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3章 吳國財政收入
“商稅收入幾何?”
“回稟大王,這兩年,我吳國商業勃興,稅關市、舟車、女閭、店肆等輕重各有差。”
計然回答道:“商賈所繳納之稅,及鹽鐵專營所得,有金、布、帛、五銖錢等物,折合下來,臣等估算,不下於六十億錢!”
“嘶!”
聽到這話,朝堂之上的公卿大夫們,都不由得瞠目結舌,直抽涼氣。
六十億錢,這是什麽概念?
按照吳國的通行貨幣五銖錢來衡量黃金的價值,一萬錢等於一兩黃金。
那六十億錢,就等同於黃金六十萬兩!
韓、趙、魏、范、中行、智六晉加起來,一年的國庫收入總和,怕是不到吳國商稅的一半……
可想而知,此時的吳國多麽富庶。
值得一提的是,在商稅上,吳國兩年征稅一次,上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五。
中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
下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五,遇饑荒不變!
所以,這五十億錢的商稅,要折半過後,才算是上一年吳國的商稅收入。
饒是如此,三十億錢的商稅,隻高不低。
慶忌要是跟中原列國一樣,巧立名目,加征賦稅的話,恐怕國庫的財政收入不止於此。
“被離,去歲山海池澤之稅幾何?”
慶忌又將目光放在了少府被離的身上,詢問道。
少府,屬於九卿之一,跟其余卿大夫一樣,歸太宰管轄。
但是,少府的職能不同。
少府是為吳國王族管理私財和生活事務的職能機構。
其職掌主要分兩方面:
其一,負責征課山海池澤之稅和收藏地方貢獻,以備宮廷之用。
其二,負責宮廷所有衣食起居、遊獵玩樂等需要的供給和服務。
簡單來說,少府的庫房,並不屬於國庫,而是吳王(吳國王族)的私人庫房,又名“內帑”。
內帑和國庫是不可一概而論的。
不到萬不得已,慶忌不會自掏腰包,從內帑裡撥款……
“回稟大王,去歲的山海池澤之稅,共計十二億五千六百七十二萬錢有余!”
被離的話音一落,所有的公卿大夫都已經“麻木”了。
山海池澤之稅,屬於慶忌的私人錢袋子,一直都不對外公開。
但是,誰都能猜到,吳國的山海池澤之稅,隻多不少!
什麽是“山海池澤之稅”?
吳國的山海池澤之稅,包括范圍至廣。
吳國推行新法,國有土地製雖在逐步崩潰之中,但還有相當殘留。
因此,山海池澤,屬於國家所有,是一項很重要的稅收!
所謂山澤之利就其廣義而言,凡名山大澤的土特產、木材、魚類、飛禽走獸以及地下礦藏如鹽、鐵等都包括在內。
但狹義而言,則僅指入山伐木、采薪、放牧及下水捕魚、采珠之類。
因此,山海池澤之稅可以簡稱為“漁采畜牧稅”。
雜稅收入在國家賦稅收入中日趨重要,也是國家賦稅最主要的來源……
迄今為止,吳國一年的財政收入,包括田租稅、口賦、算賦、更賦、商稅、山海池澤之稅這六項,共計超過七十三億錢。
還有一項重要的財政收入,慶忌並沒有公之於眾。
是哪一項?
武器輜重!
吳國是名副其實的“武器販子”,弓弩、盔甲、劍、戟、矛等武器,性能優良,常年兜售於天下列國,所以賺得盆滿缽滿。
每一年,隻武器收入一項,就為吳國盈利不下於十億錢。
隨著戰事愈發頻繁,各國戰爭的規模不斷擴大,吳國的武器收入一項,勢必隨之增多。
要是再算上吳國官府對外出口,尤其是通過絲綢之路兜售的茶葉、陶瓷、絲綢等商品,以及十幾個附庸國每年的朝貢之物,只怕吳國一年的財政收入,折算下來,不低於一百億五銖錢……
饒是如此,吳國每年的各種開銷,都是一個天文數字。
“治粟內史曾點何在?”
“臣在。”
被點到名字的曾點,旋即站了起身。
“我吳國去歲,各種開支之總數,幾何?”
“回稟大王,去歲各種開支之總數,約三十四億七千六百二十萬錢。”
曾點掏出了一道奏章,道:“這是國庫去歲之財政支出各種款項,皆羅列於其上,請大王過目!”
中車府令膠滑接過奏章後,遞給了慶忌閱覽。
吳國每年用於各個領域的花銷都是極大的。
尤其是軍費開支,佔總數的五分之一。
關於王室,宮室、車馬、仆禦、器服、飲食、賓婚、祠葬等方面都不下於一億錢。
還有興建吳王陵墓、修繕宮殿、朝臣官吏以及諸將士俸祿等等,不知凡幾。
綜合起來,吳國一年三十多億錢的開銷,還在可接受范圍之內。
軍費開支之所以那麽大,主要還是因為去年吳國的對外戰事頻繁,對於武器輜重的損耗極大,而且傷亡將士的撫恤,以及有功將士的賞賜,都不是一個小數目。
迄今為止,吳國的國庫中,盈余有多少?
慶忌自己暗暗算了一筆帳。
拋開慶忌的私人錢包“內帑”,還有堆積如山的粟米谷物不提,國庫裡邊的黃金、布、帛、玉等硬通貨,折算下來,就不低於一千億錢……
多麽?
多!
這還得益於吳國連年對外擴張戰爭,每滅一國,都能從其宮中國庫裡掏出許多奇珍異寶,那可是十幾代人,甚至是幾十代人的積蓄,如何能不多?
相對於充盈的國庫,吳國一年的財政支出三十多億錢,算是小巫見大巫的。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西周時期,天下列國便產生了“以九式均節財用”的支出思想,規定用九種用途來節製財政支出。
九式主要是:
邦中之賦,供宴請賓客之費;
四郊之賦,供飼養牛馬與家畜之費;
邦甸之賦,供工需製作物品之費;
家削之賦,供分賜諸侯百官的物品之費;
邦縣之賦,供贈勞賓客的禮物之費;
關市之賦,供君王及家庭吃穿之費;
山澤之賦,供喪禮與救荒之費;
幣余之賦,供君王需要的玩物珍品之費。
其目的是做到收支對口,專款專用,限制財政支出無限膨脹,避免王室過度浪費,保證收支平衡,財政有余。
在關於財政支出的問題上,吳國並沒有進行明確規定,而是該花就花,就連慶忌花錢都是大手大腳的。
上行下效。
舉國上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勤儉節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