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越獄
地下室頂板那個小小采光窗中照入的光,逐漸變得昏黃,微弱,直到最終完全消失,漆黑一片。
地下室的門開過一次,一個之前沒見過的警衛下來掛了一盞昏暗的馬燈,給關在牢房裡的三個人一人丟了一小塊硬得跟石頭一樣的麵包。
“祝你們最後一晚好夢。”警衛丟下一最後一句話,關上了地下室的門,順帶把梯子也抽走了。
陳劍秋躺在板凳上,姿勢沒動過,耳朵卻一直關注著樓上的動靜。
剛開始還有幾個人在聊著天,內容從附近農場兩個傻子的糞叉互毆,到鎮上最新出現的一個來歷不明的寡婦,直到有一個人提議該去喝一杯,聲音才逐漸平息下來,只剩下一個人來回的踱步聲。
不知過了多久,踱步聲也停止了。
陳劍秋坐了起來,輕輕敲了敲鐵欄杆,示意黑哥們兒開始乾活。
肖恩在摸索了一陣之後,“嗒”的一聲,鎖被打開了。而隨後,他再次證明了他的專業素養,不一會兒,陳劍秋和飛鳥牢房的鎖,連同他們三人的手鏈和腳鏈,全都落在了地上。
肖恩踩在飛鳥的肩上,雙手向上,小心地頂了頂地下室的門。
頂不開,門被從上面鎖住了。
陳劍秋拍了拍肖恩的腿,示意他先下來,然後在兩人耳邊輕聲說了些什麽。
此刻的一樓
留下來負責值班的警衛,正把腳翹在桌子上,一邊讀著今天的報紙,一邊嘟嘟囔囔罵著自己那些同仁們的狼心狗肺。
喝酒賭錢沒他份,髒活累活專挑他。
突然,地下室傳來“咚”的一聲。
“艸他媽的,這幫該死的雜種又在搞什麽鬼。”警衛憋著一肚子火,他從抽屜裡掏出馬鞭,提著馬燈,準備下去給這三個混蛋死前留點記憶。
他打開了地下室的門,放下了梯子。把燈放了下去,向下探了探頭。
“崽子們,讓爸爸來教教你們怎麽老老實實做一個囚犯!”
然後,他就看到了一雙白花花的眼睛和一抹月牙般的白色光弧。
警衛被連人帶燈拉了下去,一人摁住他的腿,一人鎖住了他的雙臂,還有一個人,直接捂住了他的嘴和鼻子。
警衛在拚命地掙扎了幾分鍾之後,就不再動彈了。
飛鳥試了試他的鼻息,再按了按脈搏,向陳劍秋示意,警衛已經死了。他把屍體拖到了牢籠裡,平躺著扔到了板凳上。
陳劍秋沿著梯子輕輕爬了上去,又靠著牆悄悄走到二樓樓梯的拐角處向上看了看。
沒有動靜,治安所竟然真的只有剛剛被他們殺死的警衛一個人。
心可真是大,是西部治安太好?還是平日裡這個鎮的礦工們太老實了呢。
他回頭看了看,飛鳥跟在他後面。
“走吧。”飛鳥說。
“肖恩呢?”陳劍秋突然發現黑人不見了蹤影,回頭問道。
兩人從二樓退了下來,發現警長室的大門敞開著,那黑哥們兒,耳朵正貼著警長座位後面的一個保險箱,另一隻手在撥動著旋鈕。
“你在做什麽?趕緊走啊?”飛鳥有些著急,想過去拉肖恩。
“噓,別說話。”肖恩把食指放在自己嘴唇上,向著飛鳥比了一個噤聲的手勢。
兩人同時看向了陳劍秋,顯然,他們都已經默認陳劍秋是這個臨時三人小團隊的指揮。
劍秋思索了一下,攔住了飛鳥。他看了眼大廳裡的鍾,然後對飛鳥說:“伱去收集槍和子彈,我們五分鍾之後出發。”
飛鳥點了點頭,快步走開了。
“你確定你能搞定這個?“陳劍秋走到了桌子前,低聲問道。
肖恩沒有回答,他全神貫注地聽著保險箱鎖裡彈簧的動靜。不過多久,只聽得“噠”的一聲,第一圈數字對了。
陳劍秋感慨於19世紀保險箱之簡陋,轉身走到了警長辦公室的桌子前,拉出抽屜,開始翻看抽屜裡的東西。
最左邊的抽屜裡,放著一瓶酒和一包煙,他把煙拿了起來,揣進了背心的兜裡,又打開酒的蓋子,鼻子靠在上面聞了聞,一股烤過的堅果及谷類的香氣,再瞅了瞅瓶子上的標簽。
“肯塔基波旁?”他忍住了仰起脖子來一口的衝動,把酒放在了桌子上,去拉開了中間的那個抽屜。
抽屜裡散落著雜亂無章的剪報,從《加利福利亞星報》到《內華達先驅報》,內容更是五花八門。但無一例外,都在鼓吹著華人勞工侵佔了本地工人的工作機會,應當被驅逐出去。陳劍秋撿起了其中的一片,上面印著一幅漫畫,一個帶著高帽的美國白人,正在踹一個留著辮子的華人的屁股。
勤勞,什麽時候成為了被迫害的理由?
他把手上的剪報丟了回去,最後拉開了最右邊的一個抽屜。
抽屜裡面安安靜靜躺著一本本子,陳劍秋拿了起來,一張照片從本子中滑落下來,他撿了起來仔細端詳,是幾個男人在酒館門口的合影。
他很快在兩排人中間找到了煤礦老板和莫裡斯治安官,此時的他們都戎裝在身,看上去3、40歲左右。
“原來他們早就認識。”陳劍秋把照片塞回本子,準備打開本子看看裡面寫了什麽。卻聽見“咣”的一聲,他轉過身來,原來肖恩已經搜刮完了保險箱,把箱門關上了。
“裡面發現什麽了?”
肖恩聳了聳肩,遞給了陳劍秋幾張美鈔,看起來大概十來美元,陳劍秋沒有接,而是盯著他的臉看。
黑人被他看的有些發毛,又趕緊遞給他一個鹿皮袋子:“額,還有這個。“
陳劍秋沒有動作,仍然盯著黑人看。
“大哥,真的沒其他東西了。”黑人哆哆嗦嗦。
“錢你先留著吧。”陳劍秋接過鹿皮袋子,聲音波瀾不驚,他手伸進袋子裡,抽出一張不知是什麽材質的,像是紙一樣的東西。
黑人心裡有些犯嘀咕,這貨之前被自己偷了十美元玩了命的追,現在怎麽變得這麽大度?
陳劍秋卻沒有再看他,而是把手中的東西展開。東西的材質非常柔軟,有些泛黃,甚至是皺巴巴的。上面草草畫著一幅畫,似乎在描摹著一個什麽場景。
他正準備細細查看,旁邊飛鳥的聲音傳來。
“是人皮。”飛鳥手裡提了兩把長槍,腰裡掛著一把左輪,身後背著他的弓箭和那把斧子。
“一把步槍,一把霰彈槍,還有我們殺了的那個人的一把左輪。”飛鳥把槍和子彈放在了桌子上。
陳劍秋打量了一下桌子上的槍。這把步槍是斯普林菲爾德1861,南北戰爭中的爆款,霰彈槍是雙管,型號是柯爾特1878,嚴格意義上講是一把獵槍,中折式後膛裝填,火力猛,精度堪憂。
如果說一身的武藝和身體反應是這具軀體的本能反應的話,那這軀體之前好像也沒怎麽打過槍,至少沒有感覺;他穿越前對於槍械有一些了解,但從未上過手,更別提槍法。
陳劍秋把人皮放回了口袋,順手把抽屜裡發現的那本小本子塞了進去。
他把步槍丟給了印第安人,左輪丟給了黑人。
肖恩拿著槍的手跟拿了塊烙鐵似的,慌忙地把槍又丟了回去,頭搖得跟撥浪鼓似的:“嘿,老大,我不會用槍。”
陳劍秋沒說啥,把左輪插回了腰間,提起了那把雙管霰彈槍。
“出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