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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後是整個人類史!》第84章 基因(六更求首訂!)
  第84章 基因(六更求首訂!)
  “這就是,普羅米修斯?”

  在普羅米修斯基地第三層的深處,科學家們與臨城站在一個二十多平方米的空間內部,失神的看著中間的圓柱體。

  圓柱體不大,大概高一米左右,寬度也只有幾十厘米,中滿是液體, 一顆充滿紋路的大腦漂浮在那裡,上面插滿了數百根管子,而在這圓柱的下方,一位穿著白大褂無頭骷髏正躺在一張椅子上。

  他的雙手平放,背靠著椅背,沒有任何掙扎的痕跡, 白大褂平整光滑,像是在生前特地熨平過, 一絲不苟。

  臨城甚至能想象到這位科學家死前的最後一幕,吃完最後一頓晚餐,洗了個澡,理了理胡子,打理的一絲不苟的躺在了這張靠椅上,平靜且坦然的迎接死亡。

  或者說迎接一個,看不見盡頭的未來
  臨城聽女媧描述過普羅米修斯,在最初的計劃中,普羅米修斯是一個通過量子網絡鏈接的龐大智慧集合體,這些科學家們至少可以在精神世界一起交流。

  但主量子網絡斷開後, 普羅米修斯就變成了一個牢籠, 一個不知道刑期的牢籠。

  統一戰線給了這些科學家自殺的權力,但是顯然, 眼前的普羅米修斯系統仍在運轉,就說明,他還在堅持著, 等待著將自己的知識留給新人類的一天。

  起源基地中也有普羅米修斯, 不過, 因為忙碌, 以及前往普羅米修斯所在地實在實在麻煩,臨城以及四周的科學家們還沒有時間去看過。

  這是他們第一次見到普羅米修斯的真容。

  沒有危險,也沒有什麽複雜的機器。

  但卻如此有衝擊力。

  “智慧之神有很多,光希臘神話中就有雅典娜跟墨提斯,但承載人類智慧的機關,卻被冠以普羅米修斯之名。

  之前我不明白,但現在我明白了。”

  普朗克緩緩開口。

  “普羅米修斯為了將火種帶到人間,反抗了宙斯,也因此受到宙斯的懲戒。

  宙斯用一條永遠也掙不斷的鐵鏈把他縛在一個陡峭的懸崖上,讓他永遠不能入睡,疲憊的雙膝也不能彎曲,在他起伏的胸脯上還釘著一顆金剛石的釘子。

  此外,宙斯還派一隻可惡的鷲鷹每天去啄食普羅米修斯的肝髒,白天肝髒被吃完,但在夜晚肝髒會重新長出來。”

  普朗克抬起頭,看著那看上去充滿著生命的大腦。

  “他失去了自由,承受著看不見盡頭的痛苦, 但對於他來說,相比於將火種帶到人間, 為人類造福,他所承受的痛苦全都不值一提。”

  “查爾斯·奧斯汀·比爾德曾經說過:天空黑暗到一定程度,星辰就會灼灼生輝。”

  愛因斯坦同樣注視著那大腦開口道。

  “往往只有在最低谷,最昏暗的時候,人類才會徹底覺悟,而此刻希望就會以最閃耀的姿態出現在人們的面前。

  在那個時代,他們應該就是那些閃耀的希望。”

  “可以用以太粒子的意識轉移技術給他們提供身體嗎?”普朗克問道。

  “不好說,畢竟玩家是完整的,而他只有一個腦子,他是否還存在意識?我們接觸到的普羅米修斯究竟是他的意識,還是他的“記憶”?
  亦或者說,意識的定義究竟是什麽?
  這些都是我們要搞清楚的問題。

  而且,機會可能只有一次,如果冒然轉化,甚至就連這個大腦的存在都無法保證也說不定。

  至少,要等我們都學了裡面的知識,再征求他們的意見才行。”愛因斯坦說。

  科學家們點了點頭。

  臨城轉過頭,看向人群身後一位長相粗獷的年輕人。

  “達爾文先生,這就是您今後的老師了。”

  達爾文回過神來,點了點頭。

  “在我那個時代,科學家們費盡了心思想要證明神的存在,沒想到,竟然在這個時代被真的證實了。”

  他看向臨城,“穿梭時空,分解與重組物質,這個世界上如果有什麽能被稱之為神的話,應該就是你手中的原始以太粒子了吧。”

  達爾文看了看四周,感慨道,“真是個美妙的時代啊。”

  在西方,最早的科學家其實都是神職人員,就連“科學家”這個單詞都是他們起的,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用科學的手段,去研究神的存在。

  很多科學家其實都是神學家,牛頓就是一個相當虔誠的基督徒。

  所以在某一段時期,科學誕生之後,人們從未懷疑過神的存在,一直到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動搖了這種認知。

  西歐科學起源神學幾乎是必然,因為那時候只有貴族和神職人員識字,一群從識字開始就讀經書的人肯定相信神。

  “您在這個世界,會見到更加美妙的東西。”愛因斯坦笑道。

  達爾文點了點頭,“帶我上去吧,我想跟他好好聊一聊。還有就是,我對於你所說的可以開啟人類進化之路的融合技術很感興趣。

  不過,你知道的,我暈血,一些生物的解刨工作”

  “當然,這一點我們很清楚。”臨城笑道,“達芬奇先生會與您一起研究融合技術。”

  達爾文出生在一個醫學世家,他的父親很期盼他能子承父業也成為醫生。

  但是,他對醫學並不感興趣,每日裡不是到處閑逛,就是到處打獵遊玩,讓他的父親非常不滿意。

  再加上達爾文有暈血的毛病,達爾文的父親不得不妥協,讓他退學,進入劍橋神學院,希望他能成為一名能自力更生的牧師。

  當時研究生物學的主要人群正是牧師。遺傳學之父孟德爾,也是一位牧師。

  當時,研究生物學的主要學說是自然神學,神學家們相信研究生物的特性,可以幫助人們更好的理解造物者的仁慈,凸顯造物者的偉大。

  所以,很多牧師都是生物學家,不過當時人們稱他們為博文學家。

  而達芬奇就截然相反了,他這輩子乾過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解刨了,他解刨的各種動物的屍體,甚至比他畫過的畫都多。

  當然,這也是達芬奇自己要求的。

  在臨城的身後,達芬奇對著達爾文露出了一個友善的笑容,隨後伸出手。

  “你好,我是達芬奇,很高興與你共事,你的物種進化論,我已經拜讀過了,很精彩。”

  “列奧納多.達芬奇.文藝複興時期的萬能之人。”達爾文略顯失神的看著達芬奇,隨後,他略顯激動的伸出手握了握達芬奇的手,“我也看過你的筆記,我很多家人都是醫生,您的解刨圖,對於醫學發展至關重要!”

  “走吧,一起去見見這位伯利克博士。”達芬奇抬起頭,看著容器中的腦子,“自從見過了他的改造技術下的人類,我就對他無比好奇了。”

  達爾文也點了點頭,“走走走!”

  二人相伴一同走出了這間密室,回到了第二層的生物實驗室,躺在了臨城為他們準備的培養倉內。

  量子信號鏈接了他們二人大腦中的芯片跟普羅米修斯系統,讓他們進入到了一個全新的世界中.
  那是一間教室,很空曠,只有兩張桌子,分別坐著達芬奇跟達爾文,而在他們的面前的講台桌上,則站著一位穿著白大褂,頭髮花白的老者。

  他正靜靜的打量著眼前的兩人,兩人也在打量著他們。

  “終於來了嗎。”伯利克輕喃著。

  他沉默了半晌,隨後才道。

  “你們,知道這裡是什麽地方嗎?”

  “伯利克先生。”達芬奇道,“我們該知曉的都已經知曉了,不用廢心思解釋,我們進來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了解您的人體基因改造的技術。”

  伯利克點了點頭,“那我也就不浪費時間了,維持這個狀態還是挺費精力的,在那之前,我要確認你們學到了哪裡,你們,知曉達爾文的進化論嗎?”

  達爾文與達芬奇對視了一眼,隨後點了點頭。

  伯利克頷首,拿起粉筆在背後的黑板上開始畫起了一個雙螺旋結構。

  “它的名字叫做DNA,是掌控所有人類命運的東西。

  它,以及它所包含的東西,支持著生命的基本構造和性能。儲存著生命的種族、血型、孕育、生長、凋亡等過程的全部信息。

  生物體的生、長、衰、病、老、死等一切生命現象都與基因有關。它也是決定生命健康的內在因素。

  生物的進化過程和生命過程的不同,就是因為DNA和基因運作軌跡不同所致。

  達爾文的進化論提出100多年後,基因研究的大門徐徐開啟,進化論遭到基因的強力挑戰。

  在一個叫理查德·道金斯的家夥的銳利剖析下,進化的涵義突然變得令人不可思議的陌生。

  道金斯提出一個驚世駭俗的觀點:進化的單元可能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基因。

  在他的基因中心論中,大千世界真正的統治者是構成我們身體的基因,生命的個體反而成了基因主宰者的生存機器。

  “人類(包括所有生物)除了是暫時幸存於世的機器之外,什麽也不是,像汽車那樣,是為他人的利益而前進。”道金斯這樣認為。

  所有生物的個體和群體就像是天空中聚合的雲彩,轉瞬即逝,而基因是永恆的。

  它把每一個生命當作生存的機器,驅使著生命為自己服務。

  當一個生命消失,它又轉到另一個身上,所有生命的繁衍和演化,都是基因謀求自身生存的結果。

  基因為達到生存的目的會不擇手段。動物照料它的後代,從生物個體的角度來看,這也許是一種利他行為。

  但是正是因為基因控制著這種行為,它才能通過動物照料後代的這種利他行為完成自身的複製,使其自身得以生存。

  所有在生物個體角度看來明顯是利他行為的例子,均是基因自私的結果。

  基因是如何面對生存競爭的呢?道金斯列舉了大量的動物行為,生動地描述了基因如何通過博弈,不斷建立更為完善的生存策略。

  博弈的前提是所有的競爭者都隻為自己的利益考慮。所謂自私,不過就是爭取自身的生存。

  為了自身的生存的策略是多種多樣的,並不只是把對手吃掉一種。比如,“如果你比對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對手大,就進攻”。

  恃強凌弱,逢善者欺,逢惡者怕。這就是我們人類非常熟悉的一種生存策略,誰膽敢打破這一切,必定頭破血流。”

  看著面色逐漸嚴肅的兩人,伯利克笑了笑。

  “這是一個相當冷酷無情的進化故事,許多人在聽到這個故事以後心中都產生過短暫的迷茫,如果人類只是承載基因的機器,那麽活著又有什麽意義?
  但我認為,正是生命的虛無才襯托出生活的可貴,經過幾百億年的沉睡之後,生命讓我們睜開眼睛看到這樣一個欣欣向榮的星體,閃爍著絢麗的色彩,充滿著勃勃的生機,並在陽光下度過我們短暫的一生,難道不是一種令人陶醉的享受嗎?”

  “動物或許是基因的奴隸,但人類不是。”

  達芬奇看著伯利克道,“恃強凌弱,逢善者欺,逢惡者怕,這些在人類當中確實存在,但也同樣存在著打破這一切的人。

  在所有動物中,也只有人類會站在無法擊敗的敵人面前,向它發起進攻。

  人類之所以凌駕於所有動物之上,就是因為我們克制住了本能,克制住了獸性,讓人性凌駕於獸性之上。”

  “你很聰明。”

  伯利克點頭道。

  “人類之所與動物不同,就是因為我們大腦中的“智慧”,它不受基因操縱,並且使得人類擁有了自我。

  而如今,智慧也將使得我們實現操縱基因的可能。”

  伯利克轉過頭,繼續在黑板上書寫了起來。

  “今天科學家對進化的理解已經遠遠超出了當年在“貝格爾”號船上苦思冥想的青年達爾文所能想象的內容,但關於進化的思考仍沒有停止。

  基因有兩個特點:一是能忠實地複製自己,以保持生物的基本特征;

  二是在繁衍後代上,基因能夠“突變”和變異,當受精卵或母體受到環境或遺傳的影響,後代的基因組會發生有害缺陷或突變。

  絕大多數產生疾病,在特定的環境下有的會發生遺傳。也稱遺傳病。在正常的條件下,生命會在遺傳的基礎上發生變異,這些變異是正常的變異。”

  “這就是生物進化的本質。”達爾文低聲輕喃,他的眼神略顯迷離,“基因嗎,真是神奇又美妙的東西啊。”

  伯利克笑了笑,繼續道,“但基因的異變不是那麽容易產生的,在異變到某種程度的時候,會陷入停滯。

  就比如人類,已經十萬年沒有產生過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大進化了,我們現在的大腦,跟十萬年前的人類大腦其實沒什麽區別。

  唯一的區別,就是我們有這十萬年間,一代又一代的人類所積攢的知識,我們之所以比他們聰明,只不過是因為我們的見識比他們廣,知識,即智慧。

  我們的基因被上了“鎖”,讓我們的身體存在了一個“極限”。

  正常情況下,這種鎖沒有任何打開的可能,但直到某一物種的出現。”

  “阿波菲斯。”達芬奇說。

  “沒錯。”伯利克點頭道,“來自地外的外星生命,也是導致人類文明滅亡的元凶,它的內部也存在基因,而且,不同於地球。

  它的基因相當活躍,正常生命需要花上百萬年的進化,它或許只需要幾個月,甚至是幾天,它沒有基因鎖,或者說,它的基因鎖在相當遙遠的地界。

  我的改造技術技術也是基於此,將阿波菲斯的基因與人類的基因融合進行特定的編輯,讓人類也擁有了這種不斷進化的能力。

  不斷的進行力量鍛煉,力量會越來越強大,將會遠超人類的極限。

  甚至,在基因編輯的同時,還可以融合進其余生物的基因特點,比如融合獵豹的基因,讓人類的速度更快,融合巨熊的基因,讓人類的力量更強亦或者嗅覺更加靈敏。”

  “可以變身成熊跟獵豹?”達芬奇想起了那狼人。

  “正常情況下,如果單單融合阿波菲斯,人類的進化是全方位的,只不過會因為鍛煉方向的不同而有些許差距。

  而融合動物基因的目的就是為了在這種全方位進化的基礎上,增加一些突出的方向。

  朝著這個方向,借助著阿波菲斯基因不斷進化的特點,你甚至可以比獵豹更快,比熊更加強壯。

  正常情況下,可能會有形體上的變化,但總體還是人形。

  不過,如果將動物基因編輯到形體基因上,可能會有大的形體變化,變成獸人,動物的利爪以及牙齒都是很獨特的武器。

  不過正常人都不會選擇將自己變成怪物,更何況數據還不會有太大提升。

  在舊紀元時期一些科學家還研究出了在獸人與人之間自由轉化的獸人化改造藥劑。

  這種基因改造劑可以讓人類保持人形,又能在需要的時候變身成獸人應對戰鬥,不過也有缺陷,那就是人類姿態要遠比獸人形態弱小的多,這就很危險。

  而且,變身需要的時間太長了,敵人可不會等待你變身完成。

  就實用性而言,獸化都不是最佳選擇。。”

  達芬奇點了點頭。

  “怎麽編輯基因?”

  達爾文激動的說,他感覺,一個新世界的大門正在向著他緩緩打開,一個只有神才能掌控的力量,正在向他開放。

  那是,生物方向的絕對真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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