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分水嶺
鄭偉的迷途知返,讓他和鄭新以及張曉龍這對兄弟,從此幾乎斷了聯系,但是他還是提供了以前幾人常常混跡的地方,是在藍湖區城鄉結合部附近的一個小網吧,三人基本上是以那個地方為家的。
警方幾乎沒有費什麽力氣,就在那裡蹲守到了鄭新,連夜抓回來進行審訊,鄭新對自己殺害了張曉龍的罪行供認不諱。
鄭新聲稱,他和張曉龍一度關系非常要好,因為鄭偉不和他們一起玩了,兩人在去年年底還結拜成了兄弟。又因為鄭偉去學廚的刺激,兩人相約在春節過後一起南下打工。
到了南方發達城市,沒有學歷,更一技之長的兩人只能找了個賣力氣的活兒,一天工作時間十多個小時,實際上也掙不到多少錢,還沒有了從前的逍遙快活,一天下來隻想癱倒睡覺,別的什麽想法也沒有。
兩個人覺得無聊透了,算算帳還不如以前的日子,偶爾還能發筆小財改善一下生活。
兩人在打退堂鼓的邊緣徘徊,正在這時,廠子裡一個同樣是藍湖區紅山鄉的妹子和兩人認識了。正是血氣方剛的年紀,以前蹲在家鄉混日子,沒什麽女孩子願意搭理他們,好不容易有個模樣還周正的妹子,願意和他們交朋友,兩個人說不動點心思,那是不可能的。
兩個人都想把那個妹子發展成女朋友,鄭新這個人就心眼更多一點,長得也比張曉龍要高要好一些,經過他的一番騷操作,妹子就對他更親近一些,張曉龍雖然沒有對鄭新使心眼,但是天長日久一起廝混的,就是當時中了招,後來也能明白過來。
案發前一個禮拜左右,張曉龍就卷了鄭新攢下的一點錢,買了張車票回了藍湖。鄭新對張曉龍的不告而別,還卷走了他賺的辛苦錢,十分生氣。之後當他想和那個女孩子有進一步發展的時候,又被人家拒絕了,還不斷追問張曉龍為什麽要和他不辭而別……
鄭新就很生氣,認為肯定是張曉龍給那個女孩子打了電話,說了他什麽不好的話,覺得他這個人不地道,人家女孩子沒有選擇他,他就不應該再胡亂插手,作為兄弟,應該為兄弟感到高興才是,怎麽還能背著他故意拆台呢。
女孩子拒絕得很徹底,鄭新思來想去,就覺得那個地方待得也沒什麽意思了,隨即用身上最後一點錢,買了張硬座回了中海。
鄭新想找到張曉龍討個說法,主要還想把他攢的那幾百塊錢要回來。
鄭新對張曉龍的“工作軌跡”比較清楚,果然,當晚他就在濱江大道和案發地那條街交界的地方遇見了張曉龍。
兩個人因為長期做著拉車門的營生,很是知道要怎麽躲避監控探頭,雖然當街大吵了一架,卻也是盡量躲在陰影裡的,至此,雙方的塑料兄弟情徹底破裂,鄭新讓張曉龍把他的錢還給他,張曉龍說他沒錢。
兩個人就打了起來,後來鄭新就掏出了早就準備好的匕首,捅進了張曉龍的腹部,然後慌慌張張拔出匕首跑了,匕首被他扔進了江水裡,身上沾了血的衣服被他脫下來洗了洗,因為都是黑色的,路燈下也看不出有什麽很明顯的痕跡。
然後,鄭新就在慌忙逃遁的過程中,遭遇了搶劫……
在整個采訪的過程中,警方多次強調,這兩個人雖然已經成年,但其實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留守兒童、離異家庭的孩子,佔了七成以上的數字。兩個人這幾年都是在犯罪的邊緣徘徊,都缺乏家庭的教育和親情的約束,對違法犯罪的概念十分模糊。
之後,路北岑找了一位社科院的社會學家就這個問題展開了采訪,專家表示:人從來都是善惡同體的,是持之以恆的社會法制道德教育,引導人向善的方向發展,主動約束自己的行為,才能成為一個具有健全人格的成年人。
而無論是鄭新還是張曉龍,這些都是缺失的,他們長期生活在社會陰暗的角落裡,對善惡、對道德的界線早已經模糊不清,更遑論法律。
路北岑對這些現實其實深有感觸,養父母以前都是下江一個企業的下崗工人,從小住在工廠的職工宿舍裡,她讀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正逢企業改製,廠子裡的下崗工人比比皆是,亂了一兩年之後,他們這些孩子開始上中學,家長們大部分開始南下打工謀生。
青春期的孩子們一旦失去了約束,簡直如同斷了線的風箏一樣飄。
路北岑就讀的那個縣二中,是縣城裡唯一的初中,更像一個典型的大雜燴,學校沒有辦法,只能按成績分班,努力保住前面兩個班的苗子,中間還有六個班在掙扎,放牛班也有兩個,只要不打架不鬧事,就是老師和學校領導的基本要求。
放牛班的學生輟學的比比皆是,到初三的時候,兩個放牛班就合並成一個班了。也有很好的學生因為受家庭變故的影響,缺少約束,最後考不上高中,甚至踩出其他的邊界。
路北岑和方南在小學的時候,就有個共同的好朋友叫袁芳。
初中的時候,都是菡萏初綻,開始從小女孩變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袁芳也出落得很漂亮,而且身形也完全發育成熟,不像她們大多數女孩子還是個瘦竹竿。
袁芳那時候最得男同學青睞,給她寫情書的男生,簡直多得不能再多。開始的時候,袁芳的父母管得緊,幾乎是上學放學都有接送,不是在父母的眼皮子底下,就是在老師的視線當中,一切平穩渡過。
到了初二,袁芳的父母經歷了下崗離婚全套,袁芳也從小公主變成了只有一個奶奶帶的可憐孩子,父母都去南方打工了。
很快,袁芳就跟一個放牛班的男生早戀了,不管路北岑和方南怎麽勸,她就是覺得那個男生好,說全世界只有那個男生疼惜她。
初三的時候,袁芳突然輟學了,路北岑和方南簡直不敢置信,袁芳雖然成績退步了,但是她基礎好,只要認真學習,還是能趕上來的啊。
兩個人相約去找了袁芳一次,才發現她面無血色躺在家裡,因為墮胎差點連一條命都送掉了。
路北岑和方南忙於學習,加上那時候其實路北岑家裡變故也很大,只是每天把自己的心思盡量約束在課本上,才算是扛了過去。
後來初中畢業,路北岑來了湖夏,讀了私立高中,偶爾是在方南的信裡,得到一點點袁芳的消息,用命運多舛一點也不過分,現在二十六歲,已經結婚又離婚,又結婚,當年那個說是全世界唯一疼惜她的男生,早已經不知道去了哪裡。
想起中學時代,路北岑始終記得一雙眼睛,因為那雙眼睛的注視,讓她捱過了搖擺不定的一段時光。
初一的時候,是養父打她和養母打得最狠的一段時間。
下了崗的養父終日無所寄托,除了打她們就是喝酒。養母那時候在為了生計奔忙,她有時候放了學不敢回家,就有放牛班的男生來接近她,叫她一起在外面吃飯。
有一天,她碰見了鄰居家的哥哥,那個哥哥把她從那一群人中領了出來,單獨帶她去吃飯,眼神很溫和地看著她。
她永遠記得那個眼神,帶著些許笑意,翻開了她的書包,看著裡面滿滿的紅色的對號,再幫她整理好書包,聲音溫和而堅定:“乖,你要好好讀書,我們的媽媽都很不容易,以後不要和那些人混在一起了,我會看著你的。”
路北岑當時很是疑惑,那個鄰家哥哥當時是他們整個廠區大院裡大人嘴裡的反面教材,就連養母說起他的時候,都是微微搖頭歎氣。她不敢問,也不知道從何問起,但是直覺告訴她,或許他的苦衷是不能為外人所道的吧。
很久以後,特別是現在想起來,路北岑突然就明白了,他家裡父親早逝,母親大字不識一筐,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要養,很早開始,他就要頂門立戶,維持一家人的生計了,從前他表現出來的那些冷峻和心狠手辣,只怕更多的,是擔心被人落井下石,一家四口,連立錐之地都保不住吧,廠區裡的宿舍,從來都是僧多粥少啊。
從那一天開始,路北岑仿佛突然之間頭腦清明了,但是她大概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那樣的眼神吧,後來很多次,她在路上遇到他,他都是那樣溫和地衝她笑一笑,其實他不比她大多少吧?大概也就是三四歲。
在這個盛夏的夜晚,大雨傾盆,路北岑再次想起這個人,這個已經消失在她生命裡的人,她已經很久沒有聽見過他的消息了,廠區宿舍也已經拆遷了,以前的鄰居都不知道搬去了哪裡,她離開那裡也已經十年了。
她不知道,如果沒有那道印射在她心底的目光,她會在什麽時候清醒過來,又或是乾脆沉淪,命運的分水嶺,從來都是在不經意之間出現的,因果善惡,交纏不分,才是人性複雜的根本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