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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從小錢掙起》第430章 食品安全問題
  做餐飲~最重要的是什麽?
  是味道?是渠道?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還有一點~也是餐飲的重中之重,那就是食品安全。

  理想炸雞為什麽一直沒有放開加盟權,也正是基於這個考量。

  從去年九月份的第一家理想炸雞店開啟,到如今理想炸雞已經接近百家分店,理想炸雞都是采用的直營店模式。

  但真要說起來~加盟才是當前連鎖餐飲發展的常態!
  一旦開放加盟權,可以迅速佔領市場,理想炸雞會以很快的速度鋪向全國各地。

  這一點~做為重生者的陳理非常清楚。

  甚至不光是餐飲業,其他很多行業也大多采用這種“加盟”的模式。

  但是也正因為陳理是重生者,所以他很清楚,在這種加盟模式那看似繁榮的表面之下,到底隱藏著多少危機。

  就這麽說吧~從2000年開始,國內無論是連鎖餐飲,還是連鎖服飾,連鎖鞋業等等~加起來得有一大堆。

  可最後.能有個好下場的,還真不多。

  大多數企業隨著連鎖店越開越多,盤子越來越大,但是企業的品牌價值.卻越來越低。

  按理來說,這些連鎖企業每年光是加盟費都能收上一大筆錢,可最後怎麽還越混越慘了呢?
  每個企業可能遇到的問題不太一樣,但大多數都會有兩個原因。

  其一~是擴張速度太快!

  其二~是監管不力!
  之所以造成這樣的情況其根本目的在於利益!

  很多品牌商將加盟想得很簡單,隻想著如何搶佔市場份額,獲得規模效應。

  以為把自己的品牌一賣加盟費一收,就各安天命。

  根本不想著如何去指導加盟商,保證加盟商在預期內贏利。

  而加盟商如果在預期內無法贏利,他們自然而然的也會放棄品牌。

  所以你看那些很多幾年之內就開幾千甚至上萬家加盟店的那種,最後幾乎都死的很慘!

  如果陳理只是想賺一筆加盟費,甚至等以後企業規模上來了,上市圈一筆錢那陳理也可以這麽搞。

  但他是真的想把理想炸雞給搞好,所以一直以來,哪怕身邊的人都問過他什麽時候開放加盟,陳理都給拒絕了。

  別說加盟了,陳理甚至都在有意的控制理想炸雞開分店的速度。

  如今理想炸雞開分店,主要是以購買店鋪的模式開店,除非是一些極好的位置,在購買店鋪無果的情況下才會選擇租賃。

  之所以這麽做,一是因為陳理未來幾年商鋪的價值會像火箭一般飆升,二是陳理在刻意的放緩開分店的速度。

  否則全是租房開店~理想炸雞一年開個五百家都不是問題。

  可開那麽多店有什麽意義呢?

  不說別的,光是管理這麽多店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另外~一旦開店速度過快,理想炸雞這邊的員工培訓也會跟不上節奏。

  所以陳理放棄了繼續加快速度的想法,轉而選擇穩扎穩打,反正理想炸雞的發展速度比其他競爭對手而言已經快了許多。

  而且理想炸雞還有一個其他對手不具備的條件,那就是理想炸雞的原材料.除開自家養雞場提供的之外,其他全是由神農食品提供。

  其實兩邊提供的食材是一回事,只不過一個是養雞場出品,一個是陳理直接找神農食品訂購。

  前者陳理能多賺一丟丟,後者則會少賺一丟丟。

  隨著理想炸雞的規模越來越大,這筆錢並不是個小數字。

  可是陳理並不在乎!

  他需要的只是一個穩步發展的理想炸雞而已,並不是想著靠理想炸雞一年能多賺多少多少錢。

  可即便陳理考慮的再多,有些問題還是會出現。

  比如食品安全問題!

  餐飲行業~食品安全問題絕對是重中之重。

  生意差了,可以想辦法把生意搞好。

  可一旦食品安全出現了問題,搞不好店都直接整沒了。

  而對於連鎖餐飲來說,一家店關門雖然無傷大雅,但是損害了品牌的形象,那損失遠不是一家店關門能比擬的。

  雖說可以通過公關來降低企業損失,但問題是普通人對於這種食品安全問題的容忍度非常低。

  或許在九九年這會,這個問題看起來不是那麽嚴重。

  但那是因為這年頭的信息化並不是那麽發達!
  燕京西城的一家店出了問題,其他地方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更別說其他省份了。

  不像後世~隨便哪家小店出了問題,分分鍾讓你上熱搜。

  不過~這並不是理想炸雞可以不重視這一點的借口。

  對於食品安全,陳理印象最深的就是前世被稱為“噴射戰士”的某品牌連鎖快餐。

  這家據說有上萬家分店的連鎖快餐,可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數量.是0!

  這就很玄幻!
  的確~這家店憑借低價策略吸引了不少的顧客,也的確佔據了不小的市場份額。

  可也因為其不重視食品安全問題,最後被冠上了“噴射戰士”的名號!

  尤其是這家企業晚上的餐飲,據說一吃一個準!

  這可不是瞎說啊~而是陳理自己有過親身體會的。

  他吃過兩次這家品牌的食物,分別還是兩家不同的店,可最後無一例外的都出了問題。

  其實那句“便宜無好貨”的老話雖然有些以偏概全,但也的確是有些道理的。

  尤其是在食物這一塊上,雖然沒必要過份的去追求價格昂貴的食材,但是過於便宜的食物.也是沒有必要去嘗試的。

  所以~自打理想炸雞的首家店開業之後,陳理就著重的強調了關於食品安全問題。

  無論是從一開始的企業員工培訓,還是到之後的門店實操,都要求重視食品安全問題。

  可即便是這樣~炸雞店還是出了問題。

  而因為陳理的要求一般理想炸雞的食材幾乎用的都是相當新鮮的。

  對於食材問題,陳理一向的要求是寧願售罄,也不要浪費。

  所以每家炸雞店,會根據自己店面的銷售情況做出一個預估。

  然後神農食品會根據每家店鋪的具體情況,送貨上門。

  不過即便這樣~有些時候食材也會出現沒有售完的情況,那這種時候食材就會放入店內的冷櫃裡。

  而在第二天,這批食材會優先被銷售。這樣一來,食材根本不會出現什麽過期的問題。

  理想炸雞也是憑借著食材的優秀,牢牢的抓住了顧客的味蕾。

  而同樣的,理想炸雞從一開始的員工培訓就跟員工普及食品安全知識,也要求他們嚴格按照相應的規章制度去操作。

  如果所有人都按照企業的規章制度去實行,那麽按理來說是不會出現任何問題的。

  可事實卻是.根本不可能!
  因為實際操作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意外。

  就像前段時間,理想炸雞一家分店的一位員工,因為跟男朋友分手了,所以心情不太好。

  然後其在工作的時候,把個人情緒代入到了工作中。

  這種情況其實算是突發意外,而且她也並沒有針對客戶,只是跟店長在工作中發生了爭吵。

  這種事情,造成的影響並不大,屬於可控范圍之內。

  但是~有些事情,就不是陳理可以接受的了。

  比如某位店長,在工作期間串通店裡的店員,違規使用外面的食材,並以此牟利。

  這.就很過分了。

  這位店長很聰明~他在某個推銷員找上門來推銷食材的時候,發現其中有利可圖。

  於是這位店長減少了上報的銷售金額,也降低了食材需求。

  但同時~他自掏腰包從那個推銷員那裡購買了一批非常便宜的食材,並且在銷售過程中,竄通店裡的其他三名員工,分做兩筆帳。

  這相當於什麽呢?相當於這家理想炸雞的店鋪.是給他們開的。

  他們不需要付房租,不需要購買設備,也不需要采買其他食材佐料,甚至連水電費都不用給。

  他們用著理想炸雞的店鋪,使用理想炸雞的設備和食材佐料,最後給自己牟利。

  這就很過分了!

  可更過分的是,因為這個店長貪圖便宜,購買的食材都是過期食材,最後導致顧客吃完食物之後出現了問題,最後人家直接找上門來了。

  其實一開始,理想炸雞這邊還真沒發現這位店長搞的小動作。

  沒辦法~理想炸雞現在一直處於擴張的狀態,公司的管理層把更多的注意力都放到了企業的發展上。

  而對於管理.則相對要忽視一些。

  之前因為這家店的銷售額大降,公司其實也過來調查過。

  但當時給出的結論,是這家店附近同樣開了其他的炸雞店,因為有了競爭對手,所以出現銷售額下降的情況,其實也正常。

  所以這件事並沒有過多的被重視。

  蘇梅只是組織了一次宣傳活動之後,便也沒有怎麽過問。

  畢竟這家店雖然銷售額降低了一大截,可始終還是在賺錢,只是賺的比以前少了一些而已。

  原本按照預估,一旦顧客對那家競爭對手的新鮮勁過了之後,自然而然的會繼續選擇品質更加的理想炸雞。

  可最後還沒有等到顧客回頭~卻等來了顧客上門找麻煩。

  後來這件事鬧大了,顧客直接把電話打到了公司這邊,陳理這才派人過去調查,這才把這位店長搞的事情弄清楚。

  這.看起來似乎很無辜,可實際上卻是理想炸雞在管理上出現了極大的漏洞。

  陳理之前雖然一直強調食品安全問題,甚至時不時的會抽查每個店鋪,可是他還真沒想到會有人在原材料上動腦筋。

  因為在陳理的認知中,理想炸雞的食材,都是通過神農公司配送的。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食材這一塊其實是理想炸雞最不容易出問題的部分了。

  甚至陳理一直以來對理想炸雞的發展那麽有信心,正是建立在對食材的信任上。

  自家的供應鏈,在搭配經過基因改良的白羽雞品質,這妥妥的王炸啊!

  可以說,只要理想炸雞的員工不瞎搞~光憑借食材的優秀就能站在不敗之地。

  可是他怎麽都沒想到,竟然會有人把自家的食材給換掉,然後去賣過期食品
  這讓陳理很難受!
  但同時,也提醒了陳理,食品安全這一塊,絕對不能只靠企業培訓和員工的自覺。

  員工也是人,就像那個因為失戀分手跟店長吵架的員工一樣,每個員工都屬於獨立的個體。

  所以~這個員工只是因為心情不好跟店長吵架,而那個店長就因為一點私利.選擇了違法犯罪。

  是的~這已經算得上是違法犯罪了。

  刑法規定:如有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但說實話~在現實裡,一般出現這樣的情況,基本上都是從輕處罰。

  一般出現這種問題,大多數時候都會按照食品法相關規章制度來處理而非按照刑法。

  往往只有那種造成了重大惡劣影響或者是後果的,才會真正上升到刑事追責的程度!

  像這個店長這一次的行為,因為只是讓顧客拉了一天肚子,真要說起來,也就是陪顧客一點錢,然後在交點罰款也就完事了。

  就這種新聞,新聞媒體都懶得來報道。

  當然了~店長和員工一般也就是直接開除,所以真要算起來,這件事對理想炸雞本身造成的影響很小。

  但是陳理卻不這麽認為,他強烈要求追究這名店長的責任,甚至不惜花了重金請了一位知名律師。

  於是~這件事的性質就變了!
  在這位律師的提議下,陳理絕對告發這名店長,追求其監守自盜~職務侵佔。

  這.就不在食品安全法的管轄范圍了,甚至不屬於民事案件,這屬於刑事案件了!
  陳理要借這個店長立威,也要用這件事時刻提醒自己,一定要注意食品安全問題。

  而這個時候,食品安全管理監督也就必須要提上日程了。

  原本呢~陳理其實是打算讓自家父親來做這件事的。

  但說實話~陳理很熟悉自家老漢兒,做這種事會很難!
  但是這種事情,又必須要找一個信得過的人。

  所以.陳理打起了自家二爸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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