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雲不留身上的變化
每天都能感覺到自己在進步,雖然這種進步,沒法用一個準確的數值來形容,但他卻能夠清晰地感覺得到這種進步。
而且,相比以前那種緩慢的進步,現在這種完全就是大跨步,甚至是跳躍式的, 很容易讓人飄飄然,讓人膨脹。
特別是當他能用自己的精神力,托舉起自己的身體,讓自己的身體飄浮在空中,隨風而動的時候,雲不留的激動簡直無以附加。
能飛了, 真的能飛了!
雖然這種飛行,只是讓身體飄浮起來,精神力已經沒有辦法再做其他事,無法形成一股風力,推動他的身體。
但是,這並不是終點,僅僅只是開始。
而且這樣一來,他坐在大風背上時,就不會讓大風因為他的存在而失去空中優勢。
只是隨著身體的這個無底洞漸漸被填滿,他的身體力量也變得越來越強大,具體強到什麽程度,已經完全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
倒是精神力隨著體質的增長,又得到了長足的進步。
一個多月的時間,從只能簡單飄浮,到漸漸變得輕松,再到能分出一股精神力,施展出呼風之術, 推動身體前進。
日子就這麽一天天從容不迫地滑過,看著周圍的寵物們,以及自己的變化, 他的心裡多少有一股豪情萬丈的感覺。
想當初剛來這個世界那會,一隻普通的猛獸就能要他命了。
可現在,他養的寵物,最差的鹿崽子和蜂王,都有了驚人的變化。
他給鹿崽子取了個‘大角’的名字,用來區分它的妹妹,那隻新生的,活躍中帶著同樣膽怯的小野鹿。
現在,他算是在這片山野之中站穩腳跟了。
湖裡有條白蛇坐鎮,算得上是這片山野之中的霸主,還有一隻實力無法估摸的小雷獸,扮豬吃虎的最佳小能手。
別看它個子小,不論是大風,還是虎子,又或小團子,都不敢跟它齜牙。虎子不用說,打小就被嚇過幾次,還被電成過卷毛虎,在它球哥面前,絕對是頭合格的跟屁虎。
小團子也因為最近有些膨脹,被電過一次,然後就老實了。它現在也就能欺負欺負虎子,大角不跟它玩,它也沒機會欺負。
好在它現在迷上了擴張小竹林,雖然夏天要來了,竹筍生長的季節已經進入尾生,但它憑借著自己的能力,依然不斷催生出竹筍,不斷擴張那片小竹林,這讓他不由想起烈狡部落的那隻守護神。
聽烈狡部落的勇士們說,他們部落的守護神,平時沒事的時候就喜歡種種樹,喜歡給他們種植的農作物施施法。
每年他們部落的農作物都能因此大豐收,而他們周邊的山林,也不擔心砍伐嚴重,水土流失這種事。
他不知道,將來這頭黑白團子會不會把這裡發展成一片竹海?就像大雪山那邊,它的族群們在那裡發展出一片竹海一樣。
估計它們這個族群當中,有不少都懂得這種竹子的技能吧!
大風是空中坐騎,如今早就已經全面超過它的父母兄長,成為周圍這一片天空的空中霸主,它老爹都被它趕跑了。
地面坐騎可以是虎子,也可以是大角,單論速度,大角可一點都不怕虎子,別看它的體型沒有虎子那麽龐大。
連他最少關心的野蜂群,如今都已經改頭換面,老一批的野蜂死亡之後,新生的野蜂,已經是全面更新換代的個體,一隻隻都有小女生的拳頭大小,看起來極其嚇人。
不過他培養的這些寵物,成長速度已經開始停滯不前了,就好像潛力已經被挖空了一樣。
這讓雲不留想起了炎角說過的那些話,每個人接受金湯的數量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人人都有像他這種古怪的體質。
如果不是當初他將它些小獸拿來做實驗,默默在它們體內提煉出源炁,用於改善它們的體質,它們根本無法承受這些饋贈。
甚至可以說,雲不留拿金髓給它們喝,多少都有些浪費,十成的金髓,它們能不能吸收一半,都是兩說。
反倒是金膏給他們還好吸收一些。也正因為這個原因,雲不留後來就沒有給它們喝金髓了,倒是小毛球還偶爾能喝點。
之後熬出的金膏,也基本上都是雲不留吃掉的,小毛球偶爾吃點。其他小獸,基本就是偶爾嘗個鮮,反正他現在也不缺這東西。
一個月後,正式步入盛夏時節,那株巨荷的成長似乎還沒有停止。
雲不留平時也會偶爾拿些金膏喂養它,讓它當養料吸收,這就造成了它的體型越來越膨脹。
不得已,他將這株巨荷移到了大湖之中,與綠茵對岸的那片荷花做伴。在他移栽的時候,這株巨荷已經擁有七米多高的體型。
只是依然還是沒有開花的意思,也不知道它這開花需要醞釀多久。
雲不留有些期待,期待它這種異變,會不會出現返祖現象什麽之類的?要是培養出一株神蓮……
想想那句萬古青天一株蓮,他就覺得很帶勁。
從盛夏步入初秋,從將金髓消化乾淨,再到將老古的全身金骨消耗乾淨,總計花了四個多月時間。
而他的身體,也在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精神力刺探的距離,從之前的三十裡遠,變成現在的百多裡,僅憑精神力,就可以托起自己的身體在空中飛翔。
不需要借風力,單純的運用精神力推動也沒有任何問題。
只是速度並不是很快罷了,畢竟精神力能提起來的重量,也就上千斤而已。除去托舉身體的三四百斤……其實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現在的體重有多大,估摸著三四百斤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是以,剩下的力量要推動這三四百斤的重物,速度可想而知。
至於身體的力量,他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奔跑的極限速度,他覺得應該可以和音速媲美了。
他嘗試過,曾出現過音爆,然後身上的獸皮衣就破了。也還好當時穿的是獸皮衣,要是粗布麻衣,他會心疼死。
而最讓他欣喜的,還是他體內的細胞,似乎真的飽和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