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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破了皇帝的女兒身》第86章 定製高跟鞋
  第86章 定製高跟鞋

  京師南郊夜裡發生的勾心鬥角,已經隨著旭日東升而漸漸淡去;走在外城街道上的李雲棠,望著天邊絢麗的朝霞,心情不由地大好。

  昨日他在警蹕南衙候了一夜,終於在拂曉時分,得到了輾轉數手之後,傳來回來的消息——那場意欲平抑、統一寶鈔收購價格會談,在自己的布局下,徹底談崩了!
  據探子來報,在內部有意攪局之人的推波助瀾下,集會的場面一度極為混亂,甚至差點要上演全武行,還好有和事佬從中斡旋,那些商賈才沒有生出更大的亂子。

  李雲棠估摸著,如今只需要操控寶鈔價格再增長幾日,將價格在合理范圍內盡可能抬高;而後再令安德魯,提前宣布一個新高的收購價,並說明那會是最後一次收購寶鈔。

  李雲棠在這最後一次收購的前一夜,會突然拋售大量的寶鈔,讓寶鈔的市場,來一次徹底的瘋狂,他將在這最後的瘋狂中,賺得盆滿缽滿!

  每每想到此處,自詡定力尚可的李雲棠,面上也會些微地露出興奮之色。

  他深吸了一口氣,閉上眼睛感受著京師空氣中,那份尚未被工業化汙染的清新;數息之後,他才睜開雙目,正欲再回南衙衙門,進行下一步事情的商榷,眼睛卻無意中瞟到了一家店鋪。

  “泰西鞋店?”

  李雲棠盯著那上好楠木所製的新牌匾,口中輕輕地讀出了這家店的名字,心中同時產生了疑惑,這泰西鞋店是賣什麽鞋的?
  思忖如今時間尚早,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李雲棠便往鞋店的方向走了幾步,可到了店鋪門口,也看不見迎客的夥計出門相迎,於是他徑直便走入了鞋店。

  映入眼簾的,是貨架上零星擺放的鞋子;這些鞋子看上去或用羔皮、或用綢緞製成,上面裝飾著風格各異的寶石與刺繡,有的上面還嵌有有鋼製的鞋扣。

  但最能體現這家店特征的,還是貨架上那每雙鞋腳後跟下,都存在的鞋跟;鞋跟大小如後世暖水瓶木塞差不多,看起來又厚又粗,絲毫沒有美感可言。

  原來這個泰西鞋店,賣的是高跟鞋!
  李雲棠恍然大悟,並隨即失去了興趣,扭頭便要往店外走去;店內的夥計正背著身子收拾什麽東西,無意間回頭一望,發現客人早走,忙不迭出聲挽留的:
  “貴人請留步!”

  這聲呼喊的同時,夥計也正打量著李雲棠的背影。

  他見來人頭髮束地整整齊齊,罩住頭髮的網兜乃是絲綢所製,身上穿的衣服乾淨得體、未有一絲灰塵;而背在身後的兩隻手,更是乾乾淨淨,看不見一點繭子。

  這些條件,足以讓這位夥計斷定,前來的客人有財力在店中購鞋;於是他當即停了手上事情,三步並做兩步、跑到了李雲棠身前介紹道:
  “這位公子,前來敝店,是想買雙泰西的有跟鞋麽,店中各類都有,總有一款能讓公子滿意。”

  還沒等李雲棠拒絕,這夥計又開始推銷了:
  “公子,此帶跟之鞋在泰西貴族之中,甚為流行,而其好處主要有三:
  一是騎馬之時可抵住馬鐙,更加安穩;
  二是行至髒穢泥濘的地方,更容易進出;
  這第三則是……”

  第三點夥計沒說,因為李雲棠看上去不過束發之年,身高已遠超同齡之人,這增高的功能,明顯是不需要的。

  李雲棠乾笑一聲,心想另外倆功能我也用不上,正要一口回絕,卻突然想到目前雖然女子穿高跟鞋尚未形成風氣,但並不代表,他不可以定製一款女鞋。

  如今天子大婚將近,若是真能弄出後世的細高跟;那於洞房之時,親手替皇后穿上,想必翻雨覆雲之時,樂趣必然會多上不少。

  想到此處,他的心思越來越活泛起來,略做思考之後,問向那個夥計,“你這店中的東西,我都不是非常喜歡,不知能否按我的要求?特意定做一雙?”

  “公子放心,小店自然可以定做,我家掌櫃在弗蘭斯遊歷十余載,對於泰西製鞋之工藝了然於心。”

  眼見客人有了購買之心,那夥計吹捧的更是賣力,最後更是信誓旦旦的保證道:
  “公子盡管提要求。沒有敝店做不到的!”

  遊歷十幾年就去學做鞋,也不知道你家掌櫃的是圖什麽……

  心中暗暗吐槽了幾句之後,李雲堂要了一張紙、一支碳筆,一面畫草圖,一面說出了心中的需求:
  “你可記好了,我這要求,可是一點都不簡單:
  其一,我要求鞋子的材質為羊皮或牛皮,不許用絲綢布料;
  其二,這鞋子的頭必須要尖,越尖越好;
  這第三嗎,我要你做完鞋子之後,在皮鞋表面,用亞麻籽油調和出一種‘亮漆’,這漆皮最好做到光可鑒人的程度;

  第四點則是,這鞋的底部,要給我用整片的大紅襯著,不許有其他絲毫雜色!”

  李雲棠一面說,那夥計一面記,到了第四點,他終於忍不住開口問:“公子,你這要求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尤其是這紅底……”

  “記好你的就是了!”

  李雲棠輕飄飄一句,將那夥計噎了回去;而他的心中,則默默地補了句:
  呵,你懂什麽?
  這叫紅底朝天,法力無邊!
  見那夥計安分了下去,李雲棠又繼續提起了要求:
  “這第五點,腳背上的鞋面,我不需要皮料包裹,而是用一指粗細的皮質系帶環繞束住即可。”

  本來李雲棠是想要複原那款,帶著鉚釘的華倫天奴,但考慮到那小小的鉚釘著實難以鑄造,隻好退而求其次,設計一款尖頭一字系帶漆皮高跟鞋。

  說話的功夫,李雲棠在紙上畫出了鞋的輪廓,並遞給了那夥計;後者看到之後,登時就皺起了眉頭:
  “公子,你這鞋跟畫的是不是太細了,而高度又有足足三寸;如若鞋跟太細,這鞋子可能一踩便要斷跟。”

  “鞋跟就這麽細,如果你做得比人的手指更粗,那鞋我便不要了!”

  李雲棠當即喝止了那夥計,他又不準備讓人穿了到處走,不需要考慮其穩固性。

  誰說鞋子一定是用來踩下地的?

  用來加攻速,不香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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