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神聖法典學者,老頑固
“不長眼的東西!”
一根皮鞭,呼嘯而下,眼看著就要抽在孩子身上。
被這一皮鞭抽中,輕則皮開肉綻,三個月內下不了床,重則七竅流血,當場暴斃。
一個奴隸,竟然敢冒犯尊貴無比的顧客!
如果這樣的事傳出去,誰以後還會來他們奴隸市場進貨?
必須給他點顏色看看!
因此,這一鞭,管家使出了吃奶的力氣,奔著抽死這個小畜生去的!
反正是個孩子,不值錢的玩意。
啪——
一隻手,將將皮鞭在半空中攔了下來。
皮鞭另一頭,傳來一股巨力,管事的一個站立不穩,被扯著摔倒在地,濺起無數灰塵。
而攔下皮鞭的,不是別人,正是路登。
他握著皮鞭的手掌,指尖滲出鮮血,一滴一滴,滴落在地。
“怎麽回事?”
聽到皮鞭聲,奴隸主聞著血腥味,趕了過來。
他挺著肚子,邁著小碎步,跑起來的時候,像是在跳芭蕾舞一樣,墊著腳尖不停踏步,讓人心疼他的鞋子。
只看了一眼,奴隸主臉刷的一白,大步上前,對著地面的管家就是一頓拳打腳踢,
“上輩子是獸人的雜碎玩意,不是老子,你有資格在神邦過夜嗎?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麽德行,還敢打客人,你吃了矮人之心.”
奴隸主的罵人詞匯之豐富,讓路登大開眼界。
打罵足足持續了三分鍾之久,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奴隸主,大口喘著氣,停了下來。
被打的時候,管事一直用雙手死死護著頭,身體蜷縮成一團,頗有津地小混混的風范。
他沒有還嘴,沒有辯解,只是默默挨打,等奴隸主打累了,才敢松懈下來。
與其說是一場打罵,還不如說是一場表演。
不管怎麽樣,路登受傷是事實。
奴隸主必須給出一個交代。
先把管事揍一頓,氣也撒了,之後談的時候,會容易的多。
“砰——”
奴隸主又踹了他一腳,厲聲罵道,
“說,你這個該絞死的家夥,怎麽發昏做了這等糊塗事!”
說話時,奴隸主難免有些底氣不足,眼神發飄。
路登的底細,他不知道。
但是,
他很清楚一點,有資格定居在神邦的公民,都受神聖法典庇佑!
打傷一名神邦公民?!
都不需要開庭,奴隸主已經聽到米索離開他的聲音了!
那些白花花的米索,碰撞在一起發出的清脆聲,是世上最美妙的聲音了!
這要賠多少米索,才能擺平!
想到這裡,奴隸主恨不得再踹管事的一腳。
“大人.”
管事掙扎著站起身,把之前事情的經過簡略說了一下,眼神深處閃過一絲陰毒的怨恨。
他沒敢添油加醋,只是實話實說。
這件事,他自認沒有做錯任何事,是對方腦子抽了!
聽完之後,奴隸主反倒迷茫了。
這是什麽情況?
自己手下,幫著路登教訓這個小畜生,合情合理。
路登反倒不樂意?
這家夥,是荒原狼養大的瘋子吧!
路登早就松開了皮鞭,撕下一塊布,給自己做了一個簡單的包扎。
有些疼,手掌已經開始腫起來了。
路登微微皺眉,沒有在意,反倒是看向奴隸主,緩緩開口,
“請允許我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您有這個權利..不,辯護未免太正式了。”
奴隸主搜腸刮肚,最後找出來一個合適的詞,
“這是一場誤會,誤會!”
“不,這不是誤會。”
路登糾正道,
“我看中了這個.奴隸,準備買下他,如果皮鞭抽下,相當於侵犯了我的物權”
作為神聖法典的速成選手,路登自然能搬出對應的條款,來應證自己的說法。
按照路登的說法,奴隸主需要賠付他一大筆醫藥費,大概價值2到3枚小金幣,比奴隸市場的租金還要貴!
如果真賠付的話,這個月都白乾!
奴隸主聽得一愣一愣的,狡黠的眼裡閃爍著懷疑。
他又踹了一腳管事,低聲說道,
“去,把老頑固請來。”
作為神邦裡較大的奴隸市場,他們自然配有法律顧問,或者說神聖法典學者。
這是一個尊貴的詞。
一般的神聖法典學者,都自視甚高,隻願意一心專研神聖法典,不願意牽扯俗事。
替奴隸主工作,更是卑微到塵埃,絕不可能。
老頑固,是神聖法典學者裡的異端,極其頑固,根本無法被說服。
事實上,他的學者徽章很快就會過期,失去神聖學者的身份。
這兩年他已經淪落為學者之恥,每年都有提案申請吊銷他的徽章,反對聲絡繹不絕。
很快,
路登見到了老頑固。
一個身穿灰白袍子的老者,金色,自然卷,頭髮亂糟糟的像是鳥窩一樣,胡子凌亂。
一張枯瘦的臉,最吸引注意的是深陷的眼窩,上面還有灰色的眼屎,以及他不協調的走路姿勢。
他好像一個機器人一樣,四肢格外不協調,走起路來吱吱呀呀,讓人懷疑他隨時可能散架。
老頑固走路很慢,懷裡抱著重物,還有些心不在焉。
他到場後,奴隸主立刻讓路登重複一遍剛才的話。
聽完,沒有任何猶豫,老頑固點頭應道,
“他說的沒錯。”
奴隸主:???
老子每個月2銀幣100米索,就養了這麽一個廢物玩意?
就算是條狗,也會叫兩聲啊!
老頑固根本沒有為他做任何辯護,直接認同了對方!
“要賠這麽多錢?”
奴隸主眉頭緊鎖,想看看有沒有回旋的余地,
“法典不是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嗎?”
他還是讀過法典的,認識幾個字。
奴隸主反問道,“不能用這一條嗎?”
按照奴隸主的理解,這條的優先級很高,一般問題都能解決。
“可以。”
老頑固點頭,
“他是神邦的公民,作為賠償,您需要一隻神邦公民的手臂。”
老頑固環顧了一圈,看向奴隸主,認真說道,“這裡,應該只有您是神邦公民。”
奴隸主:
讓他賠一隻手給對方,他寧可賠錢!
奴隸主將衣領扯開,隻覺得煩躁無比,一大早就遇到這種糟心事。
他不耐煩說道,
“就沒有別的辦法嗎,在法典裡再翻翻!”
老頑固堅持道,
“我願用自己的學者之徽賭咒,這位先生提出的方法,絕對您是解決這件事的最小成本,”
奴隸主不聽他這一套,只是一直催著他找。
老頑固雖然頑固,但那是和學者辯論之間的頑固。
和一個粗鄙的奴隸主,有什麽好計較的?
按照對方的吩咐,老頑固很快在法典裡找到第三條解決的辦法。
“我再次強調,如果按照這個方法處理,您可能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我已盡到我的告知義務,後續產生的一切糾紛,都不會影響我的學者之徽評分.”
老頑固給自己加了一個‘免責聲明’的BUFF,才開口說道,
“這位先生還沒有夠買這名奴隸,只要這名奴隸被別人買走,就不算侵犯了他的物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