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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是富二代》第九百四十六章 洪門門規
  楊小天不介意和一般的壞人合作。

  但是楊小天無論如何也不會和畜生合作。

  楊小天的渾身上下,都是正能量。

  又豈能與楊萬裡這種人為伍?

  而楊小天表態之後,楊家父子就知道了什麽叫真正的絕望。

  現在是唐月蓮、洪門三老、司徒清韻、楊小天四方勢力與他楊萬裡敵對。

  就算楊萬裡的實力再強十倍,也無法抗衡。

  尤其是楊小天。

  簡直就像滿級帳號來到新手村。

  牛逼就對了。

  楊萬裡一臉失望的看著楊小天,道:“楊小天,我本來以為你把生意規模做的那麽大,一定是一個英雄,沒想到你令我大失所望!你不選擇支持我,你會後悔的!你的偽善,會葬送你的!”

  楊小天無所謂道:“螞蟻緣槐誇大國,蚍蜉撼樹談何易。我只是按照我的本心行事,我相信,一個人必須要保留自己的赤子之心,才能成就。你層次太低,看問題太淺!”

  楊萬裡歎了口氣,說道:“我已經無話可說。”

  他發現,他的三觀,他的思想,和楊小天有本質的不同。

  有過在互聯網上評論問題的人,都會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你無論如何也無法說服一個和你意見相左的人。

  人是根本沒有辦法被說服的。

  終究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接受你應得的審判吧!”司徒清韻道,“二十年了,二十年了,你要為你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了,楊萬裡!”

  “付出代價!”張天喊道,“付出代價,楊萬裡!”

  “付出代價!”張地也是歇斯底裡。

  他們的仇恨,牽動了其他人。

  許凱陽咬牙切齒的說:“楊萬裡,我要親眼看著你被千刀萬剮,死在我面前!”

  “去死!”

  “混蛋,死!”

  眾人咒罵著楊萬裡。

  楊萬裡唾面自乾。

  不為所動。

  楊萬裡看著司徒清韻。

  司徒清韻看著楊萬裡。

  四目相對。

  司徒清韻目光如水,沒有太多的仇恨,只有對於這個世界的悲憫。

  楊萬裡沉聲道:“你贏了,司徒清韻。在這個情況下,我雖然是絕世高手,也難以對抗你們這麽多人。”

  司徒清韻道:“那就束手就擒吧,不要讓場面太難看。”

  楊萬裡道:“我有一個要求。”

  司徒清韻道:“說。”

  楊萬裡道:“我要以洪門的門規被處置!這是你們之前說過的。我不能接受法律的審判。”

  司徒清韻道:“你放心,你是洪門的龍頭,對外代表了洪門。把你移交給司法機關,丟的是洪門的臉,是華人的臉。”

  按理說,像楊萬裡這種人,應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讓法律審判楊萬裡。

  這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司徒清韻並不打算那樣做。

  一來正如司徒清韻所說,楊萬裡雖然是一個人渣,但是身份比較敏感,是洪門的龍頭,華人的代表人物。如果楊萬裡被法律公開處刑,傳揚出去醜事,對華人的形象不利。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別的種族對華人幹了什麽好事,都不知道也不想了解,但是華人幹了什麽壞事,他們就會第一時間知道,並且拿出來貶損華人。

  二來移交司法機關,在北美這片有錢能使鬼推磨的土地上,又很多州沒有死刑,如果楊萬裡肯花錢,最多也就判刑幾百年。

  呆在監獄裡面,也未必不舒服。當年拳王泰森坐牢,就有單間不說,在裡面吃香的喝辣的,就是想找小姐姐解決一下生理問題,都不是事。有錢,就是這麽浪。

  司徒清韻可不想楊萬裡落到北美官方手裡,讓煮熟的鴨子飛了。想要讓楊萬裡受到合理的懲罰,必須動用洪門的私刑。

  洪門現在,已經溫良恭儉讓了許多,但是洪門畢竟是曾經反清複明的會黨,依舊保留私刑。一旦需要動用私刑的時候,洪門就能展現它殘酷的一面。

  司徒清韻對洪門門規倒背如流,此時說道:

  “洪門門規第45條,凡洪門弟子,不得販賣人口,尤其是華人,違者五馬分屍!”

  “洪門門規第74條,凡洪門弟子,不得逼良為娼,違者斷手斷腳!”

  “洪門門規第123條,凡洪門弟子,不得行丐幫謀財害命折生采脛(就是殘害他人身體,包括挖器官),違者刺瞎雙目!”

  “洪門門規第151條……”

  “洪門門規第12條……”

  “洪門門規第9條……”

  “……”

  “洪門第3條,凡洪門弟子,不得犯上作亂,違者千刀萬剮!”

  司徒清韻一邊思索著,一邊念出了楊萬裡的罪行對應的門規,最後總結說:“楊萬裡,你一共犯了門規19條,但是你的命只有一條,也算是便宜了你!我決定對楊萬裡實行檀香刑,不知你們有什麽意見?”

  唐月蓮道:“我無異議。”

  洪門三老都道:“沒異議。”

  楊小天好奇問道:“什麽是檀香刑?”

  司徒清韻道:“以木棍溺泡藥水十日,穿凡人肛門而入,避其肺腑,貫穿全身,由口而出。因刑巧,犯人不會即可斃命,瀕死而已。乃以參湯為凡人續命,令其痛苦而不死,過三日至七日,刑成。”司徒清韻背誦完洪門刑典裡的文言文,又說“這刑是有些誇張,不過折磨人一兩天倒是沒問題,歷史上只有一個人被施檀香刑,那就是大漢奸吳六奇。這人因為出賣洪門,被以檀香刑處置,三天三夜才死去。”

  司徒清韻容貌倩麗,雙目如水,看上去無比清純,說起這檀香刑,竟然也沒有什麽觸動。可見其心靈之堅韌,已經到了常人無法企及的程度。

  楊小天怎舌道:“這還真是殘忍的酷刑啊,不過楊萬裡惡貫滿盈,被施酷刑,也算合適。”

  楊小天雖然覺得檀香刑野蠻了一些,但是楊萬裡乾的事簡直不是人,殺人放火,走私脅迫,無惡不作,連未成年人都遭其毒手。這種人,匹配檀香刑簡直相得益彰,再合適不過了。

  很顯然,楊萬裡對於洪門門規也是倒背如流,對於洪門的酷刑也都知道,聞言臉色一變,道:“居然是檀香刑,沒想到你年紀輕輕,心腸竟然如此歹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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