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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四合院,開局是八十年代》第226章 強盜與騙子!
  第226章 強盜與騙子!
  沒錯,其實一開始的時候,曹志強就覺得張前進這人有點不對勁。

  只是那時候吧,他以為這只是個小事兒,稍微應付一下就行了,也就沒往深裡想。

  然而,保衛科的那個曾科長,竟然想借此機會撈一筆好處,而且做人明顯沒有底線。

  自己好說歹說,才暫時打消了對方的企圖。

  但如果不能說服張前進這邊的人配合,或者說,不能讓張前進這邊的人拿出點好處費,或者叫贖身費,那曹志強的那個法子就行不通了。

  所以曹志強才過來單獨找張前進聊天,先來扮白臉。

  只不過,如今再次看到張前進的表現,曹志強忽然覺得不對勁了。

  因為怎麽看,這個張前進都不像個當頭兒的,大概率只是一個類似影子武士一樣的人,是被推出來頂雷的,或者只是個小頭目。

  真正說了算的話事人,應該另有其人,甚至可能都不在這裡,而是在沈振華的身邊,監視沈振華!
  沒錯,這麽一想,整個事情一下就明朗化了。

  仔細一想,一個跟沈振華認識才不到一天,就能隨便把一半定金交給沈振華,然而第二天一早,就拉上一票人,毫無防備的開著三輛進口五十鈴,來這裡拉貨?
  這也太草率了吧?
  之前來這裡之前,曹志強可是問過印刷所的庫管員,知道這些人這次拉的貨,數目是足足四萬套!

  一套書的重量,是1.58千克,四萬套書,就是63.2噸!
  三輛載重八噸的五十鈴來拉貨,等於每輛車都嚴重超載。

  至於價格,一套書的批發價是八元。

  如果先交一半定金,那麽一套書就是四元錢。

  這樣算下來,四萬套書,只是定金就是十六萬!

  十六萬啊,在這個時期,這絕對是一筆大數目!

  一個剛認識不久的人,怎麽可能輕易拿十六萬給對方,還一點不防備的?
  不客氣的說,萬一沈振華是騙子,拿著十二萬塊錢立刻跑路的話,那真是一點都不奇怪。

  再者說,這麽一筆錢,人家要是真的提前給了,沈振華也提前拿到了,不可能不提前通知曹志強。

  而且沈振華在電話裡說,是昨晚的時候就給了定金,那這筆定金肯定不是轉帳,只能是現金。

  十六萬的現金,按照十元最大面額算,那得多大的數目,用多大箱子盛放啊?
  沈振華除非拿錢跑路,否則第二天一定是先拿錢去出版社入帳,這是原則問題。

  可沈振華既沒有第一時間這筆錢拿去出版社入帳,也沒有跑路,而是繼續呆在新華書店王府井店,這特麽就很不正常!
  還有,正常來講,四萬套書這麽大一筆數目,沈振華沒理由自己不來,只是給人寫了個條子,讓這些人私自來拿貨,這明顯也不合理。

  另外,這些人被抓後,按照正常邏輯,應該第一時間給沈振華這個中間人打電話,然後沈振華在給曹志強打電話,沒理由是保衛科的曾科長第一時間給曹志強打電話。

  而曾科長能想到給曹志強打電話,還是通過印刷所庫管員那裡得知的消息。

  因為曹志強之前確實給印刷所打過電話通過信,所以庫管員才會見到沈振華的條子後,那麽輕松的就同意出貨。

  不過,曹志強當初打電話給印刷所的時候,是讓他們聽沈振華的,意思是讓沈振華本人當面去,可沒說隻給個條子。

  再結合這個張前進所說的話,得知這個張前進,之前壓根不知道沈振華的真實身份,不知道他是紅光出版社的人,以為沈振華是新華書店的人,這就更不對勁了。

  要說一開始跟這些二道販子接觸的時候,沈振華怕出問題,假意說自己是新華書店的人,這也就罷了。

  但既然都談好條件了,開始正式交易了,還藏著掖著,就沒必要了。

  如果這些還不夠,那麽之前曹志強在保衛科的時候,當著曾科長的面,給沈振華打的那個電話,就更有問題了。

  當曹志強給沈振華打電話的時候,沈振華只是說了一些經過,說他跟那些二道販子交易的經過。

  比如沈振華說,他是怎麽跟這些人接觸上的,又是怎麽通過一頓飯,讓這些人信了自己。

  並且沈振華還說,這些人已經交了一半的定金,絕對可靠,讓曹志強安心放行就行,還說貨一到,就付全款。

  那個時候,曹志強因為心思不在這,沒多想,問明白這些後,很快就掛電話了。

  可現在想來,這裡面很不對勁。

  因為電話裡,曹志強都明確說了,這些人被保衛科的人扣了。

  這也就罷了,關鍵曹志強一開始的時候,是讓沈振華過來,當面把問題說清楚,而不是讓他在電話裡說。

  可沈振華卻說新華書店現在很忙,他走不開身,然後不等曹志強說話,就直接把原委在電話裡說了。

  這一說原委,曹志強也就忘了一開始的事兒。

  然而,沈振華身為曹志強的秘書跟下屬,哪有這樣做人的?

  要是沈振華是個刺頭也就罷了,但沈振華平時的表現,明顯是個人精啊?
  所以,之前沈振華打電話時說的話,明顯有問題,而且他的語氣也有問題,多少有點戰戰兢兢的意思。

  只是早先的時候,曹志強沒在意他說話時候的戰戰兢兢,隻以為對方是下屬面對領導的正常反應。

  可現在看來,這明顯不對勁。

  只是一點不對勁也就罷了,可這麽多不對勁加起來,那就真不對勁了。

  沈振華私自拿了高達十二萬的定金,卻不提前告知曹志強,也不盡快拿去單位入帳,而是繼續在新華書店呆著,這本身就不正常了。

  回頭這些人來拉貨的時候,沈振華本人還不出面,只是給了個親筆寫的條子,這更是有問題啊!
  有了這麽多問題,現在再一想張前進被抓後的表現,也就大概明白了,為何他之前那麽害怕,那麽煩躁不安。

  因為他心裡有鬼!
  有什麽鬼呢?
  綜合各種考慮,這裡面最大的可能,是這夥人真的不安好心,想要借著這個機會,空手套白狼,白拿自己這邊的四萬套圖書。

  只要把書拉走,再開車盡快出城,以這個時代的警察辦案效率,再想找到他們,那可就千難萬難了。

  更何況,自家出版社跟他們這幫人,偷偷販賣圖書的事兒,本就是投機違法行為,想必出版社知道這個情況後,也不敢聲張,更不敢報警,只能啞巴吃黃連。

  這樣一來,他們就可以通過一次鑽空子的冒險行為,白白從這拉走四萬套書,在外面稍微一賣,至少能賣個四十萬!

  四十萬啊!

  在這個時代來講,足夠讓人鋌而走險了!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們怎麽也沒算到,在出廠的時候,竟然被一個新門衛攔下來。

  然後呢,他們又萬萬沒想到,他們那三輛掛海豐拍照的進口車,引起了曾科長的貪婪之心。

  陰差陽錯之下,攔下了這批偷書賊。

  “唉,我果然還是太天真了。”想明白的曹志強忽然歎了口氣,“合著算來算去,裡裡外外,你們全都心懷鬼胎,不是強盜,就是騙子,這裡就沒有一個好人啊!”

  “喂,你怎麽不說話了?”看見曹志強忽然歎氣,張前進皺了皺眉,“既然是誤會,你什麽時候放我們走啊?”

  曹志強搖搖頭,拉下臉道:“張前進是吧,我現在也不跟伱囉嗦了。

  直接跟你說,你想走,可以,但你最好把實話說出來。

  尤其是,你得先放了沈振華,讓他立刻到我面前來,當我面,把事情給我說清楚。

  如果一切屬實的話,我可以考慮放你們一馬。

  如若不然,還敢跟我在這耍滑頭。

  那我,就把你們都當做偷盜公家財產的盜賊抓起來。

  哼哼,四萬套書,按照每本書的定價十元計算,這就是四十萬!
  四十萬的數目,足夠你們把牢底坐穿!

  尤其你這個當頭兒的,很可能還要去吃一顆花生米!

  那,姓張的,我說這些可不是嚇唬你,我是認真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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