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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四合院,開局是八十年代》第555章 小泉今日子?你怎麽來了?
  第555章 小泉今日子?你怎麽來了?

  與堅持前來送行的吳青紅告別後,曹志強就在安平的跟隨下,與婁曉娥一起登上了飛往香港的飛機。

  是的,只有安平這個男秘書跟隨,沒有徐春這個女秘書。

  這是因為在這個時期,這種因公出國的方式才顯得更正常,多一個不必要的人出去,往往容易被人說是浪費公帑。

  不過這不是主要問題,主要問題是為了避嫌。

  因為徐春再怎麽說也是個年輕未婚女性,整天跟曹志強跟安平這兩個年輕男子出國,次數多了容易惹人閑話。

  沒辦法,這時代的風氣就這樣。

  而且就上次去日本的情況來看,其實曹志強身邊跟著一個人就夠了,多一個人,尤其是多一個女人的話,反而更不方便。

  所以這一次,就只是安平跟著曹志強,合情合理又方便,不會有任何人懷疑曹志強跟安平這對出國組合。

  一路無話,當飛機在香港機場降落後,又在婁曉娥親哥哥的接待下,坐車前往了附近一家酒店休息。

  本來婁曉娥是想讓曹志強去她家的,但曹志強拒絕了。

  一來確實不方便,二來嗎,曹志強也知道婁曉娥並不是真心想請他去家裡。

  因為婁曉娥現在是一個人帶孩子,但是孩子平時住校,所以婁曉娥現在的家,平時都是婁曉娥一個人住。

  一個女人,自然不希望突然來一堆外人,何雨柱去了還差不多。

  之所以要在香港停留,主要是給婁曉娥準備資金跟合同,當然還有律師。

  畢竟是二十萬美金的合同,哪怕在香港也不是個小數目,自然要認真對待。

  第二天一早,婁曉娥就帶著律師來了。

  之後,在香港律師以及徐春跟安平的見證下,曹志強跟婁曉娥都在股份轉讓合同上簽了字,並且拍照合影,做完這些,婁曉娥才送上了匯豐銀行的支票。

  之所以搞的這麽複雜,是因為目前國內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一切全憑自覺,跟香港這邊完全不同。

  二十萬美金並不是個小數目,因此婁曉娥為了保險起見,才弄的這麽複雜。

  股份轉讓合同一式三份,曹志強一份,婁曉娥一份,律師一份。

  再加上一式三份的現場合影照片,如果曹志強真的賴帳,這些都可以成為證據,然後拿去國內打官司。

  有這些證據,只要曹志強背後的背景不是太過逆天,並且鐵了心的賴帳,基本都沒啥問題。

  對此,曹志強並不覺得被冒犯,反而覺得這很正常。

  畢竟他跟婁曉娥說是曾經當過鄰居,但這種關系並不保險。

  所以謹慎一點也好,彼此都沒麻煩。

  其實就算在國內,如果要簽合同,民間的私下合同也是算數的,只是目前的國內一般談合同的時候,不會專門找律師就是了。

  沒辦法,一來國內這方面的法律意識還比較稀缺,二來嘛,國內律師更稀缺,你就算想找律師都找不到。

  當然,隨著開放的持續進行以及經濟的逐步放開,國內的律師行業也會慢慢興盛起來,但律師真正開始被國內人所認可,還得是九十年代後的事兒了。

  總之,簽了合同,拿了支票,這樁股份轉讓的買賣就算成了。

  從此之後,食為天這家餐館,就不是曹志強的了,但是食為天的大部分廚師跟服務員,實際上還是聽曹志強的。

  也就是說,婁曉娥買下來的食為天股份,隻相當於買下了食為天這個招牌,以及這家店附屬的鍋碗瓢盆桌椅板凳等生產資料,甚至食為天雇傭的人,並不算是食為天的資產,甚至連食為天目前使用的房子,都不算在股份之內。

  換言之,先不說食為天的運營人員,九成都是紅光機械廠的人,就說食為天目前正在使用的房子,也還是曹志強本人的。

  這倒不是曹志強故意這樣,而是當初說股份的時候,大家都沒提房子問題。

  婁曉娥一直以為食為天使用的房子是租的,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因為當初曹志強買下食為天這套房後,為了方便算帳,是特意把房租算進去的。

  因此,從帳目上看,食為天這家餐館的支出項,就有一個房租項目,且已經付了一年的房租。

  雖然這個房租呢,是曹志強左手倒右手,而且如果細查的話,也會發現並沒有具體的租賃合同,當初只是為了算帳,才特意加進去的這麽一個支出項。

  但問題就在於,婁曉娥下決心太快了,根本沒去仔細調查,本能的認為這個事兒沒啥問題。

  而曹志強呢,也不是故意隱瞞不報,他也是真忘了這一茬。

  畢竟曹志強平時的事情那麽多,那麽忙,哪有功夫想這些細節啊。

  還是後來婁曉娥真正接手了食為天,她派去的會計一查帳,發現了這個問題,匯報給婁曉娥,婁曉娥才感覺自己被騙了。

  好在婁曉娥也是通情達理的人,很快就通知了曹志強,曹志強聽到這個問題後,也沒廢話,先是給婁曉娥道歉,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跟疏忽,然後就乾脆的以八萬塊RMB的超低價,轉手把房子賣給了婁曉娥,才算是了了這個事兒。

  實際上,曹志強那套房子要八萬塊,是真不貴。

  雖然曹志強買下那套房的時候花的錢不多,但畢竟曹志強後期還進行了一番裝修改造,還加了空調之類的設施。

  更何況那套房子的地段是真不錯,曹志強沒獅子大開口,只要八萬塊,真的沒多要。

  也正因為這樣,婁曉娥才覺得曹志強這人靠譜,以後的合作才越來越多,越來越密。

  當然,這都是後話了。

  不管怎麽樣,有了婁曉娥這二十萬美金的支票,加上曹志強在國內兌換的三萬美金,二十三萬美金的話,已經可以在日本輕松的過一段日子了,甚至開個公司都不是問題。

  現在的美元兌日元,是1美元兌換240日元,所以二十三萬美金,就是五千五百多萬日元,這個數目在目前的日本,絕對可以算中產了,都能買下一棟不錯的房子了。

  哪怕是在現在的東京,目前的平均房價也不過是三十萬日元一平方,買一套一百平的房子,也不過才三千萬日元罷了。

  曹志強帶著五千五百多萬日元去日本,絕對是大款了。

  要不是曹志強情況特殊,而且還先來香港,再通過婁曉娥給美金支票的方式,正常來說,曹志強一個大陸人,是不可能帶這麽多資金從國內去日本的,除非是國企的正規貿易。

  但曹志強這是打著因公出國的名義去考察項目,這種情況理論上說,是不可能帶出這麽多錢的。

  以考察的項目出國,能批三萬美金的外匯帶出去,已經是特批了。

  當然,這裡指的是曹志強能正大光明且自由支配的資金,他隨身帶著的五億美金支票不算在內。

  是的,這次去日本,曹志強還帶了一張五億美金的大額支票,跟婁曉娥給的支票一樣,也是匯豐銀行的。

  這其實很正常。

  因為在目前,國外但凡是跟內地進行大額帳目往來,基本都是先走香港的匯豐銀行,再從匯豐銀行轉去內地的銀行,反過來亦然。

  所以說,至少在現在這個時期,匯豐銀行對國家來說還是功不可沒的。

  不過呢,這五億美金是公款,或者說,是國家跟“迷霧”進行交易的款項。

  哪怕在實際上,這筆錢還是要落入曹志強的個人腰包,但至少名義上不是。

  或者說,在曹志強通過種種辦法洗白之前,他不能隨便使用這筆錢,至少用起來不自由,得巧立名目才行。

  總而言之,跟婁曉娥在香港完成“食為天”的交易後,曹志強沒有過多停留,很快就跟安平一起,登上了香港飛往日本的飛機,直奔東京。

  順便說一下,這時期的飛機安檢,是真的草率。

  曹志強本來以為,國內飛機此時的安檢就夠草率了,沒想到此時的香港機場安檢也很草率,根本沒有仔細搜包檢查這一說,只是過一下安檢門就行了。

  日本東京機場的安檢同樣草率,也沒有開包檢查這一項,同樣是過安檢門,只要不響就過。

  與安檢的草率相比,香港機場也好,東京機場也罷,對護照跟簽證之類的證件檢查非常嚴,都會仔細比對自習觀察,確定無誤才放行。

  可就算證件的檢查很嚴,曹志強還是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因為按照香港機場跟東京機場的這種安檢程度,有太多方法規避檢查了。

  雖然金屬物品確實很難帶,但一些違禁藥品之類的,其實很容易帶進去。

  難怪這時期航空公司的空難多,看來跟安檢不嚴格有關。

  雖然如此,但曹志強可不想闖僥幸。

  能通過系統空間帶的,他絕對不拿到外面來。

  當曹志強跟安平乘坐飛機安全降落,並且走進候機廳的時候,立刻就看到了接機的佐田雅志。

  沒錯,這次前來接機的,只有佐田雅志一個人,佐田雅志的弟弟妹妹並沒有跟來。

  這很符合這時期日本人的實用主義。

  畢竟來接機的人少,花費也少。

  出了機場後,照例先乘坐地鐵,然後再轉乘公交車,最後步行一段距離,就來到了曹志強租的房子。

  沒錯,是曹志強租的房子。

  因為曹志強上次來日本的時候,已經在佐田雅志家的附近租了一套一戶建。

  原本呢,曹志強這麽做是為了避免擁擠。

  畢竟曹志強上次來日本的時候,一開始是借住佐田雅志的家裡,而佐田雅志的家並不大,還住了佐田三兄妹,再加上曹志強、安平跟徐春這三個人,是真的很擁擠。

  所以當時曹志強才在佐田雅志家的附近,又租了一套房。

  日本此時的房產交易很興旺,租房手續也簡單,哪怕外國人,只要有本地日本人當擔保人,並且給夠押金,都是很容易的。

  所以這次回來,曹志強並沒有直接去佐田雅志家,而是帶著安平直接去了自己租的房子。

  這也符合此時日本人的禮貌,那就是如果一個人遠道而來,如果在當地有自己的地方住,就盡量不去朋友家打擾。

  第二次來日本後,佐田雅志很貼心的讓曹志強先休息一下,很快就告辭了,沒有留下來聊天打屁什麽的。

  一直到了當天傍晚的晚飯十分,佐田雅志才帶著他的弟弟妹妹,以及一個曹志強沒想到的人,一起登門拜訪。

  “小泉今日子?你怎麽來了?”

  是的,眼前這個身穿襯衫牛仔褲,腳上一雙運動鞋,還有一頭清爽短發的女孩子,正是小泉今日子。

  而看到她的出現,讓曹志強表現的十分詫異。

  “怎麽?不歡迎我嗎?”小泉今日子撅起嘴巴佯怒道。

  “怎麽會。”曹志強連忙笑道,“小泉你能來,我當然是十分歡迎,不過我奇怪的事,我今天才剛回來,還沒通知其他人,你怎麽會知道我已經回來的?”

  小泉今日子皺起鼻子哼了一下,這才道:“是玲子姐姐告訴我的。”

  “嗨!”旁邊的佐田玲子不好意思的笑著點頭,“內個,曹桑,抱歉了,今日子曾經請我吃過一頓大餐,所以吃人的嘴短,我隻好答應過他,如果你回來了,就第一時間通知她。”

  說到這,佐田玲子提起手中的和牛禮盒:“呐,為了表示歉意,我這次特意帶了好吃的牛肉哦,等下我們可以吃和牛火鍋,就當我賠罪吧。”

  是的,八十年代,日本就有和牛禮盒了,而且因為日本和牛的價格昂貴,這確實是一種高檔禮品。

  八十年代的日本,因為經濟的騰飛,民間大都崇尚奢靡,所以很多普通人表示歉意的方式,大都是帶一盒昂貴的和牛禮盒去上門道歉。

  通常,被道歉方看到對方帶著昂貴的和牛禮盒過來,就會知道對方花了重金,認為是真心誠意的道歉,此時的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原諒對方,並且一起開開心心的吃掉這份和牛,表示盡釋前嫌的意思。

  當然,這種送和牛禮盒的道歉方式,一般得是日本中產家庭才這麽玩,而且是八十年代的特色。

  到了九十年代後,尤其是泡沫破滅之後的日本,這些花錢多的習俗就漸漸沒了,反倒是韓國開始重新玩起了這一套。

  巧了,這個習俗呢,曹志強也是知道的,所以看對方提著和牛禮盒,甚至還帶了清酒,就知道他只能選擇原諒,否則就是不給面子。

  怎麽說呢,曹志強覺得吧,日本這種強行道歉的方式,很有種道德綁架對方的意思,甚至有點逼迫的味道。

  雖然不太喜歡這種方式,但入鄉隨俗,而且曹志強現在還有求於佐田雅志一家,也不想跟他們鬧的不愉快,於是只能哈哈一笑,表達自己絲毫沒放在心上。

  當然,就佐田玲子來說,她所謂的道歉,根本也不誠信,因為整個過程她都嘻嘻哈哈的,明顯是覺得她給小泉今日子透露消息的行為做的很對,所謂的道歉,只是開玩笑而已。

  殊不知,其實曹志強很討厭佐田玲子這種自作主張,尤其是沒經過曹志強同意的自作主張。

  哪怕曹志強跟小泉今日子關系不一般,佐田玲子作為外人,也不應該隨便答應對方的請求,隨意把曹志強的行蹤透露給對方,這在曹志強看來,本身就是一種不禮貌。

  可很明顯,佐田玲子也好,她的倆哥哥也罷,都沒覺得這有什麽問題,這本身就是個問題。

  想到這裡,曹志強暗中下定決心,有時間之後,他就選擇搬家,去一個距離佐田家稍微遠一點的地方。

  佐田雅志還好,但他的弟弟妹妹,尤其是這個妹妹,真的太不像話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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