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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當警察的日子》第169章 獵狗總是要捕獵的
  第169章 獵狗總是要捕獵的
  搞定檢察長,秦懷說,你身邊的這個女警,好凶,看樣子她都想拿槍崩了我。

  瓊斯梅迪當然不會乾掉秦懷,可是,王燈明卻用一種特別讚賞的眼光看著他。

  “大師,下一步,你說我什麽桃花劫後邊還跟著什麽大劫,該如何解?”

  “倒茶。”

  “好,倒茶。”

  王燈明誠心實意的給他倒上一杯茶。

  “桃花劫變成了桃花運,警長你很有福氣,但你後邊的劫難很多,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幹了,三十六計走為上,回國,幹嘛非得呆在美國?”

  “三年前,你這樣讓我回去我肯定走,現在不行,桃花運剛開始那舍不得走,你是不知道,那檢察長多麽的.不說了,說了你會嫉妒的。”

  “理解,英雄難過美人關,你喜歡美國妞?”

  “改個字,狗熊難過美人關,我不是非得喜歡美國妞,用美國人的話來說,獵狗總是要捕獵的。”

  “看出來了,你是命數帶著雙煞,殺氣的確很濃,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其實,你可以變換一下角色。”

  “你是不是又聽到點什麽了?”

  “不,你的性格就是容易得罪人的人,女人除外,美女更是除外,小心女人,如果你有天死了,我懷疑不是被槍打死的,是被女人陰死的。”

  王警長伸出拇指,笑道:“你果然會算命,你就說吧,我後邊怎整,有個叫鯊魚幫的幫派一直想做掉我,都好幾次了。”

  “是因為什麽?”

  “他們是販毒的。”

  “我明白了,我算算.”

  大師掐指算了算,說道:“至少在這個月,你不會有危險,你還是專心打好你的這場官司再說。”

  王燈明托著下巴,又盯著秦懷。

  “我臉上是不是寫字了?”

  “不,大師,我有個念頭,我有種感覺,你要是留在美國,咱哥倆聯手也許能混出大名堂。”

  秦懷眨巴著眼睛,不作回答。

  “人各有志,但我希望你能認真考慮一下,謝啦,以茶代酒,敬你。”

  秦懷端起茶杯,說道:“至少在人皮圖沒搞清楚之前,我會呆在美國。”

  “這幅圖的秘密如果你一輩子都搞不出名堂呢。”

  “我會的。”

  “好,希望你一輩子都弄不清這幅圖,來吧,合作愉快。”

  “哼哼,合作愉快。“

  ”要不,你不要住在警局,住我那裡吧。”

  “等你贏了官司再說吧。'
  下班後,王燈明回到住所,瓊斯梅迪早就回去了,坐在沙發上裝作看電視。

  “怎麽了,親愛的?”

  “王燈明,你是不是喜歡上了鳳歌隸龍?”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明白的,你盡管喜歡她好了,晚餐吧。”

  五天后,就在鎮子裡的老法院,開庭了,反貪局的人來了三個律師,律師團,看上去,他們一定要將王燈明送進監獄,王警長都弄不明白,他是哪裡得罪了反貪局的人,需要弄這麽大的陣仗。

  然而,他很快鎮定,鳳歌隸龍也弄了一個律師團,人數也是三個。

  這是一種榮幸,還是一種不幸,王燈明不知道。

  起訴的檢察長,是市反貪局派來的,叫薩烏,四十多歲,耳朵很大,耳垂像是佛像的耳朵,一般來說,耳垂這麽肥厚的人,應該都是慈善心軟的人,可這家夥,看上去卻很陰險,一對帶著點綠色的眼睛,讓人老是想到野鬼什麽的。

  陪審團也是大陪審團,一般陪審團是十二人,這個是二十四人。

  陪審團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數的有選舉權的公民參與決定嫌犯是否起訴、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國的陪審團都是從案發地法院的管區之內,登記的選民裡面隨機抽取的,各種職業都有,很多都是外行人,

  因為是外行,所以選中做陪審員會被集中科普該案成立和不成立所判的刑期和判罰,陪審員只需做有罪和無罪投票,所以,一場官司,關鍵力量,就是看雙方的控辯律師的功底,能否有足夠的證據和口才征服陪審團裡邊的陪審員。

  當然,這其中也不能完全沒有貓膩。

  首先是與案子有關的人員,包括與原告或被告有關聯的人不得入選。

  初選陪審團時,法官為了公正,使建立的陪審團能夠真正代表最普遍意義上的人民,他的選擇會從選舉站的投票名單或者電話號碼本上隨機選擇。初選之後,還有一次嚴格的篩選,主要是剔除一些由於環境和經歷所造成的有心理傾向的候選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斷。

  除了法官的審查,陪審員候選人還要接受辯方律師和檢方的審查,他們對陪審員候選人都有否決權。另外,雙方的律師團都持有否決權,任何一名入選的陪審員都必須同時得到雙方的認可。

  如果是普通的案子,陪審員可以隨時回家,讓替補評審員頂替。

  但如果是重大案子,就必須隔離他們。

  這樣,他們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許呈堂的證據,在判斷時不會受到新聞界的推測和不合法證據的影響。自從陪審員宣誓就任之後,他們所能知道的信息遠遠少於一般的公眾。他們被允許知道的東西隻限於法官判定可以讓他們聽到和看到的東西。陪審員不可以看報紙,不可以看電視新聞,所以那些庭外發生的事情,比如辯護律師舉行的記者招待會,被害者家屬的聲明等等,他們都一無所知。

  陪審員在這一段時間裡,上食品店買吃的,都有法警跟著,以保證他們不與外界接觸。在整個案子結束並移交給他們決定之前,陪審員不可以互相交流和討論案情。總之,一切都為了使他們不受到各界的情緒和非法證據的影響,以維持公正的判決。可以說,在這一段時間裡,陪審員的自由度比該案的嫌疑犯還要小。

  對美國的陪審團制度,爭議也很多。它在美國的司法制度中看上去是最薄弱的一個環節。陪審員隨機抽樣,來的人五花八門,人種膚色各異,有業無業不論,知識文化不論。在美國,最強大的就是法律隊伍了,為什麽偏偏要找一幫“外行”來做“法官之上的法官”呢?在美國,所有理解讚同這個制度的人,從來不認為它是一個完美的制度,只是找不到一個比它更好的制度罷了。

  固然,陪審團制度是有明顯的弱點,所有的“法治”都會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審理、最終的判定,都有“人”的參與。陪審團制度設計理論認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話,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斷。美國人之所以堅持用陪審團制度,就是因為陪審員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縱控制的。

  正因為如此,遇上多事的陪審員,他們就會提出自己的見解,這樣,也會對控辯雙方的律師造成一定的影響,如果同時幾個陪審員故意搞事情,也許會影響法官的決斷,雖然這種事極少,但有時也會發生。

  而王燈明這個大型的陪審團,絕大多人都是鳳歌隸龍的律師團隊選出來的,因為這是阿拉斯古猛鎮,不是在波爾森市。

  反貪局的人一直希望將王燈明押回市裡審理,可鳳歌隸龍堅持在鎮子裡的法院審理,最終,反貪局的人同意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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