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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四合院,開局是八十年代》第728章 問題很多,但都不大
  想了半天后,曹志強突然發覺,他手中的公司雖然多,但最適合現在入駐香江的,恐怕也就只有那個跟貿易沾邊的紅光運輸公司了。

  原因就在於,運輸公司可以做國際貿易,而國際貿易,是香江這邊對內陸放的最寬的業務了。

  如果是出版社或者其他公司,往往香江這邊審查的就比較嚴格,因為可能懷疑你在搞意識形態的輸出。

  別笑,八十年代,人家真有這個審查的。

  因此單純做貿易,是中港之間最容易做的項目。

  但問題在於,紅光運輸公司,其實只是個內部名稱,對外打的旗號,依舊是紅光機械廠,所以不能算是單獨的公司個體。

  換言之,所謂的紅光運輸公司,前身只是紅光機械廠的運輸科跟保衛科。

  後來為了精簡財政,才進行了一個內部改革。

  改革的做法,就是把運輸科加保衛科這兩個科給單獨分出來,搞成一個紅光機械廠的下屬子公司,也就是紅光運輸公司。

  這麽做的好處,是子公司可以財務獨立,不用跟紅光機械廠的財務混合。

  說白了,這種改革,就是把賺錢的部門單獨分出去,成立一個個子公司,並由曹志強來進行承包。

  這樣一來,賺錢的行當都被曹志強承包了,而不賺錢的,一直虧本的,或者不能分出去的,則繼續留在紅光機械廠。

  到時候一旦政府要進行強行整改並購,那麽紅光機械廠總廠,可以被並購出去,那些賺錢的子公司就可以趁機獨立,跟總廠切割。

  這種做法,你往好裡說,叫合理的資產優化,往壞裡說,那就是合法侵吞國有資產。

  當然,大家都不是傻子,所以真正要做到這一點,關鍵還是看上層的交易。

  巧了,紅光機械廠的李廠長跟董書記呢,雖然都要退休了,但人脈關系都很廣。

  因此,他們早就跟有關方面的衙門都打好招呼了,一旦整改確定,那些子公司可以單獨分出去,整改成集體制所有製的企業。

  換言之,就是那些“暫時”被曹志強承包出去的分公司,現在名義上還是紅光機械廠的全資子公司。

  可一旦上面要整改紅光機械廠總廠,裁撤紅光機械廠,那麽紅光機械廠下屬的那些子公司,比如紅光出版社,紅光運輸公司之類的,就要進行集體化改革。

  具體做法,就是這些公司在內部發行內部股,由不同子公司的全體在職人員持股,所有工作人員都成為股東,成為名副其實的集體制企業。

  當然了,雖然是集體制,但持股比例,會按照職位、投資比例以及影響力等因素進行劃分。

  像普通職工,持股當然就少,但是像領導,持股自然就多。

  如曹志強這樣的開創者以及投資者,持股比例當然最多,理論上要超過百分之四十,但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十一。

  畢竟是集體制,你個人超過百分之五十一,那就過線了。

  而像董書記、李廠長、陳家邦以及保衛科曾科長等等,自然也要根據貢獻大小,免費分不等的股分。

  這種情況,當然是皆大歡喜。

  而且事實上,經過這種內部分化改革之後,紅光機械廠的總體財務狀況,確實得到了極大的改觀。

  哪怕是紅光機械廠原先那些不賺錢,純賠錢的行當,比如宣傳科、文工團之類,也可以通過抽調人員的方式,加入不同的子公司。

  所以,現在紅光機械廠的人,都求爺爺告奶奶的走關系,希望能從總廠,調去下面的分公司。

  畢竟都知道分公司油水多,以後還可能分股份。

  除了這些外,其實還有一些沒有明確分公司的名字,實際上已經開始進行分公司運作的。

  比如曹志強賣掉的那個食為天飯館。

  食為天,本來是曹志強開的一家飯店,但不是個單純的飯店,更像一個廚師加服務員的訓練班。

  紅光機械廠原先的年輕人,大都喜歡去紅光百貨公司跟運輸公司這樣的地方,畢竟見多識廣,收入也高。

  但像中年人,折騰不動了,往往就喜歡去飯店當服務員之類的輕快工作。

  後來,曹志強把食為天賣了,但食為天暫時還是因循守舊,依舊雇傭紅光機械廠派過去的那批人。

  另外,紅光機械廠內部的食堂,也進行了一定改造,開始利用食堂自己的師傅,大規模培訓內部想當廚子跟服務員的人。

  換言之,這些工作,都是為即將開辦的紅光飲食集團做人員準備,只是具體怎麽操作,大家都不懂,還需要等曹志強回來,所以才暫時沒有辦成紅光飲食集團。

  另外一個類似的,就是紅光機械廠的“實驗車間”了。

  其實如今的紅光機械廠,由於早已經確定了要進行整體整改,把工廠大部分都並購去首鋼以及京城市政府,所以原先的主營業務,比如各種機械零件加工等等,基本早都停擺了。

  也正因為工廠大部分都停擺,所以才能這麽輕松的進行內部整改。

  無他,要是大家都有活兒乾,都很忙,誰去學什麽新知識,搞什麽再上崗培訓啊。

  然而,紅光機械廠作為一個老牌的,主要以供應軍工零部件的廠,還是留了不少好工人的,尤其是那些熟練工。

  八級鉗工雖然沒了,但五六級的鉗工鍛工,還是一抓一大把。

  而這些人,原本的出路是並入首鋼,但很顯然這種方式並不好。

  畢竟並入首鋼,等於去人家的地盤,人家首鋼也有自己的熟練工,你個外來的熟練工去了,不是說不用你,但肯定不能重用。

  所以,能不去其他廠,這些老工人就不想去。

  紅光機械廠呢,經過曹志強的一番操作,確實多了很多出路,但之前的出路,大都是服務業為主。

  比如出版社、零售亭、運輸公司之類的。

  這些地方呢,那些老工人不是不能去,但如果去了的話,就太可惜他們的手藝了。

  前期的曹志強呢,對此也沒啥好辦法,畢竟他能力有限。

  但後來系統升級後,提供的東西多了,曹志強的操作空間也多了。

  曹志強在通過林大爺,提供給國家大量敏感物資跟技術資料的時候,也提出了一個要求,那就是把曹志強提供的那些東西吧,分給紅光機械廠一杯羹。

  大東西呢,紅光機械廠吃不下,但你說搞搞輕武器的實驗,那還是沒問題的。

  過去,紅光機械廠就大量製造過各種火炮的零部件,現在搞搞輕武器,比如無托步槍啥的,問題不大。
    對此,林大爺自己當然說了不算,但他可以請示上級。

  經過請示上級,也就是那位鄧爺爺之後,那位可愛可親的老爺爺,果斷做了批示,同意了曹志強的請求,願意讓紅光機械廠,加入曹志強提供的那款“VHS-2無托步槍無托步槍”的研製計劃。

  之所以只是讓紅光機械廠加入“VHS-2無托步槍”的研製計劃,是因為這款步槍並不簡單。

  槍支原理什麽的就是那些,一看就懂,關鍵是生產工藝過於超前。

  不管是聚合物工藝,還是槍管加工工藝,瞄準具工藝,甚至表面噴塗工藝,很多東西都是我國目前不具備的。

  這也可以理解,畢竟VHS-2步槍,是二十一世紀的產物,很多生產工藝肯定不是現在的中國能掌握的。

  然而,有了詳細的技術資料,按圖索驥,一點點研發,應該還是沒問題的。

  尤其是,如果拋開某些過於先進的東西,先把適合當前技術的部分製作出來,也是可以的。

  而根據林大爺所說,當初包括鄧爺爺在內的一批首長,在看了這款槍的圖片跟數據後,都相當喜歡,尤其是聽說世界各地都還沒出現過這款槍之後,都希望能盡早搞出原型,哪怕是簡配的原型,先看看成色。

  換言之,因為很多領導喜歡這款槍,所以要盡快搞出來,最少也要搞一個簡配版。

  這其中,設計跟簡化方面,肯定不能由紅光機械廠來做。

  紅光機械廠承擔的任務,是進行基礎零部件的加工製作。

  也就是說,這款槍的基礎零部件,比如槍管啊,槍機啊,彈簧啊這些槍支的基本構件,都是由紅光機械廠來製作。

  為此,紅光機械廠專門騰出一個最好的車間,調集最好的工人,來進行全面攻堅。

  這其中,就包括曹志強特別聘請的壹大爺。

  壹大爺雖然退休多年,但好歹也是八級鉗工的底子,手或許不行了,但眼力猶在。

  而且壹大爺的組織能力跟管理能力也不錯,由他帶領小組去攻堅那款無托步槍的基礎零部件,問題不大。

  到現在為止,時間也過去不少了,那個實驗車間具體操辦的怎麽樣,曹志強也不得而知。

  畢竟那是高度保密任務,不可能隨便告訴當初還遠在東京的曹志強。

  不過等曹志強回京了,估計就能知道具體進度了。

  反正這些所謂的保密玩意兒,對曹志強肯定是放開的。

  總之,目前來看,紅光運輸公司,應該是最適合先一步來香江開分公司的。

  雖然紅光運輸公司還只是紅光機械廠的下屬公司,暫時不具備獨立的公司資格,依舊是披著紅光機械廠的皮,但這種事情不難辦。

  只需要通過某個海外投資公司,在香江成立一家空殼公司,然後再跟紅光運輸公司進行股份製合作,搞成一個合資公司,那就可以了。

  到時候,紅光運輸公司,就只是那家新成立的合資運輸公司的大股東,自然有權利派人去香江工作。

  至於以後紅光機械廠真的裁撤了,產權的問題。

  這也不怕,只需要合資公司成立的時候,簽署一個受香江法律保護的合同就行。

  只要合同寫明,合資公司隻承認紅光運輸公司為公司的股東,紅光運輸公司作為股東方,如果產生法人變動,需要提前通知另外的股東,並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

  如果在其他股東不同意的情況下,紅光運輸公司強行變更法人,或者強行變更原先的股東構成,紅光運輸公司的股份,將會強行移交給合資公司另外的股東。

  嗯,大概意思就是這樣,具體的,找香江本地的律師起草合同就行,保證把內地公司拿捏的死死的。

  反正,曹志強的目的,只是借一層國企公司的皮,或者說是殼子,可以讓自己以及自己看好的人,合理合法的來香江工作生活。

  至於具體的投資,當然還得自己掏。

  不過話說回來了,要是這樣的話,恐怕還得先把朱霖搞過來。

  不為別的,就為了朱霖身上的“愛情基金”!
  朱霖可是系統認定的“愛情天使”啊,只要給她花錢,自己就能得到十分之一的返利。

  更有意思的事,愛情基金的那些錢,隱秘程度極高,國內根本查不出。

  換言之,如果自己想在香江大展拳腳,最好的辦法就是花朱霖的錢,辦自己的事兒。

  可朱霖目前的工作關系,在紅光電影廠裡,不在紅光運輸公司裡,這就難辦了。

  因為紅光電影廠,不完全是紅光機械廠說了算,還得受電影局的管轄。

  因此,紅光電影廠能不能來香江發展業務,不是曹志強這個廠長說了就算,還得電影局那邊拍板才行。

  當然,這個問題也不大。

  等回國了,可以先去國內問問,能不能以電影廠的名義,在香江這裡成立一個分廠。

  為了方便,最好還是老辦法,也就是找個外資先在香江成立一個空殼公司,然後跟紅光電影廠合作,成立一個由紅光電影廠佔大量股份的合資公司。

  這樣一來,就等於香江成立一個新的電影公司,而紅光電影廠,只是這家新電影公司的大股東。

  用這種方式,自然就可以把紅光電影廠的員工,派到香江的電影公司,進行相關的電影拍攝。

  如此一來,香江的這家電影公司,拍攝的作品不光可以在香江上映,也可以借著紅光電影廠的身份,來大陸上映,一切看起來都合情合理。

  所以關鍵還在於,電影局等相關部門是否同意了。

  不過就算不同意也沒關系。

  大不了,回頭把朱霖的工作關系,調動一下,調動去運輸公司,兼任一個內勤管理崗就好。

  這樣一來,朱霖依舊可以用紅光運輸公司員工的名義,來香江工作。

  至於朱霖來香江後,是否還做其他第二職業,比如拍電影或者經商之類,那就是另外的問題了。

  也就是說,只要小心一點,把朱霖搞來香江,問題不大。

  所以這就剩下最後一個問題。

  朱霖,願不願意來香江發展!(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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