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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抓住那個系統》第51章 只有把自己當個人,別人才會當你是人
  第51章 只有把自己當個人,別人才會當你是人50
  第51章只有把自己當個人,別人才會當你是人50
  “本來,這事當時就應該向家裡匯報,但是,當我的孩子差不多要出生的時候,因為青雲的公司恰好有個大項目要出國,我隻好獨自回到內地生孩子。正如青英堂姐查到的,我化名林三月在仁愛醫院生下了我跟青雲的孩子。之所以不用真名,是因為我在內地還沒有到結婚年齡,用真實的身份怕被發現惹出不必要的麻煩。

  只是,我剛剛生下孩子不久,就接到了港城那邊打過來的電話,說是我丈夫唐青雲在港城出了事。我當時驚慌極了,一遍又遍地聯系青雲,卻一次都沒有聯系上,我心焦之下,顧不得剛剛生下孩子沒幾天,打電話給在S市認的一位姓龍的大媽幫我照顧孩子後,我就急衝衝去了港城。

  到了港城之後,我才知道是青雲失蹤了,而且,他身上並沒有帶著大哥大。沒有找到青雲,而青雲公司又有事有處理,我隻好先留在港城,一邊處理公司的事務一邊尋找青雲。

  當公司的事情暫時安排好,青雲依然沒找到,我想著會不會是青雲回大陸這邊了,加上想孩子,便又立馬跑回家。

  那一次,正好遇上李家給青英堂姐提親,當時,青英堂姐不但不答應,還想要讓我替她嫁入李家。甚至還把我生下孩子的事給暴露了出來。而當時,因為青雲的仇家也在尋找青雲,我怕暴露自己生下的孩子是青雲,會給孩子帶來危險,我甚至不敢暴露跟青雲結婚的事,怕給家族帶來危險。

  因此,我不能承認自己結婚的事,更不能承認生了孩子的事。可是,青英堂姐不想嫁給李家,所以一直抓住我不飯,最後還是爺爺拍板,我們都不用嫁進李家,青英堂姐才放過我。

  我之後,馬上又回了S市,尋找青雲,但一直沒有找到,直到上個月,我再次跑到港城,才找到青雲,因為青雲受了傷,昏迷了幾個月,所以才沒有辦法通知我。如今,青雲家裡的事已經處理好,就算公開我們的關系,以後也不會有事,所以我才決定帶著他回老家,宣告我們已經結婚的事宜。”

  說到這裡,唐青鸞看了一眼林父,露出一個心虛的神色:“對不起爸媽,沒有及時告訴你們我結婚的事。”然後又她轉向林青英:“所以,青英堂姐,請你不要再朝我頭上潑髒水,我的孩子,是我跟丈夫唐青雲生的,我的兒子也不是未婚生的家子,而是正常的婚生子。

  至於你說我拋棄兒子,這話更不對了,我只是請乾娘幫我照顧孩子。我跟我丈夫已經在港城領過結婚證,我跟我丈夫的第一個兒子,我怎麽可能舍得拋棄他呢?

  倒是我和丈夫從港城回來,卻發現孩子和乾娘都不見了,最後經人指點,才發現乾娘被人告到了接所。據說,是你林青英帶著李局長找到我乾娘家裡告了我的乾娘,還把我的孩子搶走的。所以,青英堂姐,我到底在什麽地方得罪了你,讓你這樣針對我?”

  林青英任務者被唐青鸞質問,張口結舌,一時回答不出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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