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接孩子放學長
隨後,秦磊便繼續投放了一批蟹籠,將實驗的深度擴展到了一百五十米。
“其實我個人覺得,三個月後的存活率只要有50%以上的,基本上都可以投放養殖艙養殖,畢竟帝王蟹一次性產卵幾萬枚,基數足夠大!”
看著秦磊忙完後,秦風給出了自己的建議。
養殖艙越多,他從水族館內投放的帝王蟹也就越多,到時候賺的自然也多。
雖然現在賣出花瓶後自己會得到一大筆錢,但是有賺錢的項目他自然不會舍棄。
跟那些幾百億幾千億身價的資本比起來,秦風賺錢算是很佛系了,畢竟別人幾百億以上的身價依舊在找各種辦法割韭菜,恨不得每天都刮一次。
帝王蟹養殖場的實驗起碼還得兩三個月,到時候確定要養,也得先製造養殖艙,蟹苗培養基地等等,真正開始賺錢估計還得好久。
而沉船的打撈也沒有開始,就算開始了也得一兩個月的時間,因此秦風接下來一段時間算是比較閑的。
在大連跟秦磊討論了晚帝王蟹養殖的事情,他便坐飛機回去。
機場出來,也不需要家人來接,秦風自己帶著行李來到了停車場開車回家。
秦選民車禍後SUV直接報廢,因此他便重新買了一輛路虎。
開著路虎,沿著公路回家,秦風也順勢思考自己接下來幾天要幹嘛!
經常往外跑的緣故,讓他呆在家裡也未必閑得住。
“咦~”車子剛到市區,秦風意外在路邊看見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是潘恆。
他和一個女孩子剛從一家服裝店出來,手上還大包小包的提著。
“呦呵,這小子談戀愛了?”
潘恆當初被他帶出來時才剛剛十八歲,如今幾年過去,成為了一名二十多歲的帥氣小青年。
因為從小營養不良的緣故,他現在的身高也就長到一米七二,在新時代的男孩子中算是比較矮的,而且常年出海導致膚色也比較黝黑。
好在五官不差,濃眉大眼的看起來極有精神。
這幾年他靠著秦風的未來號,也賺了不少,已經在市內買了一套小三室,前段時間剛剛搬出去獨自居住。
還買了一輛十幾萬的代步車,也確實可以好好的談一場戀愛,然後步入婚姻的墳墓了。
秦風這會正開著車,別人也在約會,他倒是不好去打擾,於是帶著八卦的心思先回到了家裡。
走進家裡,剛想分享下自己看到的八卦,卻發現家裡沒人,估計都在水產店,他隻好放下行李重新開車前往水產店。
來到店裡,幾個女人正在閑聊,她們看到秦風也就簡單的打了個招呼。
“這麽快就回來了?秦磊那邊怎麽樣?”李新月起身倒了杯茶給秦風,然後問道。
“目前還在試驗帝王蟹的存活率,估計是能辦起來的。”秦風喝了口茶回答了句,然後開始聊起了潘恆的八卦,“你猜我回來時在路上看到了誰?”
“誰?”李新月好奇道。
“小恆。”
“呃,看到小恆有什麽奇怪的?”對李新月來說,潘恆雖然搬出去住了,但依舊住在這個城市,所以路上遇見並不奇怪。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小恆在跟一個女孩子逛街。”
“咦!跟女孩子逛街?”李新月眼睛頓時亮了,並且透露著滿滿的八卦。
王愛蓮和秦風的小姑也湊了過來,顯然對潘恆跟女孩子逛街的事情很感興趣。
“小恆談戀愛了?女的怎麽樣?”
“呃,我沒看到!”秦風一愣,隨即攤了攤手。
“切,我還以為你看到了。”王愛蓮頓時就沒了興趣。
秦風無語解釋:“他們當時在馬路對面,我也沒辦法靠過去,想著咱也不能去打擾他約會,所以就直接回來了。”
李新月點點頭:“也對,你那會確實不好去打擾他們約會。要不這樣吧,我明天打個電話給小恆,讓他過來吃飯,我們到時候再問問他什麽情況。”
“行,那伱安排吧!”秦風沒意見,而且他對潘恆交女朋友的事情也比較關心。
這小老弟是他從山裡帶出來的,這幾年大多數時間都在出海打漁。對女孩子方面可能會比較木訥,甚至容易吃虧。
秦風今天影響最深的就是他身上的大包小包,而那女孩子兩手空空什麽都沒拿。
他只是希望情況不是自己猜測的那樣!
潘恆的事情聊完,李新月似乎想到了什麽,說道:“對了老公,洋洋幼兒園同學的家長今天來店裡了,想要訂一些帝王蟹和金槍魚。”
“他想要鮮活的帝王蟹,大概需要三百隻,每隻最少也要五斤以上的。金槍魚有藍鰭的最後,需要大概一千斤左右。”
“藍鰭實在沒有的話,那大眼金槍魚也行。而且咱們倉庫內的金槍魚存活也不多了,剛被林奇那邊運走一批,你得出海釣一些了。”
“那人什麽時候要貨?”
“差不多半個月,時間比較緊張。”
“半個月麽,還行,時間夠了。帝王蟹我到時候從北方那邊的暫養中心買,價格按買的時候算,你得跟他說清楚。”
“嗯,我知道的。”李新月說完後看了下手表,“老公,現在下午四點洋洋和小妮都快放學了,你剛好開著車過來,要不去接一下吧!”
“好嘞,我也好久沒去接他們放學了,確實得走動走動。”秦風一口答應了下來。
秦洋依舊在上幼兒園,放學稍微早一點,於是他先開車去接兒子。
開車來到幼兒園門口,已經有很多家長過來接孩子了。
秦風現在也不差錢,因此兒子讀的是私立幼兒園,學費高但是環境好飯菜也很不錯,這會過來的家長條件都不差。
因為他開水產店,並且家裡賣的有些海鮮比較少見,所以這些家長中有一部分都是他的顧客。
因此見到他來接兒子,都紛紛跟他打招呼。
“呦,秦老板今天竟然有空過來接兒子啊,聽說你去環球旅行了,已經結束了?”
“哈哈,也差不多要結束了,最近有點時間就先回來辦事,把船停在了斯裡蘭卡,過段時間還要繼續完成最後的一段行程。”
“還是秦老板的日子舒服啊!”
說起旅遊,這些孩子的家人都露出了羨慕的神色。
他們家裡雖然條件也都不算差,但跟秦風沒辦法比,每天都需要兢兢業業的做好自己的工作。
現在社會競爭大,內卷的嚴重。加上上有老下有小,其實這群有點小錢的家長壓力並不小,因此對秦風這種自由自在的生活才會如此羨慕。
過了一小會,秦洋便背著個小書包在老師的帶領下走了出來,他看到秦風後眼睛頓時一亮,屁顛屁顛的跑過來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
“爸爸,你什麽時候回來的?”
“今天剛回來。”秦風揉了揉兒子的小腦袋,“走,我們回家。”
“嗯嗯,對了爸爸,等我放假了你能帶我繼續釣魚嗎?”
“你想釣魚了?當然可以,不過前提是你得把作業先作完。”
“好~”
秦洋現在讀中班,放假的時候已經有不少的作業,平時都是潘小妮和李新月輪流在家輔導的。
就在秦風抱著兒子坐上車後座,系好安全帶時,一名家長突然湊了過來。
“咦,秦老板回來了?真的太好了,我今天剛去你店裡找你呢!”
“是老林啊,原來那些帝王蟹和金槍魚就是你訂的啊!”秦風看到來人頓時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他口中的老林正是秦洋班裡一名小女孩的父親,這人特別喜歡吃海鮮,只不過嘴很挑,喜歡剛從海上運回來的冰鮮或者鮮活的海鮮。
家裡是開廠的,不差錢,因此冰凍的海鮮碰都不會碰。
剛才李新月說要新鮮的帝王蟹時,他就有懷疑過是老林。
“對,就是我訂的,我侄女下個月結婚,有三百來桌。海鮮方面從酒店買的話我怕不新鮮,會拿冰凍的忽悠人,所以特意找你。”
“之前我跟你老婆說的是帝王蟹最好都在五斤以上,但如果有三百隻十斤左右的帝王那最好。”
“行,這件事包在我身上。不過你要的一千斤藍鰭,我不確定有沒有哈,但藍鰭遇到的話,大眼金槍魚我絕對把品質最好的優先挑出來給你。”
“哈哈,那就這麽說定了,秦老板的人品我絕對信得過。”
跟老林告別,秦風便帶著兒子前往潘小妮所在的小學。只不過來到這邊後她還差十幾分鍾才下課,因此他們就坐在車內等待。
秦風順勢算了下老林這批貨的價值。
一算,頓時就深吸了口氣。
之前聽到貨物數量就覺得這批貨能賣很多錢,這會一算,帝王蟹就能賣到七十多萬,加上一千斤的藍鰭金槍魚,這婚宴單單兩道菜就價值一百萬以上。
秦風也只能感歎老林侄女家的豪氣,比他當時和李新月結婚時要豪的多了。
這些食材他水族館內都有,帝王蟹十斤的三百隻,去北方暫養集散中心買的話價格可不便宜,而且未必每隻都肥。
但他水族館內的帝王蟹養成後,二十斤一隻的都有很多,別說十斤一隻了,三百隻拿出來壓根沒什麽問題。
至於藍鰭,他的水族館內並不多,他也打算放著慢慢繁衍,因此才會對老林說藍鰭未必會有。
如果這次出海沒遇到藍鰭,那他也只能拿大眼金槍魚充數了。
過了小會,一名穿著黃色連衣裙,白色連褲襪的清純小蘿莉來到了校門口。
她扎著雙麻花辮,皮膚白白嫩嫩的,看起來極為清純可愛。
當她一出現在門口的時候,頓時就吸引了校門外所有家長的注意。
秦洋也第一時間就發現了潘小妮:“爸爸爸爸,小妮阿姨出來了!”
潘小妮大不了秦洋幾歲,因為潘恆認秦風為哥哥,李新月為嫂子的緣故,因此潘小妮憑空就大了一輩。
秦風也看到了她,於是下車過去接人。
第一小學這方面做的跟幼兒園一樣,需要家長到現場才能接走孩子。
潘小妮見到秦風時,先是露出了驚訝的神色,隨後立馬給出了個歡快的笑臉,跟自己的老師打過招呼後,背著小書包小跑到了他面前。
“秦風哥哥,今天你來接我啊,你什麽時候到家的?”
看著潘小妮揚起的小臉,秦風嘴上回復的同時,心裡也在感歎。
若是在古代,潘小妮這種情況不是秦洋的貼身丫鬟也會是他的童養媳。
可在這個時代,這丫頭以後也只能便宜別的臭小子了,除非秦洋和她長大後兩人又互相看對眼了。
但這種幾率在秦風看來幾乎不會存在。
倆孩子年級就差了五歲以上,加上從小一起長大,親情很難發生別的化學反應。
很多男孩女孩想哥哥妹妹或者弟弟姐姐一樣一起長大,是察覺不出來對方有多帥或者漂亮的。
再好看,這麽多年以來也已經習慣了,很難產生感情,畢竟戀愛的第一要素就是饞身子。
所以秦風只要想到潘小妮以後會便宜了哪個臭小子,心裡就很不爽。
當然,他不是變態,不可能對潘小妮產生特殊的想法。
主要是潘小妮年齡跟他差的有點大,因此這些年他和李新月是把她當女兒養的。
因此在這丫頭越長越大時,自己老父親般的感覺也越來越重。
“小妮,洋洋,晚上你們想吃什麽,我帶你們去吃大餐。”
“爸爸,我想蛋糕,冰激凌蛋糕。”秦洋聽到吃大餐,立馬出聲道。
家裡是開水產店的,他從小開始基本上把好吃的海鮮都吃了個遍,因此對海鮮興趣不大。
為了孩子長得壯實,李新月也沒少買牛排做給孩子們吃,導致他對肉類也興趣不大。
唯一讓他少吃的就是甜食,加上小孩子又喜歡吃甜的,所以秦洋開口就是蛋糕。
“呃”秦風有點無語,發現兒子希冀的目光後,他又不忍心拒絕,於是又對潘小妮問道,“小妮呢,想吃什麽?”
潘小妮歪了歪小腦袋,輕聲道:“我想吃烤肉。”
“果然!”秦風無語苦笑。
他跟潘小妮認識的原因就是烤肉,小時候過的太苦,因此第一次吃到烤肉的記憶讓她這輩子估計都忘不了,也導致對烤肉特別沒有抵抗力。
“行,我們先去訂個蛋糕,然後回水產店接人,晚上就吃燒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