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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年代:我成了農家小錦鯉》第146章 小心無大錯
  第146章 小心無大錯

  雙方合作方式完全按劉欣雨向劉主任提出的那樣。

  只要是劉欣雨設計的新品,都以利潤的一成作為報酬,如何做帳則全由服裝廠負責,無需劉欣雨操心。

  這讓劉欣雨十分意外,當然更多的是欣喜。

  對於自己設計劉欣雨有足夠的信心,大賣是必然的結果。

  她現在擔心的是大賣之後,會不會因為那一成的紅利太多, 而引起變故。

  不過現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希望劉主任和方廠長能夠一言九鼎。

  劉欣雨對即將簽訂的合約十分重視,將能想到全都想清楚,能在合約裡注明的全都注明。

  雙方的責權利以及違約的懲罰更要在合約裡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方玲辦公室隔壁的那間辦公室將騰出來歸劉欣雨使用。

  合約期間沒有經過劉欣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包括各級領導。

  有收益就要有付出。

  廠方全盤接受劉欣雨開出的條件,廠方當然也給劉欣雨套設置了不少條條框框。

  有兩條是方廠長再三強調, 也是劉欣雨需要特別關注的。

  一是要求劉欣雨在四年內不得給其他企業設計服裝和包包。

  二是要求劉欣雨每年必須為盛華服裝廠設計一個系列,每個系列包括一年四季的服飾。

  這些條條框框貌似給劉欣雨套上了“緊箍咒”,在劉欣雨看來是件再稀松平常不過的事。

  劉欣雨覺得盛華服裝廠與自己簽訂的這份合約,還是相當人性化的。

  只要求自己提供四年的設計,四年後正好大學畢業,就放自己奔前程。

  一年只要求設計一個系列的產品,雖說要求是一年四季的系列產品。

  這樣的要求對於別人也許的相當嚴苛,對於曾經的頂尖時裝設計師而言,真是沒什麽難度。

  當然劉欣雨也不會傻傻地一口答應下來,對著廠裡開出的條條框框,時而面露難色,少不得要與方廠長討價還價。

  方廠長要以服裝廠的得益為重,據理力爭不能少,小小的讓步可以有, 最後簽訂的合作協議雙方都表示滿意。

  方廠長將經過修改的合作協議遞給劉主任審閱,劉主任接過去修改了幾個字, 又讓劉欣雨確認,這才交給打字室的打字員。

  這個年代沒有電腦, 打字員用的是鉛字打字機, 速度沒那麽快,只能耐心等待。

  這時方廠長想起進出廠的問題,問劉欣雨身上有沒有帶照片。

  劉欣雨早就考慮到這個問題,當然帶了照片,從包包裡拿出照片遞給方廠長。

  方廠長接過照片出去給劉欣雨辦理進出廠門的工作牌。

  這個辦得很快,方廠長出去不到一刻鍾就拿著張工作牌回來了。

  方廠長出去的時候,顧錦洲小聲與劉主任說了些話,劉主任連連點頭。

  等方廠長拿著做好的工作牌,劉主任便道:“方廠長,你看廠裡是不是應該為劉同學解決一下交通問題。雖然京大離盛華不算遠,也有直達的公交,但是這條公交線車輛少,車輛間隔時間長。要是能幫劉同學解決一輛自行車,可以為劉同學提供許多方便。”

  方廠長先是微微一愣,很快就點頭應了下來。

  又不是要汽車,一輛自行車而已,廠裡還是能解決的。

  劉欣雨卻連連搖頭表示拒絕。

  倒不是不需要自行車,而是她目前的條件和情況, 實在不適合突然有了輛嶄新的自行車。

  看著劉主任和方廠長都十分堅持, 劉欣雨無奈,隻得實話實說:“實不相瞞,我家是農村的,而且是父母雙亡的那種,吃著國家最高的助學金,卻突然輛嶄新的自行車,實在不合適。”

  雙方的合作至少要持續到大學畢業,她的身世早晚瞞不住,倒不如主動將實情告訴他們,讓彼此更信任。

  劉欣雨的家庭情況一出,把包括顧錦洲在內的三人都震住了。

  十六歲的農村少女,而且父母雙亡,那麽她到底是怎麽樣才讓自己如此優秀的?!

  京大可不是什麽人都能考上的,更何況還有如此出色的設計能力!

  面對幾人震驚又疑惑的目光,劉欣雨垂了垂眼眸,淡淡一笑:“我媽去世得早,我爸為了我沒肯再結婚。

  他是個很好很好的人,沒有因為我是個女孩子就不讓我讀書,而是想方設法提供讀書的條件。

  從小學到初中,我爸掙的錢幾乎都花在我身上了,我從小喜歡看書,他就給我買書,我喜歡畫畫,他就給我買紙買畫筆。

  也許書看得多,我的腦子裡總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無論我做什麽事,我爸都不會斥責,反而盡最大的能力為我提供方便。

  前年我突然對設計服裝感興趣,我爸用冒險進山打來的獵野物去縣城與人換了張工業票,給我買了台縫紉機。

  只可惜好人不長命,去年四月我爸為了救人不幸命喪泥石流……”

  劉欣雨的話有真有假,但是感情卻是真摯的,甚至聲音還有些哽咽。

  顧錦洲倒是聽顧錦誠提過劉欣雨的家庭情況,甚至也聽老父親為劉青山歎息,說那是個極疼女兒卻又極有擔當的男人。

  劉欣雨的這番話與之完全契合。

  劉欣雨應該慶幸顧錦誠和顧教授對她家的情況並不十分了解,因此這一番真真假假的話當然也為可能被戳破。

  劉欣雨的家境當然引來了劉主任和方廠長的好一番唏噓,方廠長甚至已經開始在心裡盤算廠裡應該給予劉欣雨更多的便利和照顧。

  自行車的事當然不能因為劉欣雨的拒絕就此作罷,正好廠部公用的那輛自行車因為用了好幾年總被人嫌棄,那就把這輛舊的自行車給劉欣雨,廠總重新買輛新的,皆大歡喜啊!
  打字員還算給力,差不多半個小時就將合約打印出來了。

  核對無誤之後,盛華服裝廠是甲方,由方廠長簽字,並蓋了公章。

  劉主任作為街道領導也慎重地簽下了大名。

  劉欣雨則是乙方,為了表示慎重,前幾天特地找人幫自己刻了方私章,簽名並在名字上蓋章私章,再慎重地按下指印。

  合約書一式三份。

  盛華服裝廠一份,將送廠部留檔。

  劉主任一份將由街道存檔。

  劉欣雨一份,只見她仔細地將合約書折好,從雙肩包裡取出一個信封裝好,夾在筆記本裡。

  在整個簽約過程中,劉欣雨的仔細和不厭其煩,數次把劉主任他們看得目瞪口呆。

  劉欣雨則極為坦然,就算這個年代的合約比不上幾十年後的合同,但是約束力還是有的,小心無大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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