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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師也有春天》第436章 原告,你別激動!
  第436章 原告,你別激動!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下面坐著觀摩的學生的緣故,男法官沒有阻止金絲眼鏡男律師宣讀那如老太太裹腳布一般又臭又長的起訴狀。反而擺出了一副認真傾聽的姿態。

  金絲眼鏡男律師足足讀了近二十分鍾,旁征博引聽著很唬人。但落在王川耳中除了幾個觀點外,其他的都是一堆的廢話,沒個卵用!但他身旁的孫靜卻很滿意。

  “這家夥怎麽這麽能噴啊!之前勞動仲裁時也沒見他這麽能白活啊!”歐陽德湊到王川耳旁,低聲道。

  王川見男法官向被告席瞥了一眼, 立刻伏案疾書,好像是在記錄對方說的要點準備反駁一般。

  片刻後,王川將一張A4紙輕輕推到了歐陽德的眼前:下面有觀摩的學生,注意法庭紀律,別招惹法官。今天原告孫靜本人來了,小眼鏡在表演。後面是一個笑臉!
  歐陽德看後, 將A4紙放到了文件下面, 然後點了點頭, 開始裝模做樣的拿起筆在法院給的原告起訴狀上圈圈點點起來,好像很認真的樣子。

  “被告答辯。”待金絲眼鏡男律師說完,男法官乾淨利落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在被告處擔任副總經理兼人事專員一職,其工作職責包括督促及辦理員工簽署勞動合同事宜,對員工進行勞動紀律培訓等。

  其未簽勞動合同本身就是其工作的失職,再以此為由要求未簽勞動合同的兩倍工資差額於法無據。

  另外,原告從被告處離職,雙方已經簽署辭退協議,被告不構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答辯完畢!”對方說了近二十分鍾,王川幾句話便結束了答辯,讓眾人有點不太適應。

  “下面進行舉證質證。原告就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進行舉證。”男法官看來一眼王川,朗聲道。

  “第一份證據,原告的銀行工資記錄,證明被告向員工發放了九個月的工資, 雙方是勞動關系。

  第二份證據,辭退協議,證明被告無故辭退原告,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份證據, 原告在扣扣工作群發送的電子版勞動合同,證明原告曾要求被告簽署勞動合同,但是被告拒簽,未簽署勞動合同是被告的原因造成的。

  第四份證據,打卡記錄,證明原告入職後一直處於加班狀態,但被告從未支付過加班工資。

  舉證完畢!”金絲眼鏡男律師大聲道。

  王川一聽,還是原來那套詞,看來原告也沒什麽新鮮的。

  “被申請人質證!”男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認可,申請人確實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了九個月。

  第二份證據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辭退協議上寫著因原告個人原因申請離職,被告不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份證據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認可,但證明目的不予認可。原告向扣扣工作群發送勞動合同,要求被告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是在原告離職的前一天,距離原告入職已經過去九個月。

  原告此時要求簽署勞動合同明顯不符合常理,很明顯原告是想造成被告拒簽勞動合同的假象,以達到原告索要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的不法目的。

  第四份證據不予認可,打卡記錄只能證明原告下班後晚走了, 但是並不能證明下班後原告在為公司繼續提供勞動, 不排除原告下班後借助公司的網絡資源在單位聊天, 或者看視頻或者電影的可能。

  而且被告對於加班有嚴格的規定,原告未提交加班審批文件,不應算加班。

  質證完畢!”王川道。

  “飛騰遊戲公司有加班制度,但是根本就沒有實施過。法官,大庭廣眾之下,被告律師在胡說八道,顛倒黑白。

  而且我一個副總經理,月薪過萬,至於貪圖公司那點流量,在公司不下班看電影,玩遊戲嗎?”孫靜急赤白臉的爭辯道。

  “原告,你別激動,一會兒我給你機會說明。”男法官朗聲道:“被告舉證!”

  “第一份證據,十份周報,這十份周匯報是原告通過電子郵件向被告的總經理提交的周報;周報中涉及新勞動合同的修訂和新入職員工簽署勞動合同的情況,證明原告兼任人事工作。上述電子郵件已經進行了公證,有公證書。

  第二份證據,被告公司的會議記錄,主要內容是劃分兩個副總的職責,證明自人事專員辭職後,原告兼任人事工作,承擔人事專員職責,該份會議記錄上有原告的簽字;
  第三份證據,原告聘請的律師給被告發送的律師函,律師函上明確寫著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分管人事工作。證明原告負責被告的人事工作。

  第四份證據,人事專員辭職申請書和交接文件,證明自人事專員離職後,原告接管了全部人事工作,被告一直沒有再招聘人事專員。

  第五份證據,被告的員工手冊,證明人事工作由原告負責,原告對總經理負責。

  第六份證據,與原告同期入職的五名員工的勞動合同,該份勞動合同是原告代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勞動合同上面有公章。證明員工入職後都是要簽署勞動合同的,被告對入職手續、勞動合同的簽署是很嚴格的。

  第七份證據,原告提交的要求被告簽署勞動合同的扣扣文件,證明該份文件是在原告離職前一天下午快下班時才提交的,當時被告的總經理在外地參加活動未回,當日被告根本就來不及簽署。

  第八份證據,被告的員工加班管理辦法,證明被告對員工的加班具有明確的規定,未經審批不得算作加班。另外,增加一份過去十二個月的員工申請加班的記錄。

  舉證完畢!”王川說完,向法官補充提交了兩份被告員工加班申請記錄,及批準記錄。

  “原告質證。”男法官看了一眼補充證據後,給了原告一份。

   今天上三章!請諸位書友多多支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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