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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與魔法之火紅年代》第421章 黃衫格格的馴馬術
  第421章 黃衫格格的馴馬術
  繩子能捆住蘭迪?蘭迪表示不信。

  深吸一口氣,靈力爆發,蘭迪的肌肉隆起,身材突然一下子暴漲,這是劍士最基礎的能力——奮發。

  以蘭迪接近聖級的魔力值,天然滿級的健身術,這一招使出來,威力那是杠杠地。

  然後沒用,帶著魔力的繩子跟著一起長大,依舊把蘭迪綁得緊緊的。

  蘭迪這才發現,這根繩子上,發出淡淡的聖級波動,而且有一種蘭迪非常熟悉的味道——龍。

  這是一根龍筋製成的聖級法寶,有個赫赫有名的名字——捆仙繩。

  被人類殺死的龍,一共也沒有幾條。

  奧斯曼國的聖級伊本,在跟龍族的大戰中得到一片龍鱗,製成的龍鱗甲,都作為國寶被收藏在伊斯坦布爾的王宮裡。

  一根龍筋做成的法寶,不說它有多大威力,原材料是十分稀有的。

  然後蘭迪才想起,剛在在空中捕捉自己的套馬杆也散發著聖級的波動,似乎用的是龍骨和零碎的龍皮。

  誰能有這麽多跟龍有關的聖級法寶,這都是另一回事,奇怪的是怎麽帶到這個小世界來。

  這個世界大夏的修行者們,如果有幸能升仙的話,往往會留給後人很多的法寶。

  這是因為除了仙器和神器這種高級貨,可以用量子共振的形式在不同位面共存,其他法寶都是能量水平過低,帶不到仙界去的俗物。

  同樣的道理,化身是從本體斬出去的,到了這個小蠻創造的小次元空間,能和本體共享的跨時空存在的裝備,最低得是神器。

  蘭迪的仙器銀鎖如今就掛在脖子上,至於倚天劍和阿裡的權杖,因為沒有裝備,放在了儲物空間裡,就沒帶過來。

  聖級的玩意能出現在這裡,只有一個解釋,法器的主人,比蘭迪富裕,綁定了一個神級以上的儲物裝備。

  當然創世神小蠻可以把外面的東西帶進自己創建的小世界,
  但小蠻還在前面,身邊跟著林黑兒和孟婉晴,剛造出了一座楊柳青小院。林黑兒正在提出意見,讓小蠻調整門口燈籠的式樣。

  那就只能是前朝長公主,黃衫格格敏敏特穆爾了。

  也只有朝廷的力量,才能為這位公主提供神級儲物裝置和大量的以龍為原材料的聖器。

  格格的神級儲物裝置就是系在腰間的龍牙,那來自一條半神級的龍。

  當年人類聖級和龍族大戰,可是以曾山長為總指揮的。

  大戰人類獲勝,在屠了兩條龍,包括當時的龍族半神級大長老後,龍族投降,被圈禁。

  被屠的龍屍有一條聖級的被人類眾聖級分了,那條半神級龍的屍體則被曾山長獻給了朝廷。

  龍的全身都是寶。

  半神級龍屍在大夏的匠人們的手裡,變成了好幾件神器和更多的聖器,格格作為皇族得到其中幾件並不奇怪。

  果然,黃衫格格出現,充分發揮了遊牧先祖的暴烈風格,將捆綁好的蘭迪拖進了自己的蒙古包。

  順手將套馬杆扔進了裙子上的龍牙配飾裡,揪著蘭迪的耳朵。

  “好你個蘭迪,被那個狐狸精迷住,竟然想從我的帳篷旁邊溜過去?
  你可是附額,知不知道附額得住公主府,看公主眼色行事?反了天了你?
  看來啊,男人不收拾收拾,是不肯乖乖進帳篷的。”

  “我是這裡的領主,你竟敢攻擊領主?”

  “我蠻夷也。”

  你看人家格格能說出這句楚王的名言,就證明人家有文化,不是真正的蠻夷。

  蘭迪真的打不過格格麽?這倒不見得。

  雖然他被捆仙繩綁住了,可是脖子上的銀鎖其實是靈魂綁定的,並不需要摸到就能發法術,平時發法術摸一下多半是一種儀式感。

  要是來一發雷暴甚至雷電領域的話,格格雖然不至於被劈死,至少得重傷。

  不過蘭迪好意思麽?格格不過是跟自己玩一玩搶親戲碼罷了,自己這得配合啊。

  就像霧姐能把自己捉到她的浮腳樓裡,其實俠客肉搏哪裡是劍士的對手?
  不過霧朦紗第一個追隨蘭迪,自降身份,甘願做蘭迪的侍女。

  在高花鎮的時候,還殺死扶桑狙擊手,救過自己的命,一直對自己忠心耿耿。

  結果自己女人收了一個又一個,不免對霧姐冷落,霧姐也一直無怨無悔,所以蘭迪是半推半就被霧姐捉走的。

  格格的情況也差不多。

  敏敏特穆爾追隨自己,始於鐵鍋皇帝的賜婚,真正死心塌地跟著自己,還是自己從鹿先生手裡救下她以後。

  黃衫格格原來可是朝廷負責情報的狠人,出了名的豔若桃花,心如蛇蠍,脾氣暴烈。

  因為自己對格格有恩,又多次救了她的堂弟鐵鍋皇帝。

  如今整個遊牧邊疆省都是蘭迪的勢力范圍,聶提督率領一個加強團駐扎在那裡。

  因此格格一直收起她的脾氣和小性子,低聲下氣地討好自己。

  又肯以公主之尊,放下身段,肯和其他侍女一起在仙機空間裡侍奉自己,小心謹慎地違背本性已經很久了。

  如今時間長了混熟了,終於脾氣爆發,在蘭迪看來這是好事。

  格格又不是純以色娛人,手底下還替自己管著一個龐大的私人情報系統“薩日娜”,為自己的事業貢獻不小。

  格格其實算是自己的同事,大家還是以本來面目相處比較好。

  蘭迪被拖進帳篷,格格並沒有給他解開捆仙繩。

  而是拽出出一根馬鞭,在手裡拍著,笑眯眯地看著蘭迪。

  這到不是什麽法器,而是小蠻順手搭配著蒙古包給創造出來的。

  “烈馬被捉來了,要想成為坐騎,不抽兩鞭子是不肯就范的,對吧?”

  “啪!啪!”

  格格對蘭迪施展了遊牧民族傳統的“馴馬術”……

  收服了烈馬後,當然是用來騎的。

  當初從潭州去石蘭衝,三毛第一次騎馬,亨利曾經教導過三毛,騎馬嘛,不要坐實在馬上,那會顛壞的。

  要用雙腿夾住馬背,身體微微懸空才行。

  按理說,格格作為標準的遊牧民族,汝陽王的女兒,木華黎的後代,騎術應該不錯的。

  果然,格格在馴服了烈馬後,踮起腳尖,提起裙邊,上馬的姿勢很優雅。

  不過騎馬的姿勢卻很外行,猛然踏實地一下子坐到了馬鞍上,一臉的滿足,哼起了敖包相會。

  烈馬很不服氣地反擊,格格又啪啪地甩起了馬鞭,進行凶狠的鎮壓,當然這似乎不止是馬鞭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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