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繼續向鮮血王城
壁爐裡燃燒著溫暖的火焰,不時響起木柴燒爆時發出的“劈啪”聲,跳躍的火光給整個房間染上了一層慵懶的橘紅色。
羅賓整個人癱在一張舒適的沙發上,兩條胳膊完全打開,呈一個大字。他還沒有脫去盔甲,身上的血水和雨水一點點滲進了身下的沙發裡面。
壁爐裡發出的火光照在羅賓身上,他感覺暖洋洋的,不由得冒出了一絲困意。
卡讚的仆人戰戰兢兢的抱來一捆乾木柴,小心翼翼的填進壁爐裡面,這個年輕的小夥子一邊添柴,還一邊悄悄地拿眼睛去偷瞄羅賓,他以為羅賓沒發現,其實羅賓一直洞若觀火。
從仆人的眼睛裡羅賓只能看到恐懼和膽怯,這個仆人只是個普通人,對羅賓沒什麽威脅,所以羅賓也沒管他。
羅賓可以理解為什麽卡讚會在身邊留個普通人類做仆從,那些大地精和豺狼人可沒辦法做端茶遞水這樣的精細活。
在羅賓的面前放著一張矮桌,此時,卡讚的腦袋就擺在矮桌上面,那張永遠定格的猙獰的臉正對著羅賓。
羅賓看著卡讚死去的臉,腦海裡面開始複盤這一次的戰鬥。這是他的老習慣了,每次經歷一場惡戰後,他都會把整個戰鬥過程重新在腦子裡過一遍,思考一下,是否有更好的戰鬥方式,是否可以打得更輕松一點。
血族的生命力實在太過強悍,對付那些普通的血族戰士,砍掉腦袋就可以殺死他們,可是對付卡讚這樣的血族,羅賓只能將他的身體切碎。
而且,聽卡讚自己說的話,其實卡讚還不是真正的血族,他是鮮血公爵的血仆,原本也是人類,已經進入到轉化成為血族的最後一步,算是一個半血族。
殺一個半血族都要耗費這麽大的力氣,真正的血族只會更難被殺死。
羅賓沉默著思索了一會兒,他暫時只能想到,或許用火是對付血族的好辦法。用一場衝天的大火,將這些不死的怪物統統燒死,把他們的身體燒成一具焦炭,或許就能殺死他們了。
可是,羅賓扭頭看向窗外,淅淅瀝瀝的秋雨還在沒完沒了的下著,這樣的天氣想要用火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另外,現在已經知道,血族擁有將普通人類轉化為血族同伴的能力,羅賓殺死的羅塞爾和卡讚,就都是投靠了鮮血公爵的帝國人。不知道,像卡讚這樣的血仆,鮮血王城究竟還有多少人。
羅賓把腦袋靠在沙發上,盯著頭頂上的天花板,愣愣的有些出神。
永恆的生命和強大的力量,也不是不能理解,他們為什麽會背叛人類,這兩項確實是太誘人了。
把壁爐重新添柴後,在羅賓的命令下,仆人又端來了一大盤食物,有烤肉,新鮮的水果蔬菜,還有上等的紅葡萄酒。
在血族的堡壘裡竟然還有這麽多人類能吃的食物,羅賓還挺意外的。聽仆人說,盡管卡讚只靠喝血就可以活下去了,但他還是經常喜歡品嘗人類的食物,這也算是一種另類的情調。
而現在,這些卡讚儲藏的精致美食,正好便宜了羅賓。
羅賓把卡讚的腦袋放下矮桌,讓仆人把食物都擺在矮桌上面,一場惡戰下來,他的肚子也早就餓了。
可是他這邊剛開始吃上,房間的門忽然被推開,西蒙大步流星的走了進來。
“首領,岩石城的勞倫男爵在外面呢,他想見你。”西蒙走到羅賓跟前,報告說。
羅賓用叉子叉起一塊烤肉,扔進嘴裡大口咀嚼著,頓時感覺滿嘴流油:“讓他進來吧。”
羅賓說完,又緊跟著問了一句:“鐵衛和半精靈都吃上了嗎?”
身為一名合格的領主,羅賓當然不能只顧自己填飽肚子,也要為自己的手下謀福利。
西蒙一抹嘴巴上的油水,咧嘴嘿嘿一樂:“弟兄們正吃著呢,這座小堡壘看上去沒什麽油水,沒想到倉庫裡的東西還挺全乎的,我們在外面正烤全羊呢。”
羅賓點點頭:“行,那就好。”
西蒙盯著羅賓桌子上的半瓶紅葡萄酒,像一頭野狼一樣,眼睛裡放著光:“首領,這破地方雖然食物不少,就是沒多少酒,給我也喝一口唄。”
羅賓還能不明白西蒙的意思,這群高地人有一個算一個,全是一群酒鬼,他寵溺的一笑,說:“行,這半瓶你全拿走吧。”
“嘿嘿嘿,謝謝首領。”鐵熊戰士的大臉立刻笑開了花,把酒瓶拿起來,重新塞好木塞,美滋滋的走了。
羅賓知道,西蒙這貨看上去憨厚,其實鬼精鬼精的,他肯定會找個沒人的地方,自己一個人偷偷喝。
高地人是一個神奇的民族,為了自己的同胞兄弟,他們可以兩肋插刀,但兄弟要是想搶老子的酒,那老子就要插兄弟兩刀。
西蒙離開後過了片刻,勞倫男爵走進了房間。
勞倫男爵剛從外面進來,渾身上下還是濕漉漉的。他站在門口,一眼就看到羅賓坐在壁爐前面,已經開始用餐。
羅賓沒有起身,回頭看了勞倫男爵一眼,伸手指了指旁邊的一把沙發椅:“坐吧,勞倫男爵。”
勞倫男爵邁著小步走過來,小心翼翼的在羅賓的旁邊坐下,他看上去有些拘謹,身上一點沒有了往常那副驕傲的氣勢,在羅賓的面前反而像一個初出茅廬的學生。
“怎麽了?勞倫男爵。”羅賓笑著問,他看出來勞倫男爵有些反常。
勞倫男爵露出一個十分慚愧的表情,他衝羅賓一低頭,說道:
“羅賓男爵,你打下了這座血族堡壘,我佩服伱。說實在的,一直以來,我都很瞧不上你,覺得你人少兵弱,就是來湊數的。可今天我算是明白了,你的強大和英勇,遠遠的超出了我,你才是真正的勇士,在你的面前,我沒有任何驕傲的底氣。”
羅賓有些意外,沒想到這位勞倫男爵倒是十分實誠和務實,認識到自己與羅賓的差距之後,對羅賓的態度立馬就變了。
他這種有什麽就說什麽的直性子,羅賓倒是不討厭。至少比很多性格陰刻的貴族強,那種人知道光明正大的比不過你,就開始背後使絆子,下陰招,企圖用一些下三濫的手段贏過你。
這種貴族羅賓見過不少,相比之下,勞倫男爵這樣坦坦蕩蕩的性格在貴族中反而算是少見。
羅賓不由得想起了冰旗家族的艾德,他和勞倫男爵在這點上還挺像的。
“羅賓男爵,對於以往的失禮之處,我向你表示歉意。今後,前鋒部隊的指揮權我願意讓給你,我願意聽你指揮。咱們摒棄前嫌,一起合作打血族,羅賓男爵,你覺得行嗎?”
勞倫男爵睜大眼睛,像一個渴望得到老師認可的學生,又緊張又期待的看著羅賓。
羅賓見勞倫男爵說的情真意切,他也不是個小肚雞腸的人,便笑了笑:“之前的事情,我沒放在心上,你要是願意聽我指揮,那我就不客氣了。”
勞倫男爵粗狂的臉上立刻露出開心的笑容:“感謝你的寬容,羅賓男爵。另外,我還有一個請求,我的兵是否可以進城?他們現在還駐扎在外面。”
羅賓想了一下,沒猶豫:“當然可以,讓他們都進來吧。”
這座血族堡壘雖然最終是羅賓打下來的,但不可否認,勞倫男爵也出了力氣,羅賓不介意跟勞倫男爵一起分享這份戰利品,他還沒那麽小氣。
當然,這座堡壘裡面的東西,大頭肯定是屬於怒濤城的。
其實羅賓完全可以不跟勞倫男爵分享這座血族堡壘,戰爭就是這麽殘酷,無論你付出了多少,如果最後沒打贏,那麽一切等於零。
不過羅賓還是有一點大局觀的,大家好歹都是友軍,羅賓的主要目的就是乾血族,他希望所有荒原領主都可以團結一致,不想把關系搞得太僵。
兩人談到這裡,勞倫男爵忽然注意到,矮桌下面竟然還有一顆人頭!他當即臉色一變,疑惑的問:“羅賓男爵,這顆腦袋是?”
“他叫卡讚,是鮮血公爵的血仆,這座堡壘裡面的守軍就是他指揮的。”羅賓從餐盤裡拿起一顆紅彤彤的小柿子,扔進嘴裡一口咬爆。
“你殺了他?”勞倫男爵問。
羅賓點點頭:“沒錯。”
接著,羅賓簡單的講了一下他跟卡讚戰鬥的過程,勞倫男爵聽了之後,臉上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
“把腦袋砍掉,把身體砍成兩半,他竟然還能戰鬥!”
勞倫男爵被震驚了,他忍不住去想,如果把羅賓換成他,他是否能打敗這個卡讚?
結果是否定的,勞倫男爵對自己的能力有很清醒的認識,他會被卡讚打得措手不及,甚至可能丟掉性命。
勞倫男爵的盔甲下面,不禁流出一身的冷汗,他忽然有些慶幸先前他沒有打進這座血族堡壘,不然他可能現在已經身首異處了。
接下來的幾天裡,羅賓他們就守著這座血族堡壘,他和勞倫男爵的軍隊都需要暫時的修整,所以他們就沒有繼續前進,正好也可以趁著這個時間,等一等後面的主力部隊。
因為這座堡壘被攻破後,沒有一個活口逃出去,所以羅賓猜想,可能這個時候鮮血王城還不知道這座堡壘已經失守了。
勞倫男爵真的將指揮權移交給了羅賓,他幾乎是事事都向羅賓請示,包括城防的部署、營區的分配,必須得到羅賓的拍板了,勞倫男爵才會去做。
羅賓攻破血族堡壘的這一戰給了勞倫男爵相當大的震撼,他現在在羅賓面前,儼然就是一副學生的模樣,甚至有時候還會向羅賓請教軍事理論,想從羅賓這裡學個一招半式的。
勞倫男爵曾經在帝國的軍事學院進修過,他雖然算不上是高材生,但在遠離帝國文明中心的荒原上,他這個經歷也算是一份不錯的吹噓資本了。
他雖然看上去五大三粗,講起軍事理論反而是一套一套的,像個老學究。
而羅賓則完全是野路子出身,他從沒有經受過正規的軍事教育,怎麽帶兵,怎麽打仗,都是他之前參軍的時候,在戰場上摸爬滾打自己摸索出來的。
於是雙方這麽一交流下來,勞倫男爵發現羅賓對軍事理論的相關知識十分貧瘠,關於怎麽打仗,羅賓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看感覺”。
感覺敵人要撤退了,感覺這些兵力足夠了,感覺敵人的指揮官應該在那個位置……勞倫男爵也不明白,羅賓哪來那麽多感覺,而且還一感一個準。
發現羅賓“不懂”戰術戰法後,勞倫男爵感覺他自己又行了,他覺得他終於找到了自己比羅賓強的地方,於是就更願意拉著羅賓談戰術戰法了。
不過他給羅賓講的那些戰術戰法,名字起的一個比一個高大上,什麽“金蘋果戰術”、“布萊登戰術”,可是實際聽下來,羅賓發現其實他全知道。
就比如有一次,勞倫男爵給羅賓講了一個“斯特勒西戰術”。
“這個戰術的精髓是,先把敵人包圍了,但是圍而不打,而是集中優勢兵力,去打擊敵人派來解圍的援軍。”
勞倫男爵講的眉飛色舞,興奮的不得了。可羅賓一聽,這不就是圍點打援嘛,還什麽“斯特勒西戰術”。
他當即甩給勞倫男爵兩個白眼,轉身走了。
勞倫男爵在後面急忙叫道:“哎,別走啊,羅賓男爵,我還沒講完呢。”
羅賓他們的先頭部隊當然不可能一直休息下去,在血族堡壘裡修整了四日之後,羅賓他們就又出發了。
這一次行軍隊伍的排序掉了一個個,羅賓的隊伍走在了先頭部隊的前面,岩石城的部隊走在了後面。
這倒不是羅賓特意安排的,而是勞倫男爵自己主動提出來的。他覺得既然現在是羅賓指揮,怒濤軍團的戰鬥力又更強,那麽就理應走在前面。
天空還在不停的下雨,路也依然還是那麽難走,濕漉漉的草原上,深一腳淺一腳。幸運的是,這回沒有再遇到什麽敵人和變故。
又行軍了幾天的時間,先頭部隊終於抵達了鮮血王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