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親自上陣的被告們
在秦牧趕到之前。
李衛國試圖用“道理”說服他們,讓他們把魚給還回去。
他們當然拒絕了。
也因此引來了許多路人的圍觀,不少路人還拍攝了當時的視頻。
開庭之前。
他們特地找到了那些圍觀群眾,要到了這些視頻。
就是為了證明……
李衛國是為了去放生,而不是在放生點換水的。
只要能證明這一點……
這些魚就屬於無主之物,他們就不需要為此承擔侵佔罪的刑事責任。
“原告方,視頻裡的話,你曾經說過嗎?”
周全民看完了視頻,審視的目光落在了李衛國身上。
這份證據……
可謂是峰回路轉,可以側面證明李衛國的行為是為了放生。
案件的性質……
也將發生改變。
“我……我我……這些話是我說的。”
李衛國不敢當庭撒謊,有些結巴的說道:“但當時我只是為了讓他們還魚,才這麽說的……”
其實。
對方的反應,小秦早就料到了。
在放生這個動機上……
瞞是肯定瞞不住的。
他需要做的,只需要將他當時的行為定性為換水。
只要他死咬住這一點……
後續的事情,就不用他管了。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在李衛國回答完周全民的問題後,秦牧立即站了出來:“按照《民法》和《物權法》,遺失物和遺棄物之間,有著明確的區別。”
“遺失物,指的是非基於遺失人的意志而暫時喪失佔有的物,只能是動產,其拾得屬於事實行為,不以拾得人有行為能力為必要。”
“而遺棄物指的是人為遺棄的,主動放棄了所有權的物,其屬於無主物,任何人都可以采取先佔先得的獲取方法。”
“但《民法》中特別規定了一點,當一物難以判明為無主物或遺失物、埋藏物時,為保護真正的權利人,應推定為遺失物和埋藏物,保護他人的合法權益。”
面對齊亮磊等人找出的證據……
秦牧絲毫沒有慌亂,繼續引經據典。
搬出了民法典中的法條,佐證己方主張:“此事的核心在於魚是否是遺棄物,判定邏輯過於模糊,在此情況下,應當按照遺失物來處理。”
他話剛說完。
被告席上的齊亮磊七人……
下意識的眨了眨眼睛。
對於秦牧的表述,他們沒怎麽聽懂。
但……
他們卻察言觀色,看到了苗航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
“苗……苗律師,拿出這個證據都沒用嗎?”
齊亮磊咽了咽口水,小聲問了句。
苗航歎了口氣。
搖了搖頭。
這個證據……
若是對一般律師,肯定是有用的,說不定能造成一定的麻煩。
可對秦牧來說……
根本不頂用。
秦牧三下五除二,便將他們列舉出的“放生證據”給化解了。
的確。
如果在遺棄物和遺失物之間存在過大的爭議,《民法》上特別規定了應當向遺失物傾斜。
即……
將該物判定為遺失物,而非遺棄物!
“沒想到……秦牧不僅擅長刑法,對民法也這麽熟悉。”
他無奈搖了搖頭。
在舉證和質證環節,基本不用抱什麽希望了。
齊亮磊七人給出的證據……
很難起到應有的效果。
“第一輪就……這麽結束了?”
齊亮磊和張春花對視了一眼,都有些不甘。
庭審的每個環節都至關重要。
直接影響到了最終的判決。
這才第一回合……
雙方交鋒沒幾輪,他們貌似就全面敗下陣來了。
最離譜的是……
他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輸的。
“咚——”
與此同時。
周全民見雙方都沒有了新的證據列舉,宣布庭審直接進入下一個環節。
“質證環節到此結束。”
“接下來,進入自由辯論環節,雙方需圍繞各自主張進行闡述。”
話音未落。
旁聽席上的吃瓜群眾們,都發出了嘩然之聲。
“好家夥?這才十分鍾不到啊,質證環節就結束了?”
“剛才秦牧說的你們聽懂了沒?好像是說遺棄物和遺失物已經不重要了,法律判定它為遺失物?”
“我總感覺哪裡不對勁,放生的魚歸屬權到底屬於誰?”
“我記得以前看到過一個離譜的案例,某人將一個手表當作垃圾扔入了垃圾桶,被流浪漢撿到了,結果反過來卻狀告這個流浪漢盜竊,最後法院判定這個表給撿垃圾的流浪漢。”
“……”
不止是齊亮磊。
旁聽席上的吃瓜群眾們也沒太看懂剛才秦牧闡述的《民法》和《物權法》中的法條。
在他們的認知裡。
扔了的東西……
就屬於拋棄物,其所有權早就不屬於原主所有。
怎麽……
到秦牧這裡,放生的魚的歸屬權卻又反過來了?
……
同一時間。
養老院。
沒去法院的老人們聚集在一起,聚精會神的看著直播。
眾人……
同樣有些懵逼。
先是對方拿出了一個“決定性”的證據,他們都以為要輸了。
結果……
秦牧三下五除二,就化解了這波證據。
對方律師更是因此如喪考妣,喪失了所有鬥志。
“剛才發生了啥?沒有小秦在旁邊解說,這個庭審看的有點不得勁。”
“我反正是雲裡霧裡的,只要官司能贏,什麽都好說!”
“所以現在魚……到底歸屬是誰?”
“肯定是老李啊,老李買的魚,不是他的是誰的?”
“……”
眾人一邊磕著瓜子,一邊討論著案情。
看著這久違的直播……
不少老人眉飛色舞,心情舒暢。
副院長萬中元坐在角落裡,感受著老人們歡樂的氛圍,也露出了笑容。
他們院的這種氛圍……
估計找遍整個晉城,也找不出第二家。
觀看庭審……
使得許多老人身心放松,利於發泄情緒。
有的老人在看庭審的過程中,罵罵咧咧。
也有的老人跟著庭審的思路,思考了起來。
大部分的老人……
都在庭審中學習到了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
他們養老院的庭審企業文化,已經悄然建立了。
“就是……看不太懂。”
萬中元抬頭看著直播,忍不住喃喃了一句。
他能看懂局勢。
但涉及了一些相關性的法律知識的地方,他同樣是一頭霧水。
就比如說……
遺棄物和遺失物的判定,為何要向遺失物傾斜。
秦牧剛才就是利用了這一點,將對方的證據直接給駁斥了。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隨著庭審的進行。
秦牧繼續趁熱打鐵,站了出來:“我方依舊認為,這些魚的歸屬應當判定為遺失物,隸屬於我方當事人李衛國所有。”
“第一,這些魚都是我方當事人李衛國從菜市場購買所得,和齊亮磊等人沒有任何關系。”
“第二,這些魚是因為換水期間逃竄了部分,我方當事人才選擇了將剩余的魚放生,總的來說,我方當事人並非存在將其完全舍棄的動機。”
“第三……”
在自由辯論環節。
秦牧率先發難,再次陳述了己方觀點。
一直圍繞著遺失物展開。
而反觀被告席。
齊亮磊七人臉色有些低沉,都意識到了不妙。
苗航……
比他們更早喪失了鬥志,基本沒有什麽像樣的抵抗。
“免費的律師,就是不靠譜!”
齊亮磊緊咬著牙,對己方的代理律師愈發失望。
無奈之下。
他隻得自己站了出來,沉聲反駁道:“既然他們都說了,有一部分的魚屬於放生的,那你們怎麽能證明我們抓的魚是逃竄的還是放生的?”
“再者,就算我們承認了這些魚是你們的,但誰能證明所有的魚都是你們的,而不是自然水域的?”
“第三,這些魚我們已經拿回家吃了,要麽是送人了,價值根本就不多,我們現在願意去菜市場買同樣的魚,還給李衛國!”
這一刻。
他的求生欲瘋狂爆發,仿佛律師之神附體。
絞盡腦汁。
反駁出了好幾條理論。
當然。
該認慫的時候,他還是選擇了認慫。
表示可以還魚。
然而……
秦牧卻絲毫不肯退讓:“你們的侵佔行為已經構成,就該為你們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們了解過了,你們過去一年間,一直在放生點下遊撈魚,幾乎每天都盆滿缽滿。”
“吃得完的就自己內部消化,吃不完的則直接轉手賣給了菜市場,賺取外快。”
當著整個法庭的面。
秦牧毫不留情,拆穿了齊亮磊等人以往的行徑。
這些行徑……
可以從固有品行這方面,判定幾人行為邏輯的合理性。
判罪量刑的時候,也可以從重判處。
翻舊帳……
在庭審的時候,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完了,他都開始攻擊你們以前乾的事了……”
苗航眉頭一皺,壓低著聲音對齊亮磊說了一句。
齊亮磊頓時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連忙看向了身側的其余六人。
六個人……
仿佛打了雞血一樣。
也一副豁出去了的表情。
陸續站了出來。
不斷為各自進行著辯護。
“我們以前是在撈魚,但我們撈的都是那些人放生的魚,這應該不犯法吧?”
“我們以前不犯法,憑什麽這次就犯了侵佔罪了?”
“法律講究一個公平公正,要我說,我們撈的魚都是你們放生的那部分,這些魚本來就該歸屬於我們!”
“對於這種認定模糊、有爭議的東西,是不是應該作出偏向於我們被告方的判定?”
“……”
六人一一發言。
絞盡腦汁,用盡了平生所學。
試圖將秦牧給駁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