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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變美後,我贏麻了》第4章 大嫂是重生的(三)
  第4章 大嫂是重生的(三)

  餓!
  胃裡空得讓人發虛,火燒火燎的疼,恨不能把手塞進嘴裡。

  原本,李秀娘以為,她在顧家當牛做馬,被婆母磋磨,被小姑子不當人,被小叔子嫌棄的日子,已經是她人生中最苦難的經歷。

  哦,不對,最苦最難的不是那段時間。

  而是兒子意外落水淹死、女兒得風寒生生熬死,自己則被山裡的那個老獵戶活活打死。

  ……明明那時她痛徹心扉,不能自已,覺得自己最大的痛苦莫過於此。

  但她卻忘了,對於一個人來說,被打死,遠不如活活餓死更難受。

  被打,確實疼,可持續的時間很短。

  眼睛一閉,一切就都過去了。

  饑餓卻不是。

  尤其是逃荒路上,遍地餓殍,沿途的樹皮都被剝光了。

  樹葉、草根……所有能吃的東西,全都被瘋狂的饑民難民瘋搶一空。

  就是一些不能吃的東西,比如觀音土,也開始有人往嘴裡塞。

  沒辦法,餓肚子的滋味兒太難受了。

  在極度的饑餓之下,人可以變成畜生。

  “爺爺,別殺我!我、我不哭了,也不喊餓了,我能乾活!我還能賣錢——”

  昨晚,餓得睡不著覺,李秀娘一個人跑去林子裡試圖找點兒吃的東西時,聽到了不遠處的哭聲。

  那個女童的聲音,李秀娘有點兒耳熟,好像是同村李秀才家的小閨女。

  李秀才是他們村兒唯一的秀才,屢試不第後,自己開了間私塾,靠著束脩,一家人日子過得也還不錯。

  李秀才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年紀最小,夫妻對她格外疼愛。

  李秀娘十分羨慕李家的小閨女——

  別的女娃還在吃不飽、幫著乾活的時候,李家小閨女被李秀才抱著,手裡拿著縣裡才有的點心,小臉兒又白又胖。

  身上的衣服也是新的,不是哥哥姐姐穿小了的舊衣服。

  李秀才小閨女臉上的笑容是那麽的燦爛、幸福。

  可就是這麽一個被家裡人嬌養著的孩子,在逃荒的路上,被嫡親的爺爺給——

  前世的李秀娘,早已忘了這些讓她無比痛苦的記憶。

  她隻記得,自己小時候家裡遭了災,全村的人都出去逃荒。

  祖父祖母,和煦的族人,相熟的鄰居,一個又一個的,都倒在了逃荒的路上。

  還有她的爹娘、哥哥、妹妹,也都或是因為疾病、或是因為饑餓而沒了性命。

  最後,他們家只剩了大伯和堂哥,以及一個她。

  李秀娘不知道自己是幸運還是不幸,就在她以及大伯堂哥快要餓死的時候,他們終於抵達了一個小鎮。

  遇到了抱著閨女去鎮上買東西的趙氏。

  “三斤豆子!大娘,我只要三斤!”

  “您看看我家侄女,已經十歲了,能乾活,不會吃白飯。”

  “養個兩三年就能嫁出去,還能收一筆聘禮呢。”

  “……年景不好,收不到聘禮?您有兒子嗎,給自家兒子當個童養媳也是好的呀!”

  大伯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拚命的遊說,說到最後,已經近乎哀求了。

  前世的種種,李秀娘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

  她隻記得,自己是被婆婆趙氏用三斤豆子買下來的。

  她剛到顧家的時候,確實非常感激婆母。

  如果不是她買下自己,自己還有大伯、堂哥都得死。

  所以,她拚了命的乾活,努力的報答婆母的恩情。

  夫君“死”的時候,她才十七歲啊,正是花朵一樣的年紀。

  如果改嫁,也能嫁個不錯的人家。

  可她記著婆母的救命之恩,沒有改嫁,而是留在顧家當牛做馬。

  伺候婆婆,照顧小姑,寧肯委屈自己的兒子,也要咬牙供小叔子讀書。

  十年啊,她拚死拚活的操勞了十年。

  沒有換回婆家的感激,反倒被嫌棄、被傷害。

  親眼看到兒女相繼死去,自己又被賣去偏遠的深山,被個四十多歲的老獵戶凌虐……

  李秀娘終於覺醒了,臨死那一刻,她在心底發誓:“如果有下輩子,我寧肯餓死,也絕不進顧家的門。”

  李秀娘從未想過,人死之後,真的可以重來一回。

  只是,為什麽要讓她重生在逃荒的路上?
  早一點,或是晚一點都好啊。

  很久沒有體驗過挨餓的滋味兒了,尤其是這種餓到極致,幾乎要產生幻覺的程度。

  李秀娘的大腦都有些遲鈍,而曾經那般深刻的恨與怨,似乎也沒有那麽清晰。

  用力咬了下嘴唇,用疼痛提醒自己:“不行!此仇此恨,我絕不能忘!”

  反正很快他們就會抵達小鎮。

  這個地方雖然也遭了災,卻比他們老家好些,至少手裡還有點兒存糧。

  不去顧家,她也能賣去其他人家。

  就是不能再跟夫君在一起了。

  顧家上下都是壞胚子,唯有她夫君,為人厚道。

  上輩子,李秀娘被打死後,魂魄飄飄忽忽的回到了顧家,聽到了趙氏母子三個的談話。

  原來,夫君修河堤的時候,受了傷,被河水衝走了。

  在下遊,夫君被路過的一位將軍救了起來,蘇醒後,卻忘了自己是誰。

  將軍見夫君身高體壯,還有些力氣,便收他做了麾下的兵卒。

  夫君跟著將軍上了戰場,立了戰功,慢慢成了將軍的心腹副將。

  這時,已經是十年之後。

  夫君當了官,便有人為他說親。

  夫君卻說,自己忘了前塵往事,萬一自己已經娶了妻,豈不是害了兩個女人?
  推辭了婚事,夫君開始查尋自己的身份。

  他按照將軍告訴他的地址,順著河往上走。

  許是到了熟悉的地方,夫君竟恢復了記憶。

  只是前方又有戰事,夫君來不及親自去接家人,便寫了一封信命人送回去。

  婆母收到了信,知道自己的大兒子沒死,還立了戰功,頓時喜笑顏開。

  但高興過後,婆母又陰沉了臉——

  自己兒子這般出息,皇家公主也娶的。

  可家裡,卻有個卑賤的童養媳,太丟顏面了。

  小姑子和小叔子便齊齊出主意,最終決定把李秀娘賣掉。

  他們倒是沒想害李秀娘的一雙兒女,畢竟是顧家骨血嘛。

  但,事情就這麽巧,李秀娘的兒子貪玩,不小心掉進了河裡,等被人撈上來的時候,早就斷氣了。

  而女兒受到驚嚇,當夜就發了高熱,熬了不到三天,也跟著走了。

  兒子女兒不是顧家人害死的,但李秀娘還是忍不住怨恨他們——自己忙著下地、掙錢,婆婆他們三個人閑著,也不說照看一下孩子。

  如果有人看著,兒子怎麽會落水?女兒又怎麽會被嚇得發燒,繼而死掉?
  “這一次!我絕對不會再跟顧家有任何關系!”

  雖然舍不得夫君,李秀娘卻更放不下怨恨。

  咕~咕嚕~~
  李秀娘發著狠,肚子也叫得歡。

  她的眼前開始發黑,雙腳也虛晃的厲害。

  “到了!前邊就是小鎮!去了鎮上,就有吃的了!”

  逃荒的隊伍中有人驚喜的喊了一聲。

  餓得頭暈眼花的李秀娘,瞬間來了精神。

  她和堂哥相互攙扶著,努力挪動沉重的步子,一步一步的往鎮子上挨。

  只是,到了鎮上,大家看到李秀娘這群人都躲著走。

  對於那些哭著喊著要賣兒賣女的難民,鎮上的居民雖然面露不忍,卻也只是嘴裡說著可憐,根本沒有一個人願意買。

  “買什麽買?咱們家都要賣人了,還買人?買了那丫頭,你把口糧省給她?”

  是了,小鎮的人,比難民確實好些。

  但災荒之年,地主家都沒有余糧。

  “娘,我要買!我要買個丫頭!”

  就在一片“不買”聲中,有個小奶音格外好聽。

  唰!
  包括李秀娘在內,好幾個瘦弱的女娃兒,齊刷刷的看向了那對母女……

   話說某薩減肥的時候,曾經試過節食,挨餓的滋味兒真的超級難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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