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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門錦繡,神匠三歲半》第10章 老余家的二三事
  第10章 老余家的二三事

  不過王氏入門後家裡地外也是一把好手,加上王氏也不是個磋磨人的後娘和婆婆。

  分家候各自有什麽大事也會和老屋這邊有商有量,才能一直這麽父慈子孝的維持到現在,不知什麽時候開始,每隔十來天也會來老屋集體燒火做飯圍坐一堂。

  王芳老遠就聽到老屋的喧囂聲,院門大開,進到院子看到余有雨和余長功打了招呼就往灶屋鑽。

  余長勇看到媳婦對自己視若無睹,笑侃,“這婆娘!男人外出一天回來也沒收到個噓寒問暖,老夫老妻難道還害羞呀!”

  余有雨斜了余長勇一眼,“你還是做爺爺的人了,不也這麽不正經!”

  傷害不大,但侮辱性極強…

  余長勇摸了摸鼻子,放下手裡的工具,輕聲離開木棚,看到侄子余慶在院外,又嬉皮笑臉搭上侄子肩膀往院子外面走去,繼續扯東家聊西家。

  王芳看著灶房忙碌的眾人,“娘、大嫂、玉娘我來了。”

  “哎呦,芳娘來了,那你來炒菜,”王氏看到王芳趕緊遞上鏟子讓位。

  老余家這幾個媳婦就王芳廚藝最受大家喜愛,不然也不會被蔡仙姑時不時請去料理家務。

  其實玉娘手藝也好,但就不像平民百姓炒菜那麽節省麻利,炒個菜,油鹽配料要一大堆。

  不過人無完人,反正在王氏眼裡自己親生媳婦肯定是最好的!

  王芳盯著鐵鍋燒乾,然後把大碗裝的臘肉扔進鍋裡煸炒,等肉干癟煉出油脂,隨即放入椒、茱萸等調料迅速翻炒。

  抬手端起一旁的蒜苗倒入,繼續翻炒。

  鐵鍋裡“呲呲滋滋”聲伴隨著高溫蒸發的肉香,帶來世俗最平凡的美味。

  蔓蔓和桃子兩個蹲在旁邊的小灶旁看著罐子裡的老鴨燉的“咕嚕咕嚕”直響,大灶小灶上的香味順著炊煙飄進嗅覺味蕾裡,直饞的屋裡屋外的人垂涎欲滴。

  桃子不自覺的吞了吞口水,看著蔓蔓雙眼發亮的一會看看小灶一會扭頭看看大灶,不亦樂乎。

  撒鹽起鍋,王芳盛出最後一個青菜,王氏也直接把耳鍋的小米罐端到堂屋旁邊。

  王氏:“老余叫小子們架桌子吃飯咯~”

  余有雨:“噯!”

  幾人已經被灶屋的香味饞的不行,余鐵強今年十一歲,已經能幫家裡下地乾農活了,前段時間春種完畢,養了一冬的肉也變得瘦黃瘦黃,雙眼明亮、精神十足臉上還有點嬰兒肥,一陣旋風似的蹦到倉房去搬凳子,憨厚稚氣模樣,用實際行動表現出對食物的迫不及待。

  幾個年輕一輩坐在小桌子,狼吞虎咽吃的滿嘴油光,蔓蔓還不忘記問旁邊陪著自己的阿娘,“爹爹怎麽樣了?”

  李氏沒想到美食都沒讓蔓蔓忘記,記得蔓蔓姥姥說過,不要看孩子小就什麽不懂,其實掰開細說她們都能明白,所以做父母的一定要用心對待,做父母如果敷衍了事,她們心裡自有一杆秤。

  李氏放下筷子,雙眼看著蔓蔓認真答道,“今天大姑父帶著我們去府縣的車馬行問了熟人,那裡每天來來往往人多,的確打聽到不少洛城的消息,是好消息!聽說那邊已經把海匪擊退洛城了,我們寫了信讓南邊的商隊帶去了。

  “對!”余長勇應和,“八丫頭你個小人兒操心啥,長斯老弟肯定能平安回來的!”說完望著桌上的其他人,眉飛色舞、手舞足蹈的比劃著今天聽來的八卦。

  “聽說那個什麽島的海匪頭子,帶著人偷偷鳧水想潛入洛城想刺殺洛城城主!”

  “你們說怎麽著?”望著兩桌人好奇的眼神,“被司馬大將軍千裡之外射於城下啦!然後哪些海匪囉囉們被嚇得屁股尿流…”

  余長功一聽隨即反駁,“我怎麽聽說是司馬大將軍,在什麽府縣的海邊被埋伏了,有一個黃金城的姓宋的小兵天生神力,靠著一把長矛和司馬大將軍把海匪打的落花流水…”

  “嗐,司馬大將軍武功蓋世肯定是他救別人,你那個肯定是謠言!”余長功嗤道
  玉娘看著小桌上的各位聽得津津有味,也笑著說,“我可聽說是龍誕島嶼的公主遊覽洛城時,看到洛城城主公子風流無雙,心生愛慕。”

  “可是讓身邊的奇人異士,使出了百般武藝才把城主公子虜到島上,讓其做上門女婿呢。”

  笑著看著眾人驚訝的眼神,“最後也是司馬大將軍帶著部下,千裡從海裡鳧水上島救的人,聽說還斬殺了島主兒子呢!”

  王氏拿著筷子滿臉誇張,“啊!那什麽島的公主沒見過男人呀,還讓手下去搶人!”

  果然是惡水出惡人哦,野蠻又粗魯!聽說那些島上的都是野人,毫無禮儀人性,青天白日袒胸露背在外行走,”看著自家老余,“是不是哦?”

  余長勇對著余長功擠眉弄眼,可惜余長功不是余長勇肚子裡的蛔蟲,沒能領會到這個二弟傳遞的信息。

  其實余長勇只是聽到女搶男,就想到了王氏當初大膽追求老爹的歷史。

  雖然余長雨當時是個鰥夫,還拖著四個孩子,但是命好呀,西戎之戰走了五年,最後不僅全須全尾的回來,還帶了些家底。

  其實不然,王氏雖然主動肯定和女搶男沒關系。

  但是這場婚事肯定是王氏中意的,王氏看上了大自己十幾歲的余長雨,也完全是是對自己有自知之明。

  自己被家裡拖成二十歲的老姑娘都還沒嫁出去,周圍介紹的夫家,要麽人有缺陷要麽拖家帶口,看來看去余有雨是最合自己心意。

  雖然余有雨比自己很多,最大的兒子都已經娶了媳婦,但是這個人沒啥惡習不打婆娘不嗜酒,不是種地好手,可是又有點手藝,雖然不會大富大貴但是肯定也不會餓死。

  嫁過去也沒婆婆磋磨,自己就能當家做主,主要是余有雨這個人愛乾淨不邋遢,再加上五官端正。

  當過兵卒身姿挺拔,也沒有中年人的油膩,對比十裡八鄉同齡人那是甩了十條街,當初王氏聽媒人一說就很滿意,見到人之後就更滿意了。

  後來回到家王氏越想越覺得合心意,雖然隔了兩個村,時不時就主動的揣著自己做好的鞋子、飯菜來去余有雨面前獻殷勤。

  余長斯小的時候,還經常聽到他娘炫耀抱得老余歸的豐功偉績!

  導致後面余長斯遇到李玉第二面就膽大包天的湊上前獻殷勤,把人家麗春布莊一個好好的繡娘,勾的心甘情願嫁給大字都不識幾個的貧民小子。

  說到余長斯為什麽一定要去南線平匪亂,就是想給妻女父母掙個好日子。

  余長斯自己清楚,種地自己是沒有天賦,為了閨女未來衣食無憂,父母可以做對富貴閑人安享晚年。

  熱血一上頭,就打算趁著年輕上戰場拚搏闖蕩一番,平亂雖然有危險,但是也有機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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