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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師也有春天》第57章 把簡單的事搞複雜了
  第57章 把簡單的事搞複雜了

  周末,王川繼續履行著自己的承諾,魏萍彈的不亦樂乎。而他眼望四顧,努力掩飾著那生無可戀的眼神:姑娘啊!放下你手中的屠刀(吉他)吧!
  “魏萍,上次我建議你練習繞口令,你學的怎麽樣了?”王川突然靈機一動道。

  “啊?繞口令啊!你會嗎?”魏萍眨著一雙大眼睛,手裡抱著吉他, 歪著頭看向王川。

  王川見魏萍停了下來,急忙道:“這還不容易,我教你哈。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你再看這個:紅鳳凰、粉鳳凰,紅粉鳳凰飛;粉鳳凰、紅鳳凰、粉紅鳳凰飛!

  還有一個更絕的,黑化肥發灰會揮發;灰化肥揮發會發黑……”

  王川嘴皮子跟相聲演員比不了,但是當初愛聽相聲的他,大灌口報菜名和繞口令也是學過一點的,如今糊弄……啊呸!應該說教魏萍還是綽綽有余的。

  果不其然, 魏萍被繞口令吸引住了,放下了吉他,一臉認真的叨咕起來吃葡萄的事。以魏萍目前的狀況,王川有信心,從葡萄到鳳凰再到化肥,就這三段就夠她練上一年的。

  就算魏萍真學會了這幾段繞口令,也沒關系,王川還有高配版的,比如黑啦!化啦!肥啦!會啦!揮啦!發啦……

  其實對於一個律師來說,發音是否標準,說話是否清晰是很重要的,所以練繞口令可比不冷不冷的撥弄吉他實用多了。

  周一早上, 十點過十分,王川和鄭毅已經過了安檢,來到了一樓的大廳休息室, 王川豎著耳朵,一雙眼睛盯著不斷來到大廳叫當事人開庭的書記員。

  每當書記員來到大廳呼喊當事人的名字時, 休息室內及在休息室外四處遊走觀看法院宣傳材料的人, 都會不約而同的看向扯著嗓子喊人的書記員。

  叫到名字的心情既興奮又忐忑,不知道法官會怎麽判自己的案子。沒叫到名字的只能焦急的等待,希望下一位書記員能叫到自己。

  大約十點半時,一位帶著黑框眼鏡,身材有些豐滿,留著齊耳短發,身材約有一米六左右,臉色略顯疲憊的年輕女書記員,抱著一摞案卷走到了大廳裡。

  她低頭看來一眼懷中抱著的案卷,然後抬起頭,右手手指晃著簽字筆大聲喊道:“合通公司,合通公司的代理人來了嗎?”

  “法官,我們在這兒呢!”王川急忙起身,招呼一旁正在閉目養神的鄭毅向女書記員快步走去。

  書記員不是法官,但是叫一聲“法官”既不吃虧又不會掉肉,還能讓小書記員的內心得瑟一把,多好的事啊!而且大部分當事人是分不清書記員和法官的, 只要是法院裡穿著製服的,都是法官。

  當然直接叫“書記員”也沒問題, 但是問題是, 有時候下來的真不是書記員,是年輕的法官!
  跟著女書記員乘坐電梯來到樓上,王川和鄭毅走進了法庭,坐在了原告席上,開始準備開庭文件。

  法院的電梯可不是誰想上都能上的,書記員手中有卡,只有被點到的人才能跟著上去。

  當然有些法院除了設電梯卡外,還會在電梯間內設置幾名法警,凡是獨自上樓去審判庭找法官的,都會被盤問,如果與案件無關,會被攔下來,擋在電梯之外。

  這也好理解,樓上都是審案子的法庭,有些案件還是不公開審理的,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或者商業秘密,也為了維護法庭的秩序,防止歹人作亂,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很正常。

  尤其是刑事案件,都是涉及人身自由的事,經常有家屬對檢察官的指控不滿。所以一些必要的措施還是需要的。

  女書記員將王川和鄭毅帶上來後,又去了大廳。法庭上坐著一位看起來不到三十歲的年輕女法官,當王川進來時,她正在翻看案卷。

  不一會兒,腳步聲響起,在女書記員身後,走進來一位五十多歲,穿著深色西服,系藍黑相間的領帶,右手提牛皮公文包,左手拿著手絹,邊走邊擦汗,一臉漢奸相的男律師。

  一臉漢奸相的男律師直接坐在了被告席上。

  上次在石市見過的那位五十多歲的女人,跟在一臉奸相男律師的身後走進法庭,坐在了旁聽席上。

  之前打架,對魏美女不懷好意的流裡流氣男子和那個五大三粗的二愣子沒有出現。

  “好,現在開庭。”女法官見原被告都已經到位,敲響了法槌。

  前面的程序走完後,王川作為原告的代理人陳述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及理由。被告答辯同意勞動仲裁的裁決結果,請求法院駁回原告合通公司的訴訟請求。

  “原告,除了已經提交的證據外,還有其他證據要提交嗎?”法官低著頭邊看原告提交的證據目錄,邊問道。

  “沒有!”王川說道。之前原告隻提交了勞動仲裁的裁決書,沒有其他證據。

  本來這案子不複雜,員工在工地乾活時腳部受傷,工傷休息期間,在宿舍突發腦溢血,後被公司的人送到了醫院,經搶救得以活命。

  此後員工以腦溢血為由申請工傷,被勞動部門駁回。家屬覺得人在公司得的病,就應該由公司來承擔責任,這才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

  勞動仲裁委確認原被告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這沒什麽,之前被告腳受傷還是原告為其申請的工傷呢,公司並不否認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

  主要是這案子裁決的不明不白的,勞動部門明明確認不屬於工傷,公司又沒有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仲裁員憑什麽要求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不僅公司想不通,就連王川和鄭毅也想不通。

  王川猜測,這案子恐怕連上面坐著的年輕女法官也想不通,為什麽勞動仲裁員會這麽裁,哎!把簡單的事搞複雜了。

  一般複雜的案件,開庭都會安排在上午第一個,或者下午第一個,這樣做的好處就在於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審理案件。

   今日三更,其中中午兩更,晚上六點一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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