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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科舉文男主的錦鯉妻》第113章 生死共存亡
  第113章 生死共存亡

  “這是我在一本書上看到的方子,製作的補血養氣的可以保命的藥丸。三郎哥哥,你要記得,最最緊急的時刻可以拿出來吃了。”

  怕黎三郎不相信藥效,方青青還故意透露出人參的事情,告訴他這顆藥丸的主要成分就是人參。

  主要是科舉考試非同小可,其條件之艱苦一般人可是扛不住的。

  特別是在方青青發現了原書的BUG之後,更是十分的擔心。

  秀才郎能不能中舉先不論,不要在封閉考試的那幾天把身體給搞壞了才是關鍵啊。

  索性,積分是死的人是活的,花光了積分她也只是心疼了一會兒。

  反正還可以再掙,要是黎三郎出問題了,那她可就成了寡婦。

  於是在黎三郎又回到省城府學去讀書之後,重新又變成了積分窮光蛋的方青青更加積極地做任務,爭取系統給她多一些的獎勵積分。

  每天都十分的忙碌,日子倒是過得很充實。

  同樣的,黎家其他人也都十分的辛苦忙碌。

  謹記著黎三郎的話,土地才是他們家的根本,所以黎老頭黎大郎每天都還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下地乾活。

  黎二郎走街串巷的賣糖水,黎大嫂黎二嫂主攻面攤,幾個孩子賣包子。

  而黎母黎小妹只是支持著一家人的後勤工作,方青青的醫術已經學的小有所成,家裡人稍有不適她都可以幫著開方了。

  大夏天是真的熱,可也是真的,賺了比較多的錢。

  石氏用來藏錢的大布兜都已經裝滿了,後來索性都放入衣櫃中,還是黎二郎膽大心細的分幾次去縣城給換成了銀子。

  這樣才比較方便保存,做生意只要自己肯吃苦是真的賺錢啊,毎房都攢了超過十兩的私房錢。

  這樣初步一估計,方青青知道,婆婆手上攥著的絕對超過一百兩了。

  也不知道在縣城裡買一處宅院大概要多少錢,先不說在城裡開面館的事情,方青青覺得首要的應該是要搬家去縣城。

  隨著生意是越來越好,家裡的每個人都是早出晚歸的,除了黎老頭黎大郎恪守著那一份土地黎母很少出門。

  其他人,包括了方青青黎小妹也經常需要來回於縣城之間。

  於是方青青就發現了,這樣真的是極度的不方便,開面館是次要的應該是先買房子啊。

  嗚嗚,來回一般都是兩三個時辰的路程,要知道一個時辰那可是等於兩個小時的時間。

  也就是說,家裡人每天光是走路就要花費差不多五六個小時,真是浪費。

  浪費時間不等於是浪費生命浪費金錢?

  所以,為了省錢,應該在縣城買房子然後一家人搬過去。

  這是方青青的最新結論,不過嘛——

  【宿主,你這是詭辯。】

  系統對方青青的行為很是不安,哀歎著,怎麽就挑選了這麽一個不省心的宿主?
  方青青知道系統一向都對秀才郎一家人友善,十分不屑,她怎麽就攤上這麽一個吃裡扒外的系統?

  【如果黎家人全部搬到了縣城,又都做生意,豈不是違背了黎三郎的初衷?親,你夫家不能被列為商戶的。】

  方青青噎了一下,面目猙獰。

  【統子,你也知道那是我夫家。你一心一意惦念著我夫家,難道你最應該幫助效力的不是我這個宿主嗎?】

  【親,本系統自認為公正無私,從選中了宿主開始各種任務都是為了宿主服務。親你要知道你所處的大時代的環境,男女平等並不能用在這裡,小娘子在出嫁之後就只能依靠自己的夫家。

  你的利益,現在就是與附加掛鉤,生死共存亡的。】

  這一點方青青當然也是知道的,只是不服氣,才會和系統互懟。

  其實她也有仔細了解過,一則黎家人並沒有分家,黎老頭黎大郎黎二郎名下都還有足夠多的土地。

  再來他們都還只是小本生意,而且都是做的吃食相關,也可以說是跟農產品相掛鉤的。

  所以,應該不會被列為商戶的,只是在系統提醒她之後還是認真地又研讀了相關律法。

  掌握了足夠多的信息確定做事的尺度之後,方青青才開始行事的。

  她找黎大郎詳細的了解過,如若只是在村裡,蓋個三間房前後圍起來做院子。

  加起來吧,也就三兩銀子左右,土地方面可以直接去找村子。

  本來的宅基地就可以用,不行的話花個兩百文就能圈好大一塊地了。

  當然了,這僅限於本村村民的操作,對於外來人口又有另一番規定了。

  然後她就讓黎二郎到縣城裡去打聽了,在城裡買宅院那可比在鄉下蓋房子要貴多了。

  “二進出的院落,最少也得二三十兩,房子格局稍微好點四十兩也不在話下的。”

  四十兩,目前的黎家並不是出不起,只是方青青覺得公婆不會舍得花這樣的大價錢在縣城裡買房子。

  公中還要攢錢,買房的錢應該是三家攤派,這樣在細節上肯定會有許多矛盾糾紛的。

  於是,方青青也就猶豫起來了。

  只是過幾天發生的一件事,改變了黎家人的想法,以至於黎母甚至主動提出了要在縣城裡買房子。

  那一天黎二郎剛好有事沒有進城,於是只有黎大嫂黎二嫂帶著孩子在縣城裡擺攤。

  按照慣例是早晨中午兩頓,一般響午之後再過一個多時辰,就算剩余一些食物黎大嫂黎二嫂也會收拾了東西回家。

  主要是從縣城走回來也需要兩個時辰,太晚了天黑了走路不方便,關鍵是從縣城到村裡要經過一段山路會有一些危險。

  錢是掙不盡的,生命安全最重要,這是黎家人一致的觀點。

  基本上每一次,在日落之前黎大嫂黎二嫂都能趕回來,幾個人也都摸清了這樣的時間規律。

  只是這一天,眼看著天都要黑了,幾個人都還沒有回家。

  黎二郎急了,就這樣的要衝出去找人,還是黎母十分理智的攔住了他。

  點了一個火把,讓他和老大一起,沿著家裡往縣城的那條路去迎人。

  結果又過了好久,差不多大半夜,黎大郎黎二郎才帶著人回來的。

  都是空手而歸的,倆妯娌還好,大毛二毛卻是被人揍得鼻青眼腫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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