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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能有什麼壞心思》第61章 各得其所
  第61章 各得其所
  前一世楊樹看馮曉剛主演的《老炮兒》還是在讀初中時,對面癱表演倒是無所謂,但對劇情很不以為然:“不理解導演到底想說什麽,一群潦倒的老男人熱衷打架鬥毆解決問題,尷尬得要死,有意思嗎?”

  他不相信首都老胡同裡的居民們,會真心尊重這些從小打架鬥毆的老流氓,就像學校裡的學生,沒人對在校門口堵人的混混有好感。

  看多了京圈作品,只能理解為這夥人和港港的一些人一樣,對****有很深的眷戀。

  這部電影在這個世界裡正在拍攝,就快殺青了,以主創人員在影視圈的地位,多半會安排在年底的黃金時段上映。

  如今人在首都,有時候楊樹會想,與儒和鬧出的矛盾會不會演化成熱血江湖恩怨,最終得面對一幫喝豆汁啃焦圈長大的老炮?

  藝術家想象力豐富,楊樹雖然知道對他和儒和而言和解處理問題是最優選擇,但仍忍不住設想更加戲劇性的場景。

  這些場景大多數與戰鬥有關,他畢生所學的南拳北腿除了跑龍套之外終於有了用武之地,一言不合打得小炮、大炮、老炮哭爹喊娘落花流水。

  按照好萊塢模式,男主鬥毆肯定得有娘們觀戰,不然打個什麽意思,於是楊樹認識的所有美女都到場搖旗呐喊以壯聲威。

  然而他發現每次到場必有劉漫和江詩語,而且站著C位,處於畫面分割的黃金線位置。

  “這是家人的位置。”

  楊樹是這麽告訴自己的。

  家人看打架享受VIP待遇,不知是哪門子理論。

  時間過得很快,十六號時他在家附近找了個律師事務所,因為案情簡單,標的金額不足千萬,五個工作日出函即可,屬於工作量很小的案子,於是談妥了價格一千七百元。

  三月二十號,楊樹發了份律師函給儒和,一位年輕男律師送了過去。

  今天是周五,律師函下午送到,時間點很不友好,一定給儒和添了不少亂。

  楊樹記得電影《尼羅河上的慘案》的原著作者阿加莎·克裡斯蒂最有名的一句話是:大多數殺人狂都很文靜。

  這話可以理解為真正的狠人都是不聲不響的,聶文顯然不是狠人,收到律師函一個小時後給楊樹打來電話,瘋狂叫囂了一通,大概意思是忘恩負義、沒有契約精神違反合約、不知天高地厚。

  “你已經簽約把著作權轉讓了,現在發律師函是什麽意思,這不是碰瓷嗎?!”

  有人說這個世界最大的無知,是不知道自己無知。

  聶文顯然不是這種情況,他是揣著明白裝糊塗,而且以為別人都很無知。

  “聶製片,我們有過成功的合作,我的作品為你們公司賺了不少錢,遊戲沒有你們這樣玩的。”

  楊樹懶得和他廢話:“我選擇發律師函而不是上網發帖,你應該明白還是有誠意處理問題的,還是讓能拍板做決定的和我直接對話吧。”

  聶文也能屈能伸,立刻換了態度,呼籲楊樹理智,年輕人未來的路還很長,不要做殺雞取蛋的事,這人為人處世以後業內就沒人敢合作了。

  楊樹不耐煩了:“我正是照顧大家過去的合作,才沒鬧得業內人盡皆知,殺雞取蛋,誰是雞?”

  聶文又提出事已至此,作品馬上就要播出了,既然大家對當初合約的理解不一樣,儒和願意按照最高市場價買下這兩部劇本,希望楊樹理解業內規則,不要繼續計較。

  收到律師函已經個把小時才打來電話,聶文很乾脆地花錢消災,儒和顯然意識到馬失前蹄,這件事明顯理虧,不打算纏鬥。

  後果是可以預料的,版權問題鬧起來首先是各平台暫緩播出,最終結果肯定是侵權,非但兩部作品得下架,公司聲譽也大受影響。

  楊樹是個小蝦米,這種事損失不了什麽,大不了轟出影視圈。

  可後續還有《琅琊榜》和《羋月傳》計劃分別在九月和十一月播出,這兩部作品儒和是多家合作的,連累了同行損失可就大了,完全犯不上。

  楊樹表明了態度:“我並不是趁機開價額外索要稿費,咱們訂了合同就得遵守,這兩部劇本是《拚桌戀人》協議的補充,你們六十一萬已經買斷了,我不會違反合約再要錢,咱們依法辦事行不行?”

  聶文明白他的意思,更急了:“可這兩個作品已經署了別人的名字,如果更改的話影響非常大,我請求您還是拿一筆錢吧,算是看我們之前合作很成功的份上。”

  楊樹撂下話後掛了手機:“我再說一遍,找你們是談法律講道理的,該要的錢一分不少,不該要的錢一分不要,有些事你做不了主,還是安排能拍板的找我吧,時間很緊了別再浪費。”

  然而聶文不死心,連著打了好幾個電話,軟硬兼施把能說的都說盡了,從下午四點折騰到七點多。

  楊樹就一句話,依法辦事,讓能拍板的來。

  劉漫和江詩語始終陪在楊樹身邊,之前三人不止一次討論過儒和侵權的可能性,預想到後果是讓對方付出代價,理所當然地認為是得到劇本的相應版權費。

  而楊樹聲稱不要錢,得依法辦事,那就是兩部作品署名,儒和改一下字幕的事。

  “這兩部作品是對方要挾獲得的,加入《拚桌戀人》的補充協議本來就是不合理的,為什麽不要求稿費呢?”

  楊樹卻有更高的要求:“無論什麽原因,我們當時的確簽了協議,這時候再要錢是不合理的,咱們不能因為對方不要臉就自己也不要臉了。

  我們不能放棄那兩部作品的冠名權,有名就有利,不能盯著幾十萬的補償,那是因小失大。”

  “可如何已經賣了冠名權,要動起來恐怕更麻煩,不然他們早答應了,何必現在僵持不下。”

  “那是儒和沒有找到更好的處理辦法,等他們高層找我的時候再具體談,我們要名,他們求利,雙方各得其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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