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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部落種田崛起》第110章 偷菜的賊
  第110章 偷菜的賊
  紅花他們吃野菜的消息很快就傳到了辰北的耳朵裡,辰北沒有說話,當天夜裡,他帶著犀牛王離開了部落。

  第二天中午,辰北狩獵兩隻巨型野豬回來了,每一隻足有三千多斤。

  “嘭!”

  半扇野豬肉放在了紅花的木屋前面,足有六七百斤。

  辰北身上還有不少血跡, 他對紅花道:“以後別吃野菜了,部落糧食不夠,我們多狩獵,多捕魚就是了。”

  紅花的表情並沒有多大變化,她恭敬的道:“多謝首領,肉還是給部落裡的青壯多吃一點吧, 我們乾得活少, 少吃點沒事的。”

  不過, 紅花也沒有拒絕這些野豬肉,因為這裡還有很多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需要吃肉。

  “首領,沒別的事的話,我要去幹活了,謝謝你送的肉。”

  紅花說完,扛著石鋤進入了果樹林中,從始至終,她對辰北的態度都是恭敬,卻沒有以前的那種熱情。

  “她怎麽了?”辰北感覺有些納悶,他明顯的感覺到,紅花對他疏遠了很多。

  “難道是因為我當時沒有馬上接收樹部落的人,生氣了?”

  辰北有些無奈, 他不認為他做錯了,畢竟他作為部落的首領,肯定要以部落的利益為主。

  他放好了肉, 轉身往回走,他隱隱覺得, 紅花可能不是因為那件事生氣,但是到底為什麽,他又想不出來。

  “也許,是樹部落被滅,給她的打擊太大了吧。”

  辰北給自己找了個借口,把這件事壓在了心底。

  時間就這樣一天一天的過去,轉眼之間,三個月的時間就這樣過去了。

  莽部落成立的第四個年頭,春季的第四個月。

  三百多畝耕地全部種上了糧食和蔬菜,長勢喜人。

  果樹林裡的果樹在紅花等人的精心照料下,幾乎全部成活了,發枝抽芽,一片鬱鬱蔥蔥。

  隨著天氣越來越暖,捕魚隊和狩獵隊的收獲也更多了,部落裡的食物漸漸不再緊張。

  養殖隊的灰毛兔瘋狂繁殖,五彩山雞和紅鴨子也完成了今年春天的第一次孵化,數量激增。

  養殖隊漸漸開始為部落提供肉食和獸皮,在部落裡的地位也慢慢提高了,不再被人當做養老隊。

  陶器作坊和製衣作坊的工藝日益成熟,產量不斷增高。

  製衣作坊甚至在辰北的指點下,開始用在水裡漚過半個多月的野生苧麻皮,嘗試編織麻線,然後織成麻布。

  石器師、骨器師、木匠,也漸漸招收了不少徒弟,發展成了石器作坊、骨器作坊、木器作坊。

  莽部落進入了蓬勃發展的時期,每個人都充滿了乾勁。

  ……

  “唆唆……”

  辰北的院子裡,經過三個月的生長,第一批蕎麥已經成熟,辰北正在用石鐮收割。

  在辰北的精心照料下,這些蕎麥長勢還算不錯,麥穗也比較飽滿。

  當初撒下去一小獸皮袋蕎麥種子,現在辰北可以收獲一大獸皮袋,數量大約翻了十倍,產量並不算很高。

  但是辰北相信,只要挑選優良的種子,多種幾輪,以後蕎麥的產量會慢慢提高的。

  “首領,首領,偷菜的賊抓到了!”

  牙興奮的朝辰北的院子跑過來,剛跑到大門口,就喊了起來。

  “哦?抓到了?走,過去看看。”

  辰北放下了石鐮,跟著牙往耕地裡走。

  自從莽部落的耕地規模越來越大,偷菜的“賊”也是越來越多,抓都抓不過來。

  三天前更過分,一夜之間,一畝地的蔬菜都被偷吃光了,把種植隊的人心疼的眼淚都掉下來了。

  事情報到辰北這裡,他當機立斷,把狩獵隊給調了回來,守著這些菜,同時也布下了許多的陷阱,誓要抓住這群膽大包天的偷菜“賊”。

  第一天,狩獵隊趴了一夜,卻連偷菜“賊”的影子都沒看到。

  第二天也是一樣。

  直到第三天晚上,那群偷菜“賊”終於忍不住又來了,這次,正好被狩獵隊給逮住了。

  辰北和牙走到菜地的時候,這裡已經圍了很多人,幾乎水泄不通,人聲鼎沸。

  “讓開讓開,首領來了。”

  牙在前面開道,把那些圍觀的人全部推開。

  圍觀的人本來還有怒氣,但是聽到“首領”這兩個字,頓時閉嘴了,紛紛退到旁邊,讓辰北進去。

  辰北進去一看,好家夥,只見地上綁著二十六隻巨角鹿,三隻普通黑色野豬,還有五隻灰毛兔。

  雲走到辰北面前,道:“首領,偷菜吃的主要就是這些巨角鹿,本來有三十隻,有四隻跑掉了。”

  “還有這些野豬和灰毛兔,也吃了不少菜。”

  巨角鹿,最顯眼的就是頭上一對巨大的角,就好像兩把大扇子一樣,一左一右的長在頭上。

  它們的角不像別的鹿角那樣分那麽多叉,而是一整塊的,非常獨特。

  辰北看著其中一隻巨大的雄鹿,道:“原來就是這些家夥吃了我們這麽多莊稼。”

  “首領,莊稼是什麽?”雲一臉懵的問道,他從沒聽說過這個詞。

  “就是地裡這些糧食,統稱為莊稼。”

  “哦,明白了。”

  大家都點頭,特別是種植隊的人,更是把這個詞記住了,以後他們也可以這樣叫。

  “首領,那這些巨角鹿怎麽處理?殺掉吃肉?”

  雲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還是有些興奮的,這些巨角鹿的大角可是很好的戰利品,肉也好吃,鹿皮更是製作獸皮衣的上等材料。

  辰北想了想,道:“如果是一兩隻,殺掉就殺掉了,這麽大一群,殺掉是不是有些可惜了,不如把它們馴養起來,繁殖壯大,以後咱們就有一個穩定的鹿肉、鹿角和鹿皮來源了。”

  雲點了點頭,現在部落的養殖已經初現規模,有了這些巨角鹿,以後能給部落提供更多的食物和獸皮。

  辰北想了想,對人群喊道:“你們誰會養巨角鹿?”

  辰北以前聽說過,這些遊人之中有一個曾經是鹿部落的人,但是人太多了,他想不起來是誰了,於是乾脆直接問。

  人群中突然有一個少年膽怯的往前走了幾步,小聲的開口:
  “首……首領……我……我會……”

  辰北看到這個少年,頓時想起來了。

  “我沒記錯的話,你以前是鹿部落的人,叫……叫石球?”

  這個名叫石球的少年也沒想到首領居然記得他,激動的都快說不出話了。

  “是……是我,我是石球。”

  辰北笑道:“別緊張,以後你就到養殖隊去吧,專門養這些巨角鹿,不用種地了。”

  “謝謝首領,謝謝首領,我……我一定好好養。”

  石球高興的都快蹦起來了,他不喜歡種地,但是喜歡養鹿,能在部落裡乾自己喜歡的事,這是多麽的幸運。

  “行,就這麽決定了,這幾頭野豬和灰毛兔就宰了吧,犒勞大家。”

  辰北把事情解決完之後,轉身就走了,他菜地裡的蕎麥還沒弄完呢。

   感謝書友“小說之魔王cool”的5600書幣打賞,恭喜晉升為本書執事。

    感謝執事“伽羅珺”的520書幣打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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