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追求的公平與潛規則與經貿合作
朱靖垣最後拿出的要求,實際上已經沒有什麽好談的了。
韋德梅耶再次回去報告露西亞皇帝尼古拉。
首先說明大明的要求,然後加上自己的分析和建議:
“大明最後提出的合作方式,條款本身看上去不算特別不公平。
“石油資源開采早期的成本本來就高,大明還要事實上向我們提供技術轉讓。
“前二十年多拿一些分成,抵消大明方面的成本,看上去頗為合理。
“後續二十年五五分成,四十年後視同產量分成,看上去也很合理。
“但問題是,我們雖然不知道,烏拉爾以東和以南的大明藩國土地之下到底有沒有石油,也不知道兩側的石油儲量的多寡。
“但是按照大明這種合作方式,顯然是大明一側完全不開發,對大明才是最有利的。
“如果按照現有條款簽約,無論大明一側有沒有石油,大明都可能會消極開發。
“更關鍵的是,就算是大明一側完全沒有石油,就算是大明明擺著消極開發,我們露西亞卻不能做出相同的回應,我們沒辦法消極開發。
“因為我們目前在其他地區沒有發現足夠的石油資源,我們需要伏爾加地區的石油。
“大明在其他地區擁有豐富的石油資源,就算是把烏拉爾-伏爾加地區的石油完全放棄,也完全不影響大明的石油資源供應。
“我們不能期待大明一側是有更多,而大明還敞開了開發與我們分享。
“不能期待在任何情況下侵佔大明的利益,這是當今外交層面的重要原則。
“所以我們簽訂合作條約的指導方向,應該是盡可能的追求公平,只有公平才能讓我們不會吃大虧。
“所以我們應該提出最後的修訂要求,為合同增加定期修改的補充條款。”
尼古拉看完報告之後,完全認可韋德梅耶的建議,跟大明合作的目標就是不吃虧,所以稍微考慮了一會兒,就回復韋德梅耶按照他的想法去做。
兩天之後,大明和露西亞雙方再次開會,韋德梅耶提出了自己最後的提案:
“當今世界技術發展格外迅速,尤其是內燃機和石油化工相關產業。
“在世界大戰結束的時候,我們完全無法想象,我們現在的石油和燃機的狀態。
“十年甚至二十年之後的世界是什麽樣子的,現在是無法想象的。
“所以我們建議,可以按照現在的方案簽訂合同,但是要增加一項專門的說明。
“在合同簽訂後,每過十年重新討論修訂一次。
“如果後續十年的技術和局勢發展,沒有導致原有的合同條款造成重大不公平現狀,那修訂合種就僅僅更新簽約日期和細節。
“反之,則要對造成重大不公的條款做出修改,重新簽訂新版合同。
“這種修訂條款,也是督促我們雙方都能夠放開顧慮,投入盡可能多的資源和精力,用於當地資源的深入開發。
“如果大明願意秉持著公平公正的態度,與露西亞在石油資源開發上展開合作,那我們現在就可以開始合同本身的文案擬定了。”
韋德梅耶最後一句話的意思,說明則是自己最後的要求了,如果大明接受就可以簽約了。
林則徐不敢貿然決定,拿著韋德梅耶的回請去請示了朱靖垣:
“露西亞人對自己的定位很清楚,沒有存在任何佔便宜的幻想。
“如果我堅持按照固定時間和固定比例分配收益,同時還不允許後續補充修訂條款,那在露西亞人看來我們就是明擺著要消極開發。
“除非我們直接拿出武力施壓,否則露西亞人一定會進一步拖延推諉的。
“所以學生建議,殿下如果不準備動用武力,那就可以接受露西亞人的條款了。”
朱靖垣看完之後無奈的微笑著點了點頭:
“既然露西亞人這麽的冷靜,那這合同也就只能這麽簽了……”
然後朱靖垣就回復林則徐,讓他接受這個補充修訂條款。
到此為止,大明與露西亞雙方,在伏爾加-烏拉爾地區的石油資源開發合作問題上,終於達成了一致意見。
韋德梅耶收到林則徐的回應後,整個人都松了口氣。
大明能接受自己的提案,就說明大明是真的願意合作,而不是單純的搶資源。
韋德梅耶的精神放松了下來:
“感謝大明的理解,那我們現在讓文書人員整理和編制合同文書?”
林則徐輕輕點頭:
“合同以大明文為準。”
韋德梅耶當然沒有提意見,用大明文簽跨國合同是慣例。
韋德梅耶反而打聽了另外的事情:
“敢問林先生,大明方面是大明航空公司出面,提供技術並參與開發嗎?”
林則徐卻搖頭了:
“大明航空公司不會出面,是大明皇家石油公司,他們後續會跟你們聯系的。”
韋德梅耶稍微有點意外,這合作明顯是大食親王主持的,結果大食親王的公司卻不出面。
其實在大明范圍內,石油產業的經營上,已經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潛規則。
從官方規定上看,大明的石油產業暫時還是特許經營的。
目前只有皇家所有的皇室財團,以及剛剛成立的朝廷所有的大明財團,再加上朱靖垣的大明航空公司,只有這三家公司有權利去開發和經營。
皇室和朝廷的財團當然沒有什麽好說的,只要大明境內的產業,他們都能經營。
大明航空公司是最特殊的,本來是不應該有開發權的。
大明航空公司登記注冊的時候,整個航空產業還沒有形成,管理層面也還非常的粗陋。
再加上朱靖垣的身份特殊,當時直接拿到了所有航空產業相關行業的經營權。
這其中當然是包括“航空燃料”,而航空燃料就是石油化工產品。
於是大明航空公司間接拿到了石油資源的開發和經營權。
在特許經營模式下,有許可的公司就能經營。
拿到了經營權的大明航空公司,參與任何地區的石油產業開發,嚴格來說都是不違規的。
但這也是屬於非常靠近灰色地帶的地方。
朝廷在整理和修訂航空行業相關企業經營范圍管理規定的時候,可以要求給大明航空重新登記經營范圍,同時撤銷大明航空的石油經營權。
只是目前大明皇帝沒有這個想法,相關部門的官員也沒有這個想法。
大部分人都覺得大明航空公司就是第二個皇室財團。
這就和大食國根本不需要撤藩一樣,它完全可以視為一個大食親王管理的皇莊。
不過朱靖垣自己卻有很高的政治敏感性。
普通百姓和官員,也許不在意大明航空公司和皇室財團的差異,但是皇室卻肯定在意。
大明航空公司的收益是朱靖垣獨享的,可以完全不分給其他皇室成員。
朱靖垣已經拿到了新天府皇室分紅的三成,這已經讓人眼紅到極點了,現在還獨享著大食國的石油資源的收益,這不招人嫉妒是不可能的。
朱靖垣受朱仲梁和朱簡炎兩代皇帝青睞,相當於家裡面最受寵的孩子。
雖然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朱靖垣在外面飛揚跋扈,其他皇室成員其實也沒有什麽辦法。
但那卻肯定會影響朱靖垣的形象和聲譽。
不只是損害自己在父親和爺爺心目中的印象,還可能會給以後管理宗室留下麻煩。
自己長年在外,難保不會有人在父親和爺爺身邊給自己上眼藥。
朱靖垣不敢保證,自己父親和爺爺真的完全不猜忌自己。
與此同時,父親和爺爺也許可以根據世祖皇帝留下的經驗,在自己身上壓重注,皇室和朝廷的其他卻不會。
自己被皇室和朝廷上下眾人當作是默認的繼承人,除了確實兩代皇帝寵信之外,自己本身沒有明顯的汙點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受寵但是不懂事,也許別人無可奈何,但可以選擇不配合。
受寵又懂事,才能真正的眾望所歸。
所以朱靖垣鑽了空子之後,對大明航空公司在石油產業上的經營范圍管理刷非常保守。
直接開發的石油資源僅限於大食國境內。
大食國的石油資源,已經是整個大明最豐富的了,朱靖垣很知足。
大食國之外,大明航空公司通常隻提供技術支持,最多是負責探勘和鑽井。
後續的日常開采和經營工作通常都是交給皇室財團去幹。
現在又有了朝廷的官營大明財團。
這是石油勘探和開采方面的第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
然後是藩國石油資源的開發。
鮮卑、哈薩克、希瓦、波斯等國是外藩,獨立性和自主性都比大食國這種親藩要高。
外藩君主名義上可以自己經營石油產業。
位於這些外藩境內的油田,直接的開發收益當然是歸開發公司的。
當然,開發公司是要交稅的,稅收屬於藩屬國君主。
最後,藩國君主要向大明皇帝“朝貢”。
這個貢品不是隨便搞點土特產就行了,仁武朝之後的大明皇帝也不要土特產。
而是根據實際情況,索要當地稅收的一到三成。
這樣綜合看來下,如果外藩君主自己開發石油石油,大明皇帝只能拿到這個油田開發公司上交給藩屬國的稅收中的一兩成。
藩國石油資源的產生的全部收益中,最終可能只有幾個百分點能落到大明皇帝手中。
一個油田幾個百分點的收益,對於普通人而言當然是巨額財富。
但對於大明皇帝而言,在收入報告中就非常不起眼了。
但這只是理論情況。
實際操作上,外藩君主在自己的領地上發現了石油,都會主動去找大明皇室財團、大明官營財團、大明航空公司來合作開發的。
一來他們有足夠的敏感性,二來是他們沒有足夠的技術。
皇室財團直接參與油田開發和經營,通常會拿走收益的一半,相當於佔五成的股份。
這對藩屬國君主而言,當然是減少了一大部分的收入。
但沒有皇室財團參與,他們可能一半的都拿不到,拿到了也不會安心。
把其中一半直接分給大明皇室,他們才能安心。
這就是第二條潛規則了。
現在這個伏爾加-烏拉爾油氣區,預計的覆蓋的大明一方都在鮮卑和哈薩克境內。
但在具體的合作開發規劃上,這兩個藩國的代表卻完全以跟班的形式來旁聽的。
外藩與大明的關系,理論上是通過藩國君主效忠大明皇帝實現的。
所以這兩個藩國的油田,當然是皇室財團來搞,而不是大明朝廷的大明財團。
林則徐熟悉朱靖垣的習慣,也完全理解朱靖垣的態度,這也是林則徐任何和追隨朱靖垣的眾多因素之一,所以現在也直接給韋德梅耶回復。
韋德梅耶雖然有些意外,但那是大明自己的事情。
大明安排哪個公司參與,露西亞都只能配合,所以也就沒有多問。
石油開發的問題基本確定,林則徐和韋德梅耶兩個主要代表就換了話題。。
在稍事休息之後,開始討論關於神歐大陸的鐵路橋,在鐵路沿線設立自貿區,以及多國君主合資成立貿易公司的問題。
相較於石油開發的問題,最後這個合作方案要相對好談一些。
沒有涉及到具體的戰略資源開發,單純的君主級別的貿易層面的合作,更加容易實現相對公平的合作方案。
特別是在朱靖垣並沒有一味的追求利益,更加在意合作本身的情況下。
不過談判的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因為這不是大明與露西亞單獨合作了,而是大明作為合作提議的發起人,現在邀請露西亞加入。
所以林則徐直接拿出了準備好的文件,按照朱靖垣的意思製作的合作方案草案。
林則徐讓韋德梅耶自己看文件的同時,自己也專門口頭說明了其中的關鍵條款:
“由大明發起,露西亞、普魯士、法國參與,在各自境內的東西方向主乾鐵路中,選擇合適的鐵路線相互連接。
“大明在本國鐵路沿線選擇至少四座城市,露西亞至少選擇三座城市,普魯士和法國至少選擇兩座城市,設立自由貿易區。
“大明皇帝陛下,露西亞、普魯士、法國君主共同出資,設立神歐皇家聯合貿易公司,在相應鐵路線上經營客運和貨運以及貿易業務。
“相應公司的火車,穿過國境線時不需要實施邊檢,車上的乘客和貨物,在各國設立的城市自貿區內,可以自由的上下車。
“除非離開劃定的自由貿易區范圍,否則人員活動不需要簽證,貨物交易不需要關稅。
“但相應人員和貨物離開自貿區,進入任意國家城市其他范圍的時候,則需要出示官方證件接受檢查,繳納攜帶貨物的進口關稅。
“個人前往其他國家自貿區購物,購入一定數量和金額以下的特定商品,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稅或者減稅待遇,具體方式由各國協商制定。
“大明、露西亞、普魯士、法國的的民間商人,可以在其他國家自由貿易區內開設獨資商行和工廠,由自由貿易公司區管理委員會統一管理。
“奧斯曼、奧地利、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荷蘭、英國等國,可以按照相同的標準,簽約加入自由貿易協議,相應國家皇室也可以入股神歐貿易公司。
“若以上國家加入協議,則奧斯曼、奧地利、英國、西班牙、意大利要至少設立兩座城市自由貿易區,葡萄牙和荷蘭要至少設立一座自由貿易區。”
韋德梅耶聽著說明,翻看著文件,一時間沒有發現什麽大問題。
連接交通線,設立自貿區,這雖然是第一次,但各種經濟層面的合作,都是大明近年來的典型操作。
經濟上的合作,看上去都是非常公平的,實際上肯定是對大明更有利,但如果其他國家不想著反對大明,那也算不上吃虧。
但是合作的時間越長,合作的方式越是深入,其他國家也就越是難以反對大明,難以掙脫大明的經濟和貿易網絡。
露西亞等泰西國家政客基本都明白,但是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沒得選。
朱靖垣前世的泰西的合作,是法國和德國主導的。
不但這個體系中有兩個首腦,體系的外面還有個英國在搞事。
所以就算是泰西自己的合作方向本身沒問題,實際操作中也有各種各樣的問題。
現在的世界,大明是絕對的掌控者,唯一的單獨的超級力量。
大明主動推動與其他國家的合作,當然會比朱靖垣前世泰西各國的合作要容易多了。
昨天時間比較緊,最後一段寫的比較亂,卡著時間點更新了之後,我又回去把最後一千多字重寫了一下,又加了幾百字的內容。
當時追更的朋友可以回頭看一眼,確定一下昨天看過的是不是最新版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