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30:44:22
“二十一年前,黑天鵝港,也就是與你們為敵的赫爾佐格當初的實驗基地,那裡燒起了滔天的火焰,大毛國在正式解體的前兩天出動了數架蘇27戰鬥機,根據我們的情報顯示,他們對那裡進行了大規模的轟炸,但都被擊墜了。”
盡管已經過去了二十一年,但路麟城對於這件事仍舊記憶猶新。
“這件事顯然和龍族相關。我們為了防范龍族入侵選取了很多擁有言靈·血系結羅的混血種在這座煉金矩陣之中,通過煉金矩陣的加持來監測附近。但那一天,五名擁有言靈·血系結羅的混血種在一瞬間死亡,當時我們幾乎可以判斷發現的龍類至少是四大君主級別的。”
“那天,委員會決定由我來決定是否要外出觀察情況,但我拒絕了。”路麟城歎了口氣,“知道嗎?那時候你剛剛出生不到半年。那是我一生中除了你媽生伱那天以外第一次感到畏懼,我怕我見不到我的兒子成年,怕我的孩子變成了沒爹沒娘的孤兒,任人欺凌……所以我退縮了。”
“可是……後來我又不得不外出,因為他出現在了華夏和二毛國的邊境,而且沿著西伯利亞大鐵路一直走,目的顯然是要走到華夏去。”
“你是獅心會的現任會長,應該知道你太爺爺是怎麽戰死的。這樣恐怖的敵人是全人類的公敵,更何況這個家夥是直奔華夏……”路麟城苦笑一聲,但旋即他的目光變得堅毅,仿佛他並非一名身居高位的掌權者,而只是一位為了保護祖國的鐵血軍人,“華夏有我的家,有你在,無論是為了保護大家還是小家,我都必須去嘗試和他一戰。”
“於是,在我的斡旋下,當時末日派甚至是史無前例地與秘黨達成了合作,還臨時招募了一批灰色身份的混血種,我們調用了幾乎全部的精英。”
“他沒有你所見過的四大君主那樣強大,但是他十分狡詐,說一句智幾近妖也不為過,憑借著一把軍刺帶著一個女孩邊走邊殺,傷亡大概有上百名S級和A級的混血種。就在連我都即將面臨死亡的時候,秘黨下令清場。一名擁有言靈·萊茵的年輕人出現在了現場,使用了這個一生僅能使用一次的言靈。我把你媽丟上了一列經過的火車,然後獨自跋涉過雪地,去往預計的爆心,所以我成了神跡的目擊者。”
“雖然這麽說不大合適,但是……老爸你居然還活著,真是個奇跡。”
路明非記得當初看《獅心會會史》的時候看到過獅心會創始人梅涅克·卡塞爾使用言靈·萊茵的記錄,一切都被汽化了,而路麟城的幸存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你這臭小子。”路麟城笑罵了一句,“說實在的,那的確是一次奇跡,至今想起我仍舊很後怕,你媽事後還扇了我十幾個巴掌,臉都被扇腫了。”
“但,我能活著,也和那個被你叫作路鳴澤的家夥有關。他為了保護同行的一個女孩,在爆炸的一瞬間抱住了她,我剛好就在他的身後。以他為圓心形成了一重透明的元素防護罩,我由於距離太近,剛好被保護住了,雖然受傷昏迷,但卻沒死。”
“我暈了過去,醒來的時候前方上百平方公裡的森林都被萊茵燒成了灰燼,周圍的雪也融化了,那孩子趴在爆心處,那個被他保護的女孩卻不見了。近距離直接承受言靈·萊茵他居然還能活著,只是暫時失去了行動的能力。於是你看到的那支長槍被空投給我,由我親手扎進他的心臟,那支槍名為……朗基努斯之槍。”
“朗基努斯之槍?我好像在哪個神話故事還是遊戲裡裡見過?”路明非思索著關於這柄槍的印象,但他對於這些神話故事並沒有像那些關鍵的學科一樣進行過惡補,所以還是沒能記起來,只是感覺略有印象。
“朗基努斯之槍,這是一支曾經刺穿耶穌基督的槍。根據聖經記載,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一名百夫長用槍刺傷了他的側腹。這名百夫長就叫做朗基努斯。當耶穌的血滴入朗基努斯的眼睛,朗基努斯在瞬間被感化,此後放棄了原先的身份,成為了一名修士,並擁有了行使神跡的能力。後來他被追認為聖徒,稱為‘聖朗基努斯’,這柄槍也被命名為朗基努斯之槍。
傳說中只要手持有該槍,一百二十尺范圍以內的人皆臣服,持有這槍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運,但失去的人會即時斃命,在古代羅馬帝國中,這槍成為權力的象征,多位戰績彪炳的君主,手中持有這把槍打勝了無數的戰役,包括君士坦丁一世、查理曼大帝、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西哥特王阿拉裡克,還以為那位東哥特王帖阿多利,他甚至以這柄槍擊退了曾化身阿提拉的芬裡厄,他的持有者甚至還包括掀起二戰的惡魔勒特希。”
“只不過,這柄朗基努斯之槍在爭奪的過程中斷成了三截,三截斷片被各代歷王重新打造,所以才有這麽多把朗基努斯之槍,一把在維也納霍夫堡博物館、一把在羅馬奧古斯丁教堂、一把在大格拉斯頓柏立修道院。最終秘黨回收了這些斷槍,由秘黨最頂尖的煉金術大師上任弗拉梅爾進行重鑄,得到了現在的這柄朗基努斯之槍。”
“事實證明,這個名叫路鳴澤的怪物的確十分強大。僅靠著三分之一朗基努斯之槍就可以擊退芬裡厄的聖槍絕對算是不亞於七宗罪的真正頂尖的煉金武器,但完整的朗基努斯之槍居然只是把他的生機封印了。不……說封印未必準確,應該是它的殺傷力和他複蘇的效果形成了平衡。也就是說他死不掉,也醒不過來。”
“對他的研究持續了很多年,但我們還是無法確定他是不是龍王,除了那匪夷所思的力量,他跟人類完全沒區別。不過研究也有些成果,比如基於他的潛意識,我們構造了這座避風港。他死亡的那一天,庇護這個避風港的界面也會崩潰。我們擔心他死去又害怕他醒來,所以朗基努斯之槍始終沒有拔出來,還用遺跡中找到的青銅柱為他製造了特殊的監獄,把他藏在最深處的水銀池裡。”
“但沒想到他居然還能分化出精神體來誘惑你,並嘗試寄生你,這意味著他即將蘇醒,也意味著這座避風港的崩潰,所以這就是委員們震驚的原因。”路麟城輕聲說道,“而你能否留下,也許取決於你。委員們非常歡迎你的到來,只不過附加了前提,那就是同意讓杜登博士負責的特別醫療組試著幫你和那個自稱路鳴澤的寄生體切割,而你必須無條件地配合。”
面對路麟城的和盤托出,他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了。
人都是有極限的,路明非早已不是當初那個懦弱的路明非了,但哪怕再堅強的人,忽然接受了大量的信息,尤其是這些信息是在告訴你,你深信不疑甚至真的當成了弟弟的家夥居然是一個試圖寄生你換取自由和生命的精神體寄生蟲,那麽換做誰,心裡都不會好受。
路麟城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帶著路明非回了家。喬薇妮見路明非看上去十分低沉,想上前安慰,卻被路麟城攔了下來。
“薇妮,有些事情,還是要讓兒子自己想通的,我們不能干涉,這不利於他的治療。”路麟城衝著喬薇妮搖了搖頭,但臉上的擔憂一點也不比喬薇妮少。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這是這座避風港的一大特色。
為了保證所有人的良好作息,他們按照當地的時間對避風港進行燈光管理,並非不允許夜間開燈,而是避風港頂部用於照明的的人工“太陽”會模擬出下山和日出的場景,以便所有人調節自己的生物鍾。
路明非坐在床上,靜靜地看著窗外。
外面早已黑漆漆的一片了,只有幾盞路燈正在發光。而為了確保避風港內的人員尤其是那些科研人員的身體健康,這裡並不提倡熬夜甚至通宵,反而是鼓勵大家入夜了就好好在家休息,所以外面一個人也沒有。
但哪怕一個人也沒有,這片避風港的繁榮也是肉眼可見的,一座座聳立的高樓在西伯利亞的無人區簡直就是無法想象的。但一想到這個人類最後的避風港卻是建在那個自稱為他的弟弟的男孩的身體之上,他就忍不住感到了哀傷。
不僅是對路明非的同情,也是對自己被欺騙的悲傷,
路鳴澤的精神寄生在他的意識深處,顯然就是要把他變成一個合格的宿主,變成下一個路鳴澤。
而所謂的兄弟之情也只是個美麗的謊言,掩蓋了他的靈魂正在一口一口地被路鳴澤吃掉的真相,這也是路鳴澤這些年也在不斷地長大並且跟他越來越像的原因,那是因為路鳴澤這個寄生蟲正在漸漸幻化為他這個宿主的模樣啊!
路明非想著想著,忍不住笑了出來,可笑著笑著,淚水也從他的臉頰上落下。
路鳴澤為什麽要選他當宿主啊,當初的他又慫又廢,是個地地道道的廢柴,文不成武不就,大姑娘不睬小姑娘不愛,連爹媽都覺得難成大器,為什麽要來欺騙他,為什麽要來給這個廢柴在黑暗中遞來一束照亮前方道路的蠟燭呢?
路鳴澤這樣的存在,想來也曾經是某個龍族時代裡的無上君主,凶暴、殘酷、威嚴,現在囉嗦得像個嘻哈歌手,這應該是吞食自己靈魂時吸收到的糟粕吧。不過說起來,他的靈魂裡裡有什麽精華呢?好像也沒什麽精華,如果真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話,那麽自己的整個靈魂沒準都應該被當作垃圾丟掉,真不知道那種君臨世界的家夥為什麽選擇他為宿主,總不能是饑不擇食吧?
又或許是實在沒得選了?就像某些玄幻爽文小說裡寫得那樣,舉世皆懼的反派大魔王遭到一群正派頂尖高手的圍攻。死前將一部分靈魂分離出體內妄圖奪舍重生,但卻因為時間問題不得不就近選擇一個,結果附身到了一個廢柴的身上。最後隻好一邊嫌棄廢柴沒用,一邊教他絕世功法,幫他尋找傳承和機緣,帶著廢柴打江山加泡妞,將從前對反派大魔王出手的那些正派頂尖高手有一個算一個全部殺了復仇,最後過上了問鼎天下的日子。
可有一天,那個反派大魔王得到了足以重生的方法,要和你決裂,不僅要奪走你的身體,還要拿走和你一起得到的天下以及你的妻子,而你卻無法反抗,在大魔王面前連手握刀劍的力量和勇氣都沒有……
路明非不知道如果自己是那個人,應該作何抉擇。
但,無論路鳴澤有什麽目的,自己哭的時候是他陪著自己哭,自己笑的時候也他陪著自己一起笑。無論路鳴澤和自己會不會決裂,至少昔日是他們一同互相擁抱取暖。
困意上湧,路明非緩緩地倒在了床上睡了過去。
喬薇妮緩緩走了進來,微微歎了口氣,將被子蓋在路明非的身上,輕輕地吻了一下他的額頭,走出了房間,臨走時關上了房間的燈。
黑暗的房間內,一束光突兀地亮了起來。
那是路明非之前帶進了這座避風港的腕表,只不過遭受了連翻的驚喜和驚嚇的轟炸,路明非都忘記了這塊表的存在,也忘記了他最初的目的究竟是什麽。
黑暗中,30:44:22的數字是那麽的明顯。一隻手掩蓋住了腕表上發出的光,輕輕地點了兩下腕表的屏幕,熄滅了那光,將路明非因為在睡夢中翻身而掀起的被子一角蓋好。
“晚安,哥哥,做個好夢。”
(41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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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現在的快遞真的坑,從學校寄回來的行李擅自放在驛站,明明特意跟快遞公司說了要送貨上門……那麽多又那麽重的行李,放在離我家樓大概要走四百米的驛站,家裡還剛好沒人……搞得我搬完腰酸手軟……差點就請假了。
(本章完)