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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團寵:炮灰真千金離婚做首富》第590章 財產
  第590章 財產
  可常春芳到了她這把年紀,是真的惜命。

  她懼怕死亡,一時間還無法下定死的決心。

  常春芳很痛苦,她不知道自己今後該怎麽去面對自己的兒子。

  她知道她不光是害了自己三兒子的孩子,她的錯誤還會讓自己的大兒子、二兒子兩家人寒心!
  常春芳捂著臉,‘嗚嗚~!’的哭了起來……

  她不知道自己以後該怎麽辦。

  她心裡難過,不光是因為小孫女兒,她也為自己感到悲哀。

  …

  殯儀館中,因為藍嫣然年紀太小的緣故,小孩子出事,一般都是簡單辦。

  加上藍思博和鬱夏都不忍心自己的女兒在這樣炎熱的天氣下,身體慢慢的腐爛,所以他們在殯儀館為女兒辦了送別儀式後,就讓工作人員將孩子火化。

  另一邊,藍大壯已經按照他三弟的要求,在郊區的公墓選好墓地。

  鬱夏抱著自己女兒的骨灰盒,淚流滿面的將女兒送到墓地下葬。

  這一天,對鬱夏來說,是她最最痛苦的日子!
  送走了女兒,她擦掉眼淚,悲痛的眼神中多了些仇恨!
  女兒沒有了,害死她女兒的人,不管是誰,她都不會原諒!
  …

  藍嫣然下葬的第二天,鬱夏來到了大伯哥藍大壯家裡。

  此時藍大壯和唐初都在。

  唐初知道鬱夏是來找婆婆的,她沒有猶豫,立即將人帶進家門,領到樓上。

  常春芳這兩天幾乎不出臥室,她心裡難受,不想見人。

  鬱夏推門而進,見到半躺半靠在床邊的婆婆,她兩步走過去,半點不帶猶豫的抬手,一巴掌狠狠的甩在常春芳臉上!

  “啪!”的一聲響。

  這一刻,面前這個人在鬱夏眼裡不再是她的長輩、不再因為身體有恙就該被照顧、被可憐。

  她所面對的,只是害死她女兒的仇人!

  鬱夏這次來,藍思博有跟著一起。

  藍思博後腳跟著媳婦一起進屋,他沒想到鬱夏會直接朝他媽動手!

  但媳婦真的動了手,他在那一刻也沒有去阻攔。

  哪怕他是做兒子的,應該維護自己媽媽,可他媽所做的事情實在無法原諒——

  他是他媽的兒子,不能對親媽動手,但他沒有資格去要求媳婦也必須忍下失去女兒的痛苦和恨意。

  臥室床上,常春芳忽然被人一巴掌打在臉上,她本能的發出一聲淒厲的哀嚎!
  她看清楚了動手打自己的人,是她的三兒媳婦。

  她知道自己有錯,但是被兒媳婦當著自己兒子的面掌摑,她因為疼痛、因為丟臉,眼淚‘刷——’的就流了下來。

  “小夏,我錯了……”

  常春芳喊著自己兒媳婦,開口道歉。

  可不久前所發生的事情,根本不是道歉就能揭過去的!

  鬱夏狠狠的瞪著自己的婆婆,想到就是面前這個老太婆害了她女兒,她的眼眶中就不受控制的蓄起淚水。

  “道歉有用嗎?我的嫣然已經回不來了!”鬱夏說話時,聲音都是沙啞的。

  這幾天她幾乎沒有吃什麽東西,沒有喝多少水,加上心情煩躁、火氣上升,嗓子疼的早就起了膿泡。

  可即便是這樣,鬱夏也沒有去休息,而是直接找上來。

  常春芳明白兒媳婦的氣憤,或許兒媳婦此刻殺了自己的心都有了!

  見到兒媳婦怒視的眼神,常春芳心中忽然就退卻起來——

  “小夏,對不起,我知道我說什麽都沒有用,你要怎麽樣才能原諒……”

  “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你!”鬱夏根本不想去聽道歉,也不會原諒常春芳。

  她甚至覺得三觀震驚!
  常春芳怎麽好意思說出請求她原諒的話?!
  這件事情要怎麽解決,哪怕一旁站著藍大壯、唐初、以及藍思博,可真正有資格去決定的,只有鬱夏!

  她看向常春芳,眼神憤怒,但理智還在。

  “你害了我的女兒,哪怕你不是有意的,可也是你的所作所為,造成了這一切!”

  “我恨不得殺了你,讓你給我女兒陪葬!可你也是別人的媽,他們會維護你。”

  “我不願意因為你,把後半輩子賠在監獄中。”

  “所以從今天起,你和我之間不再是婆媳關系!你只是殺害我女兒的凶手!”

  說著,鬱夏扭頭看了一眼自己男人。

  她深吸一口氣,狠了狠心,又回頭對常春芳繼續道。

  “我會和你兒子離婚,我會和你們家離得遠遠的!”

  這個決定是鬱夏認真考慮過的。

  她知道只要她還是藍家的兒媳婦,就不可能真的和常春芳劃分關系。

  她男人是常春芳的兒子,贍養老人是當兒子的責任,她不能自私的要她男人不再和親媽有聯系!

  那樣對大伯哥、二伯哥家也不公平。

  而且即便短時間內常春芳可能不會再來她家裡住,可她擔心隨著時間的流逝,過些年之後,常春芳會以為事情已經過去了,就再往她的面前湊。

  鬱夏能夠想到的,讓自己和殺女仇人徹底不再有聯系的方法,就只有和她男人離婚!
  聽到她的話,藍思博心中有短暫的空白——

  他震驚,隨後又很快就想清楚了她媳婦這麽做的原因。

  雖然他舍不得媳婦,可他知道尊重媳婦的決定,是對媳婦最好的保護。

  藍思博沒有挽留,他沉默著點點頭。

  隨後他也看向房間裡半躺在床上,臉上明顯露出驚訝表情的他媽。

  藍思博正色說道。

  “媽,我會再買套房子搬出去,以後該輪到我負責贍養你的那幾個月,你就自己和保姆一起住到現在的房子裡吧。”

  兒子的贍養義務他躲不掉,但他以後不會再對他媽親自照顧了。

  而且他的女兒死在那棟房子裡,他要他媽以後住進去,每次看到房子裡的環境、擺設,都會記得是她親手害死了她的小孫女!

  說完,藍思博又看了自己媳婦一眼。

  “離婚可以,但是家裡的財產……除了現在我們住的那套房子,其余的你必須全部帶走。”

  他對不起媳婦,如果不是他需要盡孝、需要贍養老娘,他的孩子也不會忽然沒了——

  把財產全部留給媳婦,也算是他對媳婦的一點點補償。

  至於他之後要買房子搬出去的錢……

  到時候跟大哥借一點,等來年他們兄弟入股的果園和散養雞場分紅,再把錢還給大哥就是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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