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章 妾有心而郎無意
小鼉龍四兄弟見敖摩昂開口討要仙酒喝,哪裡還顧得上親爹就在跟前。
忙點頭附和起來,“我等兄弟雖然本事不強,但怎麽說也管著天下有數的大河大江,今後定然時時孝敬珍饈給姑丈點評一番。”
“都行,都行”,石仲魁一口就答應下來,“我家又不缺那點酒,你們兄弟隻管上門就是。
而且蘭哥兒和他媳婦深得我那幾位夫人喜歡,你等兄弟多多來往,今後想喝酒還不簡單。”
賈蘭哪裡還不明白,自己師父這是幫自己漲面子,心裡那叫一個感激。
多年以來心中的煩悶和不安,瞬間一消而散。
不僅神魂清明,丹田內靈氣運轉都順暢了好幾分。
敖摩昂、小鼉龍四兄弟也不傻,聽出石仲魁這是在為賈蘭拉近他和舅哥之間的關系。
羨慕的同時,自然熱情萬分的看向激動的臉色漲紅的賈蘭。
而涇河龍王巴不得自家孩兒能多和石仲魁的弟子親近,再說大家也確實親戚,多多交往那是順理成章的事。
閑聊片刻後,一行人先上了龍舟,三聖母、寶釵等人這才下了馬車上船。
卻不想,一匹快馬疾馳而來,遠遠就對著龍舟大喊道,“玉姑姑,等等我。”
黛玉聽到這話,轉頭一看,就見長樂公主一身紅衣,快馬狂奔而來。
寶釵、迎春和三聖母等人自然也看到了長樂,沒好氣的笑著對黛玉說道,“妹妹,這麻煩還是你去解決。
免得我等帶個外人去走親戚,老龍王和龍母那邊還不知道會不會多想。”
黛玉點點頭,帶著人皇家的公主上門,西海龍王真有可能誤以為相公在暗示人皇在招龍子為女婿。
但黛玉和寶釵等人都明白,長樂看上的可不是什麽龍宮太子。
當年長樂公主還小的時候,三天兩頭找理由上門求見黛玉,一開始僅僅只是想修道而已。
但自家在長安住著的這八年中,長樂總免不了接觸自家老爺。
當初長樂還小時,確實嬌憨可愛,相公對她雖然不熱情,卻也沒表現出任何不喜的意思。
可姑娘慢慢長大了,就有了自己的心思。
當年黛玉、寶釵、迎春嫁給石仲魁時,年齡其實比此時的長樂還要小一兩歲,長樂看相公時,眼裡的情愫哪裡逃得過黛玉等人的眼睛。
吩咐尤二姐、尤三姐去接長樂,免得她心急跳下馬傷了自己。
長樂跟著尤二姐、尤三姐上了大船,笑吟吟的快步走到黛玉跟前。
屈膝行禮完,就摟著黛玉的胳膊撒嬌道,“玉姑姑,您帶我一起遊玩幾天,好不好?”
黛玉沒好氣的伸手在長樂腦門上點了幾下,看向遠處一群慌亂往這邊跑的內侍、丫鬟、護衛們。
“都已經是大姑娘了,還是這麽不著調,看今後誰敢娶你。”
“不娶就不娶”,長樂堵嘴不滿道,“我就跟著姑姑修道,總好過百年後歸於一堆黃土。”
黛玉不由翻了個白眼,盯著眼神閃爍的長樂好一會,直到長樂心虛的低下頭,不敢眼神對視。
這才無奈道,“今次是去老爺親傳弟子的嶽丈家走動,姑姑倒是想帶你去,可確實於禮不合。下次若是去華山或者城外踏青時,再帶著你便是了。”
“這個、這個”,長樂頓時傻眼了。
一開始聽到石家正門外的內街上,有十幾輛馬車和眾多仆役忙碌著,長樂隻以為這是出門踏青,想都不想就換上一件騎裝,騎上快馬就出了公主府。
可讓她放棄這次可以和石仲魁待在一起的機會,長樂哪裡願意。
可惜石仲魁根本不缺女人。
不說家中十幾個嬌妻美妾,就是紅樓世界中的警幻仙境裡,就有好些個容貌同樣絕美的女人,等著自己去撩撥。
或者早已經被他得手,等著自己去親近,對長樂的態度自然就不上心。
更別說,只要石仲魁願意,有的是天庭中的仙子,甘願尋個錯處,下凡和他成就一段姻緣。
可以說,只要在凡間和石仲魁好上幾年、十年的,再次回到天庭,那待遇和前途絕對漲好幾個級別。
王母為了拉攏他,都願意找理由無視自己定下的天條,主動把三聖母嫁給石仲魁,區區幾個仙子,王母只會當做沒看見。
反正又不是嫁入石家,影響不到三聖母的地位。
最後頂多把石仲魁叫去罵幾句,這事肯定就過去了。
呂洞賓和牡丹仙子對上眼,犯戒之後的結局,還不是繼續做他的東華上仙。
在李靖帳下打過花果山,極有可能投靠玉帝的奎木狼,乾脆隻被罰,去兜率宮燒火七天而已。
說白了,天庭一樣是人情社會。
長樂正想如何找理由留下,就聽身後船倉裡傳來一道自己日思夜想的聲音。
只是回頭滿心歡喜的看到石仲魁時,換來的卻是一句‘胡鬧’,嚇的長樂臉色發白,眼中很快便霧氣彌漫。
黛玉心裡歎息一聲,“夫君莫要嚇著兕子。”
大概是幾百年想要孩子卻沒能如願,黛玉當初對剛見面,才九歲的長樂一見就喜歡上了。
加上八、九年相處,說是看著長大都不為過。
就算長樂有了小心思,黛玉還是不願意責罰和疏遠她。
長樂見黛玉幫自己,忙忍著淚水,躲到黛玉身後,對著走出來的石仲魁呲牙。
石仲魁卻不管長樂,目光看向碼頭不遠處,就見已經長大了,卻比當年小時候還要胖一圈的李泰,騎著一匹駿馬,滿頭是汗的快馬跑過來。
別說石仲魁看到之後笑了起來,就是黛玉、尤二姐、尤三姐和長樂也被他的笑聲,激的捂嘴暗笑著。
往日裡李泰那是能坐轎子,絕不走路,更別說騎馬了。
不僅為難他自己,更為難他座下的那匹汗血馬。
而且,這匹馬還是石仲魁送給李泰的,當然,其他幾個年長的皇子都有份。
反正當年在紅樓世界裡,他就用大周的駿馬和汗血馬混血出比純汗血都要好的新馬種。
五百年過去,被石仲魁為了省麻煩,還是取了汗血的馬,到了大唐,那就是朝堂上下嘴裡的天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