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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升明帝》第632章 瓜分
  第632章 瓜分
  “你是何人,所告何事?”

  “學生濟南府歷城縣增廣生羅籍,告知縣姚啟聖與豪強土棍勾結,強奪學生產生。”羅籍舉著狀紙當街告狀,祁理孫接過,看到上面寫的涉及訴訟的產業是膏地四頃五十畝,又莊宅一處。

  “隨本官回衙,仔細訴來!”

  巡按巡撫同向皇帝負責,兵馬、軍餉、錢糧、城池、裡甲這些由巡撫處置,而糾正奸弊、處決重辟、審錄冤刑、參拔吏農、紀驗功賞這些都是巡按專管,巡撫不得乾預。

  遇重大地方政務,巡撫巡按會同辦理。

  地方生員告知縣,這正是巡按處置范圍之內。

  祁理孫把人帶回巡按衙門,開始調查此案。

  初步詢問後得知了一些情況,這個叫羅籍的是歷城縣增廣生,增廣生也是秀才一種。

  大明秀才正式叫法是生員,通過縣、府、院三試的,進入府、州、縣學,稱為進學,通名生員,也就是俗稱秀才了,沒通過三試,那就只是童生。

  生員也還包含國子監中的貢生。貢生又細分為歲貢生、選貢生、恩貢生、拔貢生、納貢生。

  地方儒學的生員,又可以分為府學州學縣學的廩生、增廣生、附學生幾種。

  廩生也是秀才,但相當於拿獎學金或公費生,每月給廩膳,補助生活,名額有定數,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每月給廩米六鬥。

  增多者謂之“增廣生員“,省稱“增生“。又於額外增取,附於諸生之末,謂之“附學生員“,省稱“附生“。後凡初入學者皆謂之附生,其歲﹑科兩試等第高者可補為增生﹑廩生。廩生中食廩年深者可充歲貢。

  羅籍是增生,就相當於第二等的秀才,沒有廩米,但可以在歲科兩試中憑成績補廩生。增廣生也有名額,雖沒公費,但在考核、補廩方面有優勢,所以地位也還可以,在坐館教學等方面有優勢。

  當然,大明的秀才,不管是哪種,都有免除本人瑤役的特權,甚至到明末,也可以免除不少田賦糧。

  當然,如果秀才考不上舉人,而在每年考核中成績太差,也會受到降級處分,稱為青衣、社生,不能叫秀才,也不能考舉人,得重新跟童生先參加府試考秀才,也沒了免役免糧的特權。

  羅籍是縣學的增廣生,二等秀才,特權還是不少的。

  有秀才功名在身,可見官不跪,升堂審案也不能動刑。

  普通百姓出門得有路條,但秀才不用,秀才還免役免糧,當上了秀才還可以養奴婢,若是廩生還可以在童生科舉時做保人,有保費。甚至打官司,普通百姓也得請有功名的人寫訴狀等,相當於充當律師,收一筆錢。

  其它的還有如有功名的可以蓄養奴婢,而普通百姓不行,甚至穿衣出行等規格都有所提高。

  雖不如舉人可以直接當官,但庶民見了士紳要用官禮。

  考中秀才,就進入士紳階層,成為特權階級。

  羅籍打官司,幫自己打,要爭兩百五十畝好地,還有一處莊宅,按他所狀告,事情緣由是這處田地和莊宅,原是濟南德藩一位鎮國將軍的,後來分給其子孫,然後到崇禎年間,其後人貧困變價出賣民間,羅籍出銀買下。

  豈知不久後,原來這塊田地管理認種的一位魯藩姓危的旗鼓卻把地又賣給了土豪高愷,甚至還收了附生郭壯圖、郭嘉兩人的訂金。

  一地多賣。

  這姓危的旗鼓拿了錢跑路,不見人影了。

  掏了銀子的幾家自然都不肯,於是打起了官司。

  後來那高愷見官司打不過,直接把地賤賣給曲阜孔家。羅籍不甘孔家佔地,於是繼續打官司,結果郭羅等敗訴,地全落到孔家手裡。

  然後韃子南下山東,旗人跑馬圈地,孔家也被圈走不少地,其中也包括這塊地。

  然後呢,現在不是清軍收復了濟南嘛,這旗人圈走的地當然是要各歸原主。於是乎孔家和羅家又開始爭地。

  爭著爭著,歷城知縣姚啟聖做了判決了。

  姚啟聖派人調查,說那塊地並不是德藩宗室賣的,是危旗鼓私下變賣的。明代的藩產王田,都是通過一些具體管役人員來打理,如承應、莊頭、校尉、中軍、旗鼓等經理田產、催收租糧的。

  他們對藩產了如指掌,甚至有些本來也是地方上的豪強土棍。

  當初崇禎末,清軍南下攻破濟南,擄走了德王一家子,不少宗藩也被擄走,那塊地的主人也被擄走了,但仍還是由危旗鼓打理經營著。

  後來看形勢不妙,他便把地變賣了。

  還一地賣兩家,又收了兩家訂金,卷了錢跑沒影子,讓幾家打了幾年官司。

  韃子來了後,對這樁官司也沒個結果,但卻因為八旗圈掉了這塊地,所以這官司也就不了了之。

  現在大明收復濟南,於是幾家又打起這舊官司。

  誰料姚啟聖一番調查,認定當年姓危的私賣宗藩田產,所以那個買賣是不合法的,畢竟地是屬於德藩宗室的。

  不論是羅籍還是孔家,其實都是被姓危的騙了,既然被騙了,就找姓危的,地仍歸德藩。而現在朝廷的政策,宗藩土地收回國有,因此這些地就直接沒官。

  這一下,誰也爭不到了。

  幾家買地被騙的銀子除非找到姓危的,可就算找到,這銀子估計也花掉了。

  他們當然不願意,就要地,但姚啟聖不理。

  羅籍就天天鬧。

  然後姚啟聖既然是那種三年能賺二十萬兩銀子的人,還能說服楊捷獻濟南城,就不是一般人。

  既然羅籍不老實,那就想辦法讓他老實,他也不去找姓危的,反正也無處找,他就找羅籍,派人一番明察暗訪。

  果然查出了許多問題。

  比如他報上官的一塊地,一頃五十二畝,說是崇禎末,用價銀三十八兩買到的庶宗田地,還出具了買地契約。

  可姚啟聖一番調查,發現這樁交易是假的,那位宗室早沒於戰亂,根本沒有賣過地給羅籍,是羅籍侵佔了這塊無主地,然後現在上報說是買賣的。

  這個羅籍平時就是個訟棍,平日把持衙門,包攬賦稅。

  清佔領山東後,一面是八旗跑馬圈地,一面又是把藩田變價更名。

  所謂變價更名,就是把沒收的這些皇莊王田以及勳戚田官田等,估銀變賣,以收取賣地銀補貼財政開支。

  這羅籍平時在歷城縣衙那就是個攪屎棍,否則一般人也不敢跟孔家打官司糾纏不休。

  他勾結縣官胥吏等一起,把那些田地或隱佔侵沒,或低估賤***如天啟帝皇后的父親張國紀,封太康伯,在歷城有賜給的好地十六頃,沙地十六頃六十三畝零。

  歷城縣奉文變價賣給羅籍,好地每畝估銀九分,沙地每畝估銀四分五厘。

  這個價格,就算是戰亂之時,也賤的過份了。

  可他們上下勾結,愣是敢估出這樣的價格,嚴重賤賣,侵吞資產。

  北京清廷裡的韃子官員們,就算遠在千裡之外,也知道這價不對,哪怕他們也出銀上下打點,仍然還是三次駁斥,認為變價太低,於是羅籍夥同知縣等一年內每畝增銀,增了三次,也不過是好地提高到每畝二錢五分,沙地一錢二分五。

  一兩銀子能買四畝好地,能買八畝沙地。

  而且這一畝還是大畝,相當於正常三畝,這意味著他們實際上一兩銀子買了十二畝好地。

  通過這樣的手段,羅籍隻用幾百兩銀子就吞下了這三千二百多畝地,實際上是九千六百多畝地。

  這家夥,還聯合其它人把濟南府的官田五百七十三頃,投到端重親王博洛名下,實際上是把官田變成了自己的私產,向博洛繳租後,剩下的都成他們的了,而本來那是公田,一切都是官有。

  通過這種種手段,在清佔領山東的這幾年,羅籍雖然仍然還是個秀才,但卻成了歷城首富,甚至是濟南有名的大地主。

  他們還通過一些其它手段佔田,比如把藩王的田產,當做荒地上報官府,然後成了自家開荒地,熟地變荒地,產權易主,還能免交幾年田賦。

  羅籍區區一個秀才,當然不是個例,實際上明末這種情況非常嚴重,而清軍侵佔山東後,他們趁著變價更名藩田等的機會,更是掀起瓜分侵佔的盛宴,幾乎各個府縣的豪強士紳都參與其中,而山東省府縣各級官員、胥吏,也全程參與配合,甚至收受賄賂銀錢到手軟。

  大量的良田熟地,被他們當成墾荒地上報登記易名。

  而許多藩莊王國,被他們以每畝幾分銀,或一二錢銀一畝賣地,瓜分買下。

  甚至通過更改大小畝、熟地、荒地、水田、旱地等方式,侵佔利益。

  所謂的變價更名,其實就是山東士紳聯合一起,把原來大明宗藩、勳戚、官田瓜分侵佔的一個過程。

  說是更名變成民田,其實就是賤賣侵吞,上下一起勾結。

  所以在以前,各地田產多的主要是宗藩,比如山東的幾個藩王府,各佔兩三萬頃地,但其它地方豪強世族手裡地並不算太多,幾千畝上萬畝已經很多了。

  可在北京淪陷,韃子南下的這短短幾年裡,山東就出現了許多佔地幾千頃的大家族,比如長山劉氏,擁地三千多頃。

  除了寄名田千頃外,其余近二十萬畝中,本身田地不過萬余畝,其余的幾乎都是在這輪盛宴中瓜分得來的。

  幾乎沒有成本。

  羅籍不過一增廣生秀才,在這輪大潮裡,卻成了歷城首富,擁有上千頃地。

  還有比如曲阜孔家。

  在被北京重新確立為衍聖公後,也是侵佔了不少藩產,僅他現在對大明天子承認的就有東平州原德藩的籽粒地九十三頃余,滋陽縣魯王莊地三十余頃,陽谷縣廢藩籽粒地兩頃多,鄆城縣認種王地一頃五十畝。

  此外在曲阜、鄒縣等,還各認種王地多處。

  他們在很多地方,還跟當地豪紳爭產,比如鄒縣窩裡村的一處地,原是陽信王的王莊,總共二十余頃。

  原本是個叫徐擎的地主先佔種五頃,接著孔府近親孔尚任看中,全莊盡認,結果兩家構訟,最後孔尚任借著衍聖公名號,迫的知縣把地全給了孔尚任。

  此外諸如跟羅籍這樣的爭產案,遍處南北直隸、河南山東山西五省。

  連北京也發現很多問題,比如報上來的新墾荒之地,其實仔細一查,都是原來山東田冊裡面的土地,但他們就把熟地當成荒地報,使的國家耕地變成了不起科的荒田。

  山東田地,在這一輪過程裡,大規模兼並,土地基本上都集中到了那些士紳豪強、和八旗手裡了。

  剩下的一些百姓,為了逃避負擔極重的丁役、丁銀,加征等,乾脆帶地連人一起投獻,要麽是地被圈了被迫投獻八旗,要麽是主動投獻地主士紳,隻為能夠活下去。

  還有更多的人直接就逃了。

  不甘為奴,不堪重負。

  攜妻帶子,背井離鄉逃亡,尤其是朱以海打到登萊後,更是逃亡不斷。

  而地方上的清朝官員,和士紳豪強們卻不斷上報朝廷,說佃逃地荒,山東田地荒了九成,地根本種不過來,所以不管是變價出賣,還是招佃租種,都找不到人。

  地價還是定的太高了,超出市價幾倍,也招不到佃戶租種。

  雖然韃子也派出了滿漢欽差大臣,下到北直山東等各省,與督撫共同主持清理,以獲得急需的錢糧,但收效甚微,因為從上到下,都在瓜分利益。

  搞到後面,北京甚至只能下旨,對無人認買、承租的藩莊勳田,準照老荒地之例,招民開墾,免其納價,不起科賦。

  最後一點渣都沒剩下,官吏豪強把這些地直接就當成荒地瓜分了,連一畝幾分銀都不用出,甚至直接就成了免起科的荒田,永不起科。

  姚啟聖本來就在濟南呆了挺久,哪裡不知曉這些,這羅籍非要不識趣的告啊告啊,送禮給他拒收後,居然還想著要把他告下去,換個人來好繼續勾結。

  姚啟聖哪會慣他,於是把查到的證據公示,要把羅籍侵佔的這些田地全都沒收入官,總共一千多頃地,不管是哪種手段侵佔到手的,全都要收走。

  這才有了羅籍在城門口攔下巡按祁理孫狀告知縣的事。

  祁理孫雖然年輕,但他跟著祁彪佳幾年,自己又在朝中部院任職,見識閱歷都有,不會輕易被羅籍騙到。

  “此訴狀本巡按收下了,你且回去等候調查,聽侯傳喚。”

  羅籍也是有備而來。

  直接從懷裡取出一疊地契來。

  “這是原天啟帝張皇后之父歷城縣的賜封地,好地十六頃,沙地十六頃,都是大頃,一畝當二百四十步的三畝。”

  “這是何意?”

  “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若祁大人能夠幫我主持公道,事成之後,學生願再贈送兩個莊子。”

  祁理孫笑了。

  羅籍也笑了起來。

  然後。

  “來人,將此大膽狂生拿下,關入大牢,竟敢公然行賄巡按,膽大包天。”

  幾名隨從上來,一把將羅籍打翻在地,迅速給捆了個五花大綁。

  “大人,事成之後,我願意把那一千多頃地的一半送給大人。”羅籍急了。

  “帶下去!”

  “不知死活,以為本巡按年輕可欺乎!”他怒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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