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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升明帝》第223章 統一
  第223章 統一
  朱以海在嚴州打老虎拍蒼蠅,抄沒百多萬兩銀子出來,又抄家清田四千余頃地,可謂是戰果輝煌。

  連劉宗周等在看了這些抄上來的錢銀田地等後,也都選擇了沉默。

  本來還想勸朱以海仁慈,可看到這麽多的錢銀糧食,還如何勸?他們在紹興忙了幾個月,天天捉襟見肘,處處問他們要錢糧,可他們百般籌措,也總是無法擠出更多錢糧來。

  監國北伐,錢糧甚至基本上都是自籌的,招兵買馬,安家銀、賞功銀、器械銀甚至撫恤銀,他們都掏不出錢來,都是監國自己想辦法弄來的。

  一個嚴州府,一年的地丁銀加一起,也才十來萬兩不到二十萬,可監國這麽一通折騰,直接就是十年的銀子出來了。更別說那些地清出來,一畝如果平均個四五兩銀子,這都能賣上一百多萬二百萬,又差不多相當十年稅賦了。

  還不能說監國是明搶,畢竟有理有據,是那些人貪汙、侵佔、拖欠等等,給過機會不珍惜嘛。

  等監國召集大臣們開會,通知這筆銀錢的分配方式後,閣臣們十分意外,並很不願意。因為朱以海要把抄出來的這些銀子,都直接用做禦營軍費。

  甚至要把清出來的田地賣給禦營士兵,優先賣給駐防嚴州的勇士鎮這六千八百士兵。

  賣了銀子,又要給禦營士兵們說親娶老婆。

  聽的閣老們一個個心酸酸,禦營還真是監國的寶啊,但其它省鎮營兵就不是了?京營不是了?

  再者,現在哪哪不缺錢,朝廷也缺錢啊,紹興行在,那更是哪哪都是請錢糧的折子。

  “銀子得用在刀刃上!”

  朱以海還是那句話,現在其它地方該省的省,內閣提議要在紹興修宮殿,這事沒必要,現在不是講排場的時候。

  “等收復兩京,到時還愁沒宮殿?”

  “不修,一間宮殿也不用修,原來的分巡道衙門就不錯,將就著用就行。有錢省出來給將士們發軍餉,打造軍械是要緊。”

  宋之普在上交了第一百零八道辭呈仍沒被批準後,還被朱以海召著談了半夜心,最後拉著一起抵足而眠睡了一覺後,現在乾勁十足,也不再說什麽辭職,不說自己資歷低威望不足了。

  朱以海勸服他沒用什麽大道理,而是告訴他,現在不是論資排輩的時候,真論資排輩你當不上首輔,那我更當不上監國。

  是歷史選擇了咱們,所以咱們得迎難而上,不要管別人的說法,認真做好自己,讓他們閉嘴去吧,他們越說,咱們越得乾的更好。

  宋之普得到朱以海的大力支持,還能說什麽,只能硬起頭皮往上衝啊。

  “孤與諸公也分個工,孤主抓軍事打仗,負責招兵買馬,指揮攻虜,而諸公在後方留守,主要負責內政錢糧,把這個稅賦落實到位,如實征上來,還得盡量做到輕徭薄賦不累民。這次攤丁入畝很重要,這是我大明中興的根本,前線將士打仗賣命,就指望著後方錢糧支持,不搞攤丁入畝,不搞賦役合一,不把錢糧征上來,不用韃子來攻,咱們自己就撐不了三五年。”

  “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存續!”

  “只有活著,咱們才有擊敗韃虜,收復中原的希望,才能說中興大明,振興華夏,否則都是水中鏡夢中花。”

  “搞錢,現在你們唯一的任務就是搞錢!”

  但不能向以前崇禎時那樣搞了,光靠加派是沒用的,雖然遼餉一畝加派九厘確實加的不算多,一畝加十斤糧嘛,但問題是最後下面搞成了個什麽樣子?
  實際上百姓遼餉,最終攤到頭上是多少?十斤嗎?一百斤都不止了,逼的活不下去只能背井離鄉逃亡,所以這可能是十斤糧嗎?
  現在問題就不是加征派餉的事了,只要能把稅賦真正的收上來,就算是萬歷時,一條鞭法時的稅賦額,都足夠用了。

  不夠的地方,再用厘金、工商關稅等補上,不能再死盯著百姓攤派。

  “你們要是理不清搞不定,就上折給孤,孤調派禦營親軍幫你們執行,該抓的抓,該殺的殺,該抄的抄,都這種時候了,銀子都埋在地窖裡,等著韃子來獻給他們嗎?”

  “都這種時候了,還整天想著拖欠錢糧不繳,隻讓老百姓繳稅,稅賦不夠,就再立名目,攤派不斷,這不官逼民反誰反?”

  萬歷一條鞭法,最初合並了許多力役銀差之名,一起合征,方便朝廷也方便百姓,最終是維持了原來的稅額,並提升了征收的便捷,減輕了征稅的成本。全國丈量,也是以維持原額為準,並不是要重新真正的清田土地數。

  但黃宗羲跟朱以海也聊了一晚,邊睡邊聊,談到一條鞭法時,他總結歷代稅制,說過一句非常有見識的話,就是歷朝每一次重大的稅制改革,都會把許多稅種合並征收,並會有短暫的稅賦減輕效果,但很快,被合並一起征收的稅種,就會換一個名目再次出現。

  於是稅上加稅,百姓負擔反而會加重。

  比如唐朝的兩稅法取代租庸調製,本意是要歸並各色雜稅,減輕民眾負擔,但兩稅法實行不出二十年,各種已經合並到兩稅裡的苛捐雜稅又出現了。

  大明萬歷一條鞭法改革,把舊的雜稅並入田賦,並取消舊的雜稅並禁止出現新的雜稅,可到崇禎朝,各種新雜稅就又層出不窮了。

  現在朱以海把一條鞭法後出現的許多新雜稅,又要固定下來並攤丁入畝,表面看是不錯,但黃宗羲說按歷史規律,肯定要不了幾十年,到時這攤丁入畝後固定的地丁銀外,肯定又會出現許多新的捐稅等。

  比如朱以海自己新搞的厘金,本來也就是這種新稅。

  黃宗羲提出建議,就是要推倒以前的一切,重來。

  比如重定田賦,官田二十稅一,民田十稅一,本色征收,種什麽收什麽,不再折銀。同時工商也不再抑製而同視為本,合理的征收工商稅、關稅、鹽稅等,以填補財政收入。

  最後便是量入為出,根據收入,擬定開支,以期達到收支平衡,而不再總是向百姓加征加派害民了。

  這個想法有見識,但不完全對,比如其中田賦改征本色不用銀,就不全是好的,雖然稅賦征銀,對大明其實也帶來很大隱患,尤其是萬歷以後,西方白銀輸入銳減後,引發了大問題。

  但如果田賦全都征糧,那征收成本將極大提高,要知道明中期以後,除了幾個糧倉還征本色糧外,其余地方的田賦可都是折銀了,這就減少了運輸倉儲等等成本,甚至征銀過程中,比征糧能減少貪汙等情況。

  那晚兩人深入交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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