、它跟他的實力提升是匹配的。
心靈的實力,乃至自身的實力(可對外界造成的影響程度)。
抱團取暖、團隊生存背景下的那一套,明顯已經不適合他了。
那麽,何必在意從團隊、從群體、從社會視角而發起的評論和道理?牛羊的道理,也只是適合牛羊等群居動物,佔山為王劃地盤的猛虎,奉行的是另一套。
其次,他的自查自省意識還在,還能、並且也願意從辯證思維的角度考慮問題,那麽這就不算是特別狂傲,而是始終保持著幾分清醒。
這讓他願意認可這份心態的轉變。
而不是自我嘲諷和否定:啊,又在胡思亂想、自找別扭。
不是,這是一種明顯的轉變。
縱觀過往,心路歷程清晰可見。
早有預兆,漸漸清晰,最後完成。
這就是他的心境提升之路。
很遺憾,跟他當初想的不一樣,不是像偉人說的那樣,變成一個純粹的人,高尚的人……
不是向著聖人的方向進軍,而是從牛羊變成猛獸,從食草變成食肉,從需要依靠群體生存,變成獨活。
獨活若活的各種潦倒失敗,那麽被各種嘲笑鄙視也是活該。
反之,很成功,那就說明自有他的道理。
同時,也有了傲視牛羊的資本。
從此以後,他不需要再用牛羊的道理,來假裝自己還是食草者。
而是應該習慣嘯傲山林的活法。
換句話說,是時候正視自己的與別不同了。
在過去,他既想享受獨行的清利瀟灑,還想獲得團隊的種種好處。
團隊不是他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傀儡。
團隊無法縱容他過分的自私自利。
當然,他指的不是蟲人、影軍團、又或先鋒軍。
他指的是由活生生的人組成、每個成員都要足夠的尊重、同時又不能太過出挑逾矩的那種團隊。
過於優越也不行。
就像那些太過出色,而被踢出群的人。
當然,他如果願意為團隊負重前行,真的做到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那還有的談。
否則就一別兩寬,各自安好。省的都不安然。
所以那句話說的十分經典:先人半步是天才,先人一步是瘋子……
周寧想著他的心事,路也在不知不覺間走了不少。
像他預料的那樣,這個地區的大致格局,是農田連著農田,村鎮隔著村鎮,以道路相連。
廢鎮二號跟一號大致相似,也是外圍是大片大片的農田,鎮子周遭是菜地,他甚至看到了破敗的大棚。
然而這等展示性過於鮮明的所在,從來都是重災區,被反覆掃蕩,周寧只是看了一眼,便再無一點興趣。
接下來,周寧進行了一次為期十五日的精耕細作式拾荒。
收獲比他預期中的要好。
首先是,在第二天,就找到了物理學聖劍一把,也不曉得怎麽就變成了某戶人家房梁的一部分。
他覺得角落裡彎曲的部分,看著眼熟眼熟的,最後想辦法將至抽了出來,還真就是撬棍,品質很不錯的那種,直接成為了後來幾天拾荒的一大助力。
第六天頭上,則獲得了這次行動的最重要的一筆收獲。一口袋玉米粒。
應該是喂牲口的飼料,否則不至於使用百斤的大包。
就這一包,基本夠他喝一冬天的棒喳子粥了。
乾硬的玉米顆粒比較耐熬,使用之前最好先用水浸泡一段時間。
這都不是問題。
玉米曾是瑪雅人的主食,他小時候也吃過幾天棒子面兒,對其有足夠的親切感,沒有什麽心理障礙。
第九日,收獲了一枚打火機。不同於後來的氣體打火機,乃至一次性打火機,這個是老式的燃油打火機,銅殼,火石打火。
貼心的是,這打火機應該是被人當紀念物珍藏,還配有專門的打火石和燃油,都是未開封的,保存的也非常妥當,現在就顯得格外實用。
不得不說,有些東西,原始點反而更好。像露營燈,疝氣燈,是好,但脫離文明,就顯得脆弱不堪,不長久。
第十一日,獲得皮腰包一個。
就是有自己的腰帶,能放不少東西的那種。相當一段時間,小商販會用其來裝錢,方便找零。
這個額外的腰包,就要比衣服口袋用的更愜意舒服,不墜不卷。
十三日的重要收獲,是一個大保溫杯。
說是壺也沒毛病,這讓周寧實現了熱茶泡枸杞的那種效果。
十五日,在周寧認為二號廢鎮的價值,已經被他基本挖掘殆盡的時候,得到了一把槍,外形有些像是M1911手槍,但更大一些,也更笨重一些,用的是10MM子彈。
這一度讓周寧浮想聯翩,心說:“我特麽不是穿到輻射世界了吧?”
沒辦法,十毫米口徑手槍太經典。
當然,輻射經典的還有很多,包括綠屏電腦,嗶嗶小子,以及那句:戰爭,戰爭從未改變!
遺憾的是,這把槍貌似也是被當珍藏品的。可能其主人曾經在軍隊服役吧,彈夾裡沒有壓子彈,以保護彈簧。
所以這是柄暫時只能用於威懾的武器。
周寧沒想過要充分利用這種威懾,他不喜歡那種明明沒有,卻裝作很有的做派,更進一步說,他對那種野心遠超實力,靠弄線走鋼絲搏個大的做法,很不認可,屬於典型的老派思維,甚至在某些人眼裡,屬於活該吃苦受窮。
不過,周寧的運氣不錯。
就在他在廢鎮二號當老黃牛的時候,孽魔投放的高端戰力之一,橫掃了可以簡稱為東鎮的所在。
就是之前周寧選擇向東還是向西,向東可能是個類似鄉鎮府(人家這邊叫郡)所在地的大鎮的那個東鎮。
這位高端戰力辦事簡潔明了,乾脆利落,好心為發現的人進行心臟按摩,直接造成血管破裂,腦溢血等症狀死亡,死者往往七竅流血,看起來很瞎人。
這位高端走的不是直線,而是蛇形遊蕩,就一度遊蕩到廢鎮一號邊緣。發現無人,就繼續向南。
由於二號在西邊,不在其來回擺蕩的覆蓋范圍之內,就那麽簡簡單單的漏掉了。
至於說這個地區現存的人類勢力,他們是不會為了荒民浪費自己的作戰資源的。
導彈什麽的好貴的好吧?二十名軍人的死亡撫恤,都不及一枚導彈貴。更別說荒民。
這個時代最不缺的就是人,城市外比城市龐大近十倍的難民營就是證明。任何工作都是要多卷就有多卷,包括武裝衛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