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不當家不知柴米貴
銀霜城是距離開拓領最近的一座大城市,也是帝國文明最後的邊界,出了銀霜城往北就是荒原的地界了。
羅賓騎在馬上,走在一條筆直且漫長的土路上面,他身穿皮甲,腳蹬馬靴,腰上掛著長劍,一副英姿雄發的模樣。
在他的身後跟著一駕四輪馬車,這是叔叔留給他的另外一件財產。
駕車人是西蒙,車上擠著其余十個高地鐵護衛。兩匹駑馬使出了吃奶的勁兒,才能拉動這十個壯漢。
大路上的行人絡繹不絕,騎馬的、趕車的、步行的,他們服色各異,面相也來自五湖四海,多是來銀霜城做生意的商人。
荒原雖然野蠻落後,但其出產的一些特產卻讓商人們賺得盆滿缽滿,尤其是皮草,最受貴族小姐們歡迎。
雖然沒有人指揮,但是路上的行人卻全都自發的靠右行走,從天上往下看,來往的人流就像兩條對流的河水,一條去銀霜城,一條出銀霜城。
沿著道路向前眺望,銀霜城高大的城牆漸漸在遠方的地平線上生長出來,心急的羅賓雙腳一夾馬肚子,對身後的西蒙大喊:“加快速度,我們快到了。”
一刻鍾後,他們終於到達了銀霜城的城門下。
站在銀霜城高聳的城牆下,所有人都會不禁心生渺小之感,十幾米高的巨型城牆完全由巨石搭建,長年累月的風吹雨打,讓這座北境雄城看上去莊嚴肅穆,充滿了歷史的厚重感。
城門下,出城的人和進城的人排成兩個隊伍,二十幾名身披盔甲的衛兵正在收入城稅,輪到羅賓的時候,他得意的從懷裡掏出貴族勳章:
“老子是貴族。”
他心裡暗爽,什麽叫特權階級啊。
免去了入城稅,然後在旁人羨慕的目光中,羅賓領著他的小隊進了城。
對於這些沒見過大世面的高地蠻子來說,銀霜城簡直就是另外一個世界,寬敞筆直的石板大道,大道上多得數不清的行人,各式各樣的商店,還有商店裡琳琅滿目的商品,一切都讓鐵衛看花了眼。
這裡仿佛是人間天堂,與只有雜草和野獸的荒原完全不同。
羅賓聽見後面有兩個蠻子在小聲說:嘿,城裡的女人可真白啊。
然而領主大人可沒心思閑逛,他之前在銀霜城裡住過幾日,稍微辨別了一下方向,就帶著小隊向城西一頭扎去。
城西有一條武備街,這條街上全是武器和防具店,還有鐵匠鋪,皮革鋪等,甚至還有出售魔法卷軸的魔法道具店,只要是跟打仗有關的東西,這裡全都有得賣。
街上的行人個個看上去都不好惹,有披著盔甲的騎士,身高體壯的鬥士,有弓箭手,也有冒險家,甚至偶爾還能看見一兩個穿著魔法長袍的法師。
羅賓先是隨便選了一家武器店,把馬拴在門口,領著他的小弟們走了進去。
進門是一間大堂,大堂兩側各擺了兩排木頭貨架,左邊的貨架上是武器,右邊的貨架上是防具,大堂的牆壁上也掛滿了武器和盔甲。
一群高地肉山走進店裡,頓時就把本來寬敞的大堂擠得滿滿登登。
高地人骨子裡崇尚暴力,武器對他們的吸引力,就好像珠寶對美女一般。
他們一進商店立時眼睛都看直了,這群土老帽還從沒見過這麽多精美漂亮的武器擺在一起,這裡就是傳說中的烏托邦嗎?
商店老板是個面相消瘦的中年人,他本來正在櫃台後面打瞌睡,一見來客人了,他立馬換上了標準的營業笑容,從櫃台後面走出來。
“這位老爺,請問您想買點什麽?”
羅賓在貨架上看了看,隨手拿起一把長劍,在手裡掂了掂,又用手指在劍身上輕輕彈了彈,嗡的一聲,清脆悅耳。嗯,是把好劍。
“這把多少錢。“羅賓的口氣聽起來財大氣粗。
“哎呦,老爺您可真有眼光,這把劍可是有名的萊斯鍛造工坊出品的,使用的鋼是上等的南方烏斯利鋼,現在我們店做活動優惠,只要三十金就可以拿走!”
三十金!羅賓嚇得差點把劍扔出去。
他佯裝鎮定的微微一笑,又把劍放回了遠處,嘴裡不屑的說:“哼,一般貨色。”
後面的傻大個西蒙還不知道他家領主是在硬裝,湊上前看了看劍,愣愣的說:“首領,這把劍不錯啊,咱們就買了唄。”
羅賓真恨不得把這個肌肉腦袋當場生吞活剝了,三十金啊,你說買就買?把你賣了都不夠三十金。
可是自己裝的逼,硬著頭皮也得裝完,他咬著後槽牙,說道:“就是一般貨色,我看不上。”
“首領你眼光太高了,這把劍確實不錯……”
“閉嘴!下屬不可以駁上司嘴!“
“首領,你不要可以給我買啊,我不嫌棄。”西蒙裂開大嘴,露出一個淳樸憨厚的笑容,宛如田間的老農。
羅賓恍然大悟,好家夥,原來在這兒等著我呢,終於圖窮匕見了。
氣得他跳起來照著西蒙後腦杓就是一巴掌:“買你個頭,滾出去看馬去!”
“哦。”西蒙揉著後腦杓,委屈的像一個三百多斤的孩子,可憐巴巴的出去了。
有了西蒙的前車之鑒,其他高地蠻子趕忙把手裡正在把玩的武器又紛紛放回了武器架。
羅賓繼續跟商店老板問價,一路從高價區問到了低價區,又從低價區問到了清倉大甩賣區,老板臉上營業笑容的甜度也隨之直線下降。
還以為是條大魚,結果是條小蝦米。
最後問到了店裡最便宜的武器,一種十分普通的製式長槍。槍頭用精鋼打造,槍身用的是鐵花樹的木心,兼顧了硬度和韌性。
總的來說,這是一種雖然平庸,但也夠用的武器,王國的許多貴族軍隊都會給大頭兵下發這種長槍。
就是槍長只有兩米,普通帝國士兵用是夠了,但給平均身高都兩米朝上的高地人用,就顯得有些小巧玲瓏了。
羅賓一問價格,一把普通的製式長槍也要五十銀,他算了算口袋裡的金幣,買五十一根長槍的錢倒是夠了,可買防具的錢就不夠了。
唉,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啊。
此時老板臉上的笑容已經完全消失了:“這位客人,你到底買不買?”
羅賓泰然自若的瀟灑一笑,轉身就走:“你家武器的品質太一般,我去別家看看。”
老板:“……”
羅賓領著一群鐵衛走遠後,老板嫌棄的朝門外吐了口唾沫:“呸!窮鬼!”
都看到這裡了,點個收藏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