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
不知怎的。
他發現今日的公訴人……
發言更加犀利,窮追不舍,不斷質問。
和昨天完全是兩個狀態。
昨天就是一副公事公辦的態度。
而現在……
像是豁出去了一樣。
“我……我我……我們鄉下經常這樣啊,有矛盾的時候就這麽鬧,也沒聽說能這麽嚴重啊……”
他咽了咽口水,依舊不死心。
試圖為自己辯解。
在陳家村。
時常有幾個外鄉人來,難免發生矛盾衝突。
他以前就好幾次帶著一大批親戚們……
上門“討要公道”。
從沒出過事。
這也是他至今都沒搞懂的地方。
為什麽……
這次針對陳啟一家,突然間就出事了。
“那是因為他們沒有報警。”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冷哼了一聲,接著說道:“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已經構成了嚴重的刑事犯罪。”
其實。
非法拘禁這種事件,比較難判定。
因為拘禁的是當事人的人身自由。
若是當事人缺少法律意識,沒有主動報警,並未覺得人身自由受到了侵害……
他們檢察機關了解不到案情,也無法做出控訴。
而陳導光等人的這起案件裡……
陳啟一家一看就很懂法。
主動報警,陳述對方的犯罪行為。
拍攝記錄,留存了對方的犯罪證據。
提供證言證詞……
都足以坐正陳導光等人的犯罪行為。
“那……那那你們的證據裡說,我們毆打了對方,我們全程文明嘮嗑,連棍子都沒帶……”
陳導光緊咬著牙。
爆發出了極強的求生欲。
繼續“狡辯”。
“啪!”
他話音剛落。
公訴人便拍了拍其中一份證據,冷聲道:“這份是傷情鑒定報告,陳啟家尚未成年的小兒子,想要出去玩耍,被你打了一耳光。”
“這件事你怎麽解釋?”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
臉色有些難看,忍不住反問道:“就一個耳光,這也能算毆打?”
“這年頭打耳光的事情多了,我也經常揍我兒子,難不成都要坐牢?”
他的臉上,滿是不解。
愈發覺得自己冤枉。
打耳光這種小事……
他從未往上面毆打上面想。
“根據刑法關於非法拘禁罪的規定,只要具備了毆打行為的,便屬於情節嚴重,應當從重判處。”
公訴人淡淡說道:“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指出了‘毆打’行為的定義,只要在公共場合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即為毆打。”
一般來說。
毆打這種違法行為……
在生活中出現的最多。
即便是情侶之間,也難免有些摩擦。
只要主觀上是故意的毆打行為,都可以構成毆打。
針對這種情況……
只要被毆打者堅持追究,毆打者需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就算是輕輕拍打了一下手臂,打了一個耳光,踢了一腳……
只要有證據證實該行為的存在,對方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輕微傷以下的,將對對方進行治安管理處罰,處以拘留。
輕微傷則涉及了賠償等問題。
輕傷以及重傷,則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的刑事犯罪。
但……
在平時,許多人被打之後。
並沒有及時保存證據,也沒有報警。
所以這類違法行為……
一直被人忽視。
“打耳光……也違法?”
陳導光聽完之後,眼睛瞪得老大。
滿臉的不敢相信。
“當然,伱就算打你兒子,也是犯法的!”
公訴人正色道:“而你在進行非法拘禁犯罪活動期間,進行了毆打行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情節嚴重!”
這個案子比較特殊。
刑法中,特別規定了非法拘禁期間的毆打行為之惡劣。
司法解釋裡,也並未對毆打行為導致的後果進行特別說明。
即只要存在毆打行為……
不論後果是否嚴重,便應當按照情節嚴重從重判處。
陳導光聽完,整個人愣在當場。
目光閃爍。
神情恍惚。
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在這份資料裡,我們從鎮派出所的出警情況裡,了解到,在去年11月份,你聚眾對陳家村的劉某進行了威脅恐嚇,皆因為他兒子和你兒子為了爭奪村花發生了口角……”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繼續指著桌前的證據說道:“當時鎮派出所以雙方私下協調為由,結了案。”
這件事……
是他們連夜搜查出來的。
當時事情據說鬧得挺大。
直到派出所的人前去,才調解了村民間的矛盾。
而始作俑者……
就是陳導光。
他仗著鄉下親族勢力,橫行鄉裡,對外村人各種欺負。
“可……這個案子……我們當時就是友好溝通交流了一下……”
陳導光回過神,連忙抬起頭辯解。
這件事情發生在半年前。
他記得很清楚。
當時就是為了給兒子出口氣,他就帶了十幾個人去劉家溝通。
果不其然。
劉家的人被這麽一嚇,當即就慫了。
他兒子也順利泡到了村花。
“你們聚眾在村裡橫行,兩年內超過了三次,聚眾滋事的行為已經超過了三次。”
公訴席上。
公訴人深吸了一口氣,沉聲道:“按照刑法相關條例,多次聚眾滋事,已經足以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情節嚴重,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
有許多應當從重判處的行為。
其中一條就是累犯。
對於多次施行犯罪行為的人……
將依法從重判處。
“又……從重?”
陳導光聽到這裡,兩腿都有些發顫了。
他為自己辯護了這麽久……
搞得好像一直在爭取從重判處一樣。
非法拘禁的目的惡劣,從重。
打了一耳光,從重。
多次聚眾,從重……
“你倒是說兩句話啊。”
想到這裡。
他忍不住轉過頭,看向了律師席的法律援助律師,埋怨道。
一個人孤軍奮戰……
實在是太難了。
他終於意識到自己還是有隊友的。
然而……
這名隊友卻全程低著頭,面色平靜。
嘴角勾起。
露出了一抹似有非有的笑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錯覺。
“咚——”
法庭上。
周全民在雙方圍繞證據進行闡述質疑之後,沉聲問道:“被告方針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是否還有需要質疑之處?”
陳導光再次看了眼旁邊的律師。
咽了咽口水。
搖了搖頭。
他已經不敢再質疑了……
再質疑的話。
說不定又會得到“從重”的獎勵。
“既然如此,那接下來,進入自由辯論環節,請雙方圍繞有罪無罪的焦點進行辯論。”
周全民點了點頭。
繼續推動庭審的進行。
……
晉城。
養老院。
院子裡,響起了此起彼伏的驚呼聲。
“開了眼界了,從重,從重,還是從重,這個陳導光日子可真有判頭。”
“說實話,不止是公訴人對他印象差,我覺得合議庭的人也對他沒啥好印象。”
“怪不了別人,只能怪他昨天發揮的太出色了。”
“他今天似乎把法律援助律師也給得罪了,減刑的思路估計也斷了。”
“……”
看著庭審直播。
眾人唏噓不已。
張清源等人紛紛表示大開眼界。
陳導光用實際行動演示了什麽叫做不作死就不會死。
如果他老老實聽從律師的話……
絕不會出現這麽多的“變故”。
圍觀的老人中。
萬中元收回了目光,也咽了咽口水。
隨即看向了身側本院的“優秀員工”。
忍不住問道:“小秦,這個普通人……和律師的差距,有這麽大嗎?”
在直播的畫面裡。
那名法律援助律師選擇了裝聾作啞,質證環節裡,全程都是陳導光在辯解。
然後引出了這麽多的問題……
“當然有。”
秦牧點了點頭,認真道:“法庭上說的許多話,都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前後證詞不一致,將失去法院的采信。”
“再加上某些環節,雙方需要溝通,若是表達失誤,便會被對方公訴人或者律師逮到破綻。”
“只有專業的律師才知道哪些話能說,哪些話不能說。”
法庭和其他場合不同。
對當事人發言的要求非常高,不允許前後矛盾。
而胡亂辯解,更是會使得當事人的自身公信力下降。
所以在法庭上雙標、詭辯是沒有用的。
一切都是按照法律邏輯和證據來推斷的。
陳導光拒絕了法律援助律師的辯護……
自身很容易踩坑。
“原來是這樣。”
萬中元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隨後想起了什麽,又接著問道:“對了,剛才公訴人所說的……打耳光也是違法行為?”
前不久。
他才把自己那個不成器的兒子揍了一頓。
已經不限於打耳光了。
直接打的坐上了輪椅。
毆打行為……
若是構成了輕傷,將構成故意傷害罪。
這一點他十分清楚。
所以當時揍兒子,一直控制著力道,並未達到輕傷標準。
但打耳光這件事……
他一直沒怎麽重視。
“毆打他人,不管輕重,都是違法行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對方若是執意追究,將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萬中元眨了眨眼,突發奇想的問道。
秦牧愣了一下。
有些無語道:“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是毆打他人的行為,打自己不算。”
不止是這個。
就連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也針對的是傷害他人身體權的行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殘……
都不構成違法和犯罪。
但這並不意味著公民擁有對自己身體的處置權。
一些重大的身體權,是禁止公民任意處置的。
最明顯的一個例子,那就是販賣、出售自己的器官屬於違法行為。
某店為了緩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壓力……
特地推出了毆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輕微傷以下,肆意毆打店內員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輕傷以下,肆意毆打店內員工。
只要花一萬元,就可以在重傷以下,肆意毆打店內員工。
只要花十萬元,就可以在重傷范疇內,肆意毆打店內員工。
只要花一百萬元……
顧客毆打的行為,即便征得了被毆打人的同意,也構成了違法犯罪。
萬中元聽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這種輕微的違法行為……
甚至比平時闖紅綠燈還小,更容易為人所忽視。
畢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個耳光,很多人都會忍不住還手。
從而構成了打架鬥毆。
而互相鬥毆……
要麽是兩個人和解,要麽是兩個人一起拘留。
在這種情況下。
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找證據證明自己挨打了。
然後果斷報警。
一耳光雖然輕微,無需賠償醫藥費,但對方至少要治安拘留五日以上。
“來了來了,最精彩的辯論環節到了!”
“這個律師看樣子完全不打算幫忙了,陳導光這個階段怕是有點難了。”
“你們猜猜陳導光這個環節會怎麽辯護?”
“我隻想知道,這個環節結束了,他的刑期會不會突破十年的上限?”
“……”
突然間。
張清源等人無比激動,目不轉睛的看著屏幕。
神情裡充滿了對陳導光的期待。
萬中元聞言。
也收回了目光,看向了投影屏幕。
聚精會神的看了起來。
這場直播……
同樣讓他大開眼界。
經過了秦牧的解說,他對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都有了充分的了解。
以及打耳光等行為涉嫌違法,將處以五日以上的拘留。
只要報警……
對方就要進去。
而在直播畫面裡。
庭審活動在周全民的主持下,已經推進到了自由辯論環節。
自由辯論……
指的是圍繞固定爭議焦點,雙方擺事實,講證據,佐證所提主張的合法合理性。
“請雙方就有罪和無罪,進行自由辯論,辯論期間,請有效發表個人觀點,不要胡攪蠻纏。”
辯論開始前。
周全民額外叮囑了一句。
法庭上。
公訴人很快又站了出來,就陳導光構成的兩項罪名,進行了重點闡述。
“首先,被告人陳導光等人,聚眾在陳啟一家進行堵門行為,非法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動靜自由權,時間長達24小時。”
“且一次拘禁人數,超過了三人,達到了八人。”
“按照刑法相關規定,非法拘禁超過24小時,或非法拘禁三次以上,或一次拘禁超過三人以上,都將構成非法拘禁罪。”
“在非法拘禁過程中,陳導光存在毆打舉動,行為惡劣,情節嚴重……”
“其次,陳導光等人,在陳啟一家門口聚眾鬧事,影響了陳啟一家的生活秩序,導致了……”
公訴人昂首挺胸,沉聲開口。
將每項罪名的構成要件……
都重點分析了一遍。
從主客觀的統一、刑法的主旨思想、立法目的等方面出發,重點論述了陳導光等人的行為構成了犯罪。
而被告席上。
陳導光等人聽著聽著……
突然懵逼了。
這些主客觀的構成要件之類的,他們完全沒聽過。
根本不知道該怎麽反駁。
“律師,你說話啊,你也不想看著我們這麽多人進去吧?”
無奈之下。
陳導光只能焦急的看向了身旁的法律援助律師,神情衝滿了祈求。
和之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呵呵。”
而這個法律援助律師只是抬了抬眼皮,冷笑了一聲。
完全沒把陳導光等人的死活放在眼裡。
這種當事人……
從擾亂了辯護主題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涼涼。
圍繞無罪辯護來辯論……
幾乎是沒有勝算的。
遇到這種不配合的當事人,他就算再努力,也無濟於事。
乾脆躺平。
“請被告方,陳述觀點,進行辯論。”
法庭上。
周全民見陳導光等人沒有說話,沉聲提醒道。
陳導光哭喪著臉。
恨恨的看了眼見死不救的律師,只能硬著頭皮說道:“我……我我們……我們其實是和陳啟一家開玩笑的……”
“我們這種行為,完全和犯罪沒關系,只是單純的想搞搞關系,讓我們村民之間關系更加融洽。”
“我……我我……主觀上我們不想犯罪,客觀上我們也沒有犯罪啊……”
說到這裡。
他一個四十多歲的漢子,都快哭出來了。
這種法庭上的文字遊戲……
他完全不懂。
只能依葫蘆畫瓢,有一句沒一句的說著。
此時的他……
心裡也無比後悔。
早知道就不得罪這個免費的律師了。
“咚——”
他才說幾句話。
周全民便黑著臉,敲響了法槌:“請被告人有效發表觀點,圍繞法律條文、法理等方面進行闡述!”
“我……我我……”
陳導光被打斷之後,更加焦急。
在法庭上四處觀望,試圖尋找自己的隊友。
卻發現……
不知不覺中。
整個法庭上的人,都被他得罪完了。
合議庭眾人,昨天被他指責過了。
公訴人,昨天也被他懟過了。
免費律師……
直接練起了閉口禪。
一言不發。
而旁聽席上,乾脆是一個人都沒有。
村裡面的那些親戚……
一個都沒來。
仿佛放棄了他們。
一時間。
他突然有種被全世界拋棄了的感覺。
……
半個小時後。
養老院。
“他怎麽……感覺要哭了呢?突然也不說話了?”
“我還期待他的精彩發揮呢,沒想到他突然慫了。”
“這個環節真沒意思,他突然不懟公訴人和合議庭,我還有點不習慣。”
“我看的都想睡覺了。”
“……”
張清源等人打著呵欠。
望著直播屏幕,顯得有些意興闌珊。
神色裡滿是失望。
整整半個小時。
陳導光都沒有什麽精彩的操作出現。
就連當初的桀驁不馴……
也不見了。
自由辯論環節,變成了公訴人單方面辯論,全程對陳導光等人的犯罪行為構成進行控訴。
陳導光一方……
則沒有發起任何像樣的反抗。
不管是語言上,還是精神上,亦或者是物理上。
都顯得很平庸。
而周全民見雙方辯論的差不多了,也暫時宣告了休庭。
“小秦,接下來是不是宣布判決情況了?他們會判多少年?”
萬中元扭過頭,看向了身旁的秦牧。
秦牧點了點頭。
休庭期間,合議庭將商討判決方案。
按照他的經驗……
這次陳導光等人,幾乎沒有取得什麽減刑情節。
每個情節都是從重判處的。
七十八號人,每個人的刑期,估計都將上調一些。
法律上所說的從重,並非是說說而已。
指的就是量刑階段,多判兩年。
“陳導光應該有望榮獲十年封頂刑期,其他人……有機會榮獲五年封頂刑期。”
秦牧想了想,回道。
“這麽高?集體漲刑?”
萬中元聽後,不由倒吸了一口涼氣。
足足七十八個被告人。
每個人都漲一兩年的話……
足足漲了一百多年刑期!
而這都是陳導光以一己之力做到的。
“除了這個,還有附帶的民事訴訟,每個人要賠償陳啟家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營養費等,每人至少2000,多則5000元。”
秦牧頓了頓,又補充了一句。
在法定的精神損失等賠償中。
一般是2000元至5000元的區間。
而整個庭審期間,陳導光隻糾結於坐牢的問題,完全沒有留意民事訴訟。
因此。
將被合議庭視作對民事賠償請求的默認。
只要公訴人提出的民事賠償方案不離譜,都將通過。
“還好還好,每家賠個2000,不多。”
萬中元聞言,嘀咕了一句。
與之相比。
還是刑期暴漲一百多年聽起來更嚇人。
沒過多久。
休庭結束。
周全民帶領合議庭眾人走了出來,全體起立。
開始宣讀判決書:“經過了四個小時的審理,現在對陳導光等七十八人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案進行宣判:
經過合議庭當庭審理,公訴人、被告人雙方舉證質證,依法查明案情,證據確鑿,全程無疑點。
本院認為,陳導光等人施行的行為,聚眾哄鬧,影響了陳家村的秩序,危害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侵害了陳啟一家八口的動靜自由權,觸犯了刑法,構成了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
“現做出以下判決:
依法判處陳導光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處以十年有期徒刑,並賠償受害方陳啟一家5000元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
“判處陳二狗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處以五年有期徒刑,並賠償受害方陳啟一家4000元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
“判處陳勤首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處以四年有期徒刑……”
當著法庭眾人的面。
周全民莊嚴宣告,一一宣讀了七十八人的刑罰。
每個人根據不同情節……
都被判處了兩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並對陳啟一家進行相應的賠償。
莊嚴的聲音,不斷回蕩在法庭上。
十五分鍾後。
所有人的判決才宣讀完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