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秦牧真的生氣了
一樁樁。
一件件案例。
從他的口中說出,在法庭上回蕩。
聲音鏗鏘有力。
在場各方聽後,面色都微變。
秦牧所說的這些……
都是社會上熱點發生的事件。
背後的主人公,的確遭遇了網友們的非議和指責。
最終……
因為心理承受能力不足,走上了自殺的道路。
或許。
對他們而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活著。
繼續活下去……
意味著他們還要繼續承受來自四面八方的非議和謾罵。
有時候。
網絡暴力並不是導致他人自殺的所有原因,它可能只是一根稻草。
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這個操蛋的社會裡……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
遭受了社會和生活的毒打之後,又遇到了網友們鋪天蓋地的“惡意”。
難免有人承受不了,選擇輕生。
“在這裡,我想質問一下對方十七位被告,你們難道就沒有想過,將這麽一件事情添油加醋,放在網絡上,讓網友來謾罵我方老人,可能會造成的後果嗎?!”
秦牧目光銳利,掃視著程楚瀟等十七人。
同時。
右手指向了身旁的張清源。
張清源見狀,則是滿臉懵逼。
但很快反應過來,裝作自己十分痛苦的模樣。
“你們看到了吧?”
秦牧冷哼了一聲:“我方老人因為你們的行為,被網絡上的無數噴子怒罵指責,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折磨,現在的臉色都不是很好,每天晚上都睡不著覺。”
“對此,難道伱們就不愧疚嗎?!”
這一次。;
他學著程楚瀟等人,站在了道德製高點。
毫不客氣的指責十七人。
別的不說。
這種感覺……
十分的爽。
難怪那麽多人,喜歡站在道德製高點指責別人。
他獲得的,是一種心理上的滿足感。
而在原告席。
張清源聽著秦牧如此慷慨的陳詞,下意識的咽了咽口水。
總感覺哪裡不對勁。
自己這些天是失眠了,也沒怎麽睡著覺。
但……
那是因為看到那麽多被告,太過興奮了。
晚上他都在和翠花熬夜查看旅遊攻略。
計劃著去歐洲哪些國家旅遊。
可在秦牧這裡……
卻變成了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損傷,受到了重大打擊。
他現在看到這些被告……
其實一點氣都沒有。
有的全是感激。
沒有這些被告,就沒有他的今天。
若不是條件不允許,他都想要在發表網暴獲獎感言的時候,重點感謝這些被告了。
然而……
在被告席。
程楚瀟等十七人被秦牧毫不留情的指責,紛紛羞愧的低下了頭。
甚至都不敢再直視秦牧的目光。
的確。
他們將事情公布在網上,讓人幫忙維權的時候……
完全沒考慮過可能的後果。
秦牧列舉的這些案例……
背後都是被網友們指責,最後導致了不可挽回的結果。
他們當時。
想的只是討回個公道,讓張清源等人道歉。
“對,沒錯,你們只是想要我方老人道歉,但你們有沒有想過,退一萬步說,我方老人道歉之後……網絡上的噴子會放過我方老人嗎?!”
秦牧冷笑了一聲,接著怒懟。
程楚瀟等人最初的行為……
或許是讓張清源道歉。
可實際上。
即便張清源道歉加賠償了,網絡上依舊會有網友們對他說三道四,指指點點。
網暴一旦開始……
便不會停下來。
所有參與網暴的人,有一個算一個,都是施暴者。
雪崩之下。
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那個給外賣員200元的女子……
在被網友怒噴之後,後面又給外賣員補了幾百塊錢。
並且向網友們解釋了,說她失業在家,也沒有多少錢,經濟並不寬裕。
可是……
網友們依舊是窮追不舍,沒有絲毫的憐憫。
繼續指責她惺惺作態,找借口。
最終。
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令人可氣的是……
指責女子的人,多數是受過了教育的大學生。
在女子自殺之後。
這些人……
絲毫沒有所謂的愧疚和後悔,反而會埋怨女子心理承受能力不行。
覺得他們只是隨口說了幾句。
繼續在網絡上活躍。
尋找下一個“受害者”。
這樣的人……
在網絡上比比皆是。
一旦站在了道德製高點上,這些噴子們從不會主動下來。
更不會對遠隔著屏幕外的陌生人有絲毫的憐憫同情之心。
“因此。”
說到這裡。
秦牧轉過身,看向周全民等人:“我認為,程楚瀟等十七名被告的行為,動機卑劣,惡意挑動網絡輿論,試圖對我方老人進行網暴,情節應屬嚴重,不應適用於緩刑!”
張瑋先前的辯護理由之一……
是程楚瀟等十七人,行為屬於為狗討回公道,是惻隱之心所發,屬情有可原。
針對這一點。
他直接指出,對方動機卑劣,是為了使得張清源陷入輿論的漩渦。
網絡的語言暴力……
同樣是犯罪暴力的一種。
程楚瀟等十七人的目的,是為了犯罪,動機便是卑劣的,不應當適用緩刑。
“第二點,對方律師所說,他們曾經有過中止行為,可以屬於犯罪中止。”
緊接著。
他又開口說道:“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這是犯罪中止的專門解釋。
指的是自動放棄了犯罪,或者有效阻止了犯罪。
而張瑋采取的是前者,意指程楚瀟等人後續並未推波助瀾,沒有再搞事情。
“但犯罪中止,在司法解釋中,需要符合以下幾個特征。”
“第一,中止的自動性,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認為有可能將犯罪進行到底的情況下,出於本人意願而自動地放棄了犯罪,才能適用這個條件。”
這一點。
程楚瀟等人自然是符合的。
他們只是起了個頭,後續的全是網友們自己發揮加入進來的。
“第二,中止的及時性,犯罪中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的過程中。而犯罪一旦既遂,便沒有中止可言。”
秦牧抬起頭。
掃了眼程楚瀟等人,冷冷說道:“對方十七名被告,已經將編造的內容傳播、擴散到了網絡上,對我方當事人張清源老人、我、養老院造成了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
“犯罪行為已經構成,應該屬於犯罪既遂,不應歸屬於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判定比較嚴苛。
如果說某人行凶,手持匕首插了別人一刀,但插到一半幡然醒悟,把刀子拔了出來。
這個同樣不屬於犯罪中止。
而應該屬於故意傷害的犯罪既遂。
他雖然是出自於主觀意願,但依舊造成了傷害,故意傷害了他人身體,犯了故意傷害罪。
就如同程楚瀟等人的行為一樣。
犯罪行為已經構成,無從撤銷,無法以犯罪中止來判定。
且……
程楚瀟等十七人的後續行為,也沒有有效阻止網暴的發生。
依然造成了原有的危害。
“所以,對方律師所說的犯罪中止,依舊不構成,不應該以其為條例對程楚瀟等十七名被告從輕審判。”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總結了一句。
至於張瑋所說的第三點……
屬於程楚瀟等十七人的積極認罪認罰,這點他並未反駁。
對方剛才的行為,也符合積極認罪認罰的態度。
不過……
這個積極認罪認罰,固然可以減刑,但減刑幅度並不大。
法院更多時候,考慮的則是前兩者的酌情情節。
……
晉城。
養老院。
院子裡。
李衛國、宋天成等人抬著頭,目不轉睛的看著投影屏幕。
看的十分認真。
“好!說的好!要不是小秦,我還不知道網暴危害居然這麽大?”
“果然,語言才是殺人不見血的刀啊,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古人誠不欺我!”
“放在我們那個年代,哪有這麽多的事?我自家的事情,還輪得到網上的人來說三道四的?”
“還好有小秦在,不然這些噴子們還不知道要禍害多少人。”
“……”
聽著秦牧列舉出的一個個受害者。
眾人都唏噓不已。
網暴……
距離他們比較遠,他們幾乎不用網絡。
從沒遇到什麽所謂的網絡暴力。
可秦牧列舉的這些……
卻是觸目驚心。
網上鋪天蓋地的謾罵,有時候真的能殺人!
偏偏……
秦牧還專門向他們講過,這種情況,網絡噴子是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
比如說。
秦牧所說的直播喝農藥的案子。
直播間的網友一直在起哄,讓她乾脆自殺。
結果……
她真的自殺了。
可實際上……
她即便自殺了,這些網友也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因為自殺這個行為,屬於危險自己創造,屬於該主播的本身認知。
別人沒有強迫她。
網絡上說個一兩句話,並不會嚴重到構成唆使他人自殺的犯罪。
其實。
不止是這個案子。
許多網暴事件裡,那些被網暴的人都白死了。
從沒有人為他們的死亡買單。
法律層面上,沒有人需要承擔責任。
那些網暴者……
在人死了之後,並不會覺得這事和自己有關。
依舊繼續活躍在網絡上。
指點江山。
發表觀點。
站在道德的製高點,抨擊和指責其他人。
“還好有小秦,這次直接逮住了一萬五千多個網暴者,不然他們指不定還得禍害多少人?!”
“按照小秦這麽說的話,我怎麽感覺這次每抓多少呢?網上那麽多罵老張的。”
“估計那些人傳播不廣,還不構成誹謗罪吧。”
“這些人什麽也不知道,就看到了個故事,然後就站隊指責別人,稍微有點腦子也不至於這樣。”
“……”
李衛國等人搖著頭,不斷感慨著。
網絡噴子的一個特性……
就是對事情一知半解,然後便開始抨擊其中一方。
所謂的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他們根本不會考慮過對方經歷了什麽,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麽。
這種人……
雷劈下來,真要離他們遠一點。
院子的一角。
萬中元坐在小板凳上,同樣是唏噓不已。
這次的案子……
不僅事關秦牧和張清源,也事關他們養老院。
因為人數太多,無法趕到現場。
所以他也只能在這裡看直播,了解案情進度。
秦牧剛才這番話……
同樣觸動到了他。
他比李衛國等人懂得更多,深知網絡這東西的兩面性。
有的時候。
它可以曝光不好的東西,讓輿論來監督。
可有的時候……
它成了某些有心人,或者某些媒體的工具。
歸根結底。
還是那些噴子們的正義感爆棚,喜歡彰顯存在感,不明真相便要強行發言。
而這一次……
他們養老院,就深受其害。
網絡風評極差。
若非秦牧關鍵時刻站了出來,真有可能要因招收不到老人而倒閉。
“秦牧這次……好像真的生氣了。”
他抬起頭。
看著投影屏幕裡慷慨陳詞的秦牧,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他印象中。
秦牧一直很儒雅隨和,看似很好相處。
這樣慷慨陳詞,窮追不舍的模樣,他從未見過。
即便是在上次的起訴全網案件裡……
秦牧的反應也沒有這麽激烈。
……
梓州。
某高檔小區裡。
書房。
青嵐望著電腦屏幕上的直播畫面。
咽了咽口水。
喃喃道:“居然真的……把up惹的生氣了。”
開庭以來。
她就一直坐在電腦桌前,看著庭審直播。
聽到了秦牧列舉的一個個現實案例。
每個案例的背後……
都意味著一條鮮活的生命。
而在張瑋辯護之後。
秦牧更是對著張瑋的辯護點,進行了瘋狂反擊。
她從未見過秦牧這樣的一面。
雖然秦牧很恐怖,但從未真正表現出來。
而程楚瀟等人的行為……
似乎真的惹怒了秦牧。
秦牧擺明了,不想給他們判處緩刑的機會。
“這幾個人……估計要遭重了。”
她歎了口氣,搖了搖頭。
對於程楚瀟等人。
她並沒有半點同情。
如秦牧所說,煽動輿論,發起網暴的人,都不值得同情。
尤其是……
錯誤的點,明明就在於他們。
他們還敢這麽明目張膽,美其名曰“維權”。
若不是遇到秦牧……
其他人,說不定真的要向他們道歉,向他們認錯。
然後繼續遭受網友們的指責。
……
晉城法院。
第二刑事審判庭。
秦牧狂轟濫炸,發言長達二十分鍾。
在他發言之後。
被告席上。
程楚瀟、韓天明等十七人都面紅耳赤,羞愧不已。
秦牧看似是發言……
但字字句句,都在指著他們罵。
他們都是成年人了。
還是第一次,在公眾場合,被人這麽罵的。
沒錯。
他們不是後悔,只是覺得不好意思。
而他們的旁邊。
張瑋深深的看了眼秦牧,眉頭緊鎖。
神情無比凝重。
秦牧的反應……
出乎了他的預料。
明顯不想給程楚瀟等人判處緩刑的機會。
而且。
狂轟濫炸,毫不留情。
他提出的兩點,都被秦牧有理有據的反駁了。
第一點犯罪動機,第二點的犯罪中止。
前者。
秦牧說的滴水不漏。
程楚瀟等人之所以發布不實言論和信息,傳播並且擴散,就是為了報復。
而第二點……
原本按照刑法,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這裡說的都是應當,即必須。
若是能爭取到犯罪中止,便可以獲得法定應當減刑,即必須減刑。
可秦牧……
卻從源頭給反駁了。
“這個案子……怕是懸了。”
沉思半晌後。
他看了眼身旁的程楚瀟,壓低了聲音說了一句。
這個案子涉及的法律知識並不多。
以現有的情況來看……
很難再爭取到緩刑了。
“怪隻怪……你們得罪了秦牧吧。”
他輕歎了一聲,選擇了放棄。
如果秦牧不這麽窮追猛打,他有很大把握。
可秦牧的專業能力……
絲毫不弱於他。
在佔據優勢的情況下,他幾乎沒有還手之力。
“張律師,你不是說有機會緩刑的嗎?!”
被告席。
韓天明等人也聽到了張瑋的話,連忙抬起頭。
臉色無比難看。
緩刑不用坐牢,實刑要坐牢。
其中的輕重,他們還是分得清的。
可張瑋卻搖了搖頭,表示愛莫能助。
對於發飆了的秦牧……
他也只能暫避鋒芒。
“我該說的都說了,現在是自由辯論環節,如果你們想再試試,可以自由發言。”
張瑋看著眾人,攤了攤手。
從他專業的角度……
已經看不到什麽希望了。
這個案子,大概率要按照起訴狀上的量刑審判。
就算讓他們嘗試一下……
也不會更壞。
而程楚瀟和韓天明等人對視了一眼,眼中都流露出了濃濃的求生欲。
想要為自己搶救一下。
程楚瀟最先站出來。
看向秦牧。
緊咬著牙,不情不願的說道:“我們願意道歉賠錢,你說多少錢,就多少錢,並且在網絡上公開發表,還你們和養老院一個清白。”
她想要借此……
讓秦牧松個口,放他們一馬。
她雖然無法判處緩刑,但或許能減個一兩年。
結果……
秦牧卻是淡淡笑道:“訴訟請求上,也有道歉賠錢以及恢復聲譽的內容,這本來就是你們應該做的。”
“你說吧,到底怎麽做,才肯放過我們?”
程楚瀟死死盯著秦牧,情緒已經逼近了臨界點。
可秦牧卻聳了聳肩。
轉身看向了周全民,舉報道:“審判長,對方當事人當庭讓我開條件,試圖賄賂我。”
周全民聞言,老臉一黑。
但還是看著程楚瀟,警告道:“現在是自由辯論環節,請就爭議焦點,進行辯論,更不要討論無關話題!”
程楚瀟被這麽一懟,滿臉通紅。
氣得渾身發顫。
卻又不知道該如何圍繞焦點來討論。
正在此時。
她身旁的韓天明站了出來,看著秦牧反駁道:“我覺得,你在維權群裡列舉的這些證據,非法侵犯了我們的隱私權利,不應該列為證據采信!”
為了爭取緩刑不坐牢。
他剛才絞盡腦汁,終於想到了一個點子。
他記得。
以前他曾經看到過某個新聞,說是有人在打官司的時候出示了偷錄的聊天記錄和視頻,法院不予采信。
想到這裡。
韓天明越說越起勁:“你竊聽傳播我們群內的聊天,侵犯了群內大部分人的隱私,是非法行為!”
只要能將這些證據給否了,就不能證明他曾經組織過他人誹謗。
他便不是核心維權成員。
只是參與了本次網暴事件的某個網友,便有機會享受緩刑。
而在他說完之後。
他身邊的程楚瀟等人,都露出了激動的神色。
原本灰暗的眸子裡……
閃爍出了求生的欲望。
無比激動。
只有張瑋,無奈的拍了拍額頭,滿臉的無語。
“這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訴訟。”
而在原告席一側。
秦牧看著韓天明提出的反駁,眼皮都沒抬。
隨口回了一句。
僅這一句話……
便把韓天明,以及程楚瀟等人給說懵了。
韓天明咽了咽口水。
直接問道:“你……你是什麽意思?”
可是……
秦牧說完這句,卻沒再搭理他。
反倒是旁邊的張瑋好心提醒道:“你說的非法采集的證據,不足以采信,指的是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不在此列。”
韓天明所說,的確有幾分道理。
但……
卻屬於一知半解。
按照民事訴訟法,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取得的證據材料;以未經他人允許拍攝、錄製的證據材料;以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等,法院都應當不予采信。
這指的是民事訴訟。
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不遵循這個證據原則。
試想一下。
某人在房間裡傳出了救命聲,鄰居聽後暴力破門,目擊了犯罪一幕且將其拍攝下來。
這肯定是侵犯了他人的房屋產權和隱私權。
證據也屬於非法采集。
但依舊有效,因為這屬於刑事犯罪!
而他們現在所處的案子……
正是刑事自訴案件,而非普通的民事訴訟!
若換成民事訴訟。
比如說離婚案件,利用偷拍來的證據證明丈夫出軌,要求判處離婚。
法院對這些證據是不支持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