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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暴戾秦爺每天纏著我要親親》第124章 證據?要多少有多少
  第124章 證據?要多少有多少

  “這些信件還只是一部分,但從最早一封到他寫下我母親終於答應他的追求,他很高興的那封信的日期看,整個過程長達一年半之久。

  這一年半,時興為每天一封,一天不落,一共七百多封信,所以我很想問問時興為,這就是你說的當年我母親是趁著你酒醉對你有機可趁嗎?”戚顏對著鏡頭,表情嚴肅。

  而另一邊在看直播的時興為徹底慌了,他怎麽也沒想到戚蔚然居然還保留著當年他寫給她的詩和情書。

  當年的事情一出,戚蔚然難道不應該恨他恨得要死嗎?為什麽還會留著他的東西?

  “你當年可真是深情啊。”姚琳諷刺道。

  她是知道當年時興為追了戚蔚然很久,戚蔚然才同意和時興為在一起的,可沒想到是這個追法。

  每天一首詩或者一封情書,一年半下來,五百多天,一天不落,還真的是深情和鍥而不舍啊。

  再想想她,當年如果不是她主動勾引,時興為看都不看她一眼。

  時興為現在顧不得和姚琳吵架:“刪,快把昨天發的微博刪了。”

  然而哪裡來得及,那微博早就被人截圖不知道多少遍了。

  那邊記者招待會還在繼續。

  “我們特意請了鑒定專家,將時興為的筆跡和這些信件的筆跡進行對比,可以確定這些信件確實出自時興為。”

  戚顏說著,屏幕上果然放出了筆跡鑒定的結果,確實證明了這些信件出自時興為。

  只是這樣最多證明,當年是時興為追的戚蔚然,並不能證明戚蔚然沒有當小三。

  或者,姚琳更早和時興為在一起呢?又或者後來時興為和戚蔚然分開了,然後姚琳和時興為結了婚後,戚蔚然插足了人家的婚姻,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也有記者提出了這個疑問。

  “時興為追了我母親一年半年之久,我母親才同意和她在一起,次年2月,時興為同我母親求婚,我母親答應並於3月和他完婚。”戚顏回道。

  求婚?完婚?等等,他們從來不知道戚蔚然結過婚了。

  “當年我母親與她完婚之後,時興為說我母親工作太忙了,他時常見不到我母親,便勸說我母親退出娛樂圈,我母親同意了。”

  當年戚蔚然正當紅卻突然退圈,對此眾說紛紜,然而從來沒有人知道戚蔚然是和時興為結婚了,並為了時興為退的圈。

  這付出也太大了吧?要知道當年的戚蔚然真的代表著一個時代。

  可她付出的那個男人後來又是怎麽樣待她的?

  “時興為和我母親結婚之後,情書還是會有寫,只是不像以前那麽勤了,而且越往後,每一封新書間隔的時間也越久。”隨著戚顏的話,投影儀屏幕上的內容也在隨之變化。

  “我母親有寫日記的情況,時興為越來越冷淡我母親也並非毫無察覺,只是最開始她也只是以為時興為是太忙了,一直到後來,她發現了時興為和姚琳的奸情。”

  眾人嘩然!

  時興為和姚琳的奸情,所以當年並非時興為在和姚琳婚姻存續期間出軌了戚蔚然,而是時興為和戚蔚然婚姻存續期間出軌了姚琳。

  姚琳才是那個小三,而被冤枉當了小三,甚至至死都沒能洗清冤屈的戚蔚然才是那個原配?

  “有、有證據嗎?”這個消息實在太震撼人心了,而此時還缺少證據,證明戚蔚然和時興為確實有過婚姻關系,且這段婚姻關系比時興為和姚琳的婚姻關系更早。

  這樣的證據有嗎?
  媒體人們目光灼灼地看著戚顏,等著她的回答。

  戚顏點頭:“有。”

  投影屏幕上同時放出了一張結婚證,哪怕這張結婚證有被人撕毀的痕跡,但依舊可以清楚地看到上面貼的正是時興為和戚蔚然兩人的照片。

  而最讓他們在意的是結婚證上面的日期:上面並排貼的人像正是時興為和戚蔚然2002年3月17日。

  “3月17日正是時興為給我母親寫下第一封情書的日子。”戚顏解釋道,與此同時屏幕上也放出了時興為給戚蔚然寫的那封日子最早的情書。

  情書和結婚證放在一起,可見當年的兩人是特意挑了一個這樣特殊的日子去結婚的。

  而這還不算……

  “姚琳第一次對我媒體哭訴我母親插足她和時興為的婚姻,並害得她差點流產是在2003年11月3日,那天的新聞報道我也找出來了。”戚顏繼續說道。

  “那時的姚琳說,她和她先生結婚一年,正是夫妻恩愛的時候……”

  “2003年11月3日是姚琳和時興為結婚一年左右的時間,往前推也就是說姚琳和時興為大約是在2002年11月3日前後結婚,比我母親和時興為結婚日期還晚了將近八個月。”

  “所以我想問問,一個後來者到底哪裡來的臉面說我母親是小三?誰又到底才是那個小三?”

  是姚琳。

  隨著結婚證和新聞報道出來,一切都很明朗了。

  戚蔚然不是小三,那個哭訴戚蔚然當了小三,還差點害得她流產的姚琳才是小三,而小三還惡人先告狀汙蔑戚蔚然是小三。

  到底是多歹毒地心思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戚顏似乎還嫌這些證據不夠打臉,又把自己從民政局那裡查到的,時興為和戚蔚然的日期的時興為和姚琳的結婚日期放一起對比。

  一個正如結婚證上標注的一樣,時興為和戚蔚然正是在2002年3月17日注冊結婚的。

  而另一個,時興為和姚琳則是在2002年11月1日,比姚琳對媒體哭訴的時間還早一天,也就是說姚琳在自己和時興為結婚紀念日第二天就出來冤枉人。

  時家,時興為和姚琳看到這兩張結婚調查記錄,徹底懵了。

  當年為了坐實戚蔚然的小三之名,他們甚至動用了關系銷毀了時興為和戚蔚然的婚姻關系記錄。

  當年的信息技術還不像現在這樣發達,想做到這一點太容易不過了。

  可是為什麽銷毀的東西還會再次被找出來,然後放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所有人圍觀?

  “完了!”不管是時興為還是姚琳,都知道他們完了。

  時隔十七年的真相在這一刻徹底明朗,他們當年醜陋的惡行在這一刻也完全暴露在世人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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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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