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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耘貞觀》第441章 黨仁弘案件
  第441章 黨仁弘案件

  隨著時間入冬,整個大唐的節奏可以明顯看到緩和下來,若說這段時間最大的事,也就是黨仁弘事件了。

  他原本是隋朝武將,後來率領軍隊投靠了李世民。

  這人有才乾,所到之處都有很不錯的政績與聲望,這讓李世民很器重他。

  但他因為貪贓枉法,貪汙了差不多一百多萬錢,換算一下大概一千貫以上吧。

  而唐代法律貪汙十五匹絹就要死刑絞刑,而十五匹絹現在就一貫到兩貫。

  換句話說,理論上他被殺個一千次好像也並不是很過分。

  雖然李泰因為過手的錢糧都是萬貫以上,這區區一千貫,聽到後李泰很心虛。

  因為自己從來都是抹零頭的,自己抹掉的零頭積累下來大概也有萬貫了。

  但就當時物價來說,這一千貫以上的購買力已經非常恐怖了,哪怕李泰的農業學府為了控制招生人數,逐年提高入學的價格,也已經逐漸提升到了每年一貫左右。

  即使如此,對良家子來說,至少也要給自家孩子積蓄半年左右的時間。

  當然,這樣的積蓄對絕大多數的良家子來說都是願意的。

  因為這些學生差不多三到五年不等的時間,出來後官府根據所學的不同,會直接安排工作,然後直接開始吃皇糧。

  對已經習慣儲蓄的百姓來說,三到五年的辛苦耕耘,讓自己的孩子出人頭地,甚至有可能實現階級遷躍,已是非常值得他們去賭一賭的事了。

  百姓不是看不長遠,而是只能根據自己能力力所能及的長遠規劃。

  當他們發現自己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工作所換來的微薄積蓄,所供養出來的孩子,結果過得都還沒自己過得好時,那不論他們,還是這些孩子都會疑惑自己努力的意義是什麽。

  如果再接下來,李泰再順勢推出蒸汽機,甚至讓這些孩子連工作都找不到了,那至少會有一代人會對這社會產生非常負面的想法。

  畢竟社會在發展,但自己被淘汰了。

  而此刻的黨仁弘則因為貪汙一百多萬錢,所以被人告發,按照罪來說應該處死。

  但李世民這人對自己人是很重感情的,便詢問大臣:

  “我昨天看到大理寺的文書要誅黨仁弘,我為他白首就戮感到難過,飯吃了一半就撤了。

  想來想去想要為他求一條生路,卻始終沒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

  不知道諸位能否想辦法饒他一條性命!”

  大臣們自然是反對的,畢竟這件事開了先例,那以後貪汙這一件事情,怕就阻止不了了。

  過了幾天,太宗又召集五品以上的官員到太極殿前,告訴大家說:“法律是人從上天處獲得的權利,不可以由私情而失信,今天朕偏愛黨仁弘而想赦免他的死罪,是破壞國家法律的行為,有負上天。

  現在我在南郊鋪草而跪,每天隻吃一餐素食,向上天謝罪,從而饒他一命。”

  很是顯然,李世民為了保住黨仁弘,那是不要臉了。

  非常像中二學生面對父母提出某些無理要求,結果父母不答應,然後這中二學生通過傷害自己,使得父母心痛的辦法實現自己的目的(小時候真乾過,然後被父母暴打,知道什麽叫做真痛,然後再也不敢幹了)

  大臣們見到這幕,一個個也頭疼,皇帝不要臉了,這讓朝臣們很難辦啊!

  李泰身為工部尚書自然也是其中之列,看著朝臣們面對李世民的不要臉不由好笑。

  房玄齡等大臣一個個苦勸不止,就是李泰仿佛松樹一樣的站在那裡什麽都不乾,與這整個氣氛有幾分格格不入。

  馬周不由對李泰道,“魏王,你也一起來勸勸陛下,若陛下真如此,那大唐朝廷的威嚴怕是要顏面掃地了。”

  雖然說馬周被杜如晦調教了好些年,但自己喜歡美酒美食的習慣也不見他改,甚至聽說還包了一個院子裡面藏了美姬,若朝臣中誰最沒有威嚴,怕就只有他了。

  李泰聽到這話不由走出來,對李世民行禮後,道:
  “阿耶,我記得您今年早些時候,不是有徙死罪者實西州,其犯流徒則充戍,各以罪輕重為年限的律法刑罰。

  若不殺此人把此他放西洲,有誰明晰法律,用他貪汙贓款算一算,大概需要他徒刑多久!”

  李世民聽到了李泰的話,倒是不由感覺到有意識,目光看向了孫伏伽。

  “若按此條例,差不多貪汙一貫便是死罪,需要流放西洲大約二十余年。

  換句話說按魏王您的算法,差不多需要他流放兩萬年時間!”大理寺的孫伏伽出來道

  “魏王,我們知您好心,但律法不可能這麽執行的,畢竟他怕是連十年的命都未必有。”

  “那就換一種算法好了!”李泰則從容道,“他應該有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吧!”

  聽到這話,在場的人臉色都不由變了變,孫伏伽更臉色嚴肅道,“魏王,黨仁弘隻貪贓枉法,雖然情節嚴重,卻也沒到十惡不赦的地步,您想做什麽!”

  李泰從容道:“我的意思是,既然他貪汙受賄,那得利的不會只有他吧。

  在他貪汙受賄的過程中,他的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不會沒有享受到什麽好處吧。

  既然如此,他貪汙的罪自然需要牽連到他的家人。

  那在他因為貪汙而服役時,他家族的其他成員,是不是也要受到懲罰。

  兩萬年讓一個人來承受自然是不可能,但讓他家九族人分一分,也不算多吧。

  一般一個家族的九族上千人終歸有的,分一分每個人分到個十幾年,很快就完了。

  畢竟阿耶向來仁慈,比如哪天準備去泰山封禪了來個天下大赦。每人減少三年徭役。

  那算一算,他們家是不是很快就能恢復自由了。”

  “咳咳!什麽泰山封禪,這種事情是亂說的嘛!”李世民咳嗽幾聲,不過對李泰的這提議倒是多少有幾分興趣,聽起來好像還不算很差。

  畢竟這時代又不是現代講究個人人權,相反這時代講究得整個家族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所以這種相對來說這種株連九族的提議,雖然聽起來很離譜,但實際接受程度比現代人強多了。

  尤其一家人一起去服役,相互間某種程度上來說也算有照顧了,不怕被當地人欺負。

  對李泰來說,華夏人口真的來之不易,現在連兩千萬都沒有,別動不動就殺人。

  哪怕一張廁紙都是有能夠用得到的地方的,更不要說是活生生的人了。

  這些一整個家族遷徙過去,等到他們脫罪結束,完全能在當地形成一個小村子。

  這樣既解決掉了內部的土地兼並問題,又解決掉了邊疆人口的填充問題。

  最重要得是,當貪汙影響得不僅僅是自己一個人,而是自己整個家族。

  尤其是不是自己一死了事,甚至你還要千方百計的活著,只有活著才能給自己家族贖罪。

  當然,只要是政策終究是有漏洞的,說不定某個人自己雖然當官當的好好的,但就是受到自己家人的欺負,結果心一狠,你就跟自己一起去邊疆乾苦力吧。

  畢竟世界這麽大,什麽極品沒有。

  不過,對李泰來說是真不在乎,因為李泰的主要目的還是要充實邊疆人口。

  畢竟普通百姓也沒資格犯下貪汙,甚至貪汙到死罪的程度,要是真有,那是真該死啊!

  “若服役期間,這個家族之中有老者先死了呢?”孫伏伽倒有些好奇的跟著李泰討論。

  “老者身上還未服完的徭役平攤到他家族其他人身上。”李泰從容道,

  “若有小孩,那小孩也計算入整個家族的服役時間,不過朝廷可對小孩有一定的照顧。

  但在小孩成年後,依舊需要為整個家族脫罪而服役。

  等到他們脫罪後定然物是人非,但贖罪成功,所以朝廷可以按照普通百姓的身份給他們分田或允許他們成為府兵,編輯成冊後在當地落戶。”

  “若家族中有人與他們家族早就已斷了聯系,若是被此事牽連了呢!”孫伏伽又問道。

  李泰看著孫伏伽說道:“那就要看這人有沒有因為他的族人因為當官獲利了。

  具體怎麽查案我相信您總比我懂得多,我只是提出既然他罪不可赦,那能不能將他犯下的罪進一步量化,然後平添到他全族。

  最後通過全族,三族,甚至九族的一起努力,把這罪給贖乾淨。

  畢竟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但也覆巢之下無完卵,總不可能在黨都督得意時討好處,失意時沒半分的風險吧!
  至於具體的量刑,偵查,判斷是非什麽的,說實話我真不懂。

  我對法律秉承得是需要增加目標違法成本,但這成本不能讓對方犯法後就毫無顧忌!”

  “魏王能得出如此的言行,卻已經比很多執法之人更懂得律法!”孫伏伽聽到李泰如此的言語,倒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李泰這一位魏王。

  說實話,一直以來孫伏伽對李泰的印象算不上好,不僅是因為李泰討厭儒學的原因,更重要得是李泰有些太過於不在乎禮法。

  現在孫伏伽看來,魏王未必是不在乎法,只是不怎麽喜歡儒家所提倡的禮而已。

  但想一想魏王小時候便是受到儒家的打壓,他不喜歡儒家的禮倒也理所當然的。

  李世民此刻聽到了李泰想出了這麽一個辦法,至少能夠饒了黨仁弘不死,又能狠狠懲戒黨仁弘,很是高興道,“在此案中,我知自己有三罪,一是知人不明,二是以私亂法,三是對惡人痛恨卻不加誅。

  如今青雀想出此辦法,一則全我之私,二則嚴明刑罰,三者以後令貪汙者警戒,若貪汙必然株連全族,需得謹慎思索!”

  “阿耶,此事雖然說起來容易,但真做起來,怕需要辛苦大理寺卿了。”

  李泰倒是搖頭道,“畢竟若判輕了則可能會使得貪官不再畏懼死亡,使得官場貪官橫行。

  若過重,則親族與親族之間會聯手庇護,將來告發的現象怕是會更少。

  所以怎麽樣量刑,怎麽樣懲罰,都需要大理寺卿好好思量。

  此牽連之法短時間內隻可以當做此次事情的特赦,若以後執行此條律法,最好也需要您親口過問,至少不能將其視為馬上貫徹下去的律法。”

  “伱呀,做事情就穩重!”李世民聽到李泰的話,到底是滿意的點點頭。

  自己最欣賞的也就是李泰的穩重,雖然很多項目從李泰的嘴巴裡面說出來,那都或多或少有幾分令人驚訝。

  但那都是李泰自己在內政上有幾分匪夷所思的才華,所以在自己看來驚為天人,但實際上卻是李泰保守謹慎的抉擇了。

  而這一件事情,多多少少也算是落下來了帷幕,至少長安城裡面或多或少也傳唱起了魏王也跟聖人一樣,有幾分仁慈之心的說法。

  而這件事情是誰在吹,自然是李泰麾下的文科小報了,難道還指望儒家給自己吹嗎!

  至於黨仁弘原本以為自己因為這件事情死定了,結果在牢獄中的他沒想到傳來的聖旨居然流放到了欽州,大概就是廣西欽江附近。

  但是壞消息是,自己父一族,母一族,妻一族,三族人一起陪著自己去欽江流放。

  當他看到自己全家全族都因為自己貪汙的事情而被流放,這讓黨仁弘不知道自己應該要感謝聖人的仁慈,還是應該痛恨提出這個意見的魏王的狠辣。

  而更讓黨仁弘絕望得是,他還不能死,因為他若死了,他的刑罰會直接加到他現在的兒子與孫子的服刑日期上。

  孫伏伽到底沒按照李泰的那種平均主義去執行,而是按照,是否有享受到黨仁弘的恩惠,以及跟黨仁弘的關系遠近,安排不同程度的刑罰。

  雖然李泰所說的是特赦,要得是赦免些需要執行死刑的人,給他們免除死刑的機會。

  但這種模式,孫伏伽覺得既然已經有例子,那後來者肯定會有運用的,所以想辦法把這刑罰補全起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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