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使用能幫助您收藏更多喜歡的好書,
希望大家都能多多登入,管理員在此感激不盡啦!
《洪荒之神龜》第92章 不是外人
  第92章 不是外人
  吩咐了一下駐地裡的妖眾不要到處亂跑之後,商羊便跟著沈歸還有妖月一起離開了駐地。

  雖然伏羲對於天妖城的事務遠比女媧要上心的多,但是也不可能事事親為。

  絕大多數的時候,伏羲只是在一些大方向上做出把控,具體的事務,還是要交給天妖城中的各個部門來解決。

  這一次,沈歸要帶妖月還有商羊要去的部門有兩個,一個是負責記錄天妖城中高階修士的部門,另外一個則是負責安排天妖城土地的部門。前者是為了妖月和商羊在天妖城能有一個合法的身份,後者,則是讓還在建造的那個駐地所佔據的土地合理化。

  畢竟,天妖城附近的土地,理論上來說全是屬於天妖城的。

  雖然說天妖城並不限制外來者入駐,但是你佔據了哪塊土地,都是需要報備的。只有經過報備,天妖城才會承認你對那塊土地的佔有權。

  而且,土地的報備並不是無償的,而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的,佔據的土地面積越大,所要付出的代價也就越多。

  畢竟,入駐天妖城,便會受到天妖城方面的庇護,付出一些代價是理所當然的。

  一般來說,只要付出足夠的元晶,或者等價的靈材,法寶都可以,甚至實在不行的話,用幫天妖城官方打工的方式來償還也不是不行。

  一塊可供百人居住的營地所佔據的土地,大概需要一百萬元晶,或者一名金仙境界的修士效力百年。

  跟著商羊來到了天妖城的青芒山舊部約有四千余,換算過來,他們建造的這塊駐地所佔據的土地大概需要支付四千萬元晶。

  “四千萬元晶?”聽著沈歸的介紹,商羊皺了皺眉。

  四千萬元晶,看似很多,畢竟一名天仙境界的修士一年也就只能凝練出一枚元晶而已。但是,對於太乙境界的修士來說,四千萬元晶並不算什麽。正常情況下,一名太乙境界的修士,四十年左右的時間就能凝練出來,像商羊這種大妖還要快些。

  但是,問題是,誰閑著沒事會去凝練元晶?

  有那個時間還不如好好修煉呢。

  所以說,四千萬元晶雖然不多,但是商羊現在根本沒有。

  見狀,一邊的妖月也是皺眉道:“早知如此,之前我就花點時間凝練一些元晶備用了。”——元晶這種東西,對於修為越高的修士來說,意義越小。

  天仙境界的修士一年只能凝練一枚元晶,但是金仙一年便足以凝聚萬枚。

  太乙金仙凝練元晶的速度是金仙的百倍,大羅金仙凝練元晶的速度又是太乙金仙的百倍。

  換而言之,一名大羅金仙一年的時間若是全力凝練元晶的話足以凝練出上億的元晶來。

  只是,到了她們這個層次,元晶對於她們來說根本沒有什麽意義,誰閑著沒事凝練元晶幹什麽?
  因此,雖然四千萬元晶對於妖月來說數月的功夫就能凝練出來,但是現在讓她拿,卻也拿不出來。

  “沒有元晶的話,可不可以用法則碎片代替?”沉默了一下,商羊突然問道。

  法則碎片,嚴格來說也算是元晶的一種。

  不過,元晶只是純淨的天地元氣凝練而成的,但是法則碎片之中則是蘊含了法則之力,只有掌握了某種法則才能凝練出法則碎片來。

  正常情況下,法則碎片和元晶的兌換比例是一比一百萬,而且有價無市——畢竟,天仙境界以上的修士就能凝練元晶,但是法則碎片的話,一般只有太乙境界以上的修士才能凝練,而且正常情況下一年的時間最多也就能凝聚出一枚。

  所以,正常情況下根本不會有人拿法則碎片來換元晶。

  畢竟,就算是對太乙境界的修士來說,法則碎片也能起到顯著的輔助修行的作用,而元晶對於這個境界的修士來說,已經沒什麽用了。

  現在商羊居然想要用法則碎片來代替元晶,顯然也是沒有辦法了。

  然而,沈歸卻是微微搖了搖頭。

  “不行嗎?”

  聽到商羊這麽說,沈歸就知道商羊是誤會自己的意思了。

  他笑了笑,解釋道:“不是不行,只是沒有必要。我剛才說的規則只是針對外人而言的,你們又不是外人,我又怎麽會讓你們破費呢?土地的事情,到時候只要我和負責這方面的黑白道友說一下就好了。”

  事實上,對於加入天妖城修士,天妖城方面自然會幫他們安置好族人或者部屬,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之前的那些條例,只是針對那些並沒有加入天妖城的修士而言的。

  商羊和妖月本就是來投奔女媧的,雖然女媧沒有接受,但是現在她們也是掛名在沈歸麾下,自然也無需付出什麽代價。

  沈歸口中的不是外人,就是這個意思。

  然而,沈歸卻不知道,他這一句不是外人,落在商羊和妖月耳中,卻又是別有一番意味了
   下午就要開始考試了,我還在碼字,好慌。

    
   
  (本章完)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