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熟人?仇人!(補27號欠更)
雖然我們一再強調,輿論不能干涉司法,但是呢,當某個案子被放在眾人面前,各個細節都被各種打量的情況下,怎麽判都會被罵。
那就要重新想想那兩句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到了法院判決這一步,規定是什麽那就按規定來就行,證據不足就是證據不足。
只是這個標的數額太大了……
湯朋成辦公室,一個大概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坐在那裡侃侃而談。
這案子太大了,阿福公司根本不可能讓法務去打,畢竟法務的水平相對於這些專業的訴訟律師還是差了很多。
所以阿福公司專門委托了深市一家知名律所的律師,呂祖雄!
此刻,湯朋成開口道:“呂老師,這個案子真的只能拜托你了,我們這邊已經沒辦法,證據什麽的你也看到了,就這些。”
“唉,現在說什麽也遲了,但是案子絕對不能輸的呂律師,這案子要是輸了,我們公司都不好承受。”
呂祖雄點點頭道:“湯總,我肯定是盡力而為,至於結果如何肯定不好說,主要對方那個律師,那個姓方的,他的水平挺不錯。”
“但是有之前最高法的判例在,這種巨額的賠償,我們還是有希望的。”
呂祖雄是律師,但他相對來說更加相信一些別的東西,他認為這樣的案子,要考慮的東西從來都不是法律。
如果這標的額只有五百塊,那法院直接就會促成調解。
而一千多萬,國內還沒有過這樣的先例。
這樣的案子可不好弄,一個不慎就會丟人現眼,但是呂祖雄無所謂。
畢竟對面是方許鏡,是他當初同校的學弟。
盡管比他低一級,但在上學那會,學校都知道方許鏡,卻沒人知道他呂祖雄。
最重要的是,大學時期有一次辯論會,自己這邊的幾個人,被對方一個辯的啞口無言。
這次居然敢弄出這樣的案子來,那就好好碰一碰吧!
簽了合同後呂祖雄離開了辦公室,他的助理在身邊問道:“呂老師,您和那個方許鏡認識嗎?”
他剛剛也是聽自己師傅的發言感覺好像師傅和對方認識。
那可是現在熱度很高的大牛!
呂祖雄聞言笑了笑道:“當然認識了,我當初還和他辯論過,他……確實很有水平,我不是在亂說。”
這話就很有意思了,他確實很有水平,但我還和他辯論過,言外之意就是,你看我也不差。
助理點點頭,覺得自己跟對人了,這以後出去了還能吹一波。
二月二十一日,距離大年三十只剩下了不到一周。
周毅早早地從酒店床上爬起來,不知道為啥,最近睡覺老是能夢到女人,就是看不清臉,倒是看身材,感覺和周菜鳥挺像……
這大概就是命吧。
就真的很巧,方大狀的法歷上寫著,今日宜開庭!
這讓周毅懷疑,法院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法歷,否則沒道理會這麽巧。
今天開庭他是原告,所以需要早點去法院。
前幾天那個姓羅的法官還專門打電話詢問是否接受調解,周毅直接告訴對方,他們已經談過了,不可能調解。
那就等著開庭吧。
據說這個官司又要直播審理,看樣子也是為了讓網上的輿論小一點。
伱們親眼看到了,那做出了那樣的判決也就可以理解了吧。
雖然周毅覺得沒用,因為網上這些人,那面子比什麽都重要,哪怕說錯了,也不可能給你承認錯誤……
下樓,方大狀和周欣然已經在一樓等著了。
“起來了?走吧,今天會很熱鬧的。”
方大狀丟下一句話便起身往外走,周毅趕緊跟上。
今天確實會很熱鬧,因為網上已經為這個案子吵了很久。
一千多萬的賠償金太吸引目光了,有很多法學教授直接斷言,這個案子如果真的判賠了,那絕對會成為標杆!
連市場監管的小崔等人也在關注著這個案子。
網上的言論火藥味十足,反對人認為,如果這都能被支持,那以後大家只要發現有欺詐行為,就直接買個小目標,然後就坐等發財就行。
而支持的人則認為,這些動不動就搞欺詐的公司,就應該這麽搞他們!
否則人家肆無忌憚想怎麽搞就怎麽搞,完了每次罰款都是不痛不癢的那點錢,對於一家年營收那麽高的公司,罰個幾十萬,真的不會被當回事。
但是呢,罰款多少都有具體規定,相關部門也不可能隨便亂罰。
而在這中間體現出來的意思就是,很多人都默認,阿毅應該是有報復的想法。
但具體在這件事裡有沒有體現,得看證據。
當然,針對魚反對者的擔心,一些律師很快就有了解釋。
相對其他的“惡意討薪”之類的詞,“惡意訴訟”是真實存在的。
而且一旦認定你存在“碰瓷維權”亦或者是“惡意訴訟”等情況,法院有可能做出處罰,被告方也可以提出反訴,要求賠償“惡意訴訟”帶來的損失。
所以真的不是說你哪天弄個小目標想起訴就起訴。
提起訴訟,本身就意味著你要承擔訴訟不利的義務!
比如周毅在這個案子裡的訴訟費,固定證據的公證費,以及提起訴前財產保全的保全費用,都是要承擔的義務。
一旦你這案子被查清楚說是惡意訴訟,那這些錢都別想要了不說,還可能面臨罰款和賠償。
只可惜,反對的人是不聽的。
“我不管你們說的那些什麽,反正阿毅就是不對,我以前一直覺得他是那種為了公平而較真的,但是現在我覺得很惡心,他這樣做破壞了在我心中的形象!”
“那個阿福公司確實不對,但他就能這麽搞?”
這不是,已經有自稱為阿毅觀眾的人站出來說話了。
用他們的話說,狗咬你一口你還能咬狗一口啊,說之前的反訴可以,但是不能報復,不管是法律手段還是別的手段。
核心一句話就是,你阿毅是以較真聞名的網紅,所以你應該做好事,而不是做這種事,讓人惡心。
然而,這些話一出來就被周某人的觀眾給懟了。
媛姐直接就在下面評論道:
“啥意思?就你這還敢說是阿毅的觀眾?現在長記性了不說粉絲說觀眾,可是只要一直把阿毅視頻看下來的,誰不知道阿毅是什麽樣的人!”
“所以,阿毅就必須得是好人,所以好人就得被人用槍指著是吧?”
看阿毅視頻這麽長時間了,大家都已經有了一部分共識,那就是,我們絕對不能做那種純粹的好人。
我們可以捐款,可以幫助別人,但是,當我們被欺負的時候,也同樣可以進行報復,而不是說,別人欺負我們,我們就只能忍著,因為我們是好人。
而媛姐的想法就是,社會對於好人的要求太高了,稍微做一些別的事就會被指責,所以乾脆不當好人了。
對方被懟了當然不服,於是雙方再次吵成一團。
而更多的人還是進了法院的直播間,很多人都好奇,這個案子究竟會怎麽判!
周毅三人來到了法院,就那麽很低調地往裡走,這個案子的旁聽人員甚至得排隊,因為大家都想去聽一聽。
方大狀背著自己的斜挎包,氣質非凡,給人一種大叔帥哥的感覺,前提是不看頭髮……
只不過呢,腹有詩書氣自華,哪怕是頭髮已經快沒了,方大狀走在路上依舊引人側目,他就是那麽的吸引人。
然而三人剛剛找到民一庭,便看到面前多了一個頭髮濃密的中年人,身邊則是一個年輕姑娘,拎著包。
這誰啊,周毅正打算上前說兩句呢,便看到那個中年人對著方大狀開口了。
“是方許鏡方律師吧,有日子沒見了。”
咦?這是方大狀的熟人?
周毅頓時把邁出去的步子又收回來,和周欣然站在後面開始看熱鬧。
方大狀這熟人是真的多啊,走哪都能遇到!
呂祖雄身後的助理妹紙一臉興奮,師傅真的認識方老師。
然而,在呂祖雄懵逼的眼神中,面前的禿子摸了摸自己僅剩的那幾根頭髮,一臉疑惑道:“啊是我,您是……我們見過嗎?”
呂祖雄一臉無語道:“我呂祖雄,我倆一個學校的,我比你高一級。”
方大狀依舊滿臉迷惑:“啊?一個學校嗎,可我還是沒想起來……不要誤會,我確實記性不太好……”
周毅:“……”這看上去不像是熟人。
呂祖雄身後的助理妹紙已經有點臉紅了,因為這是門口,所以有人已經在往這邊看。
所以師傅不認識方老師啊,那他為什麽……
呂祖雄的臉色發黑,拳頭都已經握緊了。
猶豫再三,還是開口道:“當初我們一起參加過辯論賽,辯論主題是程序法和實體法哪個重要……”
話還沒說完呢,方大狀瞬間恍然大悟:“我想起來了,你是對面那個三辯是吧,好像你們都被我說的要哭了……”
周毅和周欣然:“???”
鬧了半天不是熟人,而是“仇人”啊!
算上這個,周毅見過的方大狀“仇人”已經不下十個了。
這方大狀都快成為夏洛的老師了,跑一百米第一記不住是誰,說當初送個麵包機瞬間想起。
他這是不提辯論根本不知道是誰,一提記得比誰都清楚。
呂祖雄臉色發黑:“你瞎說什麽,誰哭了,現在我是來告訴你,我是阿福公司的代理律師,明白了嗎?”
“哦……”
眼瞅著方大狀這樣子,呂祖雄轉身就進了法庭,他覺得自己經過了這麽多年的磨練已經有了一顆平常心。
結果剛剛見到對方沒兩分鍾,就被弄得想動手了。
但是動手也打不過,這就更讓人生氣了!
這家夥真的很討厭,極其討厭,因為真的是沒見過張嘴就能得罪人的家夥。
周毅一直覺得自己得罪人多,其實和方大狀比起來差的遠呢。
方大狀年輕那會,那張嘴是從來不饒人的。
這邊,方大狀回頭看看周毅道:“行了,之前是百分之八十的勝率,現在是百分之百了,這個呂祖雄,他其實也不適合當律師。”
“尤其是這種需要真刀真槍乾的案子,必須得一心一意,而他呢,老想著場外因素,想著上級法院想著最高法,這是不對的。”
說著話,方大狀進了法庭,找到了原告的位置,開始一份一份的掏材料。
對面,呂祖雄也在乾著同樣的活兒,助理妹紙一句話都不敢說。
隻感覺師傅的背影好像沒有那麽高了。
直播設備開始調試,直播間也已經開啟了。
一堆網友湧進來在亂說,羅法官作為審判長來到了座位上。
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也已經到位。
伴隨著羅法官敲下法槌,庭審正式開始了。
阿福公司的高管們都在看著直播,小崔等人則是在等著消息,可以說,這個案子已經是全國矚目!
“原被告雙方是否接受調解?”
雙方都回答不接受,舉證質證開始。
方大狀這邊的證據很多,有周毅去年為公司年會購買禮物的證據,也有今年舉辦活動自掏腰包買禮物的證據。
同樣還有今年下半年時候公司的調查問卷。
詢問大家最喜歡什麽樣的禮物,調查結果顯示,大家都很喜歡黃金……
這當然不是假證據,騰達經常會進行類似的調查,今年一共進行了好多次,拿出來地這這是其中一次。
所以你也不能說這是假證據。
還有阿福公司搞促銷打五折六折比其他黃金品牌店鋪折扣要高,活動力度要大的證據,這些都是經過公證處公證的。
目的就是要形成證據鏈,證明周毅是正常消費者,他的行為都是有原因,可以解釋的。
呂祖雄開始逐個質證,只是聽著聽著方大狀便突然笑了。
因為呂祖雄針對這邊出示的促銷證據,說按照常理,沒有人會在購買東西之前特意進行證據的固定。
所以,可以推出,原告方在下單前就有訴訟的想法,因此對方存在著惡意訴訟的行為,申請法官進行調查。
這話一出來,別說旁聽人員了,直播間裡看熱鬧的網友都有點暈。
因為這個邏輯好像有點道理的樣子!
這一章是補欠更章節,向大家夥誠懇道歉,該補的要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