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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宿主能處,讓她當反派她是真當》第303章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第303章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15)

  程謙恭渾身繃的緊緊的,緊緊的抿著唇,顯出鋒利的弧度。

  “四殿下,請回吧。”

  說完這句話,程謙恭就轉過身,高大挺拔的背影如同一堵牆,無聲的抵抗。

  不知道過了多久,程謙恭聽到了身後傳來一聲極輕的歎息聲,隨後是離去的腳步聲。

  頓了一下,程謙恭側著臉,視線忍不住的看了過去。

  那道纖細單薄的身影停了下來,程謙恭的心一跳,連忙把視線收了回來,心臟劇烈的跳動著。

  過了一會兒,沒有聽到動靜,程謙恭又側頭看過去。

  花瓣飄落,早已空無一人。

  像是惆悵,像是失落。

  程謙恭閉上了眼睛,緊鎖著的眉卻一直都沒有松開。

  ——

  差不多半個月,死了幾乎上百個人,程謙恭和太醫終於把解藥給研製出來了,就是不知道還有沒有副作用,但是也總算是讓大家稍微的松了一口氣。

  太子當然也是高興的,看到沈悅的時候,昂著頭就像個開屏的孔雀,一副沾沾自喜的模樣,沈悅都沒眼看。

  在徐洲待了將近一個月,太子也沒有了以前在長安城的矜貴華麗,灰頭土臉的,和那些難民混在一起也好不上多少。

  而沈悅相比之下就好點,她一身黑色的勁裝,英姿颯爽,氣質卓越。

  衣角被人扯了一下,沈悅低下頭,看到了一個瘦小滿臉髒漬的小孩。

  稚嫩的聲音意外的嘶啞,像是被石頭磨砂一般,咬字的讀音也十分的不標準,生澀艱難。

  “大,大,哥哥,餓。”

  這個小孩膽子倒是大,沈悅渾身散發出來的氣息拒人千裡之外,一米之內幾乎沒有人敢靠近,可偏偏這個小男孩就敢過來,甚至還拉著她的衣袖。

  臉上全是泥巴和灰漬,那雙眼睛倒是黑白分明,清澈見底。

  福安見狀,揮手就想把小男孩給趕走,畢竟對方可是染了瘟疫。

  沈悅阻止了福安的動作。

  福安怎能放心,面露急切,“殿下……”

  “無事。”

  慢慢的蹲了下來,沈悅和小男孩的視線齊平,似乎是被看久了,小男孩緊張的抓著衣角,卻並沒有退縮。

  沈悅看向福安,福安立馬就反應了過來,掏出了兩顆糖,他喜歡吃甜的,總是喜歡藏著一些。

  給過去的時候,福安還有些舍不得。

  小男孩沒見過糖,他甚至都不知道怎麽剝開外面的一層糖衣,自己摸索了很久才剝開,一含進嘴裡,眼睛就亮了。

  沈悅稍微偏了下腦袋,發頂圈著層淺淺的金色,她的臉很白,眼尾微微挑著。

  那幾顆糖沒一會兒就吃完了,小男孩舔了舔嘴唇,還在回味那甜甜的味道,比蜂蜜還要甜,目光又忍不住落到了福安的身上,清澈的大眼睛滿滿的都是渴望。

  福安臉色有點難看,“看什麽看,已經沒有了。”

  小男孩還是死死的盯著,明明看起來也就十三四歲的樣子,但是那雙眼睛卻如同狼一般,帶著淡淡的野性。

  沈悅覺得這個小男孩有趣,就讓福安把身上所有的糖都拿出來,雖然不情願,但是他更聽沈悅的話,於是還是乖乖的交了出來。

  於是小男孩的目光又落到了沈悅的手上,準確的來說是她手心上的糖。

  “想要嘛?”沈悅輕輕的問。

  小男孩拚命的點頭,忍耐不住的咽了咽口水,發出清晰的吞咽聲。

  面前的人眉眼矜貴,臉龐如同白玉,手指如同青蔥,處處都透露著貴氣,她抿唇,問,“叫什麽?”

  小男孩的眼睛黑漆漆的,就像能洞悉人性的詭物,他就是盯著糖,也許是知道眼前的人不好惹,不敢搶,只能急躁貪婪地盯著看。

  還不忘分神回答沈悅的問題。

  “我,我沒,有名字。”

  小男孩一字一頓,並沒有撒謊,他一兩歲就被扔到了山裡,後來被一頭狼叼走,從小都是和狼群長大,後來那頭狼死了,他就下山了。

  少年突然笑了起來,她有一雙極美的眼睛,烏黑的如同黑曜珠,映著殘陽的點點余光,瑩瑩透出澄澈的金光。

  而小男孩的視線終於落到了沈悅的臉上,面對那笑顏,愣愣的。

  聲線華麗暗啞,有種夢幻一般的溫柔。

  “倒是有趣。”

  小男孩的瞳孔動了下,用著極其撇腳的語言說道,“我,我,可以,跟著,你嗎?”

  那雙眼睛,明亮的像利刃,充滿了不可預知的凶性,就像頭狼崽子。

  他覺得,跟著眼前這個人,就會有糖吃。

  睫毛微微下垂,飽滿鮮豔的唇瓣還帶著笑,“等你熬過這次,再來找我吧。”

  把糖放在了地上,沈悅起身,居高臨下的看了一眼小男孩,就轉身走了。

  誰又能想到,多年後赫赫有名,英明神武的戰神,會被幾顆糖給哄騙走呢。

  ——

  那個小男孩就是霍刀。

  沈悅親自取的名字。

  被四皇子收養,精心培育了好幾年,雖然說不上錦衣玉食,但也算是仁至義盡,結果,轉頭就是背後一刀。

  她教會了霍刀說話,寫字。

  教會了霍刀怎麽做一個人。

  可以這麽說,如果沒有沈悅,就沒有霍刀,也許霍刀還會像個狼一樣和一些野狗搶食,活的不人不鬼。

  但是霍刀卻喊著為了除禍害,斬奸臣,清朝綱的名號,要沈悅的命。

  誰都可以說沈悅壞,說沈悅殘暴,說沈悅冷血,說沈悅該死。

  唯獨霍刀不行。

  可偏偏霍刀就這麽做了,當時沈悅把沈堯瑾逼上了死路,只差一點,一切都勝券在握。

  在最關鍵的那一刻,最信任的人給了她一劍,一半的人都跟著反了,差點要了她的命。

  霍刀剛毅硬朗的臉上還沾著她身上的血,他的眼睛還是那麽暗沉幽深,仿若真的如同詭物一般。

  眼睛都沒有眨一下,好像殺的並不是名義上的主子,而是一隻阿貓阿狗。

  “四皇子意欲冒犯,殘害手足,謀害忠良,此罪,殺無赦。”

  低沉渾厚的聲線用內力傳遍了大殿。

  算是養了一條狗,養了這麽長時間也會有感情,更何況,還是人呢?

  恨嗎?

  也許不恨。

  只是覺得自己愚蠢,太蠢了,也太可悲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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