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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後是整個人類史!》第36章 蒙古馴馬法
  第36章 蒙古馴馬法

  起源基地上方的平地上,人來人往,嫩綠的草地被壓彎了身體,特斯拉駕駛著他那輛拖拉機框哧框哧的一車又一車的拉著玄武岩,傾倒在地面上。

  粗壯的樹木一根又一根的被搬出了森林,堆積在地面上,還有一些玩家則拿著鏟子與鋤頭在努力的挖著各種坑洞,有的是用來做城牆地基的,有的則是用來做茅坑以及沼氣池的,在地面上堆起了一個又一個的土堆。

  門捷列夫也在嘗試做第二個高爐,另一個高爐則由薑野在那裡鼓火,滾滾黑煙衝天而起,隔著幾公裡都能看的清清楚楚,一片熱火朝天的景象。

  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笑容,好似有著用不完的力氣跟耗不盡的熱情一樣,活像個工業版的桃花源。

  新玩家的熱情顯然超乎了那些科學家們的想象。

  “我本來以為,即使這個世界被他們認成是遊戲,但讓他們去做這些體力勞動,也應該會有些不太情願。”愛因斯坦說,“沒想到會如此熱情,好像完全沉浸其中了。”

  “是因為從未做過的新鮮感吧。”普朗克說。

  “勞動的本就應該是愉快的,是富有成就感的事情,是一種創造價值,且自我滿足的手段。”臨城說。

  頓了頓,他繼續道。

  “但隨著工業革命開啟後,人類社會越來越發達,人口的增長,各種工種的數量快速增長,在某種名為“內卷”這種惡性競爭的大環境的加持下,人類所能創造的價值越發有限,個人的價值也就越發廉價。

  而且,當你的絕大多數的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都被“老板”所獲取後,那僅存的自我滿足感也同樣消失殆盡。

  從那之後開始,勞動變成了維持生存的手段,人們日複一日的做著同樣的工作,失去了勞動的喜悅,活成了機器人。

  人們會對於遊戲中的勞動如此熱情,感到喜悅,並不單單是“新鮮感”,而是在遊戲中,他們能夠獲得勞動者因有的尊嚴,能夠獲得勞動真正的喜悅。

  看著一顆又一顆自己砍的樹木堆積成山,而後,又變成一棟又一棟漂亮的房屋的滿足感,扛著一頭又一頭的獵物回到營地時,獲得的人們的讚賞與驚歎。

  這裡的絕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即使有著一技之長,也不過是養家糊口的手段,不受人待見,但在這裡,自己所擁有的技巧與能力,將會被予以肯定,委以重任,並且收獲崇拜與吹捧,那是一種“被需要”的滿足感。

  這也是為什麽我們站著的這片土地上曾經存在過的紅色國家會在短時間內發展成那樣一個龐然大物,因為他們每一個人都在踐行著自己的信仰,創造著自己的價值。

  這種愉悅感,是任何物質都無法給予的。

  再加上疲勞感削弱,第二天起來現實中依舊生龍活虎,更加助漲了玩家們的熱情。”

  “自我滿足,創造價值嗎。”愛因斯坦低聲輕喃,他點了點頭,“這跟我們做研究沒什麽兩樣,所謂的科學研究,其實也是一種自我滿足的“勞動”。”

  “那我大概,能夠理解這群人的熱情了。”普朗克笑道。

  “說起來,達芬奇先生去那裡了?”愛因斯坦看了看四周,好奇的問道。

  “他應該在那邊山頭畫這個營地的縮略規劃圖。”普朗克指著遠方的山頭說。

  臨城看了過去,在那山頭上,確實能看見一個戴著貝雷帽的達芬奇正站在一幅畫前畫著什麽,不過不是在畫這個營地。

  在他正對著的平原上,有趣的一幕正在上演。

  “李哥、黑狗、戒色,用力!別讓它跑了!”

  呼倫激動的喊著,四個人分別拉著一根繩頭,跟那匹嘿狗一直追去的黑馬角力,繩子是基地中獲得的麻繩,做成了一個套圈,套圈放在了地上,一頭由一個強壯的人拉著。

  一些人將馬往套圈的方向趕,只要馬的一隻腳踏入套圈內,抓住繩子的人用力一拽,就能把馬套住。

  蒙古人套生馬還有一種方法,就是使用套馬杆,就是用一根白樺木製成的結實的木杆,木杆的一頭綁上皮繩。

  善騎者騎著駿馬,手持套馬杆追逐野馬,並且將繩子套在馬頭上。

  古代戰爭與長途遊牧的需要,古代蒙古人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把馬匹調教成可以役使的交通工具和戰爭機器,他們有著最高效簡潔的蒙古馴馬法。

  “在拉了在拉了,你不知道這頭馬的力氣有多大!”嘿狗一邊用力拉著,一遍抱怨道。

  “消耗它的力氣!”呼倫說。

  他的眼眸死死盯著那匹馬,摸著繩子就走了過去,然後死死的抓住他的鬃毛,讓它動彈不得,在這匹馬的掙扎下。

  他抓著鬃毛將那繩圈松開,而與此同時,他伸出了腳,鉤住了那匹黑馬的馬腳,像是摔跤一般,用一種巧勁令它摔倒在了地上,塵土飛揚。

  黑馬反應速度很快,以最快的速度就從地上爬了起來,而呼倫也趁著它從地上爬起來的空隙,直接坐上了馬背。

  黑馬憤怒的嘶吼著,前後蹬腿想要將馬背這人甩下去,但呼倫是什麽人?從三歲開始就在馬背上睡覺了!他在馬背上比他家的床都穩!

  他一隻手抓著馬的鬃毛,雙腿夾緊馬腹,穩如泰山,而另一隻手則拍打著馬的屁股,一邊拍打著還一遍喊著。

  “架!架!”

  馬是一種比較神經質的動物,膽小,易受驚嚇,“架”是分貝最強的“爆破音”之一,能刺激馬興奮。

  是的,呼倫依舊在刺激著這頭馬,讓它的反應越發激烈,而最終的目的,則是消耗它的體力。

  它嘶吼著,向著遠方的平原狂奔而去,這匹馬依舊未曾被馴服,它奔跑的方向是不可控的。

  但在外人看來,呼倫像是已經馴服了這匹馬,縱馬在這平原上狂奔,狂風吹拂著他的發絲飛舞,好不快意!
  “牛逼!!!”

  嘿狗跟李哥異常興奮,在一側加油呐喊著。

  黑馬見自己甩不掉背後的人,它便將前腿騰空,大聲嘶鳴著,四周的野馬也跟著悲鳴,令周圍看著的人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覺得下一秒,呼倫就會從馬背上掉下來。

  但是這種擔心是多余的,呼倫死死抓著黑馬的鬃毛,前身貼著馬鬃,絲毫不動,最終,那匹馬失去了力氣,似乎是認命了一般,速度逐漸慢了下來,變化了步伐。前後蹄一順交錯前行,隨後停下了腳步,輕輕喘息著。

  而呼倫則從馬背上跳了下來,溫和的用手順著它的鬃毛,安撫著它。

  嘿狗與李哥、戒色等人也從不遠處小跑了過來。

  “牛逼!跟拍電影一樣,太帥了!”嘿狗在一側興奮的跳腳喊道。

  呼倫笑了笑。

  “這就算馴服了嗎?”李哥好奇的問道。

  “還不算,野馬的性子烈的很,現在只是跑累了,懶的跑罷了,馴服是一回事,馴馬又是一回事。

  這其中的學問多的很,不同用處的馬有不同的訓法,現在先給它戴上籠頭、馬絆、馬嚼子,讓它習慣習慣。”

  呼倫摸著那匹馬,眼中閃爍著微光。

  “這還是匹天生的走馬,好東西。”

  “啥是走馬?”嘿狗好奇的問道。

  “一種獨特的步伐,一般是需要馬匹經過後天訓練,也是讓馬走對側步,類似於人的競走,懂這種步伐的馬,崎嶇山地如履平地。

  用這種步伐走的馬,特別經得起長途跋涉,可以長期保持一定速度,是蒙古帝國三次西征得勝的原因之一,每個蒙古騎兵都配上三四匹戰馬,用走馬的速度日夜行軍,這個速度可以一個月不變。

  用它來育種,以後一定可以生出具有走馬天賦的馬。”

  目前陸地上的所有動物的基因基本上都來自於人類儲存的基因庫,所以,這些野馬雖然是野馬,但它們身上流淌的基因源頭,就可能來自人類訓練過的“走馬”。

  “一般情況下,具有走馬天賦的馬,只有父輩會走馬才有可能,野生的天生會這種步伐,一百隻裡面都不好找到一隻。”呼倫說。

  “遊戲麻。”嘿狗笑道。

  “你不說我都快忘了這是遊戲了。”呼倫道,他摸著面前的黑馬,感慨道,“雖然馬不會說話,但它們的智力其實不低,想要在動物身上營造出那種靈動感,是要比人難的多的多的,但這匹馬,就跟真的馬一樣。”

  他看向李哥,“馬絆、籠頭還有馬嚼子呢?”

  “那是啥!?”李哥一臉迷茫。

  呼倫臉上的笑容一滯。

  “什麽都沒有你讓我來訓個錘子的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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