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黑心
“汪亞仙以前在工作中犯錯,你也罵過她嗎?”溫蜜問。
“罵過啊。”張經理道:“犯了錯就得罵,不罵怎麽長記性!”
“之前你罵過她後,她有沒來上班的情況嗎?”溫蜜道。
張經理:“這倒沒有過。”
溫蜜在心裡思忖。
汪亞仙的屍體因為已經腐爛了,法醫很難給出具體的死亡時間。
但是從張經理所說的情況來看,汪亞仙被罵的第二天就沒來上班了,是不是因為她就是被罵那天死的?
“汪亞仙弄錯訂單是在幾號?”溫蜜問。
“我看一下。”張經理在她的筆電上操作了一番,回復道:“11月1號。”
溫蜜:“當天她除了弄錯訂單,還有沒有其他失誤或異樣的地方?”
張經理回憶片刻:“沒有。”
“公司裡,汪亞仙有關系比較親近的同事嗎?”溫蜜問。
雖然他們之前問過前台妹紙類似的問題了,但還是有必要再問問張經理的,也許她能知道一些前台妹紙不知道的事。
“沒有,反正我沒看見過。”張經理道:“她總是一個人,如果不是工作需要,她都不會主動和人說話吧。”
希望落了空,溫蜜也沒有多沮喪。
和張經理聊完,她與葉輝又分別和公司裡的其他員工聊了聊。
大家對汪亞仙的評價,無一例外的都和前台妹紙、張經理的差不多——汪亞仙性格孤僻,獨來獨往,沒有關系很親近的同事。
提及11月1號那天,汪亞仙有沒有什麽異常,大家的回答都是:沒有,沒注意到她有什麽異常。
從外貿公司出來,溫蜜和葉輝先去吃了午飯。
吃飯的時候,他們倆還聊起了這事。
葉輝感慨道:“像汪亞仙這樣不起眼、不擅社交,工作能力又平平的人,即使她那天有其他異常,大家有可能也沒注意到。”
溫蜜認同葉輝的話。
在職場上毫不起眼的人,就如同透明人一般。她即使有什麽事,大家也不會注意到她。
吃完午飯,稍微休息了一下,溫蜜和葉輝就去了汪亞仙租住的地方。
汪亞仙租住的地方,離她上班的地還挺遠,開車都要四十多分鍾。
那是一個很老舊的小區,汪亞仙租的房子在四樓。
溫蜜和葉輝剛進了單元樓,還沒上到四樓,就聽到樓上傳來的爭吵聲。
“你有沒有良心了?死人的錢都要賺!我女兒十一月初就死了,她把房租交到了一月底,你憑什麽不退我們三個月的房租?她相當於十一月一天都沒住你的房子,你憑什麽隻退我們兩個月的房租?!”汪母氣勢洶洶地嚷嚷。
“你女兒當初租我房子,和我簽了合同的。合同上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退租要提前一個月告訴我,否則押金不退,沒到時間的租金也不退。你們現在相當於並沒有提前告訴我,但我考慮到情況特殊,還是同意把押金退你們,也願意退你們兩個月的租金,我已經做出讓步了。”男房東自認自己挺講道理的。
“我呸!還讓步!”汪母唾道:“你和一個死人講讓步,斤斤計較這一個月的房租,你是鑽錢眼裡去了,良心都被狗吃了嗎!”
“我要是良心真被狗吃了,我會一個月的房租都不退你們!”男房東道:“你們女兒去世了,你們的心情我能理解,我也覺得很可惜很悲傷,但是你們因此就讓我把房租全退你們,都不管合同上怎麽寫的,真正鑽錢眼裡去的是你們自己吧!”
“你怎麽說話的!”汪父也跟著怒了起來:“我們要回我們女兒多付的房租,天經地義,怎麽就成了我們鑽錢眼裡去了?死人的錢你都賺,你就不怕遭報應!”
“我怕遭什麽報應了?我是根據當初你們女兒和我簽訂的合同來辦事的,合同上怎麽寫的,我就怎麽做。什麽事都要講道理,不然租房的時候為什麽都要簽訂合同。你們去殯儀館辦事,殯儀館還要收你們的錢,這不是一個道理嗎。”男房東據理力爭。
汪母汪父見被男房東佔了上風,他們開始撒潑打滾。
“死人的錢都要賺喲,不願退房租喲!”汪母扯著嗓子嚷嚷,試圖讓全樓棟的人都知道男房東不願多退他們房租。
汪父也跟著汪母一起嚷嚷。
汪母余光一掃,掃見了上來的溫蜜和葉輝,她一邊喊得更厲害了,一邊開始抹眼淚。
“我們的命太苦了,唯一的女兒出意外死了,這個人連我們女兒的房租都不願退給我們。天底下怎麽會有這麽心黑的人,死人的錢都貪。嗚嗚嗚,我們苦命的女兒啊,嗚嗚嗚,我們怎麽這麽命苦啊!”
汪父也跟著汪母一起抹眼淚。
男房東見講不通道理,氣不過。
“該說的我都說了,我只能退你們兩個月的租金!”
說完,男房東臉色鐵青地越過溫蜜和葉輝下樓走了。
汪母和汪父還在嗚嗚嗚的抽泣。
葉輝上前去道:“兩位是汪亞仙的父母嗎?”
汪母和汪父哭得傷心,點了點頭。
“兩位好,我們是真質新聞社的記者,關於您們女兒遇害一事,我們有些事想和您們聊一聊。”葉輝道。
“你們是記者?”汪母喜出望外,眼淚都忘記往下掉了。
“你們來得太好了!剛才我們和房東爭吵的事,你們都聽到了吧。那個人太黑心了,他隻願退我們兩個月的租金……”
汪母羅裡吧嗦、添油加醋地告了一番男房東的狀。
汪母說完,汪父道:“你們一定要曝光這樣的黑心房東!讓大家別租他的房子,別和我們女兒一樣被他騙了!”
葉輝尋求意見地看向溫蜜。
溫蜜對汪父汪母笑道:“汪亞仙在這裡住了很久了嗎?”
汪父和汪母都搖頭。
汪母道:“不知道,仙兒沒和我們說過。”
“你們怎麽知道她住在這裡的?”溫蜜笑著問。
“她在公司填的什麽表上,寫的居住地址是這裡,我們就找過來了。”汪父道。
“據說,是你們最先發現她不見了,報得警。”溫蜜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