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這是個正經的學法論壇!
除此之外。
這個案子是本系列案件中,最簡單的一個。
唐歲明交代出的其他案子……
一個比一個離譜,一個比一個複雜。
緊接著。
周全民俯視著下方,接著主持道:“接下來,由被告人唐歲明對公訴人剛才的控訴進行答辯。”
被告席上。
唐歲明聞言,身軀不由一顫。
面露難色。
旁邊的張瑋見狀,朝著他微微一笑,安慰道:“別緊張。”
“記得我開庭前對你說的,千萬別自亂陣腳,你是有機會……減刑到二十年的。”
唐歲明咽了咽口水。
苦笑了一聲。
在公訴人的控訴中,量刑建議是二十五年。
可他找到張瑋後,張瑋卻表示有機會幫助他減刑到二十年。
要知道。
他今年四十九歲。
若是被關二十五年,出來的時候都快八十了!
二十年的話,他還勉強能在七十歲之前出來!
想到這裡。
他深吸了一口氣,抬頭看向了周全民:“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對於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並無異議。”
“另外,在羈押的這段時間裡,我痛定思痛,不斷反思,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和罪行,願意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當著整個法庭的面。
他聲淚俱下地表示認罪,態度無比誠懇。
一副悔不該當初的模樣。
至於反抗?
不存在的。
張瑋說的很清楚了,他要是再反抗的話,刑期可能直追二十五年。
聽人勸,吃飽飯。
活了這麽多年,這個道理他還是懂的。
……
晉城。
養老院。
“又一個不反抗的……”
大屏幕前。
張清源、李衛國等人一邊磕著瓜子,一邊點評著。
投影屏幕裡。
唐歲明面對公訴人的指控,十分痛快的承認了。
一點反抗都沒有。
“不反抗才是正常的,這個時候再反抗……已經沒啥意義了。”
人群裡。
萬中元看著屏幕,輕聲喃喃了一句。
唐歲明早已經承認了一切。
這個時候就算想狡辯,也無濟於事了。
唯一能讓他獲得減刑的……
一是自首,外加檢舉的重大立功表現。
二是積極認罪認罰,改過態度良好。
他相信。
張瑋絕對會圍繞著這兩點,進行重點辯護。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在唐歲明答辯結束後,張瑋突然站了出來。
補充道:“我放當事人在本案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深刻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非法性,並且積極改過自新,幫助警方抓捕到了其他嫌疑人……”
在補充辯護裡。
他全程圍繞著唐歲明的自首立功表現展開。
“因此,我認為,應當對我方當事人唐歲明予以法定限度內的減刑,公訴人的量刑建議並不合理。”
最後。
他看著周全民以及全體合議庭成員,再次強調了己方觀點。
周全民等人對視了一眼。
面無表情。
並未表露出什麽態度。
“咚——”
隨後。
法槌敲響。
周全民轉過頭,看向了被告席上“自備輪椅”的廖向銘。
別的被告都需要法庭安排一個座位。
而廖向銘……
乾脆是自己直接帶了個輪椅來。
“對於公訴人控訴的內容,你有什麽要答辯的?”
廖向銘瞄了眼旁邊的唐歲明。
咽了咽口水。
同樣沒敢自己發揮,老老實實的按照張瑋的話來答辯。
他和唐歲明不同。
唐歲明要判二十多年。
而他……
隻被控告了九年而已。
要是再努力搶救一番。
說不定能再少點。
人和人之間,就怕對比。
若是只有他一個人被判處九年,他肯定不能接受。
但……
有個“老大哥”在上面罩著,他的九年看起來還是很短的。
至少肯定能在壽終正寢前出獄。
可唐歲明就不一定了。
按照他這個歲數,說不定會提前在監獄裡壽終。
“又一個積極認罪的……”
院子裡。
李衛國撇了撇嘴,對廖向銘沒骨氣的行為表示了不屑。
“他們都是張瑋代理的,不會全部都積極認罪吧?”
“這可是兩百八十七個被告!!全部都認罪了那還有什麽看頭?”
“有小秦參加的案子,絕對不會這麽簡單的,大家放心吧。”
“不知道為什麽,我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
投影屏幕前。
張清源等人搖頭晃腦,神神在在的分析了起來。
在庭審前。
書記員就宣告了本次被告方的代理律師,全是張瑋律所負責的。
按照訴訟法。
一個律師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除了自行辯護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因此,刑事被告人至多可以同時委托兩名律師作為辯護人。
但一名律師只能代理一名被告。
不過。
在法律上,並不禁止同一事務所代理同案幾個被告辯護服務。
張瑋他們律所接下了這個案子的全權代理。
也就是說……
兩百多個被告的代理律師,都是張瑋律所的人。
張瑋必然會吸取以往的教訓,讓他們所有人“積極認罪”,爭取最大幅度的減刑。
然而……
兩百八十七個被告,不可能所有人都聽張瑋的。
世界上……
最難揣測的,就是人心了。
……
與此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隨著庭審的進行。
論壇的熱度空前高漲,越來越高。
討論庭審的帖子如同雨後春筍般湧現。
“好家夥!都積極認罪?這些人是不是看過up以前的那些案例?”
“@外賣小哥@黑中介@銀行行長@藥店老板……都來看看,早有這種覺悟,你們也不至於這麽有判頭。”
“這才是正確應對庭審的方法,有錯就要認,挨打要立正!”
“不過話說回來,這次素材的罪名太多了,坐等庭審結束後up科普一下這些罪名。”
“我剛才粗略數了一下,本案大概涉及了二十七個不同類別的罪名,真牛皮!”
“……”
眾人倒是沒有覺得不過癮。
反倒是有些“求知若渴”。
這種生動形象的案例,可遇而不可求。
裡麵包含了諸多的刑法罪名。
而論壇裡的人要麽是法學生,要麽是對法律有著濃厚興趣的網友們,都想借此機會多了解一些“傍身”。
以免以後被人莫名其妙給送進去了。
雖然這些罪名在《刑法》中都有,但專業書籍實在是太枯燥了。
遠沒有現實案例來的“生動有趣”。
再加上秦牧的講解……
他們頓時就有了學習的興趣和動力。
不少人……
已經在論壇裡逐一羅列本案中出現的罪名,進行“名詞解釋”了。
“敲詐勒索罪,指的是用威脅或者脅迫的方法,試圖非法佔據他人財物的行為。”
“非法經營罪,指的是沒有經營許可,從事非法活動,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綁架罪,指的是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或者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
“非法拘禁罪,指的是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製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
不多時。
論壇突然展現出了它的專業性,沒再有人飆段子。
討論的內容……
全是和法律相關的知識。
看上去像極了正經的專業學術論壇。
……
晉城。
某區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咚——”
法槌聲回蕩在法庭上。
在廖向銘等人答辯完之後,庭審進入了舉證、質證環節。
在這個環節裡。
秦牧按流程出庭作證,控訴唐歲明和廖向銘的犯罪行為。
公訴人同樣提交了一系列的完整證據,用以佐證唐歲明和廖向銘的犯罪事實。
在鐵證面前。
唐歲明和廖向銘沒有任何反駁,十分光棍的承認了這些罪行。
緊接著。
進入了自由辯論環節。
張瑋率先站了出來,據理力爭,為己方的兩個被告爭取最大的權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