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劍秋看了一眼眼前這個年輕人,怎麽也無法將他和後來那個圓臉的美國總統聯系起來。
同樣是從小在一個精英的白人家族環境下長大。
小阿斯特不管到哪裡,都會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舉手投足間都充斥著一種貴公子的氣質。
而眼前的這位年輕人。
穿著灰白色的外套,戴著一頂寬簷的牛仔帽。
外套的邊緣和褲子上沾滿了泥巴,臉上蒙著灰塵。
他現在的形象,和一位普通的西部牛仔沒有任何區別。
陳劍秋從懷裡掏出了阿斯特的那封信,遞到了羅斯福的手裡。
羅斯福看了陳劍秋一眼,接過那封拆開來的信。
他扶了一下自己的眼鏡,開始閱讀信的內容。
“額,您就是陳先生?”
羅斯福看完了信,抬起了頭,上下打量了陳劍秋一眼。
“嗯,我就是陳劍秋。”
羅斯福的臉上露出了笑容。
他向著陳劍秋伸出了一隻手。
“阿斯特跟我提到過您,他跟我說了很多關於你的事情。”
“他說您和他所見過的其他華人,都不一樣,勇敢、睿智而又強大。”
陳劍秋沒有去握那隻手,他平靜地對眼前的人說道:
“先生,我和其他的華人沒有任何不同。”
羅斯福尷尬地收回了自己的手:
“抱歉,我沒有其他任何意思。”
他指了指身後的馬匹,對著陳劍秋說道:
“我們回牧狗鎮吧,邊走邊說。”
同時,他轉過頭,對著跟他一起前來的一個背著槍的執法警員喊了一聲。
“平克!你去把這些屍體弄上馬,我們準備回去了。”
名叫平克的警員朝著羅斯福點了點頭,表情很冷漠。
“他平時就這樣嗎?”肖恩嘴努向了平克,問道。
“嗯,一直都這樣,不過他的槍法很不錯。”羅斯福向著他的馬走了過去。
不一會兒,陳劍秋三人便和牧狗鎮的警員們一起踏上了歸程。
羅斯福和陳劍秋兩人騎著馬走在了隊伍的最前面。
“額,新墨西哥州,按照信裡的意思,您是穿越了整個美國來到了達科馬?”羅斯福問道。
“是的。”陳劍秋簡短地回答道。
“其實我只是在信裡跟阿斯特提了一嘴,沒想到他真的委托你過來了,真的辛苦了。”
羅斯福扶了一下自己的眼鏡。
“您完全可以派一些偵探過來,沒有必要親自跑一趟。”
“我自己來會放心一點。”
陳劍秋手拎著韁繩。
黑蘿卜慢慢悠悠向前走著,馬背和自己的主人一同上下起伏。
“對了,您找我來是什麽事情?阿斯特沒在信裡面細說,他隻說你有點麻煩。”陳劍秋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洞,問道。
羅斯福在馬上坐正了姿勢,側過頭對陳劍秋說道:
“是這樣的,從去年開始,鎮子周圍的一些牧場陸續遭到襲擊,而且手段很殘忍,從不留活口。”
“我一直在清繳附近有可能作案的匪幫,不過抓了一些,殺了一些,襲擊還是不斷發生。“
他指了指平克身後那些馬上馱著的屍體。
“這幫人是我一直盯著的,根據我的調查,他們一直惡地上到處流竄,以搶劫牧場為生。”
“這件事情極有可能是他們做的。”羅斯福笑著說道,“沒想到,事情還是被你解決了。”
陳劍秋看了一眼馬上的屍體,沒有說話。
一路上陳劍秋和羅斯福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
羅斯福博學而富有智慧。
他和陳劍秋所見過的其他一些白人精英者一樣,談吐非常有教養。
這些人對於自己的態度是相似的。
他們把自己看成華人中的異類精英,給予著一定程度上的尊重。
這是一種對強者的尊重,是陳劍秋靠著自己的能力和所作所為搏來的。
但是他們同時又保持著一絲不易察覺的距離感。
這是他們從小受到的白人至上的教育所注定的。
當然,只有一個人例外。
那就是小阿斯特。
陳劍秋到現在都沒弄明白這貨的腦回路。
一行人很快到達了牧狗鎮。
這個鎮子看起來和其他西部小鎮沒有什麽太大的區別。
一條泥濘而又肮髒的主乾道穿過整個鎮子。
而鎮子的主要建築,則分立於路的兩旁。
陳劍秋察覺到,那些鎮口的建築上,還有一些被子彈打斷的欄杆沒來得及修繕。
羅斯福注意到了陳劍秋的目光。
他聳了聳肩膀:
“額,就像你看到的那樣,一切都糟透了。”
“匪幫、流氓、額,還有.”
他轉過頭,看了一眼陳劍秋身後的飛鳥,壓低了自己的聲音:
“還有印第安人,這裡的東南邊就是他們的保留區。”
“那是因為他們已經被逼得走投無路了,沒有選擇。”
陳劍秋看了一眼遠方的丘壑縱橫的草原。
“這裡不適合耕種,蘇族人賴以生存的野牛,也被屠殺殆盡。”
“對此我持有著自己的觀點。”
“我並不認為對和印第安人保持武裝上的對立,是一件很明智的行為。這樣除了製造更多的仇恨外,沒有任何意義。”
羅斯福驅使著自己的馬,向著鎮子內走去。
“同樣,我也反對屠殺野牛的行為,這是對生態的一種破壞。”
“但是,文明的前進是不可避免的,印第安人們要接受自己的命運,融合到美國的社會中來,這才是他們種族的未來。”
他低聲對陳劍秋說著,言語中充滿著達爾文主義和其“美國主義”的雛形。
陳劍秋無意和他爭論。
有些東西,不是光靠爭論就能得出結果的。
羅斯福帶著眾人走在鎮子的路上。
鎮子上的居民都在各忙各的事情,有些會停下來和羅斯福打下招呼。
但當他們看到他身後騎著馬的飛鳥時,臉上都會露出一絲厭惡。
當隊伍路過治安所門口的時候,羅斯福扭過頭,對著身後的平克和其他幾個人吩咐了一聲:
“你們先回去吧,我帶著陳先生他們去我的牧場轉轉。”
平克依舊垮著臉,一副全世界都欠他錢的模樣。
陳劍秋發現,好像不管發生什麽事情,他都是這樣子。
繼續向前走,就是鎮口了。
“那是什麽?”陳劍秋指著鎮子外面的一片營地問道。
這片營地建在一片空地上,靠外的地方,有幾頂帳篷。
而在這些帳篷的旁邊,是兩輛裝得滿滿的大篷車。
有好些人在營地裡忙碌,他們把大篷車上的東西往下卸,正在搭建著一個似乎是用來表演的台子。
“哦,那是‘水牛比爾’的馬戲團,他們每隔一段時間,都會來一趟。”羅斯福說道,“今天早上剛到這裡,應該會待上個一個星期吧。”
陳劍秋沒有說話。
他的目光在營地裡掃過。
那些正在搭台子的人,似乎既是工作人員,也是演員。
因為他們的打扮和相貌實在是太有特點了。
用奇形怪狀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
一個光頭正從大篷車上卸木板。
他幾乎不需要任何人幫助,一個肩上扛著一塊幾人長的板子,光膀子,肌肉結實,目光凶狠,嘴裡罵罵咧咧。
一個只剩一隻手臂的老頭正拿著刷子往一塊木頭背景板上刷著什麽。
還有一個扎著雙馬尾的娃娃臉女矮子。
比侏儒高一點,比正常人矮一點。
起初陳劍秋以為她是一個小女孩。
直到看到她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支煙叼在嘴上,同時露出了腰間的左輪手槍。
這些人在陳劍秋他們經過的時候,也都抬起頭行了注目禮,目光算不上友善。
陳劍秋三人跟在羅斯福的後面騎了十來分鍾,很快看到了一座牧場。
這個牧場比陳劍秋想象中的還要大得多。
木製的柵欄在草地上框了一個大圈,遠遠地幾乎看不到盡頭。
大量的牛羊和馬匹成群結隊的在柵欄裡面晃悠。
“家大業大啊。”陳劍秋笑著對羅斯福說道。
“還行吧,我原本就是來散散心的。”羅斯福的回答更加凡爾賽。
“爸爸!爸爸!”
正當他們還在聊天的時候,一個穿著粉色連衣裙的小女孩從牧場裡飛奔了出來。
羅斯福的玻璃鏡片後的眼睛裡都是慈愛,臉上滿是笑容,仿佛一切煩惱都不存在了。
他一把將小女孩抱了起來,對著陳劍秋他們介紹道:
“這是我女兒,愛麗絲·羅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