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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帳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第432章 陳姐是專業的,怎麽可能被抓!
  第432章 陳姐辟謠了,陳姐被打臉(求月票)
  只要花錢,魔都這裡的律師很多,這裡匯聚全國的頂級律師,業界頂級的紅圈所基本上都是集中在幾個地方的。

  魔都就是其中一個!
  方大狀的好友老孟已經來到了京州。

  沒錯,這次陳麗的公司直接就找到了他,因為他很專業,而這個案子也很特殊,是可以吹牛的時候都能多吹幾句的特殊案例。

  當事人是律師,然後在網上公開傳播犯罪方法,結果因為這個罪名被抓了。

  律師和律師之間的區別,有的時候比律師和普通人之間的差別還要大,這不是在瞎說。

  目前這個階段還是要取保候審的,對方比較急,保證金多少都無所謂,只要能讓人出來就行。

  那就好辦了,事情本身也不是很嚴重。

  只是從社會危害性來說,好像確實有點問題……

  因為這個事情真的可大可小,如果有的人真的按照你這方法拿到了對方的彩禮,又因為沒有辦法證明她是騙彩禮而沒辦法,那對於社會秩序都可能造成影響。

  你想想,哪天有人遇到這個事,沒有采取合法的維權手段,或者是合法的維權手段沒有辦法維權,那他會怎麽辦呢?

  那就會回到最樸素的法理思想,用物理的手段來做一些事了。

  你說這算不算社會危害性大呢?
  而且本身這個罪名就屬於刑法中擾亂公共秩序罪之中。

  好在現在還沒有引發什麽嚴重後果,最後判緩刑的可能很大。

  所以取保候審應該問題也沒那麽大。

  但是在開始之前,老孟還是打算和自己那位老友聯系一下。

  雖然自己那位老友現在在網上不顯山不露水,但是在學術方面,已經有了不小的突破,最關鍵的是,他每次的研究都能有具體案例實踐……

  最經典的大規模訴訟,或者是一些隻存在於理論上的訴訟,放別的法律人士身上根本沒可能拿到第一手的資料,因為本身就是理論上,現實中根本沒辦法實踐。

  比如和快遞公司的糾紛,比如旅遊時候出現的問題,比如人肉搜索網絡暴力等等。

  律師們也想轟轟烈烈的乾一炮,但他們做不到。

  可自己這位老友做到了,都成為了經典案例,所以研究方面自然而然有了突破。

  “喂老方,我老孟,對又接了一個案子,來京州了,挺奇怪的一個罪名,以前我們在魔都都很少見……”老孟在那裡隨口說著。

  只是說到這裡的時候突然感覺到了不對!
  很奇怪的罪名,京州……老孟倒吸了一口涼氣,霧草了這來的時候怎沒想到這個方面呢!

  “老方,我不和伱說別的,我隻問你一個問題,你知不知道一個叫陳麗的律師?”

  電話裡傳出了方大狀低沉的聲音:“知道。”

  老孟:“……”

  不是啊老方,怎麽每次這種事都有你啊!
  沒法聊了,老孟掛掉電話仰天長歎,這還讓不讓人玩了!
  辦公室內,方大狀放下手機,嘴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微笑,刑法,從來都是讓人畏懼的……

  一晃的功夫距離陳麗被抓已經有好幾天了。

  樊冰的案子開庭審理,早已經從輿論中心擺脫的曹忠波和父母來到了法院。

  他來法院並不是說要怎樣,主要是父母已經知道了這件事,他老爹差點進了醫院,一家子的血汗錢,那真的不是一句話就能帶過去的。

  一些爛尾樓開發商,真的可以說,要不是不知道他們的行蹤所在,早就被人通過自然法的思想給解決了。

  “六個錢包”湊起首付,再貸一筆錢,完了房子爛尾,租的房子要給錢,貸款還要繼續還,“六個錢包”已經見底。

  稍微是個人都能知道,這要是被撞見了會是個什麽情況……

  所以,曹忠波特別想知道這個案子的結果,那二十萬會怎麽解決,如果對方花了這二十萬怎麽辦……

  較真,從來都是一個難題。

  庭審開始了,因為可以算是最近比較火的一個案子,所以像是吳大媽這樣的人早早地就等著了。

  光明區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是:五年有期徒刑!
  舉證質證階段並沒有什麽意外,只是對於錄音,李律師提出了自己的異議。

  “對於其真實性存在異議,這條錄音是對方當事人通過一些手段來錄製的,可以認為其程序上有瑕疵,所以並不能作為證據!”

  李律師的辯護觀點是,樊冰主觀方面的惡意並不大,她並不是說就想把這二十萬據為己有,而是想著讓曹忠波來打官司,決定錢的歸宿。

  因此不能以二十萬來作為量刑依據。

  二十萬算得上數額巨大了,起步就是三年,而如果能弄得低一點,那量刑方面自然就能少很多。

  對此公訴機關的回應是,無法證明樊冰並不是要據為己有,因為根據現有的證據證明,對方就是要拿這二十萬的。

  樊冰坐在被告席上,一臉木然,好像一個行屍走肉。

  她在看守所的這段時間裡已經哭了無數次,這會兒只是看著盤聽席,她已經發現了曹忠波和對方的父母。

  你要說她現在的心情,很複雜,愧疚,怨恨,傷心,以及後悔等等情緒交織在了一起,隻想著,如果自己當初不離開對方,現在會怎樣呢。

  答案是自己肯定會離開對方的,因為她根本看不上曹忠波。

  但現在說什麽都晚了,刑法從來不會給人後悔的機會!

  同樣,王彩霞一行人也發現了對方,但她現在已經不敢看別人。

  因為就是他們家對不起人家,剛剛還結了親家訂婚呢,一轉眼就反悔了,還把人家的錢拿著不給……

  李律師的辯護更像是在走過場,他從頭到尾隻提出了這一個辯護意見。

  最後陳述階段,樊冰開口道:“我……我沒有想騙他,我只是想彌補一下我的損失。”

  她覺得自己和對方在一起確實有了損失。

  庭審結束了,休庭之後審判長宣判。

  “本院認為,被告人樊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辯護理由不能成立……”

  “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樊冰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二、追繳被告人犯罪所得人民幣二十萬元,退賠給被害人曹某。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接到判決書的……提起上訴。

  聽到這個判決,原本還能保持著冷靜的樊冰頓時再也沒辦法了,五年啊,法院采納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直接按照二十萬的標準來的。

  而且非但如此,罰金四萬元,還得把之前的二十萬追繳回來,退給對方。

  旁聽席上的王彩霞再也站不住,眼前一黑就暈了過去,她沒辦法接受這個現實,為什麽還要罰款呢?

  而在另一邊,曹忠波一家三口激動到不能自已!

  終於,終於可以拿回自己的錢了!

  一邊是歡呼雀躍,另一邊則是死氣沉沉,法律再次維護了秩序。

  讓犯罪者痛哭流涕,讓被害人歡呼雀躍,這才是法律真正的內涵吧,台上的審判長也有點欣慰。

  可惜無法拍照。

  樊冰這邊沒有提起上訴,李律師必須得有律師費才會幫忙做二審,雖然會有法援律師,但基本上這已經定格了。

  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二審法院很大可能就是維持原判。

  曹忠波第一時間將這個好消息發給了王道仁,沒有這位王律師,他的事情又怎麽可能辦的這麽好。

  網上那些關於彩禮糾紛的事他都看了,十八萬彩禮給出去才多久,六萬就沒了,而且對方還不執行,真的是能活活把人氣到爆炸。

  公司內正在幫人做谘詢的王道仁看到消息,同樣笑得很開心。

  以前沒體會過,現在發現,把人送進去,同樣是一種修行,怪不得方大狀會那麽熱衷呢,這種感覺真的蠻好。

  一切都很順利,對於老孟來說也是這樣。

  陳麗跟著老孟走出了看守所,神情還帶著一絲恍惚。

  這地方真不是什麽好地方,好人誰來這地方啊。

  繳納了足夠的保證金之後陳麗取保候審了,她的情況符合取保候審的第二個條件:有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老孟將手機遞給了對方:“你們公司要找你。”

  陳麗沒有拒絕,她知道公司費了這麽大勁兒幫她,肯定是要有什麽事的。

  很快電話接通,梁總帶著一絲疲憊的聲音響起。

  “現在網上的風波有點大,你需要露個面,然後發個聲明,證明你沒有被抓!”梁總很快說道。

  “可是梁總,我現在……”

  陳麗的話還沒說完就被打斷了。

  “陳麗,當初的合同是你和我們簽的,而且你還改了不少,但是我們有過約定的,出現這種狀況,你必須得進行辟謠!”

  他們知道這樣做肯定不對,但是,在公司的利益面前,這些都得靠邊站。

  陳麗猶豫了,確實雙方之間有合同在,她如果不幫著辟謠,公司損失很大的情況下,肯定會找她。

  而她這次很可能是會判緩刑,所以到時候這個債務躲都躲不開。

  律師又如何,懂法又如何,涉及到了利益,這真的不是你律師就能怎樣的。

  會計也懂得多呢,提籃橋那裡還不是一堆進修的。

  給老板看的帳是一種,給稅務那些看的帳又是一種,給投資人看的帳又是一種,這年頭的花樣太多了。

  沒辦法,只能幫著辟謠了。

  很快回到了酒店,好好整理了一番,陳麗拍了個簡短的視頻。

  “各位家人們大家好啊,我是陳麗,聽說我被抓了?我居然都不知道,好了,謠言止於智者!”

  很簡短,只有十多秒,然後便把這個視頻發到了帳號上。

  一起發出來的還有公司專門寫的“嚴正聲明”。

  “近日,有部分網絡用戶在網上……造成了極大影響,因此,辟謠如下:”

  “陳麗女士的一切工作都在正常進行。”

  “對於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部分,已經采取了證據保全措施……”

  內容和以前的辟謠聲明都差不多,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來維護合法權益。

  辟謠嘛,必須得弄全了。

  但可惜,真的大規模告起來的,現在有且只有一個阿毅……

  一則嚴正聲明,再加上陳麗的短視頻,瞬間引爆了網絡!
  這段時間本身“信謠黨”和“辟謠黨”都已經吵的不可開交,這麽一條消息出來,那辟謠黨直接爆殺!

  聲明沒什麽,關鍵是陳麗發了自己的視頻,證明自己確實沒事。

  主要還在視頻裡亮出了時間,保證是熱乎的。

  很短的時間內,那些“造謠的”人被懟到再也說不出話來了。

  王夢夢現在已經激動萬分,來了,終於來了!
  我就知道陳姐是肯定不可能出現問題的,她這樣的律師,水平說不定比那個什麽方許鏡還高呢,怎麽可能被抓。

  “你們說話啊,怎麽不說了,之前不是很能說的嗎,我都說了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結果你們就是在那裡亂說,現在好了,等著被起訴吧!”

  “我真的很懷疑你們到底是什麽居心,不出來道個歉嗎?”

  在網上不斷發一些話,發的興起,王夢夢直接到那個阿毅的評論區開始發。

  像是她這樣做的不在少數,因為他們覺得,終於有人可以製住阿毅了!

  甚至有人認為,“陳麗被抓”的謠言就是阿毅傳出來的!

  很合理的推測,因為阿毅現在的人設要崩了,他沒辦法對付陳麗,所以只能造謠,讓陳麗的名譽受損。

  你還別說,這種話信的人不少呢……

  一邊倒之下,京州,周毅接到了楚藍的報告,他自己都有點懵。

  “不對啊,之前那位陳警官還和我說,人已經被刑事拘留了,怎麽現在就又在外面,還辟謠?”

  楚藍也是一臉疑惑道:“那不應該周總,你看人家都發視頻了,聽說還開了大概幾分鍾的直播來證明自己,說明肯定沒被抓。”

  周毅開始沉思了……等等,不至於吧,他們膽子這麽大?

  趕緊一個電話打給了民警陳麗。

  “喂,陳警官,我周毅啊,那什麽我問個事,你們不是抓了那個陳麗……網紅律師嘛,怎麽現在人家在外面辟謠說自己沒被抓呢。”

  “取保候審了?行,我把具體鏈接給你發過去,你們先看看。”

  掛了電話,周毅趕緊把一些評論很多的新聞發到了民警陳麗的微信上。

  對,就是要那種“力挺姐姐”的言論,必須得讓警察們看到。

  咱其實是個好人來著。

  派出所內,陳麗帶著好奇點開了那些鏈接,隨即直接愣住了。

  這……為什麽會有這麽膽大的人呢?

  …………

  ps:雙倍期間,還是老規矩,兩千月票加一更,上月的月票加更月初已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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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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