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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四合院,開局是八十年代》第237章 爭分奪秒賺錢錢
  第237章 爭分奪秒賺錢錢

  “經理,您注意著點,這車門太矮,小心碰頭!”

  看著滿臉媚笑的張前進,一邊彎腰拉開車門,一邊把手舉高到車門框,防止自己下車碰頭的樣子,曹志強很是愣了愣。

  要不要這麽狗腿?
  不過大庭廣眾的,曹志強也不想跟他多說什麽,微微一笑,就低頭下了車。

  好吧,自從曹志強決定以紅光出版社的名義,收編李有福跟張前進這夥人之後,這夥人是真的開心,簡直就像是終於找到組織忠心遊子一樣,甚至在中午的飯局上都哭了起來。

  甭管是真心還是假意,但曹志強能感覺出來,這些人是真的樂意在自己手下乾活。

  當然了,這也跟自己要的不狠有關。

  因為自己跟他們說好了,以後李有福就是紅光出版社的銷售部主任了,張前進是副主任。

  這個紅光出版社的銷售部,由李有福全權負責,具體運營方面,出版社平時不做過多干涉。

  由於都是跟出版社簽署合同的合同工,不是紅光機械廠的正式工,所以他們這些人的工資待遇,都是合同工的待遇,而且是實習工的待遇。

  就是說,從今往後,這些人每個月都能領到最低十五元的工資。

  十五元一個月的工資,都是基本工資,算起來,數目真心不多。

  但這是每個月都有的固定工資,哪怕沒幹啥活兒,也要按時發。

  這就意味著,他們以後就是正八經吃公家飯的人了。

  起碼說出去的話,倍兒有面子。

  畢竟在這個年月,能在國營單位按月拿工資,是多少人的夢想,更別說是出版社這種文化氣十足的單位了。

  不客氣的說,那些無業遊民一旦回家說,自己有正式工作了,還在出版社上班的話,那他們爹媽肯定得樂死。

  甚至有這層皮,他們找對象都容易許多。

  當然了,只是這層皮,還不至於讓他們開心要死,還得給點實際的。

  實際的東西當然有,那就是獎金。

  按照曹志強的規劃,出版社的銷售部,以後主要負責出版社除了新華書店跟郵電局等國營批發商之外的銷售任務。

  就是說,以後不通過新華書店、郵局、供銷社等國營途徑賣出去的書,都歸銷售部負責。

  這裡面,主要就是指那些私人書攤跟私人書商了。

  所以,銷售部的工資是小意思,真正的大頭是獎金。

  獎金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據銷售業績來定。

  簡單來說,只要是紅光出版社要銷售的產品,包括圖書、磁帶、雜志等等,都由銷售部來負責銷售。

  產品銷售出去之後,銷售部都能分到這款產品定價的百分之十,也就是定價一成的獎勵。

  換言之,產品賣的越火,賣的越多,銷售部分到的獎金就越多。

  一成利潤看似很少,其實已經不少了。

  最起碼,在紅光出版社的銷售部工作,可以名正言順的賣貨,少了很多麻煩。

  更不用說,在銷售部工作,不用自己墊資,可以先賣貨,後給錢,這無形中又省了一大塊兒錢。

  綜合算下來,以出版社銷售部職員的身份賣書,比自己單打獨鬥好多了。

  尤其是,自己單打獨鬥是做不大的。

  李有福過去只是個個體戶,有個體戶的各種限制在裡頭。

  可如果是掛靠出版社的銷售部,有了國字號身份,那就不一樣了。

  最起碼,李有福今後可以隨便招人,只要他養得起,多少人都可以招。

  只要規模大了,以量取勝,可比過去賺多了。

  沒錯,銷售部實際上是一個掛靠性質的單位。

  銷售部下屬的所有員工工資,當然還有獎金,實際都是由銷售部主任李有福來提供,出版社不給錢。

  只是發放工資的不是李有福,而是出版社的財務科,也就是牛大姐負責的部門。

  也就是說,李有福隻負責按時往上級部門交錢,不負責給他的下屬人員發工資。

  別小看這一點,這是很重要的。

  最起碼,說明財政大權依舊在總部,也就是出版社手裡。

  不過,銷售部那一成的銷售分成,也是全部交給李有福個人來負責分配。

  原則上講,銷售部怎麽賣貨,怎麽招人,怎麽分錢,出版社全都不干涉,但可以提建議。

  除了銷售部,還成立了一個市場運營部。

  市場運營部的負責人,也就是主任,暫時由沈振華負責。

  這個市場運營部,主要負責跟新華書店、郵電局、供銷社這些國營部門搞對接。

  由於本來這種事兒就不複雜,不需要多少人,畢竟關系早都打通了,所以由沈振華負責,那是正好。

  從今往後,跟國營銷售單位對接的,就是市場運營部。

  而跟非國營銷售單位對接的,是銷售部。

  這也算是分工明確了。

  另外,紅光機械廠的保衛科跟運輸科,這兩個科的人員工資,以後通通都歸出版社的財務負責。

  但是,出版社可以隨意調動這兩個科的人員,來為自己進行運輸服務。

  由於這個運輸服務,主要是銷售部來使用,所以理論上,銷售部主任李有福,也可以調動這兩個部門的人員。

  只是每次調動都需要寫報告,還要經過總經理,也就是曹志強簽字同意才行。

  如果總經理有事不在,那就要經過社長周懷恩親筆簽字才行。

  要是周懷恩也有事不在,無法簽字,牛淑芬簽字同樣可以。

  換言之,在整個紅光出版社裡,真正能下令調動運輸科跟保衛科的,其實只有曹志強、周懷恩、牛淑芬這三個人。

  至於銷售部主任李有福,只有申請權,沒有調動權。

  其實,銷售部每個月負責交錢,再由出版社財務給銷售部員工發工資的套路,也是跟機械廠學的。

  因為現在呢,紅光機械廠的保衛科跟運輸科,這裡面的人的工資以及福利待遇,實際都是由紅光出版社來負責的。

  但是,給運輸科跟保衛科發錢的部門,卻不是紅光出版社,而是依舊由紅光機械廠的財務來發放。

  這就是要表明,運輸科跟保衛科依舊是紅光機械廠的,不是你紅光出版社的。

  同樣道理,銷售部每個月要定期給紅光出版社的財務,上繳下屬員工的工資跟福利獎金錢,然後再由出版社的財務,給銷售部的員工發工資跟獎金。

  這也表明,哪怕銷售部是獨立運營,可他們手下的員工,依舊是歸出版社管。

  這麽做,不是不信任李有福,而是為了以防萬一。

  銷售部本來就有很大獨立性了,要是連給手下發錢也自己說了算,那出版社可就真成冤大頭了。

  說白了,紅光出版社,可以給李有福當靠山,為他遮風擋雨,幫他賺錢。

  但李有福以及他的手下人,也得聽出版社的管轄跟調遣,不能只要好處不講貢獻。

  另外,銷售部的人,比如李有福,也可以對出版社提出建議。

  比如發現市面上什麽類型的書比較好賣,我們自己也搞個類似作品拿去賣之類。

  但不能打著出版社的名號,私自印刷產品出去賣,這是堅決杜絕的。

  還有,既然加入了出版社,那就只能售賣出版社讓你賣的東西,不能借著銷售部的名義,賣一些跟出版社無關的產品。

  當然了,銷售部主任,也屬於出版社的骨幹了,以後出版社開例會,銷售部的主任跟副主任,是有權參加的,並且也有權提出建議。

  總而言之,李有福成為銷售部主任後,就一躍成為出版社的骨乾成員了。

  且在某種程度上講,李有福還是權力最大的一個外人。

  為了爭分奪秒賺錢錢。

  曹志強在初步確立了規矩,並且用出版社的名義,分別跟李有福等人簽了用工合同之後,大家乾脆就一起在出版社開了個會。

  開會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賣最多的貨。

  具體怎麽賣貨,曹志強不管,他隻問李有福,如果能提供足夠的車輛跟押運人員,還是先給貨後付款的話,他能在多少時間賣多少貨。

  李有福算了又算,最後給出一個保守數字。

  這個數字就是,在十五天內,把倉庫清空!

  好家夥,曹志強當初可是印刷了一百萬套。

  就算現在已經賣出去了三十八萬多套,也還有近六十二萬套!

  十五天的時間,吃下六十多萬套圖書,這絕對是大手筆了。

  就這,還是保守數字。

  既然李有福這麽有信心,還誇下海口,那曹志強當然樂意讓對方試一試。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怕他賺了錢後拿錢跑路。

  所以讓曾科長派了兩個心腹,外加沈振華一起,二十四小時貼身跟著李有福。

  這期間,運輸科跟保衛科的人,都由李有福隨意調動。

  外出運書過程中的油錢、維修費以及夥食費這些,當然都由李有福全權負責。

  還有張前進這個十分了解李有福底細的人,也留在曹志強身邊,算是又一層保險。

  對此,李有福也好,張前進也罷,都沒啥抱怨的。

  畢竟第一次合作,小心點也好。

  相反,要是一點不講究,那才是證明沒誠意。

  計議已定,當天下午,李有福就開始行動了。

  李有福的第一個目標是天津,他打算先拉三十萬套書,拿去天津銷售。

  為了討好曹志強,表示自己的誠意,李有福在帶隊離開之前,還特意把他自己的小汽車借給曹志強用。

  李有福的那輛小汽車,是一輛從法國進口的雪鐵龍CX20。

  這輛汽車,是一款掀背版轎車。

  在1983年的國內來講,這種車,是相當前衛跟漂亮的一款汽車了,開在大街上回頭率爆表。

  當然了,這款車在京城裡,現在也不算陌生。

  因為在大街上已經有一些出租車,采用了這款雪鐵龍CX20了。

  而根據李有福所說,現在市面上跑的出租車,凡是跑的雪鐵龍CX20,起碼有三分之一都是出自那個萬三爺之手。

  萬三爺的那個出租汽車公司,就是掛靠在第三運輸公司下面。

  換言之,別看萬三爺牛皮哄哄,其實也是靠掛靠國營單位才能過活。

  沒有國營單位當靠山,萬三爺同樣牛不起來。

  同樣的,李有福那輛汽車,也是跟萬三爺手上買的,而且也是掛靠的萬三爺的那個出租車公司。

  從某種程度上講,李有福這也算是公車私用。

  不過沒辦法,這年頭就是這樣,反正在大街上跑的小轎車,九成九是單位用車,私家車不能說沒有,但也基本是掛靠單位才能隨便跑。

  這輛車買下來之後,李有福就當成了寶貝,愛惜的不得了。

  現在他把這輛車給曹志強用,也算是表忠心的一種體現了。

  曹志強雖然會開車,但他沒有駕照,所以不敢開上路。

  好在張前進會開車,而且還是個有正經駕照的人。

  也就是這個時候,曹志強才知道,原來張前進之前還當過出租車司機。

  張前進說,他原先是萬三爺手下的司機,後來因為得罪了人,被人陷害,被萬三爺給辭退,不得已才去幹二道販子。

  對方說的是真是假不重要,內情如何曹志強也不關心。

  反正張前進會開車,還有車,這就夠了。

  既然是李有福的一片心意,那曹志強自然也就笑納了。

  有車坐,誰不樂意啊。

  就這樣,忙了一下午,然後感覺時間差不多了,快到吳青紅放學的時間了,於是曹志強就決定去學校接吳青紅,再帶她兜兜風。

  由於吳青紅是騎自行車上學,為了有人能騎自行車,曹志強這次來,還帶上了劉東海。

  這樣的話,等下曹志強接了青紅,劉東海就可以騎上青紅的自行車,先一步回家了。

  於是乎,張前進、劉東海以及曹志強,先後下了車,然後就在別人羨慕的眼光中,一起倚著車,等著學校放學。

  等了大概十來分鍾,學校放學了。

  好多學生烏央烏央的從學校裡湧出來,其中大部分是走路,只有一小部分是推著自行車出來的。

  很快,曹志強看到了青紅的身影,臉上一喜,立刻就要走上前去。

  可下一刻,曹志強卻皺起眉頭拉下臉,腳步也停下了。

  原因無他,他發現吳青紅居然被三個年輕的男學生給聯手攔住了路,怎麽走也走不出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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